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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m养成手册(重生) 作者:非夕(晋江12-10-02完结,sm,女攻男受)-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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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


☆、重生

  车祸的时候,怀里抱着的,是一本旧了的蓝色日记本。里面记载的点点滴滴,都是关于他。
  醒来时,竟然回到了日记本的第一页——十年前。
  我跳下床,冲到镜子前,看到自己十六岁的模样,缓缓流下眼泪来。
  该庆幸吧?这不是二十六岁才失去一切的我。
  2001年,我十六岁。
  可重生后的我,却再也变不回曾经的懵懂天真。
  镜子里的我,是漂亮的,那是无需任何修饰的美。
  然而我却知道,那时的我,有多自卑。
  黑圆的眼珠,微微淡蓝的眼底,看过我眼睛的人,都说它们美,可我总是习惯将它们藏在厚重的刘海后,从阴影中看人,我才有安全感。
  衣柜中少有的几件衣裳,都是暗沉的色调——灰、黑、深蓝。
  就连走路,也习惯性的低着头。
  现在想来,我自卑的原因着实可笑。
  贫穷、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年迈的爷爷。
  其实,这没什么可自卑的。
  我年轻、聪明、漂亮,而且没有其他女孩的骄奢,朴素又勤劳。
  这一切,都值得我为之骄傲。
  我不该自卑,我也不会再自卑。
  爷爷还在,他的身体还很结实。我会好好照顾他,让他长命百岁。再也不会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男人惹他生气。
  哦,他现在还不算是个男人,他只是同我一般大的少年。
  他的名字,叫温航。
  


☆、8月1日 晴

  2001年8月1日晴
  美好的一天,因为我遇见他。
  温航。
  真可笑,重生后的我,居然还抱着这本不该存在的日记本。
  也许,它是在提醒我,有些仇恨,即使死了,也绝对不能够忘记。
  衣柜里唯一的亮色是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胸前有耐克的标志。
  我记得了,那是高一运动会时,我跑八百米赢得的奖品,尽管上面印着学校的红色印章,尽管其他同学绝对不屑穿。但却是我衣柜中最贵重的衣服了,而且看样子,应该是新的。
  拿出来套在身上,镜子里的女孩,白T恤,蓝牛仔裤,黑漆漆的眼睛,丰盈剔透的脸颊,显得干净纯真。
  拿起背包,转身对刚买菜进门的爷爷道:“爷爷,我到同学家住几天,一个礼拜后回来。”
  大概因为事出突然,爷爷明显愣了愣,然后不自觉看了看手中的菜。家里没有冰箱,他买了两个人的菜量,一个人吃便要浪费了。
  虽然这些菜,不值几个钱。
  甚至,有些是从菜市场捡来的。
  想到这里,忍不住湿润了眼眶。
  我走过去,紧紧抱住了他。
  如果是从前的我,会羞涩于这样的表达。
  可是失去之后才明白,爱是要说出口的。
  “爷爷,爱你。”我低声说。
  爷爷,对不起。
  我拖累了你。
  如果没有我,你可以过得更好。
  回到乡下,种菜养地。
  绝不会像在城里生活这样举步维艰。
  可因为我考上了城里的重点高中,那是培养富家子弟的专门学校,就算我可以拿到一等奖学金,也依旧付不起那昂贵的宿费和餐费。
  更何况,就算我日夜努力,也只能勉强拿到二等奖学金。
  除了少数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那里的学生个个聪明优秀,不得不承认,温航这个冷漠娇惯的少爷,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由于生长环境的不同,我只了解书本上的知识,离了书本,我就好像白痴。
  而这所学校,是提倡素质教育的。
  几乎那里的每个学生,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特长。
  最常见的是美术类和音乐类,而温航除了会这两样,还擅长击剑。
  他甚至代表学校,参加过全国高中组的击剑比赛,得过银奖。
  他爱我的时候,也曾经柔情款款地为我演奏过《Canon;》。那时《野蛮女友》风靡亚洲,他特地包下了整个西餐厅,弹奏完毕后,单膝跪下,为我献上一支玫瑰。
  不过我最喜欢的,却是他弹奏的《小星星亮晶晶》。
  因为,那是属于我的歌。
  对,我就是这样的土气。
  我就是这样的格格不入。
  一无所长,除了跑步,我不会任何。
  所以拼了命的练习,想在这所群星璀璨的校园里,绽放哪怕最黯淡的一点光。怀着少女自卑又天真的心,渴望他能看上一眼。
  再也、不会那么傻了。
  再也不会。
  推着银灰色的自行车,从破旧的烂尾楼中走出来。
  这辆自行车,是我考上重点高中的奖品。
  208元,我清晰的记得。
  爷爷把钱从烟袋中套出来的时候,我心都疼了,推脱着不要。
  这是我们爷孙两个,一个月的伙食费。
  可我知道,爷爷已经决定了。
  学区的房子太贵,我是租不起的。就算骑自行车上学,也要半个小时。
  爷爷从横栏参差的阳台里探出头来,嘱咐我要与同学好好相处。
  那阳台钢筋曝露、破烂不堪,我看得心惊胆战,忙挥手喊他回去,口中应着:“爷爷放心吧。”
  其实,那样高贵的校园里,又怎会有属于我的伙伴?
