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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证券基础知识 1-第16部分

小说: 证券基础知识 1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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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于非金融机构类公司。
(2)与银行存款相比,金融债券的盈利性比较高。由于金融债券的流
动性要低于银行存款(持有人不能在到期以前要求银行兑现,只能在市场上
出售),因此,一般来说,金融债券的利息率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否则,
人们便会去存款,而不是购买金融债券。
在西方国家,由于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同样采取股份公司的组织形
式,故其发行的债券与公司债券一样,受同样的法律约束。日本则有所不同,
其金融债券的管理受制于特别的法规。我国对于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有不
同于企业债券的特殊规定。

3.金融债券的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金融债券可有不同的分类。

(1)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
1)附息金融债券。是指在金融债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的债券。此种债券
期限一般为 
3年或 
5年,其利息支付以及本金偿付办法同一般息票债券。
2)贴现金融债券是指期限为 
1年的短期金融债券,折价发行,对利息
收入进行课税。贴现金融债券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批准,可以在金

融中介机构进行柜台交易。

(2)按照发行条件分类。
1)普通金融债券。是一种定期存单式的债券,期限有 
1年、2年和 
3年
三种,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平价发行,不计复利。普通金融债券在形式上类
似于银行定期存款,但利息率要高些。
2)累进利息金融债券。是一种浮动期限式、利率与期限相挂钩的金融
债券。其期限最短为 
1年,最长为 
5年。债券持有者可以在最短和最长期限
之间随时到发行银行兑付,其利率也按照债券的期限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一
个时间段按相应利率计付利息,然后将几个分段的利息相加,便可得出该债
券总的利息收入。
3)贴现金融债券。它是指债券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票面价
值的价格出售,到期按票面价值偿还本金的一种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1.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企业)债券,是股份制公司或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为筹
措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
照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西方国家公司债券即企业债券。在我国,对
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发行的债券均称为企业债券。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需要筹措资金,包括筹建新
项目、一般业务发展、购并其他企业或者弥补亏损。而当企业的自有资本金
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时,需要向外部筹资。企业向外部筹资主要有
三个途径:(1)发行股票、对外借款和发行债券。从企业的角度看,发行
股票,对企业的要求较高,发行成本也较高,对二级市场也有一定的要求。

(2)向金融机构等借款,获得的资金期限一般较短,资金的使用要受到债
权人的干预,有时还有一定的附加条件。(3)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成本较
低,对市场要求也低,同时筹集的资金期限长,数量大,资金使用自由,弥
补了股票和借款方式筹资的不足,因此是许多公司偏好的一种筹资方式。
2.公司债券的特征
公司债券除了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外,与其他债券相比还具有以下特
征。

(1)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如果公司
经营不善,就会使投资者面临利息甚至是本金损失的风险。因此在发行公司
债券时,对发债公司要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或进行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
(2)收益率较高。投资于公司债券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其收益率也较
高。正是这一原因吸引了许多的投资者。

(3)债券持有者比股票持有者有优先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的权
力。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不是股东,因而无权参与公司的
经营管理。但是公司债券持有人比股东有优先的收益分配权,并且在公司破
产清理资产时,有比股东优先收回本金的权利。
(4)对于部分公司债券来说,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
的选择权。如在可转换债券中,发行者给予持有者将债券兑换成本公司股票
的选择权;在可提前赎回的公司债券中,持有者给予发行者在到期日前提前
偿还本金的选择权。当然,获得该种选择权的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一定的
费用。
三、公司债券分类

1.信用公司债
是指发行这种债券不须有实物作抵押,也不用找担保单位,只凭发行者
的信誉作为担保。一般而言,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信
用公司债。因为大公司实力雄厚、盈利多、知名度高,发行无担保公司债券
也不妨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信用公司债券一般期限短,但利率较高。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这是指以实际不动产的留置权为担保的债券。若发债公司破产了,抵押
债券的持有人可获得所抵押的财产(如房屋、地产、铁路等)的所有权,从
而持有人可依法定程序,有权行使其留置权,拍卖抵押物以资抵偿。

3.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
这是指以公司的其他有价证券为担保发行的债券。作为担保的各种有价
证券,通常委托信托银行保管,主要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4.保证公司债
这是指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一种公司债。担保人一般为公司
的主管部门或银行。也就是说某一公司对发行公司发行的公司债的还本付息
予以保证。一般来说投资者比较愿意购买保证公司债。保证行为常见于母子
公司,也就是由母公司对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予以保证。

5.设备信托公司债
这种债券来源于美国的若干铁路公司。它是指债权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
契约,将所购置的设备由受托人代债权人取得所有权,再由受托人和发行公
司签订租赁契约,把设备租赁给发行公司,并由发行公司出具分期偿还的本
票。发行公司将全部本息偿还后,才能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6.分期公司债
这是指规定在债券发行期限内的一定时间(如半年或一年),偿还债券
的一部分,到预定年限终了,公司债券全部清偿,也就是分期偿还。

