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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

亚当·斯密国富论-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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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遗嘱执行人或财产管理人,更不得继承、承受或购买国内任何土地。他自己所有的
动产及不动产,也被国王没收,作为外国人看待,不受国王保护。
    我国自夸爱护自由。无须说明,此等规定和此等夸大的自由精神是多么矛盾。十分
明显,这种自由,在这场合,为了商人和制造业者琐细的利益而被牺牲了。
    这一切规定可称颂的动机,是推广我国制造业。但推广的方法,不是改良自己的制
造业,而是阻抑我们邻国的制造业,并尽可能消灭一切可恶竞争者的捣乱性竞争。我国
制造业者认为,他们应当独占本国同胞的技能才干。通过限制某些职业在一个时间内所
得雇用的人数,并规定一切职业须有长时间的学徒时期,他们企图局限各职业的知识,
使仅为少数人所掌握,而且愈少愈好,他们又不愿这少数人中有一些人到外国去传授技
能给外国人。
    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
当加以注意。这原则是完全自明的,简直用不着证明。但在重商主义下,消费者的利益,
几乎都是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这种主义似乎不把消费看作一切工商业的终极
目的,而把生产看作工商业的终极目的。
    对于凡能与本国产物和制造品竞争的一切外国商品,在输入时加以限制,就显然是
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了。为了前者的利益,后者不得不支付此种
独占所增加的价格。
    对于本国某些生产物,在输出时发给奖励金,那亦全是为了生产者的利益。国内消
费者,第一不得不缴纳为支付奖励金所必要征收的赋税;第二不得不缴纳商品在国内市
场上价格抬高所必然产生的更大的赋税。
    有名的与葡萄牙签订的通商条约,通过高的关税,使我国消费者不能向邻国购买我
们本国气候所不宜生产的商品,但必须向一个遥远的国家购买这种商品,虽明知该国这
种商品的品质较差。国内消费者,为了使本国生产者能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下输出某几种
产物到这一个遥远国家去,不得不忍受此种困难。这几种产物的强迫输出在国内市场上
引起的增高价格,亦得由消费者支付。
    但为管理我国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而订立的许多法律,比我国所有其他通商
条例,都更严重地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以顾全生产者的利益。一个大的帝国建立起
来了,而其建立的唯一目的,便是造成一个顾客之国,使他们只能向我国各生产者的店
铺购买我国所能供给的各种物品。我国生产者由此种独占取得的仅是价格稍稍的提高,
而我国消费者要负担全部费用,以维持这个帝国,护卫这个帝国。为了这个目的,仅仅
为了这个目的,我国在最近二次战争中,用去了二亿镑以上,借债一亿七千万镑以上,
至于前此各次战争用费,还不算在里面。单单这一项借款的利息,不仅大于由殖民地贸
易独占据说所能得到的异常的利润的全部,而且大于这贸易的价值的全部,换言之,大
于每年平均输出到殖民地的货物价值的全部。
    谁是这重商学说体系的设计者,不难于确定。我相信,那决不是消费者,因为消费
者的利益全被忽视了。那一定是生产者,因为生产者的利益受到那么周到的注意。但在
生产者中,我们的商人与制造业者,又要算是主要的设计者。在这一章 所讨论的商业
条例中,我们制造者的利益,受到了最特别的注意。消费者或不如说其他生产者的利益,
就为着制造业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
 
  


国富论(第四篇)
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即政治经济学中把
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
  
