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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亚当·斯密国富论-第100部分

小说: 亚当·斯密国富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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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出来,使得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订出严密规则和一定方法。所以,没有特权的股份公司,
有可能顺利地经营保险业;如伦敦保险公司,如皇家贸易保险公司,都是没有取得何等
特权的。
    通航河道或运河一度修造成功了,其管理即非常简单容易,可定出严密的规则与方
法,甚至进行修造河道也是如此。修一里价多少,建一闸价多少,都可与承包人订立合
同规定。他如修造那引导清水供给城市的运河、水槽或大水管,也可作如此说法。这些
事业由股份公司出来经营,即使未取得特权,亦可大获其利,而实际也往往如此。
    但是,设立股份公司,只因为这样能经营成功,或者说,让一群特定商人享受其邻
人享受不到的权利,只因为这样他们能够繁荣,那是绝对不合理的。要使股份公司设立
完全合理化,必其事业的经营,可以定出严密规则及方法,同时还附有其他两个条件:
第一,那种事业的效用,必显然比大部分的一般商业更大和更普及。第二,其所需资本,
必大干私人合伙公司所能筹集的数额。凡以不很大资本即能举办的事业,纵使其效用特
大,亦不能成为设立股份公司的充分理由。因为,在这场合,对于那种企业所产出的东
西的需要,可很容易由私人企业者出来供给。就上述四种事业说,这两个条件都同时具
备。
    银行业管理妥当,其效用既大臣周,本书第二篇已详细说明了。但如果一家公共银
行的设立,其目的在于维持国家信用,即当国家有特别急需时,对政府垫付某一税收全
部,其数也许达数百万镑,而该税收又须一两年后才能收入,这种银行所需资本,当不
是私人合伙公司所筹集得来的。
    保险业能予个人财产以很大的保障。一种损失本来会使个人趋于没落的,但有了保
险业,他这损失就可分配给许多人,叫全社会分担起来毫不费力。不过,保险业者要想
与他人以保障,他自己就必须有很大的一宗资本。伦敦西保险股份公司设立以前,据说,
检察长处有一名单,开列一百五十个私人保险业者的姓名,他们全都开业不到几年就失
败了。
    通航水道、运河以及供给城市自来水的各种必要工事,很明显的,不仅有很大、很
普遍的效用,同时,其所需巨大费用,亦常非个人财力所及。
    总之,股份公司的设立,必具上述三个条件,才可算为合理。具有这三个条件的事
业,我除上述四者外,再也不能想出其他的来。就说伦敦的英国制铜公司、熔铅公司以
及玻璃公司吧。言其效用,并不见得怎样大,怎样特别,言其费用,也并不是许多个人
的财力难于举办。至于这些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是否能走出严密法则及方法,使其适于
由股份公司管理,以及它们是否有它们自己所夸称的可获厚利的理由,那在我却不敢佯
言知道。矿山企业公司早就破产了。爱丁堡英国麻布公司的股票,近来虽没有从前低落
得那么厉害,但较其票面价格,却是相差太远。我们更说其他基于爱国心即为着促进国
家某特殊制造业而设立的股份公司吧;这种公司往往因为经营失当,以致减少社会总资
本,而在其他各点上,同样是利少害多。它们董事的意图即使非常正直,但他们对某些
特定制造业的不可避免的偏爱(这些制造业的当事人蒙蔽他们、欺骗他们)必定会妨害
其他制造业,必定会使在其他情况下必会存在的适当产业与利润间的自然比例,多少受
到破坏,而这自然比例,乃是一国一般产业的最大而最有效的奖励。
    第二项 论青年教育设施的费用
