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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唯一生还者-第27部分

小说: 唯一生还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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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像油灯、闹钟、叮当作响的厨房用具根本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可是在一个戴了有色镜片的偏执狂眼里,那怕是一片落叶,一阵风吹,或是斑斓的光景,对他而言,都是不寻常的征兆。 
  此刻他不仅是一个平凡的观察者,不仅仅是个记者,他也是个受害者,是他自己故事中的主角,所以当他看到这些虽然琐碎,但明显地相当怪异的重要细节时,他可能不再相信他记者的直觉了。 
  一个黑人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朝他接近,大约是读大学的年龄,穿着一条短裤、印着洛杉矶大学的运动衫,脚踏着一双溜冰鞋。乔起初对他还不太在意,直到这孩子在他面前嘎然停住,然后递给他一支行动电话。 
  “你需要这个。” 
  在乔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这孩子用他那肌肉结实的腿一蹬就离乔而去。 
  乔手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四下张望,看自己是否在暗椿的监视之下,但显然没有。 
  电话铃声再度响起,乔拿起电话。“喂?”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男人问他。 
  “乔本特。” 
  “你在等谁?”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你怎么称呼她?” 
  “黛咪。” 
  “向南走一条街再过一半的路口,向右转。然后一直走,见到一家书店就进去,找传记区。”说完,对方即挂上电话。 
  看来,这不会是一场愉快的邂逅叙谈。 
  按照张贴在玻璃门上的营业时间,这家书店星期日六点就打烊了。现在已是六点一刻,书店靠近门口的日光灯都已熄灭,只有后面几盏还是亮的。当乔试着推门时,发现门并未上锁。 
  店里,在收银台有个黑人职员独自守在那里,年约三十多岁,瘦小结实得像个骑师。在他厚厚镜片后面,两只眼睛大大得像在审问犯人似的。 
  “传记区在哪里?”乔问道。 
  那店员从柜台后走出来,指着右边后面的角落。那里成排的书架顶上,灯光依然明亮。 
  当乔沿着曲折的路径,在丛书之间前进时,听到身后的大门被锁上的声音。 
  在传记区的甬道上,另一名黑人在等候乔。他长得像半截黑塔似的,给人一种孔武有力,不动如山的感觉。他那张胜,平静得像一尊菩萨。他说:“把姿势摆好。”‘乔立刻明白,他在和一个条子或以前是条子的人打交道。他乖乖地面向书墙,两腿分开、身体前倾,双手扶在书架上。他看着眼前那一排书,其中一本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本厚厚的自传,作者是詹亨利。 
  基于某种理由,甚至连这个名字似乎都有某种意义。每件事都有意义,但没一件是真有意义的事。尤其是这个死了很久的作者名字。 
  那警察搜身的手法专业而迅速检查完毕后说:“给我看证件。” 
  乔转过身来,从皮夹掏出他的驾照。 
  那警察比对着驾照上的照片和乔的脸之后说:“去出纳员那儿。” 
  “什么?” 
  “你进来时看到的那个人。” 
  留着山羊胡子的那小个子,正在前门等着。等乔走近时,他将门锁开启。“电话还在你手上吧?” 
  乔将电话递给他。 
  “不,留着。”出纳员说:“路边停放着一部黑色轿车,开着它到威尔夏路往西转,有人会跟你联络。” 
  出纳员打开门,乔看见那部车说:“谁的车?” 
  那人厚镜片后面放大的眼睛,把他当成显微镜下的细菌在研究,“是谁的有关系吗?” 
  “我想是没什么关系。” 
  乔走出门进人轿车内,钥匙是在发动的位置。 
  在威尔夏大道西转,这车跟他从简费屈那里拿到的速霸陆一样老旧,但引擎声听起来好多了,而且内部非常干净,没有那股陈年雪茄的烟臭味,空气中是一股男用刮胡水的味道。 
  当他经过圣地牙哥高速公路下的涵洞后没多久,行动电话响了。“喂?”乔说。 
  送他出书店的那人说:“你一路开到圣塔莫妮卡的海边,你到哪儿时,我会再打电话给你,指示方向。” 
  “好的。” 
  “不要在路上任何地方停留,懂吗?” 
  “是的。” 
  “如果你这么做,我们会知道的。” 
  他们一定围绕在他四周,前面或后面一说不定都有。 
  他才懒得去找他们。 
  对方又说:“不要尝试用你手上的电话和任何人联络,我们也会知道的。” 
  “我了解。” 
  “只有一个问题,你开的这部车——为什么你想知道是谁的?” 
