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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血火明末-第104部分

小说: 血火明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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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品衔有四五个人。

    孙元化上任登莱巡抚之后,向来勤勉,政事从不懈怠,训练军队也毫不含糊,而且也有所成就,起码登莱之地平稳的渡过了“乙巳之变”这场动火炮部队,水师部队也正处在了加紧训练当中。

    这一趟孙元化要来视察,倒不是特意来视察他福山千户所和宣读晋升周世龙为游击的命令,他是决定要将登莱之地巡视一遍,对以后的民生诸事进行统筹安排。

    孙元化到来之时,排场倒不是很大,只是一些随行的护卫以及各官员。将孙元化迎了进去之后,周世龙立马安排了宴请酒席。毕竟虽然厌烦这类的事情,但身在官场中,样子还是要做一番的。

    不料孙元化却是摆了摆手,显得有些迫不及待的道:“忠国,这个先不忙,你还是先接旨吧。”

    周世龙一愣,也没有强求。

    说是接旨,其实也就是走个过场而已,明面上做给朝廷看的。消息没有错,他被封为了登莱游击,驻地原本是要变的,不过这个决定权最后还是jiāo到了孙元化的手上,自然也就没有变了,放在福山千户所就行了。

    孙元化要表周世龙为登莱游击,这份奏折到了京师之后,在兵部是引起了一番争议的,最后甚至还闹到了内阁去。周世龙领千户衔负责屯田,这个是好事,现在的将军们个个都是嚣张跋扈,动不动就敢违抗朝廷的命令,朝廷也是无可奈何。他们能安安分分的等着朝廷拨饷就行了,让他们去屯田自给自足,那是想也别想。

    周世龙既然愿意去,自然是无有不答应的。

    不过让周世龙升任登莱游击,这就引起争议了。

    周世龙虽然有军功,而且接连几次都是大的军功,不过他也是连年升迁,去年的时候已经由一个小兵升到了千总官,难道现在又要升他?而升了游击之后,那就是从三品,一跳两三级了,一个二十几岁,还没有成家的年轻人,升的这么快,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最后还是崇祯发话了,准了!不是崇祯他愿意,而是被孙元化bī得急了,因为自孙元化上任伊始,就开始上奏折要军饷,而且一次比一次语气更激烈。刚开始还能婉转一点,到了后来就差开口大骂了。

    崇祯穷啊,没办法之下只能一拖再拖。既然欠了军饷,总是有些理亏,现在这个孙大炮要表一个人也不行,那估计非得挑撂子不可。要知道,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草吃,是很少有官员愿意干的。

    关于这一些,虽然周世龙不清楚里面的道道,但也知道孙元化是出了大力的。因此在之后孙元化要他带了到处去看看时,除了福山铳的制造车间没有介绍之外,其余的一切诸事全部解说给了孙元化听,极尽详细。

    而在仔细看过福山千户所城内城外,军营校场、整齐规划的市集、甚至城外的屯田之后,孙元化久久不语,之后跟来的一应登州卫随从官员则是露出赞赏感叹的神sè,纷纷大拍马屁。其中作为周世龙顶头上司的宋光兰,这是虽然也是赞赏,但心底下却是暗暗担忧不已。千余新军如此威武,他这个登州守备也是大大不如啊。

    孙元化的久久不语,是被镇住了。自上任一来,大力督促手下各将官cào练兵马,屯田屯粮,也取得了颇为不错的成绩。不过看过周世龙治理下的福山千户所,才发现这里的力度居然比他还大。虽说屯田数量比他少得多,但规划有序、更是开挖了一个巨型水库,毗邻福山千户所的岐山千户所等个屯所甚至于登州卫所,都能够影响得到,气魄十足。更难得的是,当地军户生活安定,州城整齐干净,一眼望去极是舒心。

    来到这里,他颇有些如坠梦中的感觉,恐怕京畿之地给人的感觉都没有周世龙这里令人觉得舒服了。

    巡视完福山千户所各处,周世龙将孙元化请到千户官听内休息。不过孙元化显得有些激动,坐下好一会之后还感叹着赞道:“屯田忠国你竟然能将福山千户所管理的如此卓有成效,做得好,做得好,就是本官也是自愧不如啊。”

