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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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以曹国公李文忠、大学士宋讷兼领国子监事。会司谏关贤上言:“迩来郡邑所司非人,
师道不立,岁选士多缺;甚至俊秀生员,点充承差,乖朝廷育贤意。”昂乃奏定天下:
岁贡士从翰林院考试,以为殿最。明年,命科举与荐举并行。昂条上科场成式,视前加
详,取士制始定。广东都指挥狄崇、王臻以妾为继室,乞封。下廷议,昂持不可,从之。
遂命昂及翰林院定嫡妾封赠例,因诏偕吏部定文官封赠例十一,廕叙例五,颁示中外。
寻请更定冕服之制。及朝参坐次。又奏毁天下淫祠,正祀典称号:“蜀祀秦守李冰,
附以汉守文翁、宋守张咏;密县祀太傅卓茂;钧州祀丞相黄霸;彭泽祀丞相狄仁杰,皆
遗爱在民。李龙迁祀于隆州,谢夷甫祀于福州,皆为民捍患。吴丞相陆逊以劳定国,宜
祀于吴,以子抗、从子凯配。元总管李黼立祀江州,元帅余阙立庙安庆,皆以死勤事。
从阙守皖,全家殉义者,有万户李宗可,宜配享阙庙。”皆报可。明年命以乡饮酒礼颁
天下,复令制大成乐器,分颁学宫。是时,以八事考课外吏,及次第云南功赏,事不隶
礼部,帝皆令昂主其议。寻予告归。
李原名,字资善,安州人。洪武十五年,以通经儒士举为御史。二十年使平缅归,
言:“思伦发怀诈窥伺,宜严边备。靖江王以大理印行令旨,非法,为远人所轻。”称
旨,擢礼部尚书。自是远方之事多咨之。高丽奏辽东文、高、和、定州皆其国旧壤,乞
就铁岭屯戍。原名言:“数州皆入元版图,属于辽,高丽地以鸭绿江为界。今铁岭已置
卫,不宜。”复有陈请,帝命谕其国守分土,无生衅。安南岁贡方物,帝念其劳民,原
名以帝意谕之,令三年一贡,自是为定制。又以帝命行养老之政,申明府州县岁贡多寡
之数,定官民巾服之式,皆著为令。
初,以答禄与权言,建历代帝王庙。至是原名请以风后、力牧等三十六人侑享。帝
去赵普、安章、阿术而增陈平、冯异、潘美、木华黎,余悉如原名奏。鲁王薨,定丧服
之制。进士王希曾请丧出母,原名谓非礼,宜禁。凡郊祀、宗庙、社稷、岳渎诸制,先
后儒臣论定,时有详略,帝悉令原名更正之。诸礼臣惟原名在任久。二十三年以老致仕。
乐韶凤,字舜仪,全椒人。博学能文章。谒太祖于和阳,从渡江,参军事。洪武三
年,授起居注,数迁。六年拜兵部尚书,与中书省、御史台、都督府定教练军士法。改
侍讲学士,与承旨詹同正释奠先师乐章,编集《大明日历》。七年,帝以祭礼驾还,应
用乐舞前导,命韶凤等撰词。因撰《神降祥》、《神贶惠》、《酣酒》、《色荒》、
《禽荒》诸曲以进,凡三十九章,曰《回銮乐歌》,皆寓规谏。礼部具《乐舞图》以上,
命太常肄习之。
明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
韵》。又命孝陵寝朔望祭祀及登坛脱舄诸礼议,皆详稽故实。俱从之。寻病免。未几,
复起为祭酒。奉诏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答刂礼,考据精详,屡被褒答。十三年致仕归,
以寿终。弟晖、礼、毅,皆知名。
赞曰:明初之议礼也,宋濂方家居,诸仪率多陶安裁定。大祀礼专用安议,其余参
汇诸说,从其所长:祫禘用詹同,时享用硃升,释奠、耕耤用钱用壬,五祀用崔亮,朝
会用刘基,祝祭用魏观,军礼用陶凯。皆能援据经义,酌古准今,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
虽折中断制,裁自上心,诸臣之功亦曷可少哉。
列传第二十五
刘三吾(汪睿 硃善) 安然(王本等) 吴伯宗(鲍恂 任亨泰) 吴沉桂彦良
(李希颜 徐宗实 陈南宾 刘淳 董子庄 赵季通 杨黼 金实等)宋讷 许存仁
张美和 聂铉 贝琼 赵俶钱宰 萧执 李叔正 刘崧 罗复仁孙汝敬
刘三吾,茶陵人。初名如孙,以字行。兄耕孙、焘孙皆仕元。耕孙,宁国路推官,
死长枪贼难。焘孙,常宁州学正,死僚寇。三吾避兵广西,行省承制授静江路儒学副提
举。明兵下广西,乃归茶陵。洪武十八年,以茹瑺荐召至,年七十三矣,奏对称旨,授