  乔说:“有几个令人讨厌的混蛋在找我,如果他们找到我,我不希望只因我使用了原车主的车,使得无辜的人卷入是非之中。” 
  “老兄,整个世界都已经在是非之中了,你没注意到吗?”那人说完就挂上电话。 
  除了书店那个条子外,其余这些藏匿并保护杜萝丝的人,都不是专家。他们资源有限,无法与替铁克诺公司的恶棍相比,他们是思虑缜密,聪明睿智的业余好手,有足够的能力玩这一场游戏。 
  往圣塔莫妮卡的路上,乔想到那一排书的时候,一个名字浮现在他脑海——詹亨利。 
  詹亨利,又怎么样? 
  他想到詹亨利的成名作之一《转动的螺丝钉》。可说是最有名的鬼故事。 
  鬼! 
  那无法以常理来解释的油灯灯焰,闹钟闪动的数字,以及铜盘无端的叮当响,现在似乎都能连贯起来了。当他回忆这些景象时,很容易就想到他们超自然的物质。 
  虽然乔知道,是他自己的想象力加深了他的记忆。 
  乔也还记得,当他匆忙上楼,却了解那一声猎枪的枪响时,走廊里的吊灯忽明忽灭。在那接踵而来的可怕混乱之中,他已忘了这些诡异的细节。 
  现在,他想起旧日电影及电视节目中无数次降神会时的景象,开启我们这个世界与灵界之间这道门的象征,都是以电灯的明灭及烛焰的消长来表示的。 
  鬼! 
  这简直是荒谬的臆测,甚至比荒谬更糟,简直是疯了。 
  这世上根本没有鬼嘛。 
  但他又想起另一件令人不安的事,那是发生在他离开戴家的时候。他逃离厨房,身后是浓烟烈火及烟雾警报器的响声,沿着走廊到达门口,伸手握门把时,他觉得身后一阵冷风吹过,令他毛骨悚然,一股凉意钻进背脊,直透脑门。然后他穿过门廊,完全忘了自己是如何开启那扇门的。 
  起初他思考这件事时,还会觉得其中似乎别有蹊跷,可是若以质疑的眼光看待此事,一切又会变得毫无意义。 
  没错,如果他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的话,应该是烈焰的高温,而不是刺骨的凉意。还有,这股凉意是他从未感受过的,它不是那种四处散播的寒冷,而是像冰锥的尖端,更像是冰冷的针尖刺入脊椎骨一般。 
  可是这只是他个人主观的感觉,并不是以一个记者的素养来观察的实际现象。当时他是在极度恐慌的情况下,自然会感觉到许多不可思议的现象。这不过是在混乱时的正常心理反应。至于他将手放在门把上,并且发现自己已穿过门廊的这几秒空白记忆……呃,那也很容易以恐慌、以乱,或是以动物求生的本能,所发出的盲目力量来解释。 
  不是鬼! 
  安息吧,詹亨利。 
  当他经过圣塔莫妮卡住海边去的时候,乔短暂地拥抱了迷信,然后又松开,激情转眼消逝,重新恢复理性。 
  然而关于鬼魂的概念,乔仍然认为是有某种含义的,他有种预感,最后他必会从这些超自然现象中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可以证明的理论,就像詹亨利连细微末节都不放过的文章结构一样合乎逻辑。 
  一根冰灯,刺进脊椎中央的灰色组织,一支注射器,快速注进冰凉的……某种东西。 
  樊罗拉在她从早餐桌起身,拿出那架摄影机之前,是否感觉到那根鬼针? 
  戴氏夫妇也感觉到了吗? 
  那么丽莎呢? 
  难道白帝洛机长在解除自动驾驶,并殴击副机长的脸,然后平静地驾着三五三号班机撞向地表之前,也感觉到了吗? 
