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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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庙帝后、文庙帝后、仁宗忌辰,服浅淡色服,不鸣钟鼓,于奉天门视事。宣宗忌辰,
小祥之日,于西角门视事。”从之。
弘治十四年令,凡遇忌辰,朝参官不得服纟宁丝纱罗衣。景皇帝、恭让皇后忌辰,
遇节令,服青丝花样。宣宗忌辰,遇祭祀,服红。十六年八月,吏部尚书马文升言:
“宣德间,仁宗忌辰,诸司悉免奏事。自太祖至仁宗生忌,俱辍朝。其后不知何时,仁
宗忌辰,依前奏事。惟太祖至宪宗忌辰,百官浅淡色服、黑角带。朝廷亦出视朝,鸣钟
鼓,奏事。臣思自仁至宪,世有远近,服有隆杀。请自仁宗忌辰、英宗生忌日,视朝,
鸣钟鼓。若遇宪宗及孝穆皇太后忌日,不视朝,著浅淡服,进素膳,不预他事。或遵宣
宗时例,自太祖至宪宗生忌,俱辍朝一日。宪宗、孝穆忌日,如臣所拟。”帝下礼部议。
部臣言:“经传所载,忌日为亲死之日。则死日为忌,非谓生辰也。其曰忌日不用,不
以此日为他事也。曰忌日不乐,是不可举吉事也,此日当专意哀思父母,余事皆不举。
但先朝事例,迄今见行,未敢更易。”帝乃酌定以浅淡服色视事。
嘉靖七年令,忌辰只祭本位。十八年令,高庙帝后忌辰祭于景神殿,列圣帝后忌辰
祭于永孝殿。二十四年令,仍祭于奉先殿。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凡蕃国王薨,使者讣奏至,于西华门内壬地设御幄,皇帝素服乘舆诣幄。太常卿奏:
“某国世子遣陪臣某官某,奏某国王臣某薨。”承制官至使者前宣制曰:“皇帝致问尔
某国王某,得何疾而逝。”使者答故。其仪大略如临王公大臣丧仪,但不举哀。
凡塞外都督等官讣至,永乐间遣官赍香钞谕祭。后定例,因其奏请,给与表里祭文,
令携归自祭。来京病故者,遣官谕祭或赐棺赐葬。后定年终类奏,遣官祭之。若在边殁
于战阵者,不拘此例。凡外国使臣病故者,令所在官司赐棺及祭,或欲归葬者听。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洪武二年,开平王常遇春卒于军。讣至,礼官请如宋太宗为赵普举哀故事。遂定制,
凡王公薨,讣报太常司,示百官,于西华门内壬地设御幄,陈御座,置素褥。设讣者位
于前,设百官陪哭位东西向,奉慰位于讣者位北,北向。赞礼二人,位于讣者位之北,
引讣者二人,位于赞礼之南,引百官四人,位于陪位之北,皆东西向。其日,备仪仗于
奉天门迎驾。皇帝素服乘舆诣幄,乐陈于幄之南,不作。太常卿奉:“某官来讣,某年
月日,臣某官以某疾薨,请举哀。”皇帝哭,百官皆哭。太常卿奏止哭,百官奉慰讫,
分班立。讣者四拜退,太常卿奏礼毕。乘舆还宫,百官出。东宫为王公举哀仪同,但设
幄于东宫西门外,陪哭者皆东宫属。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凡王公大臣讣奏,太史监择皇帝临丧日期。拱卫司设大次于丧家大门外,设御座于
正厅中。有司设百官次于大次之左右。侍仪司设百官陪立位于厅前左右,引礼四人位于
百官之北,东西向。设丧主以下拜位于厅前,主妇以下哭位于殡北幔中。其日,銮驾至
大次,降辂,升舆,入易素服。百官皆易服,先入就厅前,分班侍立。御舆出次。丧主
以下免绖去杖,衰服,出迎于大门外。望见乘舆,止哭,再拜,入于门内之西。乘舆入
门,将军四人前导,四人后从。入至正厅,降舆,升诣灵座前,百官班于后。皇帝哭,
百官皆哭。太常卿奏止哭,三上香,三祭酒。出至正厅御座,主丧以下诣厅下拜位,再
拜。承制官诣丧主前云“有制”。丧主以下皆跪。宣制讫,皆再拜,退立于厅西。太常
卿奏礼毕,皇帝升舆,出就大次,易服。御舆出,丧主以下诣前再拜退。皇帝降舆升辂,