    由本身收入开支本身费用的事业,并不限于前述道路运河等等;对于青年教育的设
施亦是如此。生徒付给教师的学金或谢礼,自然构成这一类的收入。
    即使教师的报酬,不全取自这自然收入,那也不一定就要由社会的一般收入来开支;
在许多国家,行政当局操这收入的征集和运用之权。就大部分欧洲说,普通学校及专门
大学的基金,并不仰给社会一般收入,就是有的话,其数目亦极其有限。教育经费到处
都是主要来自地方收入,来自某项地产的租金,或来自指定专作这项用途的专款的利息。
这专款或由君主自己拨给,或由私人捐助,交由保管人管理。
    这些捐赠财产,曾对教育设施的促进有所贡献么?曾激励教师的勤勉,增进教师的
能力么?曾改变教育的自然过程,使其转向对个人对社会双方都较有用的目标么?对于
这种种问题,只作大概的答复,我想是不会怎样困难的。
    不论在哪种职业,操这职业的大部分人所作努力的大小,总是与他们不得不作这努
力的必要性的大小相称。这种必要性,因人的境况而不同。一个人的职业报酬,如果是
他所期望的财产或甚至是他的普通收入及生活资料的唯一源泉,那这必要性对他就最大。
他为取得这财产或甚至为糊口,一年中必须作一定量有一定价值的工作。如果竞争是自
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
确。当然罗,在某些职业,只有成功才可获得伟大目标,这个情况,有时会诱使一些意
志坚强雄心远大的人去作努力。但是,最大的努力,却明明用不着大目标来敦促。那怕
是卑不足道的职业吧,竞争和比赛,亦可使胜过他人成为野心的目标。竞争和比赛往往
引起最大的努力。反之,单有大目的而没有促其实现的必要,很少足够激起任何巨大的
努力。在英国,精通法律,能使人到达许多极大野心的目标,但生长于富贵家庭的人,
在这种职业上露其头角的,究竟有几个呢?
    一个普通学校或专门学校如果有了一宗捐助的基金,教师勉励的必要,就必然要减
少若干。教师的生计,要是按月由一定的薪俸维持,那就明明仰给于与其教学戍绩和名
望毫不相关的基金。
    有些大学,教师的薪俸,仅占其报酬的一部分,往往为极小的一部分,其余大部分,
则出自学生的谢礼或学费。在这场合,教师孜孜教诲的必要,虽不免减少一些,但却不
会完全消失。教学的名望还是重要的。此外,他还得关心学生对于他的敬爱、感谢及好
评,而博得这种种好感,除了做得配受这些好感而无愧外,别无其他方法,就是说,除
了尽自己的能力和勤勉履行各项任务外,再也没有其他方法。
    在其他大学,教师被禁止领受学生的谢礼或学费,而他的薪俸,就是他由这种职务
取得的全部收入。在这场合,教师的义务与利益,立于尽可能对立的地位了。每一个人
的利益,在于能过着尽可能做到的安逸生活。如果对于某种非常吃力的义务,无论他履
行与否,其报酬完全一样,那他的利益至少是通俗意义上的利益,就是全然不去履行义
务。设或这时有某种权力,不许他放弃职务,那他就会在那种权力容许的范围内,尽量
敷衍了事。如果他生性活泼,喜欢劳动,那他与其把活动力使用在无利可图的职务上,
不如找点有利可图的事做。
    教师应当服从的权力,如掌握在法人团体即专门学校或大学的手,而他自己又为这
学校或法人团体中的一员,其他成员大部分亦同为教师或可为教师者,那末这些教师们,
彼此间就会宽大为怀;各个人以容许自己疏忽义务为条件,而宽宥同辈疏忽其义务。他
们会把这样做看作共同的利益。最近许多年来,牛津大学一大部分教授,简直连表面上
装作教师,也不装了。
    如果教师们服从的权力,不掌握在他们自己所属的法人团体之手,而掌握在外部的
人物如主教、州长或阁员之手,那末,他们想全然忽略其义务,就不大做得通。不过,
这些大人先生能够强制教师尽其义务的,也只是使他们上一定时间的课,或者在一周或
一年内,作一定次数的演讲。至于演讲的内容如何,那依然要看教师的勤勉,而教师的
勤勉,又视其所以要努力的动机的强弱为转移。况且,这种外部来的监督,动辄流于无
知和反复无常,其性质往往是任意的、专断的。行使监督的人,既未亲自登堂听讲,又
不一定理解教师所教的学科,求其能精明地行使这监督,那是很难得的。加之,这种职
