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3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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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卫军。给事中葛嵩剔抉无所徇,得各监局占役者七千五百余人,有旨送各营备操。
既而中官魏兴、萧寿等挠之,格不行。洪率同官抗论,竟不能得。又劾英国公张懋、怀
宁侯孙应爵、新宁伯谭佑、彭城伯张信,并请斥陕西镇监刘云、蓟州镇监刘琅阝。不听。
云寻调南京守备,乞以其养子伟为锦衣千户。洪复率同官劾之,事乃寝。洪在兵科久,
谏疏多可称。削籍后,复罚米二百石输宣府。后起官,终福建左参政。
葛嵩,字钟甫,无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擢礼科给事中。阅蓟州军储,核
贵戚所侵地,归之民。正德初,以厘营弊力抗权幸。请出先朝宫人,谏射猎,因劾魏国
公徐俌。又偕九卿请诛刘瑾。瑾怒,斥为奸党,罢归。
赵佑,字汝翼,双流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繁昌知县召为御史。
正德元年六月,灾异求言,佑上言:“太监刘瑾、丘聚、马永成辈日献鹰犬,导骑
射,万一有衔橛之变,岂不为两宫忧?镇守内臣邓原、麦秀颇简静,而刘璟、梁裕挤代
之。户部议马房草场召民佃种,宁瑾竟自奏止。李兴擅伐陵木,已坐大辟,乃欲赂左右
祈免。他如南京守备刘云,仓场监督赵忠、韦隽、段循,俱夤缘增设。乞置瑾等于法,
罢璟、裕毋遣,而汰革额外冗员。自今政事必谘大臣、台谏,不为近习所摇,则灾变自
弭。”奏入,群奄大恨。
帝将大婚,诏取太仓银四十万两。佑言:“左右以婚礼为名,将肆无厌之欲。计臣
惧祸而不敢阻,阁臣避怨而不敢争。用如泥沙,坐致耗国。不幸兴师旅,遘饥馑,将何
以为计哉?”九月,宛平郊外李花盛开,佑言:“此阴擅阳权,非偶然也。”帝皆不纳。
是时,中官益横,佑与同官硃廷声、徐钰交章极论。章下阁议,将重罪中官。事忽
中变,刘健、谢迁去位。瑾遂大逐廷臣忤己者,指佑与廷声、钰及陈琳、潘镗等为奸党,
勒罢之。瑾诛,佑用荐起山西佥事。卒。
硃廷声,字克谐,进贤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嘉靖中,终刑部右侍郎。
徐钰,字用砺,江夏人。弘治九年进士,终四川左布政使。
陈琳,字玉畴,甫田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庶吉士改御史,上端本修政十五事。出
督南畿学政。刘瑾逐健、迁,逮戴铣、陆昆等,琳抗章言:“南京穷冬雷震,正旦日食。
正宜修德弭灾,委心元寮,博采忠言。岂宜自弃股肱、隔塞耳目?”瑾大怒,谪揭阳丞。
瑾败,迁嘉兴同知。世宗时,终南京兵部右侍郎。
潘镗,字宗节,六安人。弘治九年进士。有孝行。为满城知县,忧归。继知滑县,
擢御史,陈时务大计四事。孝宗嘉纳之。正德初,以论高凤为中人所恶,传旨镗党太监
王岳,除其名。八年起广东佥事,谢病归。
戴铣,字宝之,婺源人。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数有建白。久
之,以便养调南京户科。武宗嗣位,偕同官请敕六科检详弘治间所行进贤、退奸、节财、
训兵、重祀、慎刑、救灾、恤困诸大政,备录进览,凡裁决机务悉以为准。报闻。逾月,
言四方岁办多非土产,劳费滋甚,宜蠲其所无。又请勤御经筵,俾密勿大臣从容献纳。
既乃与给事中李光翰、徐蕃、牧相、任惠、徐暹及御史薄彦徽等连章奏留刘健、谢迁,
且劾中官高凤。帝怒,逮系诏狱,廷杖除名。铣创甚,遂卒。世宗立,追赠光禄少卿。
李光翰,新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改元,灾异求言。光
翰偕同官疏劾太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硃晖,且言大学士刘健等疏陈盐法事,留
中不报,将使老臣不安其位。帝不省。既削籍归,后起台州知府,与蕃同举治行卓异,
寻卒。
徐蕃,泰州人。弘治六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武宗嗣位,复先朝所汰诸冗费,
蕃等力争,不纳。后起江西参议,从都御史陈金讨平东乡寇。嘉靖时,累官工部右侍郎。
