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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嫡女毒医 作者:楚雁飞(塔读vip2014.2.17正文完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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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风,快速地掠过湖面,湖面上的水也随着他的脚步溅起白色如浪的水花来。
  “好!”看台上不少人拍手叫好,似乎他们并不是在观看比赛,而是来看戏的。
  轩辕邑飞掠至人工湖一半之时,明显身子有些许不稳,飞掠的速度也要比一开始的时候慢下了许多,他咬着牙,提着气,却仍然有些支撑不住。
  很快,在飞掠人工湖四分之三处,他身子一歪,扑通一声落进水里,激起巨大的浪花。
  皇宫侍卫们立即将轩辕邑捞了上来。
  “第二位,百里无涯。”副考官捧着名单宣布着。
  百里无涯听到自己的名字,冲考官一抱拳便往赛台走去。走到看台前,他又冲评委席抱拳微鞠躬,那样子倒是像极了现代跳水运动员。
  “开始!”另一位副考官一声号令,百里无涯立即冲了出去,使出全身的力气想要飞掠过湖面,至少,不能比轩辕邑差,他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着。
  相比轩辕邑,百里无涯的姿势更为优美一些,身体看上去也更加轻盈,只是,轻功毕竟不是花拳绣腿,也并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他才飞掠不到一百米便整个人扑腾一声扑进了水里,激起巨大的水花。
  第三个出场的是楚修远,只见楚修远一身白衣胜雪,轻摇着折扇,轻轻朝着评委席颔首,而后自然是将折扇收进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静静地站在赛台上,静候副考官的号令。
  “开始!”副考官一声令下,楚修远整个身体便飞了出去。
  白色的身影,白色的湖面,两岸抽着嫩芽的杨柳轻轻地随风舞着。
  楚修远的身体轻盈从湖面掠过,双手微微张开,如同一只点水蜻蜓一般,神色淡定,志在必得。
  很快,他的身体便飞掠了一半的湖面,洛中庭微微蹙眉。
  楚修远的玄阶在橙玄四品,是十个人里玄阶最高的,让人意外的是,他不仅玄阶了得,轻功竟然也达到了这般出神入化的境界。
  一抹白色很快自湖面掠过,掠到了湖的另一端,稳稳地自湖面飞身而起,在空间优雅地旋转一周,轻盈地落在另一端的赛台之上。
  “啊——啊——”观看台上不少女子已经尖叫涟涟,显然为楚修远这样的丰采而倾倒。
  “好!”洛中天率先拍起手来,龙颜大悦,大声叫好。
  “好!”
  “好!”大臣及妇人们也跟着叫好。
  听到喝采声,楚修远微微勾了勾唇角,朝着看台及评委席又是微微颔首以示尊重。
  第四个出场的是慕容文澈,天乐看到慕容文澈站到了看台上,立即身体前倾,笑得两只眼睛眯成了小月牙,很是可爱的样子,若不是碍于考官身份,她一定冲下去给这小子加油,吓吓他。
  慕容文澈依旧是一袭黑色的锦袍,才一出场,便引来了观看台上众女子的尖叫声,因为刚才见识了楚修远优异的表现,女子们似乎对慕容文澈有了更多的期待。
  慕容文澈感觉自己的眉心直跳,虽然目前他是十人里得分最高的,可是如果他这场比试不能顺利地飞到对岸去,他怀疑他会死在某人的*威之下。这么想以后,他咬了咬牙,决定就是豁出性命也绝对要飞到对岸去。
  如所有选手一样,朝评委颔首以后等候副考官的指令。
  待听到开始之时,慕容文澈便飞起了身体,步子迈得特别大,足尖每每都是轻轻点到水面就整个人腾空而起,一跃又是好几米远,这样的姿势,倒是比起前面几位参赛选手来更显霸气及男子风范。
  天乐伸手抚着下巴,自言自语地喃喃道:“别看慕容文澈长得像个美妇人,这轻功倒是有几分男人模样。”
  洛中庭看着慕容文澈在湖面上飞掠着,一只耳朵却是竖得高高的,将天乐所说的一切收入耳中。
