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火明夷-第29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库里,姜栩平他们又带着燃烧弹,应该并不是太过艰难。他正想着,身后一个四三锦鳞忽道:“权帅,火烧起来了!”
率先起火的,是右后方的一排仓库。雨很大,但火势也很大,一下就从那仓库的窗子里窜了出来,望过去,瓦片下尽是火光。郑司楚心中一宽,心想终于烧起来了。也不必把昌都军辎重烧个一点不剩,只消烧掉一半,他们就再难支撑下去。他精神一振,举起如意钩喝道:“郑司楚在此。昌都军的兄弟们,不要怪郑某不讲情面!”
郑司楚的名头现在在北方相当大,尤其是昌都军内。郑司楚做过昌都军军官,而昌都军向来尊敬武勇之人,郑司楚在南方造就了这么一番事业,连邓沧澜也被他击败,虽说是敌人,昌都军上下都对他颇怀好感。虽然这一次郑司楚毫不留情,已刺死刺伤了好几个冲锋弓队,但余下的冲锋弓队听得郑司楚报名,仍是缓了缓手中武器。刹那间,原本震天的喊杀声一下子减弱了许多。只是,在这片刻的宁静中,有人喝道:“反贼郑司楚,拿命来!”
呼喝的,正是齐亮。齐亮将长枪在头顶舞了个花,一催马又冲上来。这倒不是耍花架子,因为他冲得不够快才死里逃生,心有余悸,虽然换了支枪,现在手臂还在不住发抖,若是平握着,谁都看得出枪在颤抖。这样舞个花,旁人便看不出他心中的害怕了。那些冲锋弓队听得齐亮的呼喝,心神亦是一定,见他又冲上前去,便簇拥着他上前。
郑司楚皱了皱眉,将如意钩握得紧了紧。虽然他出手甚是狠辣,已连杀二人,但冲锋弓队终究是他昔日期袍泽,他也并不好杀,实在放不开手大开杀戒。但事情到了这地步,也已由不得他再心软。
定要杀了这为首之人!
齐亮的坚韧实在也出乎郑司楚意料之外。和齐亮对了一枪,郑司楚已经很清楚这个对手的斤两。和陆明夷相比,实有天壤之别。虽然不能说很差,但确实算不得出色。可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身上,却有着烈火一般熊熊燃烧的战意。将为兵之胆,作为一个将领,更重要的是指挥能力。从这方面来看,这个枪马并不出色的冲锋弓队统领,实是个很称职的将官。
第469章 以死报之3()
郑司楚抬起头,看向齐亮。现在他的目光已没有了轻视,变得极其锐利。齐亮这时候正带着人冲过来,突然觉得眼睛里一阵刺痛,郑司楚的目光仿佛一柄无形的刀子直刺入他的双眼,让他差一点掩饰不住内心的恐惧。然而,在齐亮的心底,仿佛又有一个声音在说:“顶住!一定要顶住!”
齐亮不是呆子,陆明夷先前对他欲言又止,夜摩王佐不去问他,王离向来对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连君子营三将中最忠厚的沈扬翼,看向自己的目光总有点不放心,他也知道自己的能力让这些人担忧。齐亮枪马弓术都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虽然在平均线以上,但在冲锋弓队里,实是在平均线以下了。他自己很清楚这一点,因此练习非常刻苦,可终究天份有限,再怎么练,仍然无法出类拔萃。有时他真想对陆明夷说,自己是不成了,还是让贤给旁人,可是他也有着自己骄傲,实在不肯说出这句话来。
明夷,我们曾经并肩作战,虽然现在距离越来越远,可我终不会落伍太多。
正是这一信念,支撑着齐亮向前。或许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名将,却肯定会是一个称职的军人。他想着,心里那一丝动摇霎时抛到了九霄云外,握枪的手臂也沉稳多了,向郑司楚一指,喝道:“一队听令,不可与敌人单挑,定要以众击寡!”