  我只是骑车回乡下,去打扫那个被遗弃很久的老房子。
  孤零零的一座草房,很适合用来做些什么。
  里面已经积了很多的尘土和蜘蛛网,窗户上的玻璃也碎掉了几块,好在土炕和灶台都在,收拾一下就可以用了。
  屋里还有一个老式的上弦挂钟,拨弄几下竟然开始走动。这样一直忙碌到下午二点多,我看看时间不早,便匆匆洗了几下,骑上自行车向飞机场奔去。
  如果没有记错,他是下午三点的飞机。
  我当然不会记错,因为那一天,全校的学生组织暑假旅游,只有我不能去。
  因为我穷。
  一个暑假,我可以打多份工来赚钱,就算是免费,我也没有去的资格。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温航那样特殊高傲的人,是不会去的。
  后来才知道,就算他们本身对旅游不感兴趣,也不会放过这样结识同类好友的机会。毕竟在以后的商场竞争中,同学情谊要相对好用的多。
  一路赶得匆忙,就算我向来不太愿意出汗,鼻尖也沁出了汗珠。到达机场的时候,离他登机,还有半个小时。
  候机大厅里,着统一纯白休闲制服的学生群,还是很扎眼的。
  而在这些学生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他了。
  一头细碎利落的短发,很白很干净的皮肤,顾盼生辉的眉眼,靠边坐着,偶尔笑笑,偶尔沉默。
  我从他身边走过,手中粘稠的奶茶,“无意”中撒了他一身。
  众学生哗然,他则立刻站起来。
  我慌忙道歉,低着头很害怕的样子:“啊,对对对……对不起!”
  他甚至没有皱眉,温和道:“没关系。”
  少年的嗓音,很好听。
  他就是这样,看起来很冷漠,事实上,却十分懂礼数。
  做任何事,都不会让人挑出瑕疵。
  我以为他大学毕业后,才是这样虚伪。却原来,他十六岁年少轻狂的时候,就已经如此了。
  其实他的心理年龄,怕是要比我成熟十岁。
  我爱了他那么多年,又怎会不知?
  他有洁癖,最讨厌粘稠的东西粘在身上。
  却忍得很好,没有流露出一丝厌恶。
  但我知道,他是无法顺利登机了。
  其他同学开始排队登机,他同领队打招呼后,直奔洗手间。
  我跟在他身后。
  要我安静又自然地跟着他其实并不难,因为在这之前,我一直都在偷偷做他的影子。
  他清瘦的背影,曾是我眼中最习惯最美好的存在。
  只是第一次,我逾越他,挡住他的去路。
  他停下来,见是我,终于微微皱了眉:“麻烦让一下,徐冉。”
  呵,命运多么的玄妙。
  十年之后,我再次重温了十六岁的愕然与心跳,不过这一次,是装出来的。
  没错,当初就是因为这句话,让少女的心瞬间绽出彩虹。
  还记得她那傻兮兮的模样,红着脸喃喃道:“你怎么知道我?”
  那样高高在上的人,怎会记得平凡卑微的我?