丧主杖哭而入。诸仪卫赞唱,大略如常。
其公、侯卒葬辍朝礼,洪武二十三年定。凡公、侯卒于家者,闻丧辍朝三日。下葬,
一日。卒于外者,闻丧,一日。柩至京,三日。下葬,仍一日。凡辍朝之日,不鸣钟鼓,
各官浅淡色衣朝参。初制,都督至都指挥卒,辍朝二日。永乐后更定,惟公、侯、驸马、
伯及一品官,辍朝一日。
○中宫为父祖丧仪
凡中宫父母薨,讣报太常寺,转报内使监。前期,设荐于别殿东壁下,为皇后举哀
位及内命妇以下哭位。皇后出诣别殿,内使监令奏:“考某官以某月某日薨”,母则云
“妣某夫人”,祖考、妣同。皇后哭,内命妇以下皆哭尽哀。皇后问故,又哭尽哀。乃
素服,内命妇皆素服,止哭,还宫。
内使监令奏闻。得旨:“皇后奔丧。”丧家设荐席于丧寝之东,从临内命妇哭位于
其下,主丧以下哭位于丧寝之西,主妇以下哭位于丧寝之北幔下。至日,内使监进垩车,
备仪仗导引。皇后素服出宫,升舆,三面白布行帷。至阁外,降舆,升垩车。至丧家大
门内,降车哭入,仍以行帷围护。从临者皆哭入。丧主以下,降诣西阶下立哭。皇后升
自东阶,进至尸东,凭尸哭。从临者皆哭。丧主升自西阶,俱哭于尸西。皇后至哭位,
内使监令跪请止哭。应奉慰者诣皇后前,奉慰如常礼。如皇后候成服,则从临命妇应还
者先还。如本日未即奔丧,则是晡复哭于别殿。尚服制皇后齐衰及从临命妇孝服,俟丧
家成服日进之。诣灵前再拜,上香,复位,再拜。如为诸王外戚举哀,仍于别殿南向,
不设荐位。
○遣使临吊仪
太常司奉旨遣吊。前期,设宣制位于丧家正厅之北,南向;丧主受吊位于南,北向;
妇人立哭位于殡北幕下。其日,使者至。丧主去杖,免绖衰服,止哭,出迎于中门外。
复先入,就厅前拜位。内外止哭,使者入,就位称有制。丧主以下再拜跪。宣制曰;
“皇帝闻某官薨,遣臣某吊。”丧主以下复再拜。礼毕,内外皆哭。使者出,丧主至中
门外,拜送,杖哭而入。宫使则称有令。至遣使赙赠及致奠,其仪节亦相仿云。赙赠之
典,一品米六十石,麻布六十匹。二品以五,三品、四品以四,五品、六品以三,公侯
则以百。永乐后定制,公、侯、驸马、伯皆取上裁。凡阵亡者全支,边远守御出征及出
海运粮病故半支。
其遣百官会王公大臣丧仪。前期,有司于丧家设位次。其日,百官应会吊者素服至。
丧主以下就东阶哭位,主妇以下就殡北哭位。百官入,就殡前位哭,主丧主妇以下皆哭。
止哭,再拜,主丧以下答拜。班首诣丧主前展慰毕,百官出,丧主拜送,杖哭而入。会
葬仪同。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前期,礼部奏请制册,翰林院取旨制文,中书省礼部奏请某官为使。其日,祠祭司
设龙亭、香亭于午门前正中,执事于受册者家设宣制官位于正厅之东北,南向;丧主代
受册命者位于厅前,北向。礼部官封册文,以盝匣盛之,黄袱裹置龙亭中。仪仗、鼓乐
前导,至其家。代受册者出迎于大门外。执事舁龙亭置厅上正中,使者入,立于东北。
代受册者就拜位,再拜。使者稍前,称“有制”。代受册者跪。宣制曰:“皇帝遣臣某,
册赠故某官某为某勋某爵。”宣讫,代受册者复再拜。使者取册授之,代受册者捧置灵
座前。使者出,代受册者送至大门外。如不用册者,吏部用诰命,丧家以册文录黄,设
祭仪于灵前。代受册者再拜,执事者展黄立读于左。丧主以下皆再拜,焚黄。
○赐祭葬
洪武十四年九月,衍圣公孔希学卒,遣官致祭。其后,群臣祭葬,皆有定制。太祖
谕祭群臣文,多出御笔。嘉靖中,世宗为礼部尚书席书、兵部尚书李承勋亲制祭文。皆
特典,非常制也。
隆庆元年十二月,礼部议上恤典条例:凡官员祭葬,有无隆杀之等,悉遵《会典》。
其特恩,如侍从必日侍讲读、军功必躬履行阵、东宫官必出阁讲授有劳者。据嘉靖中事
例,祭葬加一等,无祭者与祭一坛,无葬者给半葬,半葬者给全葬。讲读官五品本身有
祭,四品及父母,三品及妻。军功四品得祭葬,三品未满及父母。讲读年久、启沃功多、
军旅身歼、勋劳茂著者,恩恤加厚,临期请旨。