  慕容文澈飞到对岸之时,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他的成绩总算不比楚修远差,他朝着评委台上的香炉看过去,那支香尚未燃到一半,他记得楚修远是燃过了半支香的。
  紧接着,陆续出场的有完颜烈、楚致远、李锦寒、柳明士、蓝孟佑及司徒琰。
  六个人里,除了蓝孟佑与柳明士落水以外,另外四个均成功飞掠至对岸。可见,这些人里,个个都是轻功了得。
  经评委合议以后,副考官将评委的综合意见呈到了天乐的手里,天乐勾唇,微微点头,随后吩咐副考官道:“下一场比赛安排在七日后,今日赛事的结果,待七日后再行公布!”开玩笑,时间可就是金钱,今日公布比赛结果与七日后公布比赛结果,直接影响她赌盘吸纳银两的数量。今日的比赛,大家有目共睹,孰输孰赢他们自以为了如指掌,自然会加大赌注,人啊,往往都是被自以为是害死的。

☆、第八十六章 宝贝啊宝贝

  赛事结束。洛中天让洛中庭与他去御书房议事,天乐独自离去。
  便是洛中天不留下洛中庭,为了避嫌,天乐也不会随洛中庭一同离去,毕竟,她如今不再住在晋王府。赛事之时同座一处,是因为位置是早先预留好的。
  洛中天的御书房内,洛中天摆出一副兄长的样子,与洛中庭平位而坐,亲手将茶水推至洛中庭的面前,语重心长道:“十七,你也该成亲了,朕看亚图国梨玉公主冰清玉洁,聪慧可爱,不如……”洛中天一边说着一边关注着洛中庭的表情变化。他收到的情报显示,洛十七与医女天乐大吵一架以后,天乐搬出了晋王府。刚才比赛全程,他都在关注着他们两个,见他们两个并没有之前那般亲热,顿时觉得情报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又见天乐与慕容世家慕容公子之间的互动,他更笃定了心里的想法。既然如此,不如施施压,让十七将宇文嫣然娶了,至于天乐,自然要看南孟国、亚图国与北丹国三国之间谁拿出的城池更多了。
  “皇兄,你一直知道,本王对女人没有兴趣。”洛中庭语速平缓,表情淡淡,说完以后,端起茶杯尊贵地轻啜一口,并没有洛中天想像中的那么激动与排斥。
  “十七,听皇兄的,你是该娶晋王妃了,便是你真的对女人没有兴趣,你偌大的晋王府也需要一个女主人来打理,何况,只有你娶了亲,皇兄才好向故去的母后交代。”洛中天眼珠子一动,打起了亲情牌。
  “皇兄,既然你看上了梨玉公主,不如将她纳入后宫,反正为洛家传宗接代是皇兄的事情。皇兄素来知道,十七最爱的是研究五行八卦,若非碍于亲王身份,十七早已经不在南定,而是随师父四处游历去了。”洛中庭仍然表情淡淡,虽然说得漫不经心,却处处说到点子上,说这些,就是为了让洛中天放心,他洛中庭不想娶妃生子,只想像师父一样做一个闲散居士。
  “唉——”洛中天长长地叹息一声。心里却是安心不少。看样子,是自己顾虑太多了,十七或许真的只想过得简单一些。
  “皇兄,若无旁事,臣弟便告退了!”放下茶杯,洛中庭拱手作别,又补了一句道,“家师从无心岛来南定,也呆不了几日,臣弟想多陪陪家师。”
  “哦?东篱先生来南定了么?什么时候来的?为何不见你与朕说呢?朕也好准备些礼物!来人——”洛中天故作吃惊。
  大总管立即手握拂尘走了进来,尖声尖气道:“皇上,奴才在!”
  “去将朕最爱的那支狼毫笔还有北丹国太子进献的白玉壁拿来。”洛中天又是一副故作激动高兴坏了的样子。
  大总管立即喳了一声退了出去,很快便取来了洛中天嘴里的狼毫笔与白玉壁。
  “皇兄,臣弟便不推辞,替家师谢了。”洛中庭毫不推拒地接下了白玉壁与狼毫笔,很是喜欢地一遍遍地抚摸着白玉壁,嘴上还喃喃有词,“美,实在是美,浑然天成,家师一定很喜欢!”说完,他又朝着洛中天一拱手,道,“臣弟告退!”
  洛中天看着洛中庭离去的背影,勾起了唇角,疑心病却依然不减:十七啊,朕该拿你怎么办?你真的没有野心么?哼,东篱既然来了,他便要让这世间惟一一个知道先帝诏书的人去见阎王。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
  宫门外,离歌剪早已经候在了宫门外等了一个多时辰了,不过他没有丝毫的不满。
  见到天乐出来,他立即迎了上去,笑得很是憨厚:“天乐,今日的比赛,顺利吗?”
  天乐点了点头,想起萧琳琳才第一场擂台赛便被完颜烈踢飞了,她笑了起来,觉得很是过瘾。
  “回医馆么?”离歌剪又问。
  天乐微微点了点头,问道:“你大哥怎么样了?”