冲锋弓队的成员全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强手,好处是战斗力惊人,坏处是这些勇武之士向来眼高于顶,一旦遇到了更勇武的人,战之不胜,往往就会自乱阵脚。能力远在自己之上的右统领荀先这么快丧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齐亮知道,也许自己别的都不如手下这些士兵,但因上自己清楚知道自己的份量,因此论沉着冷静,自知之明,却是远在别人之上。面对着这个甚至比陆明夷更强的对手,沉着和冷静会是一件比神妙莫测的枪法更有效的武器。
郑司楚听得这敌将下令,心中暗暗叫苦。自己带着四三锦鳞冲进来,唯一的可乘之机就是制造混乱,这样才能震慑敌人。而那员名叫齐亮的敌将虽然枪马不强,却有着相当强的整兵能力。算起来,自己先前所下的选取右统领荀先性命的计划,实是错了。
他将如意钩举了起来,向齐亮行了一礼,高声道:“再造共和联盟,元帅郑司楚。齐亮将军,在下有礼了。”
齐亮没想到郑司楚会和自己通名,一刹那,眼里几乎有泪水要涌出。战将通名,那是表明对方认同自己是个对手。齐亮虽然做了冲锋弓队的统领,但君子营三将都有点看不起他,陆明夷也对他不甚放心。齐亮做梦也没想到,倒是敌人的最高将领,竟会把自己当成一个平等的对手。
郑司楚,真不愧是你啊!
齐亮想着。他举起了枪,和郑司楚一样行了一礼道:“冲锋弓队左统领,齐亮。郑元帅,小将有礼了。”
齐亮的眼里有些闪烁。他这一生,从来都没有过什么成就,而立下的战功,他自己也明白实是陆明夷安排自己立下的。如果没有陆明夷,自己多半还是个大头兵,甚至可能已经在残酷的战斗中成为一堆尸骨。可是他也渴望能得到别人的承认,让人们说,齐亮并不是陆明夷的影子,齐亮也是一个出色的将领。然而在冲锋弓队里,大概谁都不会那么想,任谁都觉得齐亮虽然当统领还算称职,但纯属陆明夷提携才有今天。唯有此时,郑司楚向自己表示了尊重,让齐亮有种从未有过的信心。
郑司楚,你的确比我强得太多太多,但今天,我齐亮不会让你得手!
齐亮几乎已全然忘却了自己根本不是郑司楚的对手,心中的惧意也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冲霄的豪气,直向郑司楚冲去。他一冲,身边的冲锋弓队哪里还敢畏缩,跟着齐亮便向前冲去。
只不过十来步之遥。对快马来说,真是一蹴而就。郑司楚见这些冲锋弓队全冲了上来,又是暗暗叹了口气,将如意钩向后退了退,单手握在了枪尖十分之三处。
这是二段寸手枪的握法。不过,在交牙十二金枪术里,这却是第十一个变招的用法。
以寡击众,乱枪暴击术。
交牙十二金枪术,是昔年天下第一枪武昭的不传之密。武昭是前朝军校枪术老师,教过的军校生不知几千几万,但平生真正传授的弟子却只有三个,最后一个便是郑司楚的老师小王子。小王子一生痴于枪术,后来更是青出于蓝,将交牙十二金枪术磨练得炉火纯青。这路枪法共有十二个变招,每个变招都是一路枪法,而这乱枪暴击术则是一路纯攻不守的枪法。
进攻是最好的防御。因为当你的进攻让敌人根本无法反击,那自然不需要再防御了。只是话虽如此,真正使出这路枪来风险也不小。人力有时而尽,枪术练得不到家,或者力量不足,就算使的枪术精妙绝伦,仍然可能被只有一身蛮力的敌人击倒。也因为乱枪暴击力耗费的体力极大,郑司楚平时并不敢使用,然而他知道,冲锋弓队已要乱枪齐上,他也唯有以这一路枪来对付。
齐亮冲得很快。本来就十来步,战马冲来时,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齐亮将枪平端在手,他自知枪术远远不如郑司楚,想和他斗枪那是找死,因此只有以己之长一拼。而自己称得上拿手的,唯有刺枪法。
当齐亮的战马与郑司楚的战马快要相并时,齐亮一声暴喝,长枪猛然刺出。刺枪法只是最基本的手法,平平刺去,全无变化,或是单挑,郑司楚只消以枪一拨,顺手一个反刺便能让齐亮中枪落马。可现在并不是单挑,在齐亮身边还有五六个冲锋弓队,郑司楚也根本没有余暇闪躲。
齐亮的长枪刺得最快,身边那些冲锋弓队出枪亦不慢,此时足有六七支长枪攻向郑司楚。突然,齐亮只觉眼前有厉风掠过,还不曾反应过来,便觉肩头一疼。
中枪了!
