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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部分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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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四,笙四,笛四,头管四,闉二,琵琶二,二十弦二,方响一,鼓一,拍板二,杖鼓
六。
    大宴。洪武元年定殿内侑食乐:箫六,笙六,歌工四。丹陛大乐:戏竹二,箫四,
笙四,琵琶六,闉六,箜篌四,方响四,头管四,龙笛四,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
文武二舞乐器:笙二,横管二,闉二,杖鼓二,大鼓一,板一。四夷舞乐:腰鼓二,琵
琶二,胡琴二,箜篌二,头管二,羌笛二,闉二,水盏一,板一。二十六年又定殿内侑
食乐:祝一,敔一,搏拊一,琴四,瑟二,箫四,笙四,笛四,壎二,篪二,排箫一,
钟一,磬一,应鼓一。丹陛大乐:戏竹二,箫四,笙四,头管二,琵琶二,闉二,二十
弦二,方响二,杖鼓八,鼓一,板一。迎膳乐:戏竹二,笙二,笛四,头管二,闉二,
杖鼓十,鼓一,板一。进膳乐:笙二,笛二,杖鼓八,鼓一,板一。太平清乐:笙四,
笛四,头管二,闉四,方响一,杖鼓八,小鼓一,板一。
    乐工舞士服色之制。郊庙,洪武元年定;朝贺,洪武三年定。文武两舞:武舞士三
十二人,左干右戚,四行,行八人,舞作发扬蹈厉坐作击刺之状,舞师二人执旌以引之;
文舞士三十二人,左籥右翟,四行,行八人,舞作进退舒徐揖让升降之状,舞师二人执
翿以引之。四夷之舞:舞士十六人,四行,行四人,舞作拜跪朝谒喜跃俯伏之状,舞师
二人执幢以引之。
    此祭祀朝贺之乐舞器服也。
    当太祖时,前后稍有增损。乐章之鄙者,命儒臣易其词。二郊之作,太祖所亲制。
后改合祀,其词复更。太社稷奉仁祖配,亦更制七奏。尝谕礼臣曰:“古乐之诗,章和
而正。后世之诗,章淫以夸。故一切谀词艳曲,皆弃不取。”尝命儒臣撰回銮乐歌,所
奏《神降祥》、《神贶》、《酣酒》、《色荒》、《禽荒》诸曲,凡三十九章,命曰
《御銮歌》,皆寓讽谏之意。然当时作者,惟务明达易晓,非能如汉、晋间诗歌,铿锵
雅健,可录而诵也。殿中韶乐,其词出于教坊俳优,多乖雅道。十二月乐歌,按月律以
奏,及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流俗喧哓,淫哇不逞。太祖所
欲屏者,顾反设之殿陛间不为怪也。
    永乐十八年,北京郊庙成。其合祀合享礼乐,一如旧制。更定宴飨乐舞:初奏《上
万寿之曲》,《平定天下之舞》;二奏《仰天恩之曲》,《抚四夷之舞》;三奏《感地
德之曲》,《车书会同之舞》;四奏《民乐生之曲》,《表正万邦之舞》;五奏《感皇
恩之曲》,《天命有德之舞》;六奏《庆丰年之曲》;七奏《集祯应之曲》;八奏《永
皇图之曲》;九奏《乐太平之曲》。奏曲肤浅,舞曲益下俚。景泰元年,助教刘翔上书
指其失。请敕儒臣推演道德教化之意,君臣相与之乐,作为诗章,协以律吕,如古《灵
台》、《辟雍》、《清庙》、《湛露》之音,以振励风教,备一代盛典。时以袭用既久,
卒莫能改。其后教坊司乐工所奏中和韶乐,且多不谐者。成化中,礼官尝请三倍其额,
博教而约取之。
    弘治之初,孝宗亲耕耤田,教坊司以杂剧承应,间出狎语。都御史马文升厉色斥去。
给事中胡瑞尝言:“御殿受朝,典礼至大,而殿中中和韶乐乃属之教坊司,岳镇海渎,
三年一祭,乃委之神乐观乐舞生,亵神明,伤大体。望敕廷臣议,岳渎等祭,当以缙绅
从事。中和韶乐,择民间子弟肆习,设官掌之。年久则量授职事。”帝以奏乐遣祭,皆
国朝旧典,不能从也。马文升为尚书,因灾异陈言,其一访名儒以正雅乐,事下礼官。
礼官言:“高皇帝命儒臣考定八音,修造乐器,参定乐章。其登歌之词,多自裁定。但
历今百三十余年,不复校正,音律舛讹,厘正宜急。且太常官恐未足当制器协律之任。
乞诏下诸司,博求中外臣工及山林有精晓音律者,礼送京师。会礼官熟议至当,然后造
器正音,庶几可以复祖制,致太和。”帝可其奏。末年诏南京及各王府,选精通乐艺者
诣京师,复以礼官言而罢。