    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
    关干重商主义,我觉得有详细说明的必要。但政治经济学中的重农主义,却不需要
这么长的说明。
    据我所知,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从来
未被任何国家所采用;现在它只在法国少数博学多能的学者的理论中存在着。对于一种
未曾、也许永远不会危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学说的谬误,当然不值得长篇大论去讨论。
不过,对于这个极微妙的学说,我将尽我所能,明确说出它的轮廓。
    路易十四有名的大臣科尔伯特,为人正直,而且勤勉异常,有渊博的知识,对于公
共账目的检查,又富有经验,极其精明。总之,在各方面,他的能力都使他对于公共收
入的征收与支出,能搞得井井有条。不幸,这位大臣抱有重商主义的一切偏见。这种学
说,就其性质与实质说,就是一种限制与管理的学说,所以,对于一个惯于管理各部公
务,并设置必要的制裁与监督,使各部事务不逾越其适当范围,而又勤苦工作的事务家,
是很合脾胃的。他对于一个大国的工业及商业所采用的管理方式,与管理各部公务的方
式一样;他不让各个人在平等自由与正义的公平计划下,按照各自的路线,追求各自的
利益,却给某些产业部门以异常的特权,而给其他产业部门以异常的限制。他不仅象欧
洲其他大臣一样;更多地鼓励城市产业,很少鼓励农村产业;而且他还愿意压抑农村产
业,以支持城市产业。为了使城市居民得以廉价购买食物,从而鼓励制造业与国外贸易,
他完全禁止谷物输出;这样就使农村居民不能把其产业产品的最重要部分,运到外国市
场上去。这种禁令,加上旧日限制各省间谷物运输的各省法规,再加上各省对耕作者的
横征暴敛,就把这个国家的农业,压抑得不能依照自然趋势,按其肥沃土壤和极好气候
所应有的发展程度而发展了。这种销沉沮丧的状态,在全国各地都多少感觉到了;关于
发生这种状态的原因,有许多方面业已开始深讨。科尔伯特鼓励城市产业过于鼓励农村
产业的办法,似乎是此中原因之一。
    谚语说,矫枉必须过正。主张把农业视为各国收入与财富的唯一来源的这些法国学
者们,似乎采用了这个格言。由于在科尔伯特的制度中,和农村产业比较,城市产业确
是过于受到重视,所以在这些重农主义学者的学说中,城市产业就必定受到轻视。
    他们把一般认为在任何方面对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所贡献的各阶级人民,分
为三种。第一种,土地所有者阶级;第二种,耕作者、农业家和农村劳动者阶级,对于
这一阶级,他们给以生产阶级这一光荣称号;第三种,工匠、制造者和商人阶级,对于
这一阶级,他们给以不生产阶级这一不名誉的称号。
    所有者阶级,所以对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把金钱花在土地改良上,花在建筑
物、排水沟、围墙及其他改良或保养上,有了这些,耕作者就能以同一的资本,生产更
多的生产物,因而能支付更大的地租。这种增高的地租,可视为地主出费用或投资改良
其土地所应得的利息或利润。这种费用,在这个学说中,称为土地费用。
    耕作者或农业家所以对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出费用耕作土地。在重农主义体
系中,这种费用称为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原始费用包括:农具、耕畜、种子以及农业
家的家属、雇工和牲畜。在第一年度耕作期间(至少在其大部分期间)或在土地有若干
收获以前所需的维持费。每年费用包括:种子、农具的磨损以及农业家的雇工、耕畜和
家属(只要家属中某些成员可视为农业雇工)每年的维持费。支付地租后留给他的那一
部分土地生产物,首先应该足以在相当期间内,至少在他耕种期间内,补偿他的全部原
始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其次应该足以补偿他全部的每年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
通利润。这两种费用,是农业家用于耕作的两种资本;倘若这两种资本不经常地回到他
手中,并给他提供合理的利润,他就不能与其他职业者处在同等地位经营他的业务;他
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尽快地放弃这种职业,而寻求其他职业。为使农业家能继续工
作所必需的那一部分土地生产物,应视为农业的神圣基金,倘若地主加以侵害,就必然
会减少他自己土地的产物,不要多少年,就会使农业家不但不能支付此种苛酷的地祖,
而且不能支付应当支付的合理地租。地主应得的地租,只是把先前用于生产总产物或全
部产物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完全付清之后留下来的纯产物。因为耕作者的劳动,在付清这
一切必要费用之后,还能提供这种纯产物,所以在这种学说中,这个阶级才被尊称为生
产阶级。而且由于同一理由,他们的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在这种学说中。亦被称为生
产性费用,团为这种费用,除了补偿自身的价值外,还能使这个纯产物每年再生产出来。
    所谓土地费用,即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费用,在这种学说中,亦被尊称为生产性费
用。此等费用的全部及资本的普通利润,在还未通过增高的地租完完全全还给他主以前,
这增高的地租,应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教会不应课以什一税,国王亦不应课以赋税。
不然,就会妨害土地的改良,从而妨害教会自身的什一税的未来增加,也妨害国王自身
的赋税的未来增加。因为在良好状态下,此等土地费用,除了再生产它自身全部价值以
外,还能在若干时间以后,使纯产物再生产出来,所以在这种学说中,它亦被称为生产
性费用。
    在这种学说中,被称为生产性费用的,就只有这三种,即地主的土地费用,农业家
的原始费用及每年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其他一切阶级人民,即使一般认为最生产的那
些人,亦因为这个缘故,被视为是完全不生产的。
    按人们一般的见解,工匠与制造者的劳动,是极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的价值的,但
在这种学说中,工匠和制造者却特别被视为完全不生产的阶级。据说,他们的劳动,只
偿还雇用他们的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这种资本乃是雇主垫付给他们的原材料、工具
与工资,是被指定用来雇用他们、维持他们的基金。其利润乃是被指定用来维待他们的
雇主的基金。他们的雇主,垫付他们以他们工作所需的原材料、工具及工资,也同样垫
付他自己以维持他自己所需的费用。他所垫付的这种维持费,通常和他在产品价格上所
希冀的利润成比例。倘若产品价格不够偿还他为自己而垫付的维持费,以及为劳动者而
垫付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那他就显然没有偿还他所投下的全部费用。所以制造业资
本的利润,并不象土地的地租一样,是还清全部费用以后留下的纯产物。农业家的资本,
象制造者的资本一样,给资本所有者提供利润,但农业家能给他人提供地租,制造者却
不能够。所以用来雇用并维持工匠、制造业工人的费用,只延续——如果可以这样说—
—它自身价值的存在,并不能生产任何新的价值。这样,它是全无生产或不生产的费用。
反之,用来雇用农民或农村劳动者的费用,却除了延续它本身价值的存在,还生产一个
新的价值,即地主的地租。因此,它是生产性费用。
    商业资本和制造业资本,同样是不生产的。它只能延续它自身价值的存在,不能生
产任何新价值。其利润,不过是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内或收得报酬前为自身而垫付的维持
费的补偿,换言之,不过是投资所需用费的一部分的偿还而已。
    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对于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不能有什么增加。
诚然,他们的劳动,对于土地原生产物某特定部分的价值,确有很大的增加,但他们在
劳动时要消费原生产物其他部分。他们对这部分的消费,恰好等于他们对那部分的增加。
所以,无论在那一个时间,他们的劳动,对全部的价值,也没有一点的增加。例如,制
造一对花边的人,有时会把仅值一便士的亚麻的价值,提高到三十镑。乍看起来,他似
乎把一部分原生产物的价值,增加了约七千二百倍,但其实,他对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
价值,毫无所增。这种花边的制造,也许要费他二年劳动。花边制成后,他所得的那三
十镑,只不过补还这二年他给自己垫付的生活资料罢了。他每日、每月或每年的劳动,
对于亚麻所增加的价值,只不过补偿这一日、一月或一年他自身消费掉的价值。所以,
无论在什么时候,他对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都没有一点的增加。他继续消费
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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