务所产生的傲慢,往往使他们不留意怎样行使其职权,使他们没有正当理由地、任性地
谴责教师,或开除教师。这一来,必然要减低教师的品格,教师原来是社会上最受尊敬
的人,现在却成为最卑贱、最可轻侮的人了。为要避免这随时可以发作的不好待遇,他
就非仰仗有力的保护不为功,而获得这保护的最妥方法,并不是执行职务能力或勤勉,
而是曲承监督者意志的阿谀,不论何时,准备为这种意志而牺牲他所在团体的权利、利
益及名誉。谁要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期间,注意法国大学的管理,定可看到,象这种专横
的外加的监督,自然会生出什么结果。
    如果有什么事情,要一定人数的学生进入某专门学校或大学,而不论教师的学问如
何、名望如何,那末,教师学问好名望高的必要,就不免因此而减少一些。
    艺术、法律、医学、神学各科毕业生的特权,如果只要在某些大学住满一定年限就
能获得,那必然要使一定数量学生,去住这些大学,不管教师学问如何、名望如何。毕
业生的特权,也算是一种徒弟制度。正如其他徒弟制度有助于技术上及制造上的改良,
这种徒弟制度,同样有助于教育上的改良。
    研究费、奖学金、贫学津贴那一类的慈善基金,必然会使一定数量学生,贸然到某
些大学学习,而不问其名誉如何。仰赖这慈善基金的学生,如能自由选择其最喜欢的大
学,这种自由,说不定会惹起各大学间一定程度的竞争。反之,如果规定连各大学自费
生,不得本学校许可,也禁止转入他校,那么,各学校间的竞争,就十之八九要消灭了。
    如果各学院以科学艺术传授学生的导师或教师,不由学生自由选择,而由校长指派;
如果教师怠慢、无能或无行,学生未经申请许可,不得由甲教师改换乙教师,这种规定,
不但会使同一学校内各导师各教师间的竞争,大大减少,而且会使他们全体勤勉任教以
及注意各自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性,也大大减少。象这类的教师,纵使领受了学生非常
优厚的报酬,也会象那些全未受学生报酬或除薪俸以外毫无其他报酬的教师那样,怠于
职守,荒误学生。
    如果教师是一个有理性的人,当他自己意识到,他向学生讲的,都是一些无意义或
近似无意义的话,他一定会感到不快。此外,当他看到学生大部分对于他的授课,不来
听讲,或来听讲而明显地表示轻蔑、嘲弄态度,他也一定会感到不快。因此,如果他必
须作一定次数的演讲,纵无其他利益,他亦必为了这些心理,而苦苦耐耐地求其相当完
善。不过,他可能采用几种取巧的办法,这些办法会有力地削弱这一切激励勤勉的动机。
他有时可对所教的学科,不自加说明,而把关于那种学科的书籍拿来讲读;如果那种书
籍是用死的外国语写成的,他就用本国语向学生译述;而更不费力的方法,就是叫学生
解释,自己听着,间或加插几句话进去,这样,便可自吹地说他是在讲授了。这种轻而
易举的事,只要极有限的知识和勤勉就够了,既不致当面遭到轻蔑或嘲弄,也可避免讲
出真正迂愚、无意义乃至可笑的话。同时,还有学校的规则,可使教师强制学生全部规
规矩矩地经常到党,并在他讲授的全部时间中,维持一种最有礼貌的、最虔敬的态度。
    专门学校及大学的校规,大体上不是为了学生的利益,而是为了教师的利益,更恰
当地说是为教师的安逸而设计出来的。在一切场合,校规的目的,总在维持教师的权威。
不论教师是疏忽其职务,或是履行其职务,学生总得对教师保持虔敬的态度,好家教师
在履行职务上已尽了最大的勤勉和能力那样。这似乎是根据这一前提,即教师有完全的
智慧和德行,而学生则是大愚,而且有最大的弱点。但教师果真履行了他们的职务,大
多数学生是决不会疏忽他们自己的义务的,我相信从来没发生过和这相反的事例。讲授
果真值得学生到堂倾听,无论何时举行,学生自会上堂,用不着校规强制。对于小儿,
对于极年轻的孩童,为要使他们获得这幼年时代必须取得的教育,在某种程度确有强制
干涉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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