    正德三年,武宗谕内钟鼓司康能等曰:“庆成大宴,华夷臣工所观瞻,宜举大乐。
迩者音乐废缺,无以重朝廷。”礼部乃请选三院乐工年壮者,严督肄之,仍移各省司取
艺精者赴京供应。顾所隶益猥杂,筋斗百戏之类日盛于禁廷。既而河间等府奉诏送乐户,
居之新宅。乐工既得幸,时时言居外者不宜独逸,乃复移各省司所送技精者于教坊。于
是乘传续食者又数百人,俳优之势大张。臧贤以伶人进,与诸佞幸角宠窃权矣。
    嘉靖元年,御史汪珊请屏绝玩好,令教坊司毋得以新声巧技进。世宗嘉纳之。是时
更定诸典礼,因亦有志于乐。建观德殿以祀献帝,如协律郎肄乐供祀事。后建世庙成,
改殿曰崇先。乃亲制乐章,命大学士费宏等更定曲名,以别于太庙。其迎神曰《永和之
曲》。初献曰《清和之曲》,亚献曰《康和之曲》,终献曰《冲和之曲》,彻馔曰《泰
和之曲》,送神曰《宁和之曲》。宏等复议,献皇生长太平,不尚武功,其三献皆当用
《文德舞》。从之。已而太常复请,乃命礼官会张璁议。璁言:“乐舞以佾数为降杀,
不闻以武文为偏全。使八佾之制,用其文而去其武,则两阶之容,得其左而阙其右。是
皇上举天子礼乐,而自降杀之矣。”乃从璁议,仍用二舞。
    九年二月,始祈谷于南郊。帝亲制乐章,命太常协于音谱。是年,始祀先蚕,下礼
官议乐舞。礼官言:“先蚕之祀,周、汉所同。其乐舞仪节,经史不载。唐开元先蚕仪
注,大乐令设宫县于北郊坛壝内,诸女工咸列于后,则祀先蚕用女乐可知。《唐六典》,
宫县之舞八佾,轩县之舞六佾,则祀先蚕用八佾又可知。然止言舞生冠服,而不及舞女
冠服。陈暘《乐书享先蚕图》下,止有《宫架登歌图》,而不及舞。夫有乐有舞,虽祀
礼之常,然周、汉制度既不可考,宋祀先蚕,代以有司,又不可据。惟开元略为近古,
而陈氏《乐书》考据亦明。前享先农,既以佾数不足,降八为六,则今祀先蚕,止用乐
歌,不用乐舞,亦合古制。且以见少杀先农之礼。”帝以舞非女子事,罢不用。使议乐
女冠服以闻。礼官言:“北郊阴方,其色尚黑。同色相感,事神之道。汉蚕东郊,魏蚕
西郊,色皆尚青,非其色矣。乐女冠服宜黑。”乃用乐六奏,去舞。其乐女皆黑冠服,
因定享先蚕乐章。
    又以祀典方厘定南北郊,复朝日夕月之祭,命词臣取洪武时旧乐歌,一切更改。礼
官因请广求博访,有如宋胡瑗、李照者,具以名闻。授之太常,考定雅乐。给事中夏言
乃以致仕甘肃行太仆寺丞张鹗应诏。命趣召之。既至,言曰:
    大乐之正,乃先定元声。元声起自冥罔既觉之时,亥子相乘之际。积丝成毫,积毫
成厘,积厘成分。一时三十分,一日十二时。故声生于日,律起于辰。气在声先,声从
气后。若拘于器以求气,则气不能致器,而反受制于器,何以定黄钟、起历元?须依蔡
元定,多截竹以拟黄钟之律,长短每差一分。冬至日按律而候,依法而取。如众管中先
飞灰者,即得元气。验其时刻,如在子初二刻,即子初一刻移于初二刻矣;如在正二刻,
即子正一刻移于正二刻矣。顾命知历官一人,同臣参候,庶几元声可得,而古乐可复。
    又言:
    古人制为十六编钟,非徒事观美,盖为旋宫而设。其下八钟,黄钟、大吕、太簇、
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是已;其上八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黄钟、大
吕、太簇是已。近世止用黄钟一均,而不遍具十六钟,古人立乐之方已失。况太常止以
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勾、合字眼谱之,去古益远。且如黄钟为合似矣,
其以大吕为下四,太簇为高四,夹钟为下一,姑洗为高一,夷则为下工,南吕为高工之
类,皆以两律兼一字,何以旋宫取律,止黄钟一均而已。
    且黄钟、大吕、太族、夹钟为上四清声。盖黄钟为君,至尊无比。黄钟为宫,则十
一律皆从而受制,臣民事物莫敢凌犯焉。至于夹钟为宫,则下生无射为徵,无射上生仲
吕为商,仲吕下生黄钟为羽。然黄钟正律声长,非仲吕为商三分去一之次。所以用黄钟
为羽,必用子声,即上黄六之清声,正为不敢用黄钟全声,而用其半耳。姑洗以下之均,
大率若此。此四清声之所由立也。编钟十六,其理亦然。
    宋胡瑗知此义,故四清声皆小其围径以就之。然黄钟、太簇二声虽合,大吕、夹钟
二声又非,遂使十二律、五声皆不得正。至于李照、范镇止用十二律,不用四清声,其
合于三分损益者则和矣。夷则以降,其臣民事物,安能尊卑有辨,而不相凌犯耶?
