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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地火明夷-第72部分

小说: 地火明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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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坛突然炸开,这件事太突然了。仆固部虽然见过一点共和军的火器,却哪想得到一个满是酒的坛子居然也能炸开。等八犬回过神来,抢到近前,却见安多与赫连突利两人倒在血泊之中,司徒郁亦是肩上挂花,插进了一片坛子碎片,只有思然可汗什么伤也没有,只是被震得神智不清。五明王与六长老当即命令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伤者全都送入帐中医治。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司徒郁抱着思然可汗扑倒在地,因此思然可汗毫发无伤,而司徒郁因为穿着软甲,背部亦只受了点轻伤。这两人没什么大碍,但安多离得最近,被炸得粉身碎骨,当场断气,而赫连突利就在他边上,一样被炸得人事不知,当时便失了一条胳膊。

    阿佳格格听得大汗与丈夫同时受伤,险些昏厥过去,带着儿子赶紧过来。听得思然可汗没什么大碍,可丈夫却受了重伤,她登时慌了神。救治半日,仆固部的医者敷了药,祷告释祖,什么都做了,却摇摇头,暗地里对阿佳格格道:台吉受伤太重。虽然现在有了知觉,但命是保不住了,趁现在去听听遗言吧。

    阿佳格格拉着儿子的手进入帐来,眼里不禁淌下了泪水。赫连突利已是回光返照,精神异样地好,听得声音,低低道:“阿佳,是你么?阿天在不在?”

    赫连突利给儿子取的中原名是赫连天,仆固部土名叫克兰。赫连本来便是西原话中“天”之意,这名字是依中原习俗所取,但赫连天并不喜学中原话,平时父亲总是以克兰称呼。听得现在父亲叫他的中原名,赫连天连忙上前两步,道:“爹。”虽然只一个字,声音却也哽咽了。

    赫连突利吃力地拉着赫连天的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道:“阿天,你要记着,习人之长,不丢人。”

    赫连天知道父亲说的自是自己不愿学习中原话的事。他忍住泪,点点头道:“阿天记得。”

    赫连突利又对阿佳格格低声道:“阿佳,如果薛庭轩不死,你便让大汗向他投降,说愿听他号令。”

    这句遗言让阿佳格格惊得目瞪口呆。丈夫说,薛庭轩正在处心积虑地对付仆固部,怎么赫连突利死后反而要投降他?赫连突利情知妻子定不能理解,又道:“阿佳,此人羽翼将成,如果如果不从他,他就要翻脸无情。”

    他已是气若游丝,说出这句话后便上气不接下气。阿佳格格脸上尽是泪水,抚住了丈夫的脸道:“是,我知道了。只是,仆固部不会永远屈膝。我不能与此人为敌,但仆固部的好男儿中,定会出现你的继承者。”

    赫连突利眼里闪过一丝欣喜,妻子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深意。自己的智谋并不逊于薛庭轩,缺乏的只是他那种不择手段的残忍。假如后辈中出现一个智谋不下于自己,却比薛庭轩更能不择手段的人,薛庭轩定然也要败在他的手上。为了保存仆固部的火种,现在只能屈膝事敌。他喃喃道:“阿佳,你再给我唱唱那首歌吧。”

    许多年以前,当他还是少年,阿佳格格也只是个少女的时候,他就是因为这个貌不出众的少女所唱的这一曲歌而心动。阿佳泪如雨下,道:“好的,我唱,我唱。”

    树在地上生一百年,

    山在地上立一万年。

    闪电虽只有一瞬间,

    照见情人却直到永远。

    这首出自天铃鸟部的歌在西原流传极广。阿佳格格的声音已不复当年的娇脆,但唱来却仍然有着当年的柔媚。赫连突利握着妻子的手,眼前仿佛又出现了许多年前那个虽然相貌平平,却温柔得如一泓清水般的少女。