  也许不是鬼魂,而且某种和邪恶精灵一样恐怖而且恶毒,来自地狱的……某种鬼魂的近亲。 
  当乔离太平洋只剩两条街时,行动电话响了。“好,右转上海岸公路,继续开,直到你再次听到我们讲话为止。” 
  夕阳已开始西沉,海面闪耀着余晖。 
  到马里布时电话又响了,指示他转弯到一家位于绝壁上,可以俯瞰太平洋的“海边的圣他非”餐厅。 
  “将电话留在驾驶座旁边,把车交给侍者,他知道你是谁,是以你的名字订的位。”对方说完,再次挂断电话。 
  只见那位拉丁美洲高的待者,比任何拉丁美洲裔的明星都要来得英俊,正如电话上那人所说,这侍者正在等着他,也没给他取车卡。 
  “海边的圣地非”的内部装潢,看得出来花了不少钱。 
  乔敏感发觉自己的一身打扮,和这里的格调实在不相称。他从离开科罗拉多之后,已经十二个小时未曾修过面。那件灯心绒的夹克因为先前淋过雨,现在变得皱巴巴一付很破旧的样子,而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落魄的流浪汉,或刚喝过酒的醉鬼。 
  话说年轻的女老板和任何一个漂亮的女明星比起来可谓不逞多让。只见她四处穿梭递送餐点,大概也是在等待被发掘的一天,好能一举成名,荣登奥斯卡宝座吧。她对乔邋遢的外表一点也不在意,还引导他到窗边的一个双人座。 
  “你的同伴会晚点来,”女老板说,显然她指的是黛咪。 
  “她请你自个儿先用餐,稍后她会过来。” 
  乔实在不喜欢事情是这样发展的,他急切地想和萝丝连系上,急切地想知道她会告诉他什么——急切地想要找到妮娜。 
  但他仍得依他们的游戏规则在玩,“好的,谢谢。” 
  点过餐后,乔走到洗手间去。他有点不敢面对镜子里的自己。满脸的胡渣,看起来活像个通缉犯。洗了一下手脸,梳了梳头发,可是看起来仍然不像该坐在靠窗位置的人。 
  靠着椅子,啜饮着冰啤酒,乔打量了一下周围的客人,有些还是颇为知名之士。 
  乔舒适地享用晚餐,每样东西都可口极了。 
  乔边吃边注意四周的客人,包括那些不是太有名,但因为漂亮迷人,通常会在戏里轧一脚的小明星。 
  餐后还有芒果布丁和冰淇淋,乔惊讶地发现,观察别人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他和蜜雪儿曾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四处闲逛,享受徒步之乐。但过去一年,他从未对其他人发生兴趣,他只在乎他自己,和他的痛苦。 
  现在知道妮娜还活着,并且抱着找到她的期待心理,已使乔逐渐脱离之前封闭的自我世界,回到现实生活中。 
  一个黑人妇女,招呼两位客人到附近的桌子就座。 
  这两位客人身穿黑色长裤,白色丝质衬衫,以及软皮夹克。较年长的那个,年约有四十岁,有一双巨大而忧伤的眼睛。他那嘴丰润得可以去拍露华浓的广告,长得够英俊,也可以当一名侍者,除了他有一个长年酗酒而变红了的鼻子。 
  还有他那张永远没办法完全合拢的嘴,给人一种懒散的印象。 
  他那个蓝眼的同伴,看起来比他小十岁,有一张粉红的睑。嘴角挂着一抹他无法控制的神经质微笑,似乎是长期对自己的不确定感所造成。 
  与那位癌君子电影明星共进晚餐的褐发女郎,立刻被有张性感嘴的家伙所吸引,也顾不了他是否有个红鼻头了。她死盯着他看,他也像一条鳟鱼在河里,看见水面上飞着的虫子一样,立即有了反应——只是很难说两人当中谁是鳟鱼,谁又是虫子。 
  这瘾君子也注意到他俩之间的眉来眼去,他用一种忧郁的眼神看着那人。突然他站起身来,几乎弄翻了椅子。他曲折地横过餐厅,似乎准备教训对方。出人意表地,他在那两人的桌前转个弯消失在通往洗手间的走道里。 
  这时,有双悲伤眼睛的男人正在吃大麦粥里的小虾,他用叉子叉起虾子,先用鉴赏的眼神审视叉尖上的虾。再用很猥亵的动作将它送人嘴里。当他在细细品尝的时候,将目光投向那位褐发女郎。似乎在暗示,只要有机会和她上床,他会像对虾子那样对待她,让她欲死欲仙。 
  那褐发妞很难说是被挑逗起来,还是被打败了。这两种情绪对有些洛杉矾人来说,就像是连体婴,没办法分开的。 
  不管怎样,她离开了那明星的桌子,拿了一张椅子与那两个穿夹克的人坐在一起。 
  乔很好奇,当那窝囊废的明星回来时,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就在等候事情发展的时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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