齐亮差点叫起来。郑司楚明明已在自己一群人的围攻之下,竟然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反攻。他甚至都没看清,却听身边诸人齐齐呼痛,耳边传来一连串的长枪落地之声。
就在这一瞬间,郑司楚出枪,接连刺中包括齐亮在内六个人的肩头。这六个人中,有五个痛得握不住长枪,唯有齐亮不曾把武器丢掉。只是当郑司楚刺到第七个人时,如意钩却被这第七人挡住了。
一眨眼间连出七枪,而且这七人都可称得上好手。那第七个冲锋弓队虽然挡住了如意钩,一张脸却已变得煞白。这种神乎其神的枪法他连听都没听说过,架住了如意钩,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郑司楚,神情却有点恍惚。猛然间听得齐亮叫道:“当心!”他心头一凛,定睛一看,却是郑司楚的如意钩一抽一送,从他的大枪下翻了上来,直刺他的前心。这人能挡住郑司楚的第七枪,本领实非泛泛,虽然远不及郑司楚,但要再挡一枪其实毫不为难。只是他心志已夺,唯有惧意,郑司楚再出枪时,他连挡的念头都来不及有。郑司楚这一枪虽然已是强弩之末,远不及方才的连出七枪,那人却挡不住了,如意钩透隙而入,正中他前心。这人连叫都来不及叫,翻身摔落马下。却听郑司楚喝道:“有谁上来,以此为例!”
这一声断喝也不甚响,但在剩下的冲锋弓队听来,却是如此威风。本来有人接着要冲上,这时候却不由自主地带住了马,而那痛得丢掉了长枪的五个冲锋弓队更是脸色一下煞白,地上明明有个同袍中枪落马,却谁都不敢去将他尸身带回来,几乎每个人都在想:郑司楚他是妖怪么?
出了八枪,伤六人,杀一人,郑司楚只觉也有点微微的喘息。他喝了一声,与其说是要立威,不如说是借呼喝来市调匀呼吸,不让敌人发现自己有点喘不过气来。这乱枪暴击术威力极大,但毕竟是将力量分散了,刺杀的这六个人每人受伤并不重,只不过震惊于郑司楚的枪法,他们一时不敢再动手而已。如果冲锋弓队一拥齐上
第470章 以死报之3()
“第一队,各伍依次冲上!”
说话的正是齐亮。齐亮虽然受伤,但他马上发现伤口并不算重,血虽然不停地从伤口流出,但流得并不多。只是当他看到正要冲上前去的冲锋弓队不约而同带住了马,心想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论人数,冲锋弓队比对手多得多,可一旦军心涣散,人多只会互相掣肘,因此必须马上鼓起士气来。而郑司楚的枪术的确高强之极,但再高强,终究寡不敌众。如果一拥齐上,郑司楚乱枪四出,只会让冲锋弓队阵脚大乱,因此这般轮番攻上,即使会有不少人受伤,可是只消两三波攻势,郑司楚终不是铁打的,定会筋疲力尽。不过这样的攻法,先攻的肯定要容易受伤,而每一波攻势中,冲在最前的也最容易受伤。齐亮的枪还在手中,已顾不得多想,催马便上前。
这个时候,枪术已经不重要了,更重要的是万众一心,一往无前。齐亮端着长枪,肩头的伤口还在流血,脑海中想到的却是陆明夷。
明夷,放心吧,我一定会守住仓库!
有一座仓库已然起火,然而由于雨很大,火势不能蔓延开去,姜栩平也只能带着人一个仓库一个仓库地放火。当他放到第三个仓库时,还没砸破库门,身后便传来了一阵喊杀声。那是冲锋弓队的二三四五六五个百人队冲了过来。五个百人队,便有五百人,而且是清一色的骑兵,他带着的四三锦鳞也就是三十人左右,真交上手,胜负不问可知。边上一个正要砸锁的听得身后喧哗,扭头道:“统领”
再砸开锁,也没功夫放火了。姜栩平咬了咬牙,沉声道:“砸锁,我去挡住他们!”
来时郑司楚便说过,今晚大风大雨,虽然利于奇袭,却不利放火。想要把北军辎重烧光,那基本上不可能,因此起码要烧掉他们一半。可是这一排库房足有二三十间,点起火的不过两三间而已,离这个目标还远。
这些冲锋弓队真个非同一般,连权帅都没能震住他们啊。姜栩平想着,拔出腰刀迎了过去。
姜栩平的本领,在四三锦鳞中算得出类拔萃。他一人箭步上前,迎面有个冲锋弓队便朝他一枪搠来。姜栩平眼疾手快,身子一让,将敌人的长枪夹在腋下,手一甩,腰刀顺着枪杆便飞旋着削了上去。这是单刀破枪的招式。若对手是在步下,姜栩平便可欺身上前,但因为现在对付的是骑兵,他靠不了太近,只能如此。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