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时天下初平,典章阙略。帝锐意制作,宿儒凋谢,得三吾晚,
悦之。一切礼制及三场取士法多所刊定。
三吾博学,善属文。帝制《大诰》及《洪范注》成,皆命为序。敕修《省躬录》、
《书传会选》、《寰宇通志》、《礼制集要》诸书,皆总其事,赐赉甚厚。帝尝曰:
“朕观奎壁间尝有黑气,今消矣,文运其兴乎。卿等宜有所述作,以称朕意。”帝制诗,
时令属和。尝赐以朝鲜玳瑁笔。朝参,命列侍卫前;燕享,赐坐殿中。与汪睿、硃善称
“三老。”既而三吾年日益老,才力日益减,往往忤意,礼遇亦渐轻。二十三年,授晋
世子经,吏部侍郎侯庸劾其怠职。降国子博士,寻还职。
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懿文太子薨,
帝御东阁门,召对群臣,恸哭。三吾进曰:“皇孙世嫡承统,礼也。”太孙之立由此。
户部尚书赵勉者,三吾婿也,坐赃死。三吾引退。许之。未几,复为学士。三十年偕纪
善白信蹈等主考会试。榜发,泰和宋琮第一,北士无预者。于是诸生言三吾等南人,私
其乡。帝怒,命侍讲张信等覆阅,不称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实属之。帝益
怒,信蹈等论死,三吾以老戍边,琮亦遣戍。帝亲赐策问,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时
谓之“南北榜”,又曰“春夏榜”云。建文初,三吾召还,久之,卒。
琮起刑部检校。乡人杨士奇辈贵显,琮无所攀援。宣德中犹以检讨掌助教事,卒官。
汪睿,字仲鲁,婺源人。元末与弟同集众保乡邑,助复饶州。授浮梁州同知,不就。
胡大海克休宁,睿兄弟来附,设星源翼分院于婺源,以同为院判。睿归田里。庚子秋,
同将兵争鄱阳,不克,弃妻孥,亡之浙西。幕府疑之,檄睿入应天为质。已,闻同为张
士诚所杀,乃授睿安庆税令。未几,征参赞川蜀军事。以疾辞去。洪武十七年,复召见,
命讲《西伯戡黎》篇,授左春坊左司直。常命续《薰风自南来》诗及他应制,皆称旨。
请春夏停决死罪,体天地生物之仁,从之。逾年,疾作,请假归。睿敦实闲静,不妄言
笑,及进讲,遇事辄言。帝尝以“善人”呼之。
硃善,字备万,丰城人。九岁通经史大义,能属文。元末兵乱,隐山中,事继母以
孝闻。洪武初,为南昌教授。八年,廷对第一,授修撰。逾年,奏对失旨,改典籍,放
还乡。复召为翰林待诏。上疏论婚姻律曰:“民间姑舅及两姨子女,法不得为婚。仇家
诋讼,或已聘见绝,或既婚复离,甚至儿女成行,有司逼夺。按旧律:尊长卑幼相与为
婚者有禁。盖谓母之姊妹,与己之身,是为姑舅两姨,不可以卑幼上匹尊属。若姑舅两
姨子女,无尊卑之嫌。成周时,王朝相与为婚者,不过齐、宋、陈、巳。故称异姓大
国曰“伯舅”,小国曰“叔舅”。列国齐、宋、鲁、秦、晋,亦各自为甥舅之国。后世,
晋王、谢,唐崔、卢,潘、杨之睦,硃、陈之好,皆世为婚媾。温峤以舅子娶姑女,吕
荥公夫人张氏即其母申国夫人姊女。古人如此甚多,愿下群臣议,驰其禁。”帝许之。
十八年擢文渊阁大学士。尝讲《家人卦》、《心箴》,帝大悦。未几,请告归。卒年七
十二。著有《诗经解颐》、《史辑》传于世。正德中,谥文恪。
安然,祥符人,徙居颍州。元季以左丞守莱州。明兵下山东,率众归附。累官山东
参政。抚绥流移,俸余悉给公用,帝闻而嘉之。洪武二年,召为工部尚书,出为河南参
政,历浙江布政使,入为御史台右大夫。十三年改左中丞,坐事免。未几,召为四辅官。
先是,胡惟庸谋反伏诛,帝以历代丞相多擅权,遂罢中书省,分其职于六部。既又
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乃建四辅官,以四时为号,诏天下举贤才。户部尚书范敏荐耆儒
王本、杜佑、龚斅,杜斅、赵民望、吴源等。召至,告于太庙,以本、佑、龚斅为春官;
杜斅、民望、源为夏官。秋、冬阙,命本等摄之。位都督次,屡赐敕谕,隆以坐论之礼,
命协赞政事,均调四时。会立冬,朔风酿寒。帝以为顺冬令,乃本等功,赐敕嘉勉。又
月分三旬,人各司之,以雨暘时若,验其称职与否。刑官议狱,四辅及谏院覆核奏行,
有疑谳,四辅官封驳。