  可徐冉你并不知道,就是因为卑微的太醒目,你已经成为全校的笑话。
  却还不自知,以为那是少年的在意。
  天降的美好。
  还是做出谨小慎微的表情,我拿出湿巾,低声道:“用这个擦,衣服比较不容易沾纸屑。”
  他犹豫片刻,黝黑的眸子淡淡扫了我一眼,还是伸手接了过来:“多谢。”
  他走出一步,又回头道:“麻烦等我一会儿。”
  我安静地点头。
  手心里,全是汗。
  这是一次冒险,不成功则成仁的赌命。
  我该庆幸,大学选修了心理学。不然,我不会敢相信,那样一个坚毅骄傲的人,也会有让人有机可乘的脆弱。
  等他出来的时候,其他同学都已经顺利登机。
  他蓝色运动短裤前尴尬的位置,一片水迹。
  本该引来侧目的,奈何他本身气质干净,又十分淡定自如。竟让人无法遐想。
  “谢谢你。”他走到我面前,将剩下的湿巾递过来,笑问,“我赔你一杯奶茶怎样?”
  多么礼貌得体的一个男生。
  我害羞微笑着,点了点头。
  又装作猛然想起的模样,焦急道:“飞机要起飞了,你快登机吧。”
  他没有回答,只是问:“你怎么不去?”
  我摇头微笑:“因为穷。”
  要穷人承认自己的贫穷,相当于让人自揭伤疤,是十分残忍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十六岁的我,在喜欢的人面前如此,怕是要羞耻地沁出泪来,而此刻却只是假装的悲哀。
  因为我早就清楚。
  贫穷,并不可耻。
  富裕,也不值得骄傲。
  他与我并排走着,处于少年和□的身材细细长长,散着清爽的气息。大概被我直白的自我剖析震慑,一时未想到太好的措辞。
  过了一会儿,他才笑说:“你很特别。”
  我笑了:“每个人都是特别的,就算是双胞胎,也不完全相同。”
  他停下来扭头看我,碎发下黑湛湛的眼睛闪过不加掩饰的光彩。他就是这样,从不吝啬表达自己对他人的欣赏,好让他们更加死心塌地的受他奴役。
  他请我喝草莓味道的奶茶,我却摇头表达自己的意愿:“我喜欢西瓜味的。”
  年少的时候,只晓得一味的盲从。
  后来才知,为爱失去自我,是最愚蠢的选择。
  走出凉爽的候机大厅,地面热度扑面而来,打开张湿巾盖在头顶,我眯眼问他:“你要回家了吗?”
  他看过来,又重申了一遍对我的看法:“你真的很特别,与其她女孩不同。”
  当然不同,其她女孩为了得到你的亲睐,哪会做这种自毁形象的事情?
  当然,也包括曾经的我。
  我又道:“如果没有地方去,我带你进行一次穷人的旅游怎样?”
  他看着我,明显在犹豫。
  是的,他不会轻信任何人。
  但他也有缺点,那就是太过自信。
  他以为像我这种女孩,只因为仰慕而约他。
  而他,作为一个有礼数的男生,在有些闲心、而对方又有点可爱、有些特别的情况下,是不会拒绝一个这样的邀请的。
  于是我适时做出害怕被拒绝的表情,咬着还很粉嫩的下唇道:“你赔我一杯奶茶,我也礼尚往来,赔你一次美好的旅游。”
  男生终于欣然同意。
  鱼儿咬钩。
  “等我一下。”我弯眼一笑,转身跑去推自行车,有意散开垂放的齐肩黑发被夏风吹得摇摇曳曳,我知道男生的目光一直在追随我,我也知道,自己很美。
  捧着奶茶坐在自行车后座,享受这片刻偷来的纯真。
  男生的背脊笔挺纤细,白色T恤衫下的脊椎骨若隐若现,真是快乐无忧的年纪,真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小情侣。
  我冷笑着。
  “到了。”我跳下自行车,他也单脚撑地停下。
  男生大概从未见过这样破落的草房,屋前疯长的野草也让他瞠目,好半天,才道:“这里是人家?”
  我点点头,推开封闭严实包着铁皮的木门,对他灿烂一笑:“请进吧。”
  屋子里的木桌木椅,都被我打扫地干干净净,他新奇地坐下,东张西望。
  “我可以在这里住几天吗?”他的眼睛明亮乌黑,带着些许期盼的时候,叫人难以拒绝。
  况且,我本就不想拒绝。
  “好,希望你不要嫌弃。”
  “怎么会?”他站起来,跳到后窗窗台上张望,手指从铁栅栏间隙弹出去,“看后面还有一
  棵树呢。”
  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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