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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千山暮雪(完) 作者:匪我思存-第2部分

小说: 千山暮雪(完) 作者:匪我思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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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他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滑。我气忿忿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登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刚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灼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偷拍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那块F。P。Journe大师手制的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功夫,能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他的能量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大小报纸他都能把这新闻给胎死腹中。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
    我镇定自如的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噗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的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我说:“苏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欢看她的戏,下次有机会帮我要签名。”
    莫绍谦哼了一声,我知道他不高兴,男人都希望女人们为了自己争得死去活来出尽八宝,勾心斗角自相残杀金枝欲孽,只为盼得他偶一回顾的怜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兴。
    最好他喜新厌旧又彻底嫌弃我的不知趣,摔出张支票来让我滚蛋。
    这种梦没得做,莫绍谦很快转移话题:“昨天买了什么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问,所以我看都没看就拎了两件回来,我于是兴高采烈告诉他:“米兰的当季新款,不过现在太热了,还不能穿给你看。”
    金主很满意的点点头,花钱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丝雀。我的用处是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花钱有乐子。有时候我也忤逆他,但这种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猫挠人的手,是撒娇的轻狂,而不会真挠出血迹来,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着走。
    再这么下去,我都可以写部当二奶的密诀,名字就叫《我的情妇生涯》好了,放在网上一准轰动,就冲这名字也能飙点击率啊。
    他问我:“今天有课吗?”
    “有。”我没撒谎,还全是大课,著名的千人斩教授,要是点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饭。”
    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换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没办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随便配了条牛仔裙,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颇有兴味的打量我:“还真有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好不好?
    幸好没堵车,赶到学校没迟到。刘悦莹已经帮我占了位置,我们两个照例坐第一排。为什么要抢第一排,因为我们爱学习。你别笑,我们两个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招进来的高考前一二名,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是物理算错了一道题。刘悦莹比我还牛,她理综满分,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都没看她的资料,闭着眼睛就把她录取了。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估计学校也该琢磨找她爹捐个实验室什么的。不过我们学校牛人太多,校长也不在乎。倒是她爹一听说女儿考取了这名牌大学,那激动的,连星星都能摘下给她了。当初刘悦莹就跟我说:“我那暴发户的爹,成天忙应酬,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从来没关心过我考多少分。他还琢磨掏钱把我给弄美国去念个野鸡大学呢,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
    都大三了,很少上大课。难得跟其它兄弟班级凑一块儿,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热热闹闹。老师在上面讲的热闹,下面健笔如飞抄笔记、传纸条、听MP3、看小说……有人学习有人不学习,反正热闹。
    跟刘悦莹隔一个空位的坐着一位帅哥。不成文的规矩是,不认识的男女生坐的时候,中间总要隔一个空位,教授也对这样的资源浪费司空见惯。我一边记笔记一边还有余力欣赏帅哥。因为阶梯教室朝南,大玻璃窗里透进来的阳光正好映在前三排。帅哥乌黑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一层绒绒的金圈,他手里拿着支原珠笔,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非常娴熟。
    我呆呆的看着那支笔,忽然就想起萧山。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手把手,食指,中指,怎么使劲,怎么借巧,怎么控制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萧山的手指秀气修长,微带着凉意,触在我的手背上。我的脸烫得发烧,十六七岁的少年,轻轻的触一下手指,都觉得可以幸福好久。
    秋天来了,所谓悲秋还真是有的,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晨,我忽然就想起了萧山。
    每次想到萧山的时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四喜丸子吃不下,悦莹瞥了我一眼:“思春啦?你男朋友不是刚来么?”
    我无限唏嘘的告诉她实话:“我想起我那初恋了。”
    “有男朋友还想初恋,真没人性。”
    “可是初恋隔得远嘛……人在天涯,当然会想念他……”
    “有多远?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他现在在哪儿,不行你踹了现在的男朋友,追到国外去不就完了。”
    我叹了口气:“他在隔壁的那间大学。”
    “靠!”悦莹都怒了,连香喷喷的丸子都不吃了,形象也不顾了,拿着筷子戳我:“起步价都没有,你从西门出去进他们学校东门,不就完了!还好意思在这儿悲悲戚戚,你丫真当咫尺天涯了?”