    臣又考《周礼》,圜钟、函钟、黄钟、天地人三宫之说,有荐神之乐,有降神之乐。
所为荐神之乐者,乃奏黄钟,歌大吕,子丑合也,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太簇,歌
应钟,寅亥合也,舞《咸池》以祀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吕,辰酉合也,舞《大韶》以
祭四望。乃奏蕤宾,歌林钟,午未合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巳
申合也,舞《大武》以享先祖,舞《大濩》以享先妣。所谓降神之乐者,冬至祀天圜丘,
则以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是三者阳律相继。相继者,天之道也。
夏至祭地方丘,则以函钟为宫,夹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是三者阴吕相生。相
生者,地之功也。祭宗庙,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夹钟为羽,是三者律吕
相合。相合者,人之情也。
    且圜钟,夹钟也。生于房心之气,为天地之明堂,祀天从此起宫,在琴中角弦第十
徽,卯位也。函钟,林钟也。生于坤位之气,在井东舆鬼之外,主地祇,祭地从此起宫,
在琴中徽弦第五徽,未位也。黄钟,生于虚危之气,为宗庙,祭人鬼从此起宫,在琴中
宫弦第三徽,子位也。至若六变而天神降,八变而地祇格,九变而人鬼享,非有难易之
分。盖阳数起子而终于少阴之申,阴数起午而终于少阳之寅。圜钟在卯,自卯至申六数,
故六变而天神降。函钟在未,自未至寅八数,故八变而地祇格。黄钟在子,自子至申九
数,故九变而人鬼享。此皆以本元之声,召本位之神,故感通之理速也。或者谓自汉以
来,天地鬼神闻新声习矣,何必改作。不知自人观天地,则由汉迄今千七百年;自天地
观,亦顷刻间耳。自今正之,犹可及也。
    并进所著乐书二部。其一曰《大成乐舞图谱》,自琴瑟以下诸乐,逐字作谱。其一
曰《古雅心谈》,列十二图以象十二律。图各有说。又以琴为正声,乐之宗系。凡郊庙
大乐,分注琴弦定徽,各有归旨。且自谓心所独契,斫轮之妙,有非口所能言者。
    疏下礼部。礼官言:“音律久废,太常诸官循习工尺谱,不复知有黄钟等调。臣等
近奉诏演习新定郊祀乐章,间问古人遗制,茫无以对。今鹗谓四清声所以为旋宫,其注
弦定徽,盖已深识近乐之弊。至欲取知历者,互相参考,尤为探本穷源之论。似非目前
司乐者所及。”乃授鹗太常寺丞,令诣太和殿较定乐舞。
    鹗遂上言:“《周礼》有郊祀之乐,有宗祀之乐。尊亲分殊,声律自别。臣伏听世
庙乐章,律起林钟,均殊太庙。臣窃异之。盖世庙与太庙同礼,而林钟与黄钟异乐。函
钟主祀地祇,位寓坤方,星分井鬼,乐奏八变,以报资生之功。故用林钟起调,林钟毕
调也。黄钟主祀宗庙,位分子野,星隶虚危,乐奏九成,以报本源之德。故用黄钟起调,
黄钟毕调也。理义各有归旨,声数默相感通。况天地者父母之象,大君者宗子之称。今
以祀母之乐,奏以祀子,恐世庙在天之灵,必不能安且享矣。不知谱是乐者,何所见也。
臣观旧谱乐章,字用黄钟,声同太庙。但审听七声,中少一律,今更补正。使依奏格,
则祖孙一气相为流通,函黄二宫不失均调。尊亲之分两得,神人之心胥悦矣。”诏下礼
官。
    李时等覆奏,以为:“鹗所言,与臣等所闻于律吕诸书者,深有所合。盖黄钟一调,
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蕤宾为变徵,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
旧乐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去蕤宾之勾,而越次用再生黄钟之六,此旧乐
章之失也。若林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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