居无何,斅等四人相继致仕,召然代之。本后坐事诛。诸人皆老儒,起田家,惇朴
无他长。独然久历中外,练达庶务,眷注特隆。十四年八月卒。帝念然来归之诚,亲制
文祭之。继然为四辅者,李干、何显周。干出为知府,佑、显周俱罢去,是官遂废不复
设。
本,不详其籍里。佑,安邑人。尝三主本布政司乡试,称得人。龚斅,铅出人。以
行谊重于乡。致仕后,复起为国子司业,历祭酒。坐放诸生假不奏闻,免。杜斅,字致
道,壶关人。举元乡试第一,历官台州学正。归家教授。通《易》、《诗》、《书》三
经。源,莆田人。亦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民望,藁城人。幹,绛州人。显周,内
黄人。
吴伯宗,名祐,以字行,金谿人。洪武四年,廷试第一。时开科之始,帝亲制策问。
得伯宗甚喜,赐冠带袍笏,授礼部员外郎,与修《大明日历》。胡惟庸用事,欲人附己,
伯宗不为屈。惟庸衔之,坐事谪居凤阳。上书论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
久之必为国患。辞甚恺切。帝得奏,召还,赐衣钞。奉使安南,称旨。除国子助教,命
进讲东宫。首陈正心诚意之说。改翰林典籍。帝制十题命赋,援笔立就,词旨雅洁。赐
织金锦衣。除太常司丞,辞。改国子司业,又辞。忤旨,贬金县教谕。未至,诏还为翰
林检讨。十五年进武英殿大学士。明年冬,坐弟仲实为三河知县荐举不实,词连伯宗,
降检讨。伯宗为人温厚,然内刚,不苟媕阿,故屡踬。逾年,卒于官。伯宗成进士,考
试官则宋濂、鲍恂也。
恂,字仲孚,崇德人。受《易》于临川吴澄。好古力行,著《大易传义》,学者称
之。元至正中,以荐授温州路学正。寻召入翰林,不就。洪武四年,初科举取士,召为
同考官。试已,辞去。十五年与吉安余诠、高邮张长年、登州张绅,皆以明经老成为礼
部主事刘庸所荐,召至京。恂年八十余,长年、诠亦皆逾七十矣。赐坐顾问。翌日并命
为文华殿大学士,皆以老疾固辞,遂放还。绅后至,以为鄠县教谕,寻召为右佥都御史,
终浙江左布政使。其明年以耆儒征者,曰全思诚,字希贤,上海人,亦授文华殿大学士。
又明年请老,赐敕致仕。
伯宗之使安南也,以名德为交人所重。其后,襄阳任亨泰亦举洪武二十一年进士第
一,以礼部尚书使安南,交人以为荣。前后使安南者,并称吴、任云。
亨泰为礼部尚书时,日照民江伯儿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祀岱岳。有司以闻。帝怒其灭
绝伦理,杖百,戍海南。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亨泰议曰:“人子事亲,居则致其
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谨其医药。卧冰割股,事非恒经。割股不已,致于割肝,割肝
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堕宗绝祀,尤不孝之大者,宜严行戒谕。倘愚
昧无知,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之例。”诏曰“可”。明年,议秦王丧礼,因定凡世子
袭爵之礼。会讨龙州赵宗寿,命偕御史严震直使安南,谕以谨边方,无纳逋逃。时帝以
安南篡弑,绝其贡使。至是闻诏使至,震恐。亨泰为书,述朝廷用兵之故以安慰之,交
人大悦。使还,以私市蛮人为仆,降御史。未几,思明土官与安南争界,词复连亨泰,
坐免官。
吴沉,字浚仲,兰溪人。元国子博士师道子也,以学行闻。太祖下婺州,召沉及同
郡许元、叶瓚玉、胡翰、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童冀、戴良、吴履、孙履、张
起敬会食省中,日令二人进讲经史。已,命沉为郡学训导。
洪武初,郡以儒士举,误上其名曰信仲,授翰林院待制。沉谓修撰王厘曰:“名误
不更,是欺罔也。”将白于朝。厘言:“恐触上怒”。沉不从,牒请改正。帝喜曰:
“诚悫人也。”遂眷遇之,召侍左右。以事降编修。给事中郑相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