    “大人过奖了,侄儿愧不敢当,只是尽了一点做臣子的本分而已。”周世龙不敢自傲,谦虚着说道。

    孙元化“嘿”的一声,道:“说得好,尽了做臣子的本分。要是朝廷的官员都有忠国你这份心,也不至于闹成今天这个局面了。”

    他知道周世龙练兵、屯田的银两哪里来的,一个是垄断了山东一地大半的jīng盐生意,一个是最近风行的西洋镜生意。周世龙治军屯田颇具成效,他也治军屯田,但效果并不能令他满意,主要的原因就是钱粮不够,没有粮饷,如何练兵?特别是炮兵,更是个耗钱大户。而为了粮饷的事,他都不记得自己上了多少张催兵部拨粮饷的奏折了。

    周世龙有钱是自己生财有道,而且又孝敬了他,不好再开口,总不能为朝廷练兵却要他的属下来掏腰包吧?这成何体统!他在这里却是想到了明朝这个时候的贪污**,朝廷之内的jiān臣当道。那些个每个人身上没有个百万两的?就是他们每个人吐点唾沫,这粮饷也是够了啊,偏偏就是铁公不拔。

    不过他这话却是周世龙吃了一惊,不明白孙元化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另有所指还是????。

    ????????

    崇祯三年九月的下旬,南下一个多月的潘晓等一行五十余人终于回来了,跟随回来的,一共还有十艘民用的船只。周世龙领了人马站在修建得已初具规模的码头之上,远远的眺望过去,发现船只之上影影绰绰,似乎站满人。

    “呼,终于回来了!”他也是暗暗的松了口气。

    原计划,和郑芝龙的谈判应该能很快解决,一去一回也就一个月的时间,现在生生的往后拖了半个月,如何能不令人担心?其实一早就有人在他耳边啰嗦,说潘晓肯定是带着人马跑路了,不会再回来了。不过这些言论,最后都被他压了下去,虽然也有些担心,但并不是很着急。

    如果潘晓不会来,那他就准备去向孙元化求助,调拨一批工匠水手进行战舰的督造以及水师的训练。

    “大人!”船只靠岸之后,潘晓第一个跳了下来,略显激动的跪了下去,恭敬参拜。

    周世龙见他并没有因为去了一趟南方而有什么自傲之心,心底的那股气也消停了一半,伸手把他扶了起来,笑着道:“本官可是久盼的很呐,你可算回来了。”

    “是卑职的错。”潘晓沉稳的答道。

    随后,南下的其余五十名士兵登上了码头,过来参拜。

    周世龙好生抚慰了一番,同时也有些感慨。

    一个多月在海上飘包括潘晓在内的这五十个人,通通都被太阳晒得黝黑,皮肤都像是浸了一层油,溜光溜光,一眼看去,显得极是

    不过感慨还没有落下,在转头看向船只靠岸的地方时,整个人不禁愣住了,因为潘晓等人之后不仅还有一批人下了船,有洋人、有黄种人,而且其中还有四五个娇滴滴的姑娘。

    不错,就是娇滴滴的。

    这些随后下船的nv子,是南方人,一眼看去便知。虽然经历了海上的漂泊,带着深深的疲惫,是被一些老妈子搀扶了下来,但是看她们的体态、柔弱的神情,无不显示出她们是一些娇滴滴的风尘nv子。

    “这些是什么人?”周世龙看的有些愣神。

    “回大人,这趟南下,卑职遵照你的吩咐,很是找了一些洋人工匠过来,这些洋人就是了,其中有的懂铸炮,有的懂打制火铳,还有的能够铸造西洋的那种大舰。至于那些nv子,却是郑大官人敬献给大人您的歌姬。”说到最后,潘晓的语气似乎有些怪异,眼神也有出奇的有了些mí离。

    “郑大官人敬献给本官的歌姬?”周世龙不禁啼笑皆非。

    自宋以后,文士便开始自命风流了起来,狎妓之风盛行。明朝这个时候同样如此,尤其在江南一带,秦淮河畔,更是青楼之风盛行,自命风流的文人sāo客比比皆是。赠送歌姬的举动,无疑是常见的很。不过他没有料到的是,以海盗起家的郑芝龙,居然也会来这一手!

