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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重生七五军嫂成长记-第42部分

小说: 重生七五军嫂成长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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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药也已经添加进去,里面煮要的水,是刚才她趁着厨房只有她自己,放得是她空间的金莲湖水,足够的生机湖水浸泡,更深层次的激发温养起其中的药性,更完善其中的效果,也是保证能够更彻底的治愈公公的腿疾。

    三碗水煎成一碗,先是武火猛煮,而后文火细熬,文娟最后就守在药罐前,感知着,守着这其中的药性结合最完美的那一刻,撤火起罐,用提前准备好的湿毛巾垫着,以药罐盖子微错开口压着,将里面的浓浓的药汁逼出来,正好是小碗的上半碗的份量。

    她把药汤递给沈卫国道:“端给爹,让爹趁着喝了,烫烫脚,就赶紧休息吧!这药有一些安神养神的功效,会让爹睡眠更好,在睡眠中更好的吸收药性!”生机之力,总是在休息最放松的时候,勾连身体内本身的生机元气,共同润养修复身体。

    说话间,文娟已经起身,往沈卫国提前寻来的洗脚盆里放水,等着沈卫国送过药回来端着给公公送过去。她也顺便给她们房间的洗脚盆里放入足够的水。等沈卫国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和他一起端着在堂屋里分道,回了他们的房间。

    沈卫国安顿好他爹,随后进屋的时候,文娟坐在正在泡脚,看见媳妇扁起来裤腿,露出一节白皙的小腿脚踝,白生生他巴掌大的脚泡在盆里,不由让沈卫国一阵眼热心动,他关好房门,拉过来窗台书桌前的椅子坐下,把自己的鞋袜一脱,裤腿挽高,就把自己的大脚也放进去。

    文娟盆里放的水不少,她自己泡着游刃有余,沈卫国这一插足,盆里的水插一指就要溢出盆外,偏偏沈卫国泡脚就泡脚了,自己的男人,文娟也不嫌弃。

    偏偏沈卫国他就是不老实,看着媳妇那嫩生生的莲足,不由得心热的就拿自己的脚淘气的磨蹭着,挑弄着,眼看盆里的水马上就要溢出来,已经洒在地上不少水滴,最重要的也是她的感知敏锐,这个时候倒是多余了些,被他撩拨的她脚底发痒,文娟最终忍无可忍的啪的一掌打在沈卫国的腿上,咬牙道:“你能不能老实点儿?”

    “嘿嘿媳妇的脚好看!”被媳妇嫌弃了,沈卫国也不生气,乐呵呵的笑了一声,真心实意的欢喜夸赞道。“我喜欢!”

第七十六章 炸大肉

    “不就是脚嘛,都是五根指头一个脚底板,有什么不一样的!”被沈卫国直勾勾的眼神,看得不由得脸红的文娟,克制着羞怯低头的冲动,佯作没好气的回了一句。这男人,还有恋足癖不成?

    “媳妇的好看,又白又嫩的,又软又小,像棉花糖一样!”看着很可口,这句口花花,怕媳妇打他,他就没敢说出来了。部队是个大熔炉,有时候战友们战后一起放松心情侃大山,侃得起性了,难免口花花,说一些黄段子,他耳濡目染了一些,以前没什么感觉,这有了媳妇之后,突然间也就不由对比论证。

    被媳妇勾起了火气,家里也没什么活计,早就对那口肉垂涎三尺的沈卫国自然是上床后如狼似虎的又把文娟拆吃入腹,流连忘返,缠绵不休!

    一回生,二回生,三回哪怕还是生疏这样的亲密事宜,但是因为是那个人,熟悉了其中的欢愉,文娟无意识随他一起沉沦,慢慢学会了简单的互动,反而刺激的沈卫国,更是激动不已。

    一夜休转,文娟也已经习惯了天亮她最后一个起来的节奏。得益于沈卫国昨夜的放纵,文娟起来的时候,沈卫国早就把早饭已经做的半熟。这倒不是沈卫国今日没有勤快的把饭菜都准备好,而是本身这半熟的饭菜,只是他临走的时候填了一灶膛的小块木材自主加工的结果,他用砖头半封着灶膛防止火苗跳出来引起火灾,早早的就拎着两个背篓进山了。

    难得进山一次,他也觉得进来他的身体素质真的似乎有所提高,只以为得益于文娟的费心,将他的暗伤补足痊愈,到没疑心什么。因为觉得自己的体质上升,觉得自己可以承担更重的挑战,他索性带了两个背篓尝试一下。

