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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部分

都市咸鱼王-第130部分

小说: 都市咸鱼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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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我,他们准备好了没有。”在进去之前,张伟突然问孙晔道。

    “什……什么准备?”孙晔有些紧张地说道,目光闪烁。

    “在我面前,就不必惺惺作态了,虽然你很怕死,虽然你在我跟前不敢做什么小动作,但是你们是拥有‘主神系统’的‘神徒’,互相之间想要通个消息,相比也不需要打电话发短信,对吧?你应该早就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们了,而且,他们也应该早就做了准备来‘迎接’我了,对吧?”张伟说得虽然是问句,语气却非常肯定。

    孙晔有些畏缩地不敢回答,只得说道:“我……我还有父母亲人,我不能只顾着我自己。”

    “无妨无妨。”张伟突然又笑了起来,拍了拍孙晔的肩膀,“我只问你,人来齐了吗?”

    “会……会长说,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孙晔答道,“所以公会里凡是战力还可以的,都……都在里面了。”

    “很好,进去之后,你打算帮谁啊?”张伟搭着孙晔的肩膀问道。

    这个世界上的“忠诚”是很可贵的,或者说,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忠诚”,除非是被张伟的“骚气分子”控制。

    很可惜,“骚气分子”无论如何影响孙晔的脑神经,甚至是侵蚀他的脑细胞,都没有用,因为这家伙身上的所有细胞一旦出现异样,都会立刻重生。

    “帮……帮……帮”孙晔结巴了半天,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当然不想帮张伟,而且他也不认为张伟能活着出来,但是他的小命儿捏在张伟手心里,如果张伟愿意,那他孙晔肯定是死在张伟前头的。

    “哈哈,瞧你被吓成什么样儿。”张伟笑道,“你知道吗?我最讨厌麻烦了,可是麻烦却总来找我,所以遇到麻烦的时候,就会让麻烦我的人粉身碎骨,所以,你还有5秒钟的时间来考虑,从这里进去之后做不做我的敌人。”

    “5。”

    “1!”

    张伟猛地在孙晔背后一推,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孙晔推飞,钻进了漆黑的门里,而张伟也随后踏了进去。

    …………

    华国与天竺交界处,喜马拉雅山脉,海拔5628米的一处山坡上,积雪已经不知道覆盖了多少个年头。

    山顶的狂风肆虐,一只蜘蛛被裹挟着落到了雪峰上。

    这是一只彩色的蜘蛛,还生者翅子。

    血染过一般的翅子。

第二百零五章 善缘

    “雪白的神山哎,

    连着苍穹。

    美丽的山麓耶,

    连着牧场。

    成片的羊群哎,

    像是白云,

    悠悠地飘在耶,

    阿哥心头。”

    华国西藏西南边境,一个小牧村里,少年骑在马上,赶着一群羊儿到山脚下吃草。

    他唱着动听的歌儿,笑嘻嘻地看着不远处的另一个美丽的“牧民”。

    “青绿的草原哎,

    连着群山。

    轻柔的风儿耶,

    吹低野花。

    奔驰的骏马哎,

    像是烈火,

    滚烫地烧在耶,

    阿妹心间!”

    她是个年轻的姑娘,轻轻挥动着小皮鞭,和着年轻汉子的情歌,满是柔情地笑着。

    这是他们这个小牧村里的“流行歌”,也仅仅只在这个村子里流传,在别的地方,是绝对听不到这首悠扬婉转,又荡气回肠的歌谣的。

    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恨离愁,没有无病呻吟的“为赋新辞强说愁”,有的只是一对年轻的男女间最朴实的互相爱慕。

    “米玛,今天你阿爸又去集市了么?”对了一会儿情歌,年轻人策马跑到了女子的马旁,前方的头羊们却没有跟着主人一起移动,而是坚定地带着羊群前往草场。

    “是啊,扎西,他去卖几只大羊,还要带些好酒回来哩。”少女答道,只是今天的她兴致似乎没有昨天的好,她看着青年的脸,有些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少年最是关心自己的心上人,如何发觉不了异样?

    “扎西,本来我想过段时间再告诉你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带着浓浓的不舍,“我阿爸最近去集市去得勤,是因为……因为我们就要搬去别的地方啦,我弟弟要上学了,别人都说,以后读过书的才有出息……”

    “哪个说的?”少年脸色一白,“牧羊有什么不好的么?每天看着神山,带着羊群,过着最自由的生活,谁又比我们高贵呢?”