7.收益公司债

这是指以债券发行公司收益状况为条件而支付利息的公司债。发行公司
支付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多少,要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经营获利
就支付利息,否则就不支付利息。就获利方式而言,收益公司债券具有股票
性质,就其最终要到期还本又仍属于债券性质。

8.按债券持有人是否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分类
(1)参加公司债。指除了可以获得预先规定的利息收入以外,还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的分配。此种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性质。发行
人大多是经营一般,声誉不太高的企业。
(2)非参加公司债。指债券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
无权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它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
9.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分类*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指发行者从持有者那里获得了一种期权,
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此种债券又分为必须定期赎回预定数额
的债券和可以随时赎回任意数额乃至全部数额的债券两种。
(2)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一次到期的公司债券。该种公司债券
只能在到期满时才能偿还本金和利息。
10.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分类*
(1)普通公司债券。是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主要特征的债券。这
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筹资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叫以新换旧
债券。此债券可以用旧公司债兑换,也可以用现金购买。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调整公司债,指经营业绩不佳,存在债务信
用危机的股份公司为防止破产并重整公司,经债权人同意,为换回原来较高
利率的旧债券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
(4)延期公司债券。指原公司在债券到期时无力归还,又不能发新债
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期限的公司债。其目的在于延长期限,
暂时缓解财政困难。债券延期时可根据适当情况,提高或降低利率。
11.按发行人是否给予债券持有人选择权分类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这是指在一些债券发行中,债券发行者
给予持有者一定选择权,如:1)可转换公司债。指债券持有者有权把债券
按某种规定的转换比率转化为该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或转换为与债券发行
公司不同的某个公司的普通股票。转换比率总是随股票的股息和价格而不断
调整。2)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指债券发行时附带一些认股权证,凭该认
股权证,债券持有者可以购买债务发行公司或另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或某种
债务。这种认股权证可以同债券分开,并且分别出售。3)可退还公司债。
指债券持有者有权在指定日期按票面价值将债券回售给债券发行公司,以避
免因利率提高而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2)不含有持有者选择权的债券。指在债券发行中,债券发行人未给

予债券持有者上述有关的权力。相应地,此种债券的价格比含有期权的债券
来说要低一些。

12.按是否记名分类*
(1)记名公司债。这是在债券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时要凭印
鉴领取,转让时必须在债券上背书,同时到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是在债券上没有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时仅
以债券为凭,转让时不需登记的债券。此种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记名公
司债券。
四、我国的企业债券

我国的企业债券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按法定程
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企业债券的目的是为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完成在建工程和收尾工程,解决企业资金的不足。发行
企业债券,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并且发行额要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
范围内。所筹资金应当严格遵循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如果用于固定资
产投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定办理。

我国的企业债券主要有六种:重点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企业短期
融资券、企业内部债券,以及 
1992年发行的住宅建设债券与地方投资公司
债券。

1.重点企业债券
这是从 
1987年开始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计划内重点建设资金
的不足。该年度重点企业债券共发行 
45亿元,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理电
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与部门所属企业,面向企业和事业单位发行。
债券到期由筹资企业还本付息,债券期限为 
3年~10年,年利率较低。大部
分债券是以平价能源、原材料等来偿还本息。1988年以后,重点企业债券改
由各专业银行代理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发行。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单位,按当
年自筹资金的一定比例认购,并允许个人购买其中某些债券。1990年以后,
我国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资金基本上都采用地方企业债券的形式募
集,重点企业债券的发行改为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发行。于是,发行重点企业
债券的数字开始统计入国家投资公司债券。1992年起,它与基本建设债券分
开,成为国家投资公司债券。

2.地方企业债券
这种债券从 
1985年开始发行,一般为 
1年~5年期,利率略高于同期银
行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个人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要交
纳 
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比较规范的地方企业债券主要有三种类型。

(1)附息票企业债券。即在债券上附有各期息票,期限为 
5年左右,
一般 
1年支付一次利息。息票到期时,由原代理发行债券的金融机构将其剪

下并代为支付利息,债券到期时,持券人凭债券券面部分向代理发行的金融
机构兑取本金。

(2)利还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该种债券最为普遍,期限为 
1年~5
年,平价发行,到期一次支付本息。该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发行后可以转
让和抵押,发行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
(3)产品配额企业债券。该种债券利息很低或者没有利息,由发行企
业根据投资人认购债券的数额,按期向投资人提供一定数量的本企业产品,
等价清偿部分或全部本息。其发行对象一般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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