    他走得早,天刚蒙蒙亮,他就趁早进山了。离开前,却依旧体贴的把早晨要煮的红薯粥,削好了红薯下好了米,临走放上木柴煮的半熟,也是大大方便了文娟,能让她多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就着沈卫国的准备,文娟锅上锅下忙着开始准备早饭,虽然少了搭把手的,文娟的速度比往日慢了些,但是不是第一次这样忙上忙下,倒也没有出现手忙脚乱的场景。

    冬日里,家中也就那样几样菜,文娟还是想弄出来不一样的花样,尽量让简单地生活有一份不同的新意,让一家人用饭更加的欢喜。不是什么麻烦事,对于文娟来说,也是一种享受生活,适应生活的态度。

    土豆切片,加了几片婚宴剩下的油炸大肉切的片,寥寥几片仅作提香点缀,不然早上吃不免的油腻。农家结婚过年,有条件的时候,总少不了油炸大肉块,把肥瘦相间,这个时候也不拘着是哪里的肉,只管连皮带肥瘦,切成五六寸大小的方块,放在锅里煮透,筷子一插而过为上。

    然后捞出来或分成小块,或直接再起油锅,稍微控水之后,抹上蜂蜜水,下热油锅直接开始炸,肉里面的水分,让炸大肉的时候,需要盖着锅盖,里面噼里啪啦,油水相见的声音,好像放鞭炮一样。哪怕是盖着锅盖,也抵挡不住那诱人的甜香肉香,哪怕是人在外面,也能老远闻到那股炸大肉香味。

    这样炸出来的大肉,或者抹上盐,或者放进油罐子里,一存能够存上好久,过年难得弄到的肉食,就可以慢慢解馋,也是农家保存食物的法门。

    一般有条件来说,村里办喜宴的时候,要用这样的炸大肉做扣碗,把炸好的大肉切成方块或者是厚片,放在放了八角大料的水里一煮开小火慢炖,直炖的看似完整,却是已经肉烂皮离入口即化,极其的招人喜欢,也是村里喜宴大菜。

    哪家喜宴要是有了这道菜,一上桌,就能引起缺了油水的村里人哄抢一空。有的抢到了舍不得吃,寻了个提前准备好的牛皮纸,或者喜宴东家的碗,直接拿回家,剁吧剁吧炖进菜里,让一家人都能尝到肉味。

    一桩喜宴做得好不好,也是看这炖大肉有没有做好,这也是考验一个红案师傅的硬功夫。沈家当日的喜宴,显然就是准备了这道经久不衰的大菜,掌厨的师傅做工精细,喜宴让村里人满意觉得厚道,但是还给沈家剩了些肉食,这大肉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不多,除了当时给帮厨的人一人分了一块,家里也就还剩两三块,文娟今天就切了三分之一不到,切成薄片,在热锅里把油逼出来些许,炸了葱段姜片,再把土豆片放入细细的翻炒,顿时香味飘逸,格外的让人觉得香喷喷的!

    沈根深夜里,因为昨天晚上服用的那碗药力带着些安神养神的效果,倒是难得的晚起,一觉睡到了饭菜飘香才睁开眼,天光已经大亮。他起床收拾齐整,出来到院子里的时候,文娟已经把菜已经炒好,正在往碗里盛菜,看见院子里沈根深起来了,她不由笑着打招呼道:“爹,昨天夜里睡得怎么样?感觉还好吗?”

    “睡得安稳着呢,倒头一觉就睡到大天亮,不是闻到了饭菜香,我还睡着没起来呢!夜里只觉得身上暖融融的,特别的舒服!”这是他以前从来都没有过的舒适,只觉得一觉醒来,似乎身上轻松了许多,精神头更足了,这是他有几年都没有的松快感觉呢。

    “呵呵,这证明你啊,昨天喝的那盏药发挥作用了,就是让您睡眠安稳,在身体入睡最放松的时候养足了生机元气,能够更好地恢复促进您体内的气血涌动,勾连起足够的生机元气,支持针法运行。因为针法运行需要足够的生机元气,为了您的健康着想,也是不能损伤您的根基,您体内的元气生机,需要达到水平线之上才可动针。

    所以,您今天还要再服用三次,三三九次,加上您昨晚那一次,正好十为圆满之数,差不多您体内的生机元气就养得差不多了。“

第七十七章 霸道

    “不过随着您体内的气血聚集,最后一日,会让您有些躁动,那是生机元气超过平衡的原因,您那天可能会有些难受,就劳您多忍耐些了!”那则针法虽然偏门功效非凡,但是还真是有些霸道,一般情况下,真得是不宜使用,因为每一次动针,截取的就是自身的生机元气之力,以气血运行冲击体内的暗伤淤积排除,若是没有充足的生机元气,此针截取的就是人体根本的生命力,影响的就是人的寿数,那可是得不偿失。