    不过周世龙他不以为意,站在一旁的叶黑却是警惕了起来,手一挥,原本散于四周的亲卫立即将整个码头都给包围了起来,里一圈外一圈,生怕那些洋人们、歌姬们会心怀不轨,因此警惕了起来,只等周世龙一声令下,便将这些西洋番子、来历不明的歌姬给尽数砍翻在地。

    周世龙见他一副如临大敌的举动,也没说什么,只是对身后的郭天福道:“郭大人,那些nv子你先安排一下,另外稍后安排那些西洋人来见本官。”

    “潘晓,劳累了一个多月,你先带人回去休息吧。”

    “是,大人!”潘晓应了一声。

    周世龙点点头,旋即领先回了千户官厅。

    潘晓等人回来之时,已经是下午了,等到一切安顿好,郭天福、潘晓领了带回来得这些洋人来到千户官厅之时,临近黄昏,天sè也开始要昏暗了下来。

    周世龙缓步迈入千户官厅,厅内已经点起了油灯,比外面倒还亮一些。眼睛往里面一扫,发现这趟跟随潘晓回来的洋人还真多,或坐着、或站着,整整三十个洋人。欧洲人长得都差不多,他前世之时也没有出过国,倒是分不清这些洋人到底是哪国人。

    而见到周世龙穿着一身官服过来,在场的人都停止了即便是那些洋人也不例外,同时都站了起来。

    周世龙点点头,暗道:想必这些洋人也是中国通,知道中国的规矩。

    这个时候,虽然欧洲的技术比明朝强盛,但也没有什么优势。而且明朝实在是太巨大了,不仅人口众多,文化璀璨,而且经济总量更是占了全世界的一大半,堪称巨无霸的存在。洋人来到中国,多半是带着敬畏的。而且在熟悉中国之后,更是像本来的明朝人一样,见官三分怯!

    '。。'

    。。

第一百五十七章 洋人、女人

    第一百五十七章洋人、nv人

    “潘晓,你带回的这些洋人工匠中,可有懂国语的?”径直在千户官厅中央位置坐下后,周世龙立即笑着盘问道。

    英文他后世自然学过,不过毕业之后早就还给老师了。而且学外语,一部分人学学就行了,有必要全国都去学吗?这纯粹是一种既丧失尊严,有辱国体费时间费生命,扼杀优秀学人才的举措。后世很多学生其余科目都非常优秀,就因为这个考不上高中、考不上大学,以至于最后淹没人群,彻底的成为了草根,可以说,其罪大焉!

    而且就算他学会了英文,这个时候也不好开口,毕竟几百年的时间,英文都不知道变化了多少,说出来他们听不听得懂还是一个问题。

    潘晓没有坐,一直站在了千户官厅之内,这时见周世龙发问,立即躬身答道:“大人,他们大多是听不懂咱们的话,不过其中还是有几个能够听得懂的,而且他们也取了个咱们这边的名字,头领叫做唐博忠。”

    说吧,他指了指洋人中的一个中年人,瞧脸sè也有四五十岁了。他身量不是很高,一头的金发,不过很有穿着的是短褂,显得尤为jīng力十足。显然,这人就是唐博忠了。

    周世龙放眼瞧去,即为这些漂洋过海的洋人有这样的体魄暗暗感叹,又诧异不已:“没想到一个洋人倒是取了个好名字,唐博忠?又是大唐,又是广博,又是忠诚的???”

    “小人唐博忠叩见大人!”唐博忠虽然见周世龙在打量他,脸上却是毫无异sè,规规矩矩的鞠了个躬,恭声说道。

    周世龙咳嗽了一声,没成想这唐博忠说国语还挺流利的,虽然一口洋腔,不过吐字清晰,几乎与国人无异了。他不禁问道:“你是哪国人?”

    “回大人,我是大英帝国的公民!”唐博忠回道,不过语气之中,却是略微带着了些许伤感,显然是久在异乡不得回归故国。

    “英国人,不是荷兰人?”想到这,周世龙略微有些皱眉,转眼向潘晓看去。

    这个时候的海洋,以荷兰人为尊,是海上霸主,号称“海上马车夫”。

    17世纪起,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摆脱西班牙统治的荷兰,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在发展上超过许多欧洲国家,成为“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势力遍及全球。

    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粮食,由它运往地中海。德意志的酒类、法国的手工业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产品,由它运往北欧。荷兰商人从葡萄牙人手中偷来了远航东方的航海图,旋即组织商船到达印度的果阿、爪哇和摩鹿加群岛等地。

    而在1602年的时候,荷兰商人更是和国内贵族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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