    歌声中,赫连突利的眼越来越睁不开,眼中的阿佳格格也越来越模糊。

    我的命运,已经到了终点了。他想着。仆固部的命运却不希望也随我而断绝。

    如果天命有归,让仆固部也出现一个可以与薛庭轩匹敌的英雄人物吧。

    这成了赫连突利脑海中最后一个念头。赫连突利,西原仆固部台吉,生前有“谋略无双”之名,死于刺客行刺,终年五十有三。他的死,也扫除了薛庭轩在西原立足的最大一个障碍。

第119章 天命在我1() 
马群一旦惊了,狂奔之下,当者辟易,假如逃不开,便要被踩为肉泥。这一点薛庭轩自然一清二楚,而这时枯枝干草什么都没弄来多少。

    这肯定不是寻常的惊马。上千匹马汹涌而来,简直就如同一道决堤的洪水。虽然阿史那部的援军人数众多,但眼下队伍拖成一支绵延数里的长队,惊马冲向队伍的后端,就像把这支长队切下了一块一般,而薛庭轩又正好在被切下的这一块里。他心中暗暗叫苦,忖道:“不妙,这一定是赫连突利搞的鬼。”自己在对付赫连突利,赫连突利也在对付自己。如果仅仅是惊马,那倒没什么大不了,但真是赫连突利的计谋,接下来肯定还会有更难以应付的事发生。

    会是什么?赫连突利骑在玉花骢上,侧耳倾听着。马蹄声乱如暴雨,现在什么都听不出来,其中只有一些呼喝,却都是阿史那部众的声音。他扭头向身后金枪班诸人道:“小心了,大家躲在大车后面,不要下马。”

    有这辆大车做抵挡,惊马应该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可一旦下马,被马群卷入的话,眨眼间就被会踏成肉泥。他翘首向西边望去,那边星星点点有些火把光正向这边疾驰而来,定是阿史那钵古得知后队有变,遣人过来增援。人力有时而穷,仆固部又没有火药,即使是赫连突利的计谋,只要镇定应付,谅他们翻不起什么大浪。

    最初的惊慌已经过去了,薛庭轩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现在,他倒更希望这是赫连突利的计谋了。这已是赫连突利向自己发动的最后一击,也是自己与这个西原第一大敌的决战。渡过这个难关,将来多半不会再有如此凶险的情形发生。此刻,他几乎有些遗憾未能与赫连突利在战场上正式交手了。

    惊马疾驰而来,已将薛庭轩这队人卷在当中。纷乱中,薛庭轩突然听得有个人在大声叫道:“薛元帅!薛元帅!你没事吧?”

    这人说的虽是中原话,但声音有点僵硬,定然是奉阿史那钵古之命前来救援的阿史那部众。站在薛庭轩身边的是刘奔。听得这声音,他心下一定,连忙高声道:“薛帅在这里,快过来救援!”

    薛庭轩的心里也定了定。阿史那部的反应当真不慢,有他们过来救援,就更不会出什么事了。只见马群中有几点火把光正向这边过来,看人数只有五六个,心道:“才这么点人过来?”眼见那几点火把光越来越近,已能隐约看到那些胡人的面目,他心头忽然一动,喝道:“突利台吉呢?”

    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但薛庭轩已经发现过来的有两个胡人相对看了看。他心下一沉,低声道:“大家小心,这不是阿史那部的人!”

    刘奔听得这话,不由吓了一跳,也低声道:“是赫连突利?”他们身负贴身守卫薛庭轩之责,自然知道薛帅这个生平大敌。赫连突利居然在这儿发动攻击,他当真想不到,但薛帅说话岂会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他摘下金枪皮套,喝道:“大家小心了!”

    赫连突利用惊马群将薛庭轩与阿史那部大队分开,确是好计。可是惊马不足取薛庭轩性命,他们要在惊马群中发动攻击也不是件易事,何况看人数也不多,薛庭轩一行却有八人之多,有了防备,他们更不易得手了。不过刘奔还是额头冒汗,心道:“幸好薛帅精细,若是他们靠近了突然下手,我们全无防备,那可糟了。”

    那些胡人离他们还有十余步,突然勒住了马匹。惊马仍在不住狂奔,但不知为何,一到这些胡人周围便四散奔开。薛庭轩此时已十拿九稳了,冷笑道:“果然是突利台吉让各位前来的吧。”

    这些胡人却没有答话,也不知是不懂中原话还是故意不说。当先一人举起火把,突然将一个东西举到嘴边,忽地一吹,猛然间发出一阵尖利之极的啸声。一听得这阵啸声,马群忽然转了方向,全都绕过了这里,将薛庭轩一行围在了当中。刘奔低声道:“薛帅,这些人果然能指挥惊马!”