《会典》,凡一品官,祭九坛。父母妻加祭。或二坛、一坛,或妻止一坛者,恩难
预拟,遇有陈乞,酌拟上请。二品,二坛。加东宫三少,或兼大学士赠一品者,至四坛,
父母妻俱一坛,致仕加三少者加一坛,加太子太保者加三坛,妻未封夫人者不祭。三品
祭葬,在任、致仕俱一坛,兼学士赠尚书者二坛,未及考满病故者一坛减半。造葬悉如
旧例。四、五品官不得重封。故四品官由六七品升者,父母有祭。由五品升者,以例不
重封,遂不得祭。今定四品官,凡经考满者,父母虽止授五品封,亦与祭一坛。四品以
上官,本身及父母恩典,必由考满而后得。然有二品、三品共历四五年,父母未授三品
封,终不得沾一祭者,宜并叙年资。二品、三品共历三年以上者,虽未考三品满,本身
及父母俱与三品祭葬。三品四品,共历三年以上者,虽未考四品满,本身用三品未考满
例,祭一坛半,葬父母祭一坛。凡被劾闲住者,虽遇覃恩,复致仕,仍不给祭葬。
勋臣祭葬,皇亲出自上裁。驸马都尉祭十五坛。公、侯、伯在内掌府事坐营、在外
总兵有殊勋加太子太保以上者,遵《会典》。公、侯十六坛,伯十五坛,掌府坐营总兵
有勋劳者七坛,掌府坐营年劳者五坛,掌府坐营而政迹未著者四坛,管事而被劾勘明闲
住者二坛,被劾未经勘实者一坛。勘实罪重者,并本爵应得祭葬皆削。又正德间,公、
侯、伯本祭俱三坛,嘉靖间二坛。今遵嘉靖例,以复《会典》之旧。武臣祭葬,遵正德、
嘉靖例,都督同知佥事、锦衣卫指挥祭三坛,署都督同知佥事一坛,馀推类行之。
帝从其议。万历六年更定,凡致仕养病终养听用等官,祭葬俱与现任官同。十二年
续定,被劾自陈致仕官,有日久论定原无可议者,仍给祭葬,父母妻视本身为差等。
○丧葬之制
洪武五年定。凡袭衣,三品以上三,四品、五品二,六品以下一。饭含,五品以上
饭稷含珠,九品以上饭粱含小珠。铭旌、绛帛,广一幅,四品以上长九尺,六品以上八
尺,九品以上七尺。敛衣,品官朝服一袭,常服十袭,衾十番。灵座设于柩前,作白绢
结魂帛以依神。棺椁,品官棺用油杉硃漆,椁用土杉。墙翣,公、侯六,三品以上四,
五品以上二。明器,公、侯九十事,一品、二品八十事,三品、四品七十事,五品六十
事,六品、七品三十事,八品、九品二十事。引者,引车之绋也;披者,以纁为之,击
于荩С邓闹谂灾粗员盖愀舱咭玻昏I者,以铜为之,所以节挽歌者。公、侯四引
六披,左右各八鐸。一品、二品三引四披,左右各六鐸。三品、四品二引二披,左右各
四鐸。五品以下,二引二披,左右各二鐸。羽幡竿长九尺,五品以上,一人执之以引柩,
六品以下不用。功布,品官用之,长三尺。方相,四品以上四目,七品以上两目,八品
以下不用。柳车上用竹格,以彩结之,旁施帷幔,四角重流苏。志石二片,品官皆用之。
其一为盖,书某官之墓;其一为底,书姓名、乡里、三代、生年、卒葬月日及子孙、葬
地。妇人则随夫与子孙封赠。二石相向,铁束埋墓中。祭物,四品以上羊豕,九品以上
豕。
初,洪武二年,敕葬开平王常遇春于钟山之阴,给明器九十事,纳之墓中。钲二,
鼓四,红旗,拂子各二,红罗盖、鞍、笼各一,弓二,箭三,灶、釜、火炉各一,俱以
木为之。水罐、甲、头盔、台盏、杓、壶、瓶、酒甕、唾壶、水盆、香炉各一,烛台二,
香盒、香匙各一,香箸二,香匙箸瓶、茶钟、茶盏各一,箸二,匙二,匙箸瓶一,碗二,
楪十二,橐二,俱以锡造,金裹之。班剑、牙仗各一,金裹立瓜、骨朵戟、响节各二,
交椅、脚踏、马杌各一,诞马六,枪、剑、斧、弩、食桌、床、屏风、柱杖、箱、交床、
香桌各一,凳二,俱以木为之。乐工十六,执仪伏二十四,控士六,女使十,青龙、白
虎、硃雀、玄武神四,门神二,武士十,并以木造,各高一尺。杂物,翣六,璧一,筐、
笥、楎、椸、衿、鞶各一,笣二,筲二,粮浆瓶二,油瓶一,纱厨、暖帐各一。束帛青
三段,纁二段,每段长一丈八尺。后定制,公、侯九十事者准此行之。余以次减杀。
○碑碣
明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