    悦莹没说错,还真是天涯咫尺。
    打死我也不会去见萧山,打不死我就更不会了。
    我宁可矫情的把过去的一切放在心里,永远。
    高二上学期我才转学进的附中,本来附中一般不收转学生,尤其是外地的。是舅舅托了关系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弄进去。我自己也努了点力,面试那天教导主任拿了套卷子来考我,我刚做完数学卷,他就把余下的化学物理卷都收起来了,说:“行了,不用考了,下午来上课吧。”
    我是爱学习的孩子,因为除了学习,我没有别的专长。
    父母去世之后我整整半年没有开口,舅舅回忆说,后来终于听到我说话,是我把自己关在阳台上,在背诵一篇英语课文。
    转学之前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那天我在阳台上背的是哪篇课文我都忘了,不过进附中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可是印象深刻。附中的英语老师清一色的外籍,教我们的是个英国老太太。让我回答了一个问题后就批评我的发音,说我是典型的中国式发音,让我面红耳赤,在一帮初次见面的同班同学面前下不来台。
    那时候我很脆弱,失去父母,失去家,失去我所有的幸福。寄住在舅舅家里,小心翼翼,把破碎的自己一点点藏起来。学着看舅妈的脸色行事,讨好表妹,替她讲奥赛题帮她补习。十六岁以前我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唯一的公主,老师最骄傲的得意门生,亲友称羡的好孩子。可是一切都没有了,我所倚仗的一切都没有了,成绩再好有什么用,爸爸妈妈永远都看不到了。
    放学后我一个人躲在操场里哭,有人在塑胶跑道上跑步,脚步沙沙的,从我身后过去。我背对着跑道坐在草地上,把头深深的埋在双膝里,看着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草丛中。我想起很多事,大部分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公园,划船、坐碰碰车、买汽球。小时候有一种棉花糖,是用白糖做的,很大一团,篷松松软绵绵就像是云,我吃的时候总会糊在脸上。爸爸就爱拍我出糗的照片,那时候全是胶卷,一年下来,爸爸能替我拍好多卷胶卷的相片。
    我哭的很伤心,连有个男生走过来都不知道,直到我看到他的球鞋,雪白的鞋底上沾着一片叶子,他蹲下来用右手去拨掉那片叶子,左手却递给我一包纸巾。
    我愣了好几秒钟,都没去接那包纸巾,他把纸巾随手搁在草地上,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我才发现这个男生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他叫萧山。
    萧山的父亲是外交官,他十二岁前都在国外,说一口流利标准的牛津腔,可以跟英国老太太在课堂上辩论词组的用法。数学更好,好到我这种人都望而兴叹。他偏不是勤奋的那种学生,好成绩纯粹是天才。下课十分钟都能见缝插针跑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次上数学课,刚打铃,他气吁吁抱着球跑回来迟了,站在门口喊“报告”。教数学的老奔最讨厌学生迟到,扭头看了他一眼就恍若未闻,他只好站在门口当门神。没过一会儿老奔开始发上次全市联考的试卷,老奔的习惯是每次按全班的分数念名字,由高到低,念到一个分数名字,学生自己上去拿。既不人道又伤学生自尊,可老奔不管,他就爱以分取人。
    结果这天念的第一张卷子就是萧山,150的满分,老奔扭头看了门外的萧山一眼,不情不愿的没好气:“还不进来?”
    全班同学都埋头忍笑,萧山从老奔手里接过试卷,倒大大方方:“谢谢老师。”
    附中里优秀的学生很多,但像他这么优秀的也屈指可数。班上有许多女生暗恋萧山,豆寇年华情窦初开,谁对这样出色的男孩子没点幻想。我没有是因为完全没那心思,父母的离去让我完全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应对能力。虽然他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但我除了偶尔跟他借下英语课笔记,基本没有和他说过话。
    真正跟萧山熟起来是在寒假,英国老太太给我们布置的寒假作业就是分组排一幕莎士比亚的剧。全班按座次被分成若干个小组,有的小组选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的小组选了《仲夏夜之梦》,有的小组选了《哈姆雷特》……我和萧山被分在一组,我们这组选了《威尼斯商人》。等春节过了,每个小组都要在班上公演,然后分别评分。
    我很喜欢寒假排戏的那段日子,因为可以不用呆在舅舅家里,越临近春节我越有种无家可归的凄惶。舅妈总念叨过年要置办的东西,表妹吵着要买台新的笔记本电脑。几年前笔记本还没像现在一样滥大街,表妹已经有台联想笔记本了,但说是班上有同学用索尼新款,舅舅于是许诺她考到全班前二十名就买给她。
    表妹就拉着舅舅撒娇:“爸,你看表姐都说了。”
    我只觉得心酸,去年春节的时候,我还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撒娇,可是现在不管我想要什么,都没有人买给我了。
    那时候我对周遭的一切非常敏感,又非常脆弱,所以宁可躲出去,省得心里难过。
    排练一般在萧山家里,萧山家里很宽敞,又没有大人在家,只有他姥爷姥姥。我到现在还记得两位老人家和蔼的样子。我们关在暖气充足的书房里,旁若无人的大声念对白,姥姥在厨房里给我们做了点心,拿盘子端出来。
    有时候是糯米藕,有时候是桂花年糕,有时候是水晶烧卖……统统都非常好吃。萧山的姥姥是南方人,做的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姥姥又总是最关照我这个唯一的女生,让我常常吃到很撑。
    那时候我还不适应北方的冬天,干燥得让我常常流鼻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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