    马群惊了居然还能指挥,薛庭轩都有点茫然,搞不懂其中玄虚。看来,赫连突利手下也着实有些奇才异能之士,不能等闲视之。他也将长枪摘下,道:“不要出动出击,他们是想把我们分开。”

    这些人能指挥惊马,一定想用惊马将自己分隔开来,各个击破。周围都是狂奔的惊马,根本无法挺枪应战,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阿史那钵古派来的救援队肯定马上就要到了,沉不住气的该是对手。

    薛庭轩把枪杆挂在马鞍前,伸手抓住了腰间的手弩。他左手已废,用了手弩便不能再用长枪,不过现在敌人也不能马上就冲上来,倒是用手弩的良机。

    薛庭轩刚摸到手弩,身下的玉花骢忽然打了个响鼻,似乎有点畏惧之意。玉花骢是一匹难得的良驹,从来不曾有过畏缩不前,薛庭轩不由一愣,却听得边上金枪班诸人坐骑突然齐声发出一声哀嘶,竟掉转头便要逃走。刘奔诸人措手不及,险些被颠下马来,连忙勒住坐骑。也正是这时,薛庭轩只觉一股腥臭之气扑面而来。

    马群当然也有气味,但这种气味薛庭轩闻得惯了,可现在这股腥气却大是异样,简直有如刀锋一般锐利。他还没回过神来,刘奔已惊叫道:“狼!薛帅,是狼!”

    从惊马群中,冲出了十几头饿狼。一刹那,薛庭轩终于明白这些敌人为什么能指挥惊马了。

    原来,这些人竟然能够指挥狼群!

    草原上,野兽也有不少,不过最为可怖的无过于狼群。狼群少则七八条,多都二三十条。曾经有几百头的羊群碰上了狼群,在转瞬之间被咬得尸横遍地,牛马这类大牲畜,见到狼群也登时会炸群。眼前这群惊马原来是被狼群驱赶,但要驱赶上千匹惊马,这狼群只怕起码会有上百条。如果再聚在一处,正好成为狼群的目标,可是现在四周尽是狂奔的惊马,就算想落荒而逃,也已失去了机会。

    刘奔此时已吓得满头大汗。在西原呆了几年,狼群倒还不曾见过,这一类故事却听说过不少了。他心道:“听说狼吃东西是先掏空了五脏六腑的,难道难道”一想到自己要被肚子掏空了死在草原上,他便不寒而栗,不由看了看薛庭轩,却见薛庭轩仍然神情自若,他又一阵惭愧,心道:“有薛帅在这里,几万的叛军都打退了,还怕狼不成?”只是,他却不知薛庭轩此时心里亦是追悔莫及,几乎要吐出血来。

    果然还是小看了赫连突利!

    薛庭轩的心头有种难以忍受的痛楚。赫连突利没有想到自己的攻击,可自己同样未曾看透赫连突利的攻击。在赫连突利真正的一击面前,自己到底挺不挺得住?就在片刻之前他还踌躇满志,但现在却方寸大乱,几乎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只是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先行乱了阵脚,那么就算还有一分生机,也马上就化作乌有。

    现在,无论如何都要镇定。薛庭轩想着。敌人用狼群来攻击,但狼毕竟不是人,肯定会有破绽。眼见那群狼越来越近,他举起手弩,对着了当先一头。

    现在来不及去对付那些敌人了,先解决了这些饿狼再说。他手指一扣,“啪”一声,三支弩箭已疾飞而出。他知道狼有铜头铁背麻杆腰之称,狼头极硬,一支弩箭只怕对付不了,因此一发便是三箭。那条狼冲在最前,哪里闪得开,三箭齐中,全都射在顶心。这狼惨嚎一声,一跃而起,足有四五尺高,不等落地,边上有两条狼已同时扑了过去,齐齐咬住了这狼的两条前爪。那两条狼亦极为强壮,咬住了那条狼往两边一撕,立时将这狼撕成两半,鲜血直溅开来。几乎就在同时,后面的狼也扑了上来,只听得一阵嘶吼,鲜血四溅,那条死狼转瞬间便被撕咬成无数碎块。

    这些狼如此凶残,所有人都不由打了个寒噤,薛庭轩更是倒吸一口凉气。他听四部胡人说起来,草原上的狼都是成群结队,由一头狼王统率。狼王是狼群中最为凶悍的一条,当狼王年老体衰后,狼群中的年轻一代便向狼王发起挑战,老狼王一旦落败,便要被新狼王咬死。假如狼王是在猎食中被其他猛兽咬死,狼群便立时散去,直到再有一个新狼王为止。薛庭轩见冲在最先的那条狼体形最大,只道那就是狼王,没想到这条狼一死,其他饿狼根本不散,反而越发凶悍,才知自己想错了。

    狼群将那条死狼撕咬得粉碎,又开始向他们逼近。因为尝到了血肉的滋味,这些狼眼里闪烁着绿油油的光芒,仿佛两团磷火。刘奔打了个寒战,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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