    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急切。

    少女很赞同少年的观点,可是她在家里说了不算,父亲要去哪里,全家人都要去哪里。

    当然了,少年也懂得这么个道理。

    于是和少女一样,少年也陷入了忧郁当中,他知道米玛一家的离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能此生都很难相见了。

    心头憋屈的少年心痛地打着马儿狂奔而去,刚才对情歌时的心情荡然无存,只余下满满的心塞。

    …………

    片刻之后,少年又拍马回来了。

    他看到了少女脸上的泪痕,心中很是心疼,偶然一瞥,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草丛里,开着一朵火红的花儿。

    这个季节,早已经过了花期,草原上的花朵扎西都认识,可这一朵他却没见过。

    “米玛,我摘朵花给你吧!”少年跳下了马,他想,如果分离是注定的,那就好好珍惜剩下来相聚的时光吧。

    他跑到了那朵“红花”跟前,然后他发现那不是一朵花,而是一只长着翅膀,像大蜘蛛一般的虫子。

    只是,这只虫子的翅膀,像被鲜血浸泡过一般,红得鲜艳欲滴。

    少年看呆了,少女看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跑了过来。

    “嘶~”少女一靠近那虫子,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她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什么烫了一下,低头看去,原来发热的是自己手腕上的那串石制念珠。

    那串念珠是念了一辈子佛的奶奶给她的,辟邪的。

    接着,少女就闻到了一股浓郁无比的血腥味,而她很肯定,那血腥味就是从这虫子身上冒出来的。

    “别靠近它,扎西!把羊群也赶走吧。”少女拉着少年的手臂,“它太可怕了。”

    “怎么会呢?它很漂亮啊!”少年以为少女是怕虫子,“你……你都快走了,我把这只虫子风干了送给你吧……希望以后你看见它的时候,能想起我。”

    “我都说了,快走啊!”少女真的有些急了,用力拉起少年就往回撤,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灰黄色的藏獒吼了一声,羊群立刻像是听到了指令的军队,绕了开去。

    …………

    这只血色的蜘蛛,当然就是那只“非洲来客”了。

    它穿过了整个天竺国,翻过了喜马拉雅山脉,来到了这片高原上。

    它原本神圣晶莹的翅膀,之所以变成了血红色,是因为它饱饮了天竺国那些恶僧的鲜血,吞噬了上千人的灵魂。

    它褪去了作为神灵使者的样子,变回了自己最原始的样子它那对翅子,经过了无数年的洗涤,才褪去了血色,如今因为忿怒,一夕回到了从前。

    谁让它最见不得的,就是同类相残呢?

    ………………

    傍晚,米玛赶着羊回到了家。

    她要先去告诉奶奶白天的遭遇,突然发现几个叔伯都在自家院子里,而他的父亲也回来了,几个人围在院子里的木桌旁啧啧称赞,好像桌子上摆着什么稀世奇珍一样。

    米玛走了过去,然后她惊骇地发现,桌子上的“珍宝”,居然是白天见过的那只邪异的虫子!

    傍晚的阳光越来越暗,可这虫子翅膀上的红光却越来越亮了。

    “阿爸,叔叔们,快把这虫子放了吧!这虫子有邪力,放在家中不吉祥啊。”米玛急了,白天硬是拖走了情郎,晚上这玩意儿居然跑自己家来了。

    “米玛啊,我的乖女儿,你可别乱说,这可是个难得的东西,咱们家祖传下来的羊皮藏经里,有过这种虫子的记载,这可不是凡物啊!”米玛的父亲一脸的兴奋,“我明天,哦不,今晚就出去找贵人,将这个虫子卖出去,然后你弟弟上学的钱,甚至在城里买房的钱,可就都有啦!”

    父亲像着了魔一般,让少女很担心,她连忙跑进了屋里找奶奶,希望奶奶来劝说父亲。

    “好了好了,不用这么着急。”奶奶年纪很大,但眼神清澈,“奶奶知道那物的邪异,但那终归并不是祸害,你父亲也无缘拿它还钱,你就当是人家赞助我们家一宿,千万不要生出忿怒来。”

    奶奶说完,从自己手腕上解下另一串佛珠,递给自己的孙女:“去吧,夜深的时候,将这个奉献给那位借宿的旅客吧,去结个善缘吧!”