牧相,余姚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兵科给事中。论救宣府都御史雍泰,又公
疏请罢礼部尚书崔志端等,皆不听。正德元年奉命与御史吕镗清查御马监,因陈滥役滥
费之弊,及太监李棠珝诏旨营私罪。至是,受杖归,授徒养母。后复官,擢广西参议。
命下,相已前卒。
任惠,滦州人。弘治九年进士。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给事中。正德元年九月,偕同官
谏佚游,语切直。后起山东佥事,未任卒。
徐暹,历城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给事中。正德改元,因灾
异上言七事,且请斥英国公张懋、尚书张昇等,撤诸添注内官,明正张瑜、刘文泰用药
失宜致误先帝,及太监李兴擅伐陵木,新宁伯谭佑、侍郎李鐩同事不举之罪。帝下之所
司。后起山西佥事,进副使。平巨盗混天王,民德之。卒于官。
陆昆,字如玉,归安人。弘治九年进士。授清丰知县。以廉干征,擢南京御史。
武宗即位,疏陈重风纪八事:一,奖直言。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宋制,御史
入台,逾十旬无言,有辱台之罚。今郎署建言,如李梦阳、杨子器辈,当加旌擢,而言
官考绩,宜以章疏多寡及当否为殿最。二,复面劾。旧制,御史上殿,被劾者趋出待罪,
即唐人对仗读弹文遗意。近率封章奏闻,批答未行,弥缝先入。乞遵旧典面奏,立取睿
裁。三,明淑慝。尚书刘大夏、王轼以病乞休;侍郎张元祯、陈清屡劾不去。贤不肖倒
置,实治乱消长之关。宜勉留二人,放元祯等还田里。四,核命令。近者言妨左右,频
见留中。事涉所私,辄收成命。乞令诸曹章奏俱具数送阁,已行者得考稽,未行者易奏
请。五,养锐气。御史与都御史,例得互相纠绳,行事不宜牵制。六,均差遣。御史以
南北为限,显分重轻。自今除巡按面命外,其他差遣及迁转资格,宜均拟上请,以示一
体。七,专委任。河南道有考核之责,请择人专任。八,励庶官。郎中田岩、姚汀、张
宪,员外郎李承勋、胡世宁、张嵿、顾璘等二十人,皆宜显擢。章下所司。又劾中官高
凤、苗逵、保国公硃晖,因请汰南京增设守备内臣,广开言路,屏绝宴游骑射。帝不能
从。
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昆偕十三道御史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
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上疏极谏
曰:“自古奸臣欲擅主权,必先蛊其心志。如赵高劝二世严刑肆志,以极耳目之娱;和
士开说武成毋自勤约,宜及少壮为乐;仇士良教其党以奢靡导君,勿使亲近儒生,知前
代兴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祸。陛下嗣位以来,天下颙然望治。乃未几,宠幸奄寺,
颠覆典刑。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傅兴、罗祥、谷大用辈共为蒙蔽,日事宴游。上
干天和,灾寝叠告,廷臣屡谏,未蒙省纳。若辈必谓‘宫中行乐,何关治乱’,此正奸
人欺君之故术也。陛下广殿细旃,岂知小民穷檐蔀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
祁寒暑雨冻馁之弗堪;驰骋宴乐,岂知小民疾首蹙頞赴诉之无路。昨日雷震郊坛,彗出
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价腾贵,京城盗贼横行。可恣情纵欲,不一顾念乎?阁部大臣
受顾命之寄,宜随事匡救,弘济艰难,言之不听,必伏阙死谏,以悟圣意。顾乃怠缓悦
从,巽顺退托。自为谋则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属望何?伏望侧身修行,亟屏永成辈
以绝祸端,委任大臣,务学亲政,以还至治。”疏至,朝事已变,刘健、谢迁皆被逐。
于是彦徽为首,复上公疏,请留健、迁,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诏狱,各杖三
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即南京阙下杖之。江西清军御史王良臣闻昆等
被逮,驰疏救,并逮下诏狱,杖三十,斥为民。后列奸党五十三人,昆、彦徽等并与焉。