    一般下针不熟,或者对人体生机元气掌握判断不是很灵敏,没有充足的准备保证下针之人的生机元气,那么,就相当于谋害生命。好在,文娟自由以小铜人没少联系过针法穴位的辨认,这方面不缺手熟,再加上最佳的辅助能力,对人体生机的最敏锐探查能力,却恰恰仿若为这一针法而生,再合适不过。

    “没事,没事,一切就听文娟的安排。卫国出去了?”昨个一夜可以说是他多少年来第一次睡的这么熟,这么舒服,那睡梦中隐约能感觉到的腿疼,连丝毫都没有察觉到,本来只是抱着支持孩子的心理配合着,更加确信,文娟真得是能够把他给治疗痊愈,他如今配合的心理,更是言听计从,奉若经纶。

    “卫国上山了,估摸着时间也应该快回来了,饭做好了,您洗漱一下就能开饭,我把卫国的饭先留着,您先吃。您要按时吃饭会对您更好,不用等卫国了!”文娟与沈根深说着话,不影响手头的动作,盛出来适量的菜之后,从里面大国里取出三个馒头放在小馒头筛里,再把箅子挑起,盛了一海碗的红薯粥。

    把大锅小锅的锅盖都盖好,文娟把菜碗筷子放入馒头筛里,一手端着馒头筛,一手端着米粥碗,小心的把饭菜粥都送到堂屋里搁好,她解掉围裙,送入厨房搭在厨房横拉的挂绳上,拍了拍身上往外走去。

    “爹,饭放在桌子上,您先吃,我去山脚接一接卫国!”文娟和公公打了声招呼,一边嘱咐,一边向门外走去。

    “记得路吧?不要走太远,山林子里难免有蛇虫,你在山脚下等着卫国就行了啊!”儿媳妇不比行伍出身的儿子,耐摔打,总是要更加小心,沈根深一边擦着脸,一边关心的嘱咐着。

    “好的,爹您放心,我记得路呢,就到山脚下迎一迎卫国!”文娟笑着应道,话音落了,人也出门走远。沈家到山脚下的路基本上没有什么拐弯抹角,沈卫国带着她来回走两次,她就已经记得牢牢的。

    不过,显然沈卫国的速度,比文娟想象中的还要快,她不过刚靠近山脚,还没到后山的地方,就在半路上碰见背上背着一篓,手上还一手提着一背篓天麻,一手提着两只野兔两只野鸡满载而归的沈卫国,两人远远就看见彼此,相互加快几步转瞬就在路中间会面。

    “怎么带了这么多下来,累不累?”天麻虽然比起石头什么的不算什么,但到底湿天麻还是有些分量的,以背篓不说多,二三十斤还是有的,两背篓的重量可不算太轻,最重要的是,沈卫国还要背负着这些来回快走甚至是跑步前行五六十里地,可是个不小的负担。

    文娟伸手拿过沈卫国手中提的野味,明显沈卫国不会把那一背篓的天麻给她,就这,沈卫国也仅仅只是把两只野鸡递给她,就算意识了,更重一些的两只野兔,却是自己依然拎着不放。

    “没事,没事,我就是觉得自己有把子力气,能够承担,才拿着,还好,还好,不是太重的!”沈卫国笑着道,去得时候,他空背而行,是用越野跑的速度前进的。回来的时候,他也是以拉练负重跑的速度往回赶,在速度上保证,而这一次的实验,也是让他充分证明,自己的体质提升不是错觉,是真真正正的提升了不少,无论是负重还是力气,有了个新的突破。

    而且观察力,反射速度这些也均有提升,他手上提得野味,就是后来他探查这方面能力,打来的猎物。“媳妇,你怎么过来了?吃饭没?我上山会很快回来,你不用特意来接我的!”

    “我就是过来看看,你速度挺快的!”他们那天来回花了大半日的路程,沈卫国居然最多三个多钟头就打了个来回,真得是可以称得上速度非凡了。

    “嘿嘿还好,还好,媳妇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早上这一通还算高强度的测试活动,还真是让他腹中饥肠辘辘,有些饿了。

    “切了几片大肉炒了土豆片,你临走准备的红薯粥溜馒头,想吃好的,中午我再给你做,要不你中午叫上你那俩兄弟还有保国到家里吃个饭,刚好这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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