  离歌剪又是傻笑了一下,挠了挠头,道:“我大哥他应该没什么事了,烧也退了,还用了早膳,吃得可不少。不过,不白吃,我会给银子的。明日,我便去将手头的宝器卖掉两个,想来应该够付一万两黄金给你了。”
  听到宝器二字,天乐立即来劲了,眉眼飞扬,很是激动地捏住离歌剪的手,摇晃着:“你要拍卖什么宝器?”
  离歌剪很是不习惯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傻笑了一下,又挠了挠头,脸色微红道:“其实都是这十年来随师父一起学炼器之时不太成功的东西,之前一直没舍得卖掉,是因为很有纪念价值。如今缺银子,想来还是卖掉算了。”
  “那到底是什么啊?”天乐更急了。
  “我雇了轿子,先上轿吧!”离歌剪看着这样的天乐,脸色更红了,催促她上轿,毕竟如今在皇宫门口,随意展示宝贝不太好。
  “好,快点!”天乐一边急着往轿子方向去一边扯着离歌剪的手。
  上了轿,天乐立即凑到了离歌剪的面前,蹲在他跟前,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储物戒指,催促道:“快拿出来给我看看。”
  离歌剪遂从戒指里取出他想要拍卖的两件宝器。
  第一件宝器,是一支看上去与小号狼毫笔差不多的宝贝。
  天乐立即拿了过来,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不出门道来,激动地问离歌剪:“这是什么?做什么用的?”
  “这是无墨笔,可以无止境地写下去,不用蘸墨,它的笔尖与最小号的毛笔无异,但质地比起毛笔稍硬,不仅不用蘸墨,还不用担心笔尖不整齐而导致书写不流畅,不美观。原本,我炼制这支笔时,是想着炼制成功后送给大哥的。”说到大哥,离歌剪的眸光立即变得柔和起来,情意涟涟。
  “不用蘸墨?我试试!”天乐立即扯过离歌剪的手,用笔在他的袖子上涂画起来,随后,她兴奋地尖叫起来,“果然很好用啊!哈哈哈——”她终于可以摆脱用毛笔开药方的痛苦了。这样的笔,简直堪比现代的中xing笔啊。 
☆、第八十七章 强人所难

  天乐得到无墨笔这样的好宝贝以后,生怕离歌剪再要回去,立即将无墨笔收进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随后撅嘴道:“你这个打算卖多少银子?”
  离歌剪傻笑了一下,道:“既然你喜欢,便送你了!我说过,解了我大哥的毒,我的命都是你的。”随后,他开始介绍他准备卖的第二件宝贝,“这是一件简单却实用的兵器。我大哥自幼饱读诗书,与世无争,手无缚鸡之力,我便想着,给他准备一件的兵器。”离歌剪的眸光又变得柔意涟涟,天乐看了不禁嫉妒,要是她能有一个这样的弟弟,该多好!
  又听离歌剪继续介绍道:“这个看似若腕扣,又似手镯,实则是一件极厉害的兵器,我在炼制之时,炼入了大量的铁矿石,至少能发射三万支飞针,滴血认主以后,该宝器便与主人心意相通,在主人遇到危险或者想要主动出击之时,它便会接收到主人的指令,发出飞针。”
  “哇,好厉害啊!”天乐眸露精光,真的很想据为己有,可是一想到离歌剪的哥哥竟然手无缚鸡之力,她小小地纠结了一下,道,“那你为什么要卖掉?”
  “因为我缺银子。我离歌剪素来言出必行,既然欠下你一万两黄金的诊金,自然是要还上的。这两件宝器,在我的宝器里,也只是最普通不过的两件罢了。”离歌剪嘴上说着最普通不过,眸底却流露出不舍之情。他记得大哥找到他之时,他便想要将宝器戴到大哥手上,大哥却执意不肯,让他留着防身,如此一来二去,宝器还在,大哥却险些丢了性命。
  “离歌,别卖了,你大哥很需要它。”天乐将这个如同手镯一般的宝器放进离歌剪的手里,握紧他的拳头。
  “也好,那我重新挑选一件宝器去卖吧!”离歌剪点了点头,将手心里的宝器收回储物戒指,又从里面掏出另外一件宝贝。
  天乐听到还有宝贝,整个人又激动兴奋起来,双眸晶亮地盯紧离歌剪的手。
  离歌剪的手里,很快便出现了另一件宝器。这是一个看上去很像圆锥的东西,上尖下圆,中间却是空的,天乐立即想到了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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