瑾诛,复昆官致仕。世宗初,起用,未行而卒。薄彦徽,阳曲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四
川道御史。尝劾崔志端以羽士玷春卿,有直声。至是,被杖归,未及起官卒。
葛浩,字天宏,上虞人。弘治九年进士。由五河知县擢御史,数陈时政阙失,孝宗
多采纳。
正德元年,帝允司礼中官高凤请,令其从子得林掌锦衣卫事。浩等争之,言:“先
帝诏锦衣官悉由兵部推举,陛下亦悉罢传奉乞官。今得林由传奉,不关兵部,废先帝命,
坏铨举法,虚陛下诏,一举三失,由凤致之。乞治凤罪,而罢得林。”御史潘镗亦言:
“凤、得林操中外大柄,中人效尤,弊将安底。”帝皆不听。浩既削籍,瑾憾未释,复
坐先所劾武昌知府陈晦不实,与安甫、蕃、熙、学礼、昆六人,逮杖阙下。瑾诛,起浩
知邵武府。入觐,陈利弊五事,悉施行。嘉靖中,历官两京大理卿。帝郊祀,有犯跸者,
法司欲置重典,浩执奏,得不死。十年夏,雷震午门,自劾致仕归,年九十二卒。
贡安甫,字克仁,江阴人。弘治九年进士。授长垣知县。孝宗时,擢御史,尝疏劾
寿宁侯张鹤龄。正德初,考功郎杨子器以山陵事下诏狱,安甫疏力救。兵部尚书刘大夏
为中官所扼,谢病去,户部侍郎陈清迁南京工部尚书,安甫率御史请还大夏而罢清。报
闻。彦徽等公疏,安甫笔也,瑾知之,故列奸党以安甫首南御史。家居十年,终岁不入
城市。后起山东佥事,甫三月,引疾归。
史良佐,字禹臣,亦江阴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擢御史。后起云南副使。平
十八寨苗,赐白金文绮。浚海田,溉田千顷,滇人颂之。
李熙,上元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将乐知县擢御史。十八年,奸人徐俊等造谣言:
帝遣官赍驾帖至南京,有所捕治。已而知其妄。熙公疏言:“陛下于此事威与明少损矣。
倘奸人效尤,妄以蜚语中善类,害何可胜言!”事下法司,亦力言驾帖之害,帝纳之。
正德元年九月,以灾异,复偕御史陈十事。瑾诛,得祸者皆起,熙独废。世宗嗣位,始
起饶州知府,迁浙江副使,以清操闻。
姚学礼,巴人,家京师。弘治六年进士。正德元年,公疏谏佚游,不纳。后起云南
佥事,终参议。
张鸣凤,清平人。弘治九年进士,为永康知县。有政绩,擢御史。后起湖广佥事,
进副使,母忧归,卒。蒋钦杖死,别有传。
曹闵,上海人。弘治九年进士,为沙县知县。被征,民号泣攀留,累日不得去。既
与昆等同得罪。后当起官,以养母不出。母终,枕塊,得寒疾卒。
黄昭道,平江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后起广西佥事,再迁云南参政。抚木邦、孟密
有功。终左布政使。
王弘,六合人,弘治六年进士。
萧乾元,万安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王蕃、任诺鞫狱时,抵不与知,不足载。
王良臣,陈州人。弘治六年进士。官南京御史。瑾诛,起山东副使,终按察使。
蒋钦,字子修,常熟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卫辉推官。征擢南京御史,数有论奏。
正德元年,刘瑾逐大学士刘健、谢迁,钦偕同官薄彦徽等切谏。瑾大怒,逮下诏狱,
廷杖为民。居三日,钦独具疏曰:“刘瑾,小竖耳。陛下亲以腹心,倚以耳目,待以股
肱,殊不知瑾悖逆之徒,蠹国之贼也。忿臣等奏留二辅,抑诸权奸,矫旨逮问,予杖削
职。然臣思畎亩犹不忘君,况待命衽席,目击时弊,乌忍不言。昨瑾要索天下三司官贿,
人千金,甚有至五千金者。不与则贬斥,与之则迁擢。通国皆寒心,而陛下独用之于左
右,是不知左右有贼,而以贼为腹心也。给事中刘伞副菹掳涤谟萌耍栌谛惺拢
削其秩,挞辱之。矫旨禁诸言官,无得妄生议论。不言则失于坐视,言之则虐以非法。
通国皆寒心,而陛下独用之于前后,是不知前后有贼,而以贼为耳目股肱也。一贼弄权,
万民失望,愁叹之声动彻天地。陛下顾懵然不闻,纵之使坏天下事,乱祖宗法。陛下尚
何以自立乎?幸听臣言,急诛瑾以谢天下,然后杀臣以谢瑾。使朝廷一正,万邪不能入;
君心一正,万欲不能侵,臣之愿也。今日之国家,乃祖宗之国家也。陛下苟重祖宗之国
家,则听臣所奏。如其轻之,则任瑾所欺。”疏入,再杖三十,系狱。
越三日,复具疏曰:“臣与贼瑾势不两立。贼瑾蓄恶已非一朝,乘间起衅,乃其本
志。陛下日与嬉游,茫不知悟。内外臣庶,凛如冰渊。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