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国富论-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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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他们现今用这巨量金银,购乙国货物,供两国人民消费。他们所经营的,就是
所谓贩运贸易。由此获得的利润,当然是甲国纯收入的增进。所以,这巨量的金银,就
象新创的基金一样,可用以开办新的事业。国内事业,现由纸币经营,金银就移转过来,
作为这种新事业的基金。
如果他们用这巨量金银,购外国货物,来供本国消费,那买进来的货物,不是()
游惰阶级消费的货品,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等,就一定是(二)更多的材料、工
具和食料等,从而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
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前一途径,就无异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不增加生产,不增加维持这项
消费的固定基金,对社会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后一途径,却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上的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
这项消费的固定资金。消费者会把每年消费的价值,全都再生产出来,同时提供利润。
社会上的总收入,换言之,社会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势将增加起来,其增加的数量,
等于工人对加工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社会的纯收入,也必然增加,其增加的数量,
等于上述价值减去这些工人使用工具机械所需要的维持费后剩下的价值。
由于银行作用而被排往外国的金银,假如是用来购买本国消费的外国货物,就有大
部分是,而且一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类货物。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几乎是必然的。固
然,也何这详的人,他们的收入虽没有增加,却忽然大挥霍起来,但我相信,世界上,
决没有一个阶级,全是这么办。谨慎从事,固然不能望于人人,但至少,一个阶级,总
有大多数人不侈靡,不乱花钱,这大多数人的行为,总能奉行谨慎的原则。至于那般游
惰者,作为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能由于银行的作用而增加毫米,所以,除了少
数实际的例外,他们这一阶级的费用,亦不能由于银行的作用而增加。游惰阶级对外国
货物的需求,是照旧的,或者大概照旧。由于银行作用而排往外国购买外国货物以供本
国消费的货币,亦只有一极小部分,是用来购买这般人需用的物品。其中大部分当然是
用来振兴实业,不是用来奖励游惰。
我们计算社会流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时,常须记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社会
流动资本中,仅可计算食料、材料、制成品三项。而由货币构成,仅用以实现这三项流
通的部分,必须减去。推动产业,需要三件东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资。材料是工作的
对象;工具是工作的手段;工资是工人作工的目的。货币既不是工作的材料,亦不是工
作的工具;工资虽普通用货币支付,但工人的真实收入,并非由货币或金块构成。构成
工人真实收入的,是货币的价值,或者说,是金块所能换得的货物。
一定数量资本所能雇用的劳动量,显然等于该资本能供给以材料、工具以及适应于
工作性质的维持费的工人的数量。购买材料工具和维持工人,固然少不了货币,但该资
本全部所能履用的劳动量,无疑不能同时等于用以购买的货币和被购买的材料、工具、
食料。而只等于这两价值之一,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
以纸币代金银币,则全部流劝资本所能提供的材料、食料和工具,必按所代金银的
全价值而增加。流动和分配轮毂的全部价值,现在被加在本来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
上面。这件事,有些象某个大工厂厂主的处境。由于机器的改良,他舍弃旧机器不用,
把新旧机器价格之差额,加入流动资本,即加入作为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的基金。
一国流通的货币,对于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究竟保持着什么比例,也许没有
确定的可能。有人说是一比五,又有人说是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三十。但是,货币
对年产物全部价值所持的比例,无论怎样微小,在年产物中,只有一部分,常常是一小
部分,指定用作维持产业的基金,但货币对这一部分年产物所持的比例,总该不小。如
果以纸币代替,流通所需要的金银量减少到等于原先的五分之一,那末,其余那五分之
四,若有大部分是加在维持产业的基金内,那当然会大大增加产业的数量,因而会大大
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晚近二三十年来,苏格兰几乎所有大都市,都设立许多银行,甚至穷乡僻壤,有时
也如此。这种银行作用的结果,正如上述。国内事业,几乎完全用纸币周转;一切种类
的购买和支付,亦都凭借纸币。除了兑须二十先令的钞票外,银币很少见到,金币尤其
少见。银行林立,虽未免良莠不齐,以致议院有立法制裁的必要,但国家曾因银行设立
而得莫大利益,却无可违言。我听说:格拉斯戈自银行创立以来,十五年间,商业竟已
加倍。苏格兰的商业,自两公立银行(一名苏格兰报行,1693年国会议决创立;一名皇
家银行,以国王敕令设立于1727年)在爱丁堡创立以来,就不只加了四倍。在这个短期
内,苏格兰一般的商业,格拉斯戈的商业,是否这样增进,我不敢自作聪明,妄加断议。
若果如此,则如此巨大的进展,似乎不能尽归功于银行的设立,或许还有别种原因。不
过,说苏格兰这个时期的工商业大有增进,并且说银行设立,就是它们增进的一个大原
因,总不见得错误。