第二百零六章 号角

    夜里,米玛偷偷跑进了佛阁。

    这里是全家人诵经参佛的地方,为了防止那只蜘蛛飞走,或者有人觊觎夜里来偷,所以米玛的父亲才把蜘蛛藏在这里,并且上了锁。

    可是米玛的奶奶也有这里的钥匙,所以米玛进来了。

    佛阁里没有开灯,却很亮堂,是因为蜘蛛的翅膀发散着闪亮的红光。

    米玛心里其实是很怕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她决定勇敢地面对。

    奶奶给的佛珠被她托在手心里,靠近了那血红的蜘蛛。

    “你……你好。”米玛试着打招呼,夜深人静之下,面对这么一个“邪物”,实在让人得慌。

    “我奶……奶奶说,您这样的旅者来到这里,这样的模样是走不下去的……下了这处高原再往东,就是中原了,那里是九……是东土人皇的故地,您这副样子,强行进入是会惹麻烦的。”小姑娘有些结巴地说道。

    她话里的“这副模样”,指的就是这飞天蜘蛛一身的血煞之气。

    “您能够到我家来,那也是一桩缘法,所以,我要向您奉献出此物,请您洗涤一番,必定前路无阻。”米玛说完,将佛珠送到了飞天蜘蛛的前方。

    “嗡”

    飞天蜘蛛的翅膀震动了一下,似乎是听懂了女孩的话。

    那串佛珠一共有33颗,每一颗都渐次亮起,发出淡金色的光芒,当整串佛珠都亮起的时候,屋子里的金光已经超越了血光,并且如同春日融雪一般,慢慢将血光化去!

    “嗡~嗡”

    蜘蛛似乎很高兴,飞快地震动翅膀,在金光里飞行着,就像一条在海水里畅游的鱼儿。

    只不过两三分钟的工夫,蜘蛛翅膀上的血光就完全不见了。

    米玛奶奶的屋里头,老人家笑眯眯地坐在自己的床铺上,嘴里念着的佛经一顿,朝着佛阁的方向望了一眼:“达央嘉措的累世先祖啊,在我老朽之时,有幸能将你们传与我的佛珠做一场缘法,1111年前种下的因,今日结出了果……果然如佛尊所言,诸善之门,妙不可言。”

    佛阁里,米玛吃惊地看着眼前如同神话的景象,十几年的生命里她可从未见过这样的奇迹。

    当佛阁里的金光散去之后,飞天蜘蛛身上早已没有了之前的血煞之气,它的翅膀已经恢复成了原本透明晶莹的模样,甚至还多了一圈金边。

    “嗡嗡!”

    一对透明羽翼飞快地震动之下,蜘蛛停在了桌子上。

    “嗡……你……嗡……你有什么心愿……嗡……”蜘蛛是没有发声器官的,无法“口吐人言”,但神奇的是,它居然通过翅膀的震动,“说”除了人话。

    “啊!”小姑娘被吓了一跳,只觉得自己的心跳陡然间加快了很多,但就算再怎么惊讶,她也听懂了蜘蛛说的话。

    见小姑娘不答,蜘蛛又问了一遍。

    “我……我想留在草原上,但我又想弟弟能到城里上到学……”少女也不知怎的,就把自己最近的烦恼讲了出来,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她对草原上那个追风的少年时真心爱慕的。

    “嗡!”

    又是一阵嗡鸣,米玛只觉得白光一闪,就觉得困意上涌,然后软倒在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米玛是被父亲唤醒的。

    父亲告诉了她一个消息,就是他让她弟弟暂时寄居在一个远房叔叔家好方便上学,而他们这一家将不再搬家,毕竟这里是他们的故乡。

    而且,他父亲一点也不记得昨天带回家的那只“蜘蛛”了。

    ………………

    另一边,东海市。

    张伟看着眼前地上断为三截的孙晔,以及他那正在快速愈合的残躯,叹了口气。

    这群人,对自己人也是挺狠的。

    受张伟的胁迫,孙晔一进来就成了张伟的“炮灰”,冲过去与自己曾经的同伴们战斗,只是他虽然有不死之身,但是战斗力着实不算高,即便双刀在手,舞得虎虎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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