在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前在苏格兰境内流通而在合并后不久拿到苏格兰银行
再铸的银币价值,为四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七镑十先令九便士。关于金币,则无可稽考。
但据苏格兰造币厂旧帐簿所录,似乎每年鼓铸的金的价值,略多于银。当时有许多人惟
恐银一入苏格兰银行即不能复为己有,所以有许多银币,始终没有拿到苏格兰银行去;
此外,还有若干流通的英格兰铸币,亦未曾缴进去。所以,未合并前,苏格兰通用的金
银币价值,合计不下于一百万镑。这数额似乎构成当时苏格兰全部的通货,因为当时苏
格兰银行虽没有竞争者,它的钞票发行不少,但在全部通货中,仅占极小部分。现在苏
格兰的全部通货,估计当不下二百万镑,其中金银币大概不过五十万镑。但是,苏格兰
的金银币虽是大减了,它的真实财富,它的繁荣,却丝毫未受损害。反之,农工商各业
的发达,是很明显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亦很明显。
银行发行钞券的主要方法,是贴现汇票,换言之,是垫付货币,收买未满期的汇票。
汇票不等期满,即可持票往银行预贷现金。银行方面,就计算到期应收的利息,在全部
贷额中扣除。到期后,汇票的兑付,既可偿还银行预贷出去的价值,还会带来利息形式
的纯利润。银行贴现汇票,是以本银行发行的钞券支付,并不是以金银支付。银行家可
以根据经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把钞券垫付出去,所以,他所能贴现的汇票金额,可
以加多,他在利息方面所能获得的纯利益,亦自然加多了。
苏格兰的商业,今仍不甚繁荣,在上述两银行创立时,尤不足道。如果该两银行单
单经营汇票的贴现,营业必甚寥寥。所只,它们发明另一方法来发行信用券,即所谓现
金结算法。随便那一个人,只要他找得到两个有确实信用并有确实地产的保证人担保,
并允在银行要求偿还时即如数还清所借金额及其法定利息,就可向银行商借一定数额的
款项如二千镑或三千镑。我相信,这种贷放方法,世界各处银行都有。但据我所知,苏
格兰各银行所接受的还款条件特别简易。这也许是他们银行营业旺盛、国家得益深厚的
主要原因。
在苏格兰,凡具有上述信用条件向银行按照这个方法借到比方说一千镑的人,可以
随时分期还款,有二三十镑就可付还一次。银行方面就以每次收款的日期起,至全数偿
清的日期止,计算每次所收回的数额,并在全部金额的利息中,减少相应数目的利息。
各种商人,各种实业家,都觉得这种方法很便利,因而乐于助长银行的营业,不但在一
切支付上都欣然接受银行钞票,并劝人接受。在顾客商借货币时,银行大都以本银行的
钞票付给。商人以钞票购买制造者的货物,制造者以钞票购买农业家的食料、材料,农
业家以钞票付给地主作为地租,地主以钞票付给商人购买各种便利品、奢侈品,商人最
后又把钞票还给银行,来抵销借款。因之,全国银钱来往,几乎无往不用钞票。银行营
业,自然就旺盛了。
赖有现金结算法,商人们得推广营业,而不致有危验。假设有两商人,一在伦敦,
一在爱丁堡,所经营的营业相同,所投下的资本相等。爱丁堡商人因有现金结算法,所
只营业规模能够搞得较大,人员能够用得较多,而不致有危险。伦敦商人则因无现金结
算法,常须在自己金柜内或在银行金柜内(那自然没有利息)保有巨额货币,只应付不
断的索讨赊购贷款的要求。假定常须保有五百镑,那末,和不需常常保有现金五百镑滞
财的场合比较,堆栈内货物的价值,就会少五百镑。假设商人保有的存货普通每年脱售
一次,这时候,与无需保有滞财的场合比较,他就困为常须保有五百镑滞财,所得而脱
售的货物,总少五百镑的价值。在这场合,他每年的利润,他所能雇用以办理销售事务
的工人,都必定比他能多卖五百镑货物的场合少。反之,爱丁堡商人,无须保有滞财来
应付这种不时的需要。万一遇有急需,他可由现金结算法,向银行借钱来应付,以后,
接续有售卖,即以所得货币或纸币,逐渐偿还银行借款。与伦敦商人比较,他可用同量
资本,囤积较多量货物,而无危险。因之,他给自己赚取更大的利润,给那些为市场提
供货物的劳动人民以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因之得利不小。
固然,英格兰银行通过贴现汇票所给予英格兰商人的便利,可等于现金结算法给与
苏格兰商人的便利,但要记住,苏格兰商人也可向银行贴现汇票,和英格兰商人一样容
易。而除了贴现期票,苏格兰银行还有现金结算法,故于商人尤为便利。
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决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
银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
价值。例如,苏格兰通用的纸币,假设最低的是二十先令纸票,那末,能在全苏格兰流
通的这项通货其总额决不可超过国内每年交易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价值的交易通
常所需的金银的数额。如果超过了这个总额,那过剩的部分,既不能行于国内,又不能
输往国外,结果,会马上回到银行去,兑换金银。得钞票的人民,立即觉得他们所有的
钞票,超过国内交易所需。他们既然不能把纸币送往外国,当然,马上会持向银行,要
求兑现。因为,过剩的钞票,一经换作金银,输往国外,很容易就有用处;在钞票还是
钞票的肘候,却一点用处也没有。总之,过剩的额数,将全数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
对兑现表现困难或迟缓,回到银行去的钞票,还会更多。由此而起的惊疑,必然会使兑
现要求,更紧张起来。
各种企业的经营,都少不了经费。房租、用人、办事员、会计员等的工资,在各种
企业中都是不可少的。除了这各项,银行特有的费用,可分为两类:第一,金柜内,常
须储存无利息可得的巨额货币,以应付持票兑现的不时要求。第二,因应付不时要求而
将干竭的金柜,须时时补充。如果,银行发行纸币过多,超过国内流通的需要,不能流
通的过剩的额数,不断转来兑现,在这情况下,银行的金柜,不但要按纸币过剩的比例
增加储存的金银,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因为纸币的归来,其速度比发
行过剩额的扩大快得多。所以,银行第一项特别用费的增加,不仅要按非得已的兑现增
加的比例而增加,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此外,此种发行过度的银行,虽应有较充
实的金柜,但其金柜的干竭,却一定比在发行谨慎的情况下快得多。因此,对于金柜的
补充,常须作不断的加紧的努力。但这样大量不断地由金柜流出来的铸币,不能在国内
流通。这种铸币,是为兑换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而流出的,所以也是流通所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