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兵魂之大赖也疯狂-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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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这香水的味道还真挺特别的,一股淡淡的茉莉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用的应该是BVLGARI 的“我的夜茉莉”这款女士香水。
在我们公司,喜欢用这款香水又跟我熟悉的,那也就也只有我们项目部的丁依依了。一想到她,我是一个头两个大,头疼不已。
一想到她就头疼,倒不是说这女孩子有多讨厌,恰恰相反,这女孩子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开朗,是个挺招人喜欢的女孩子,尤其是男同事都挺喜欢她。
只是喜欢的同时,又对其唯恐避之不及。
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差,主要是这个女孩子在男女问题上有点轻浮,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轻浮,换男朋友如换衣服的她,几乎可以和随便画上等号了。
没错,坏女孩,而且还是很有姿色的坏女孩,这对于男人这种下半身牲口来说,无疑是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可那仅限于彼此属于不同圈子的时候,大家都不熟悉,搞了也就搞了,反正是脱了衣服啪啪啪,穿上衣服哈哈哈,大家玩玩就算了。
可如果是每日都要朝夕相处的同事之间呢,试问这样一个女孩子,又有谁敢跟她走得太近?
如果走的太近,一旦把握不好尺度,俩人脑子一热的发生点什么,然后再被她玩腻了甩掉,那以后在公司岂不成了笑料?
就算是没发生什么,可万一搞出个花边绯闻来,那也是够尴尬的。
我一边闻着这熟悉的香水味,一边想着丁依依这些有的没的,尤其是想到她平时挺着那双36D大胸逮谁跟谁撒娇的模样,我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这不自觉的噗嗤一笑,引得身后的丁依依也是一阵娇笑,随后她将头贴在了我耳边,口吐幽兰的说道:
“闻什么呢?跟个小狗似的,呲着牙到处乱闻。呵呵。”
“丁依依,好了,别闹了,快松开吧。。。。”
见被我识破,松开手的丁依依转到我面前,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表情诧异,却又有几分期待的问我:
“刘东,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啊?呵呵,你可别告诉我说,你是听到我的声音就知道的。你才来咱们公司一个月,咱俩说过的话加在一起也没有10句,难不成你一直在关注我吗?哈哈,喜欢上我了?”
我呃。。。。丁依依这女人想什么呢?难道是春天来了,万物复数了,野熊撒欢,蝴蝶飞舞,这是一个啪啪啪的季节导致的?
拜托,我没有那种想法好不好?就算是有,那也是跟我们家孙静@¥@#¥此处省略五百字。。。。人家好保守的说。
(本章完)
第376章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有人说,男人在外面对女人有多坏,回家就对老婆有多好。
但我觉得这是一句屁话,你特么都劈腿了,回家还能对你老婆好你奶奶个腿?
要说男人这种下半身牲口,大致都有这样一个特性,那就是无论他长得多惨不忍睹,哪怕这货长得男人看了半身不遂,女人看了不孕不育,只要有个瞎眼的女人给了他几分颜色,那他都会认为自己魅力四射,自己是情圣,全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自己。
其实他们忘了一件事儿,偶尔有一两个眼瞎的,这是正常的。可要说让每个女人都爱你,那不可能,即使是人民币,那也只有中国女人才喜欢。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一个女人爱你,你是丈夫。几个女人爱你,你是男人。十个女人爱你,你是情种。百个女人爱你,你是偶像。千个女人爱你,你是英雄。万个女人爱你,你是领袖。全国女人爱你,你是人民
币。全世界的女人爱你,那你特么是卫生巾。
作为一个心理与生理都成熟的男人,我很清楚自己的几斤几两,以前自己或许对异性还有几分吸引力,可如今破了相,最重要的是我还没钱,哪还能有人对我起什么念头?
呵呵,以我现在这种条件,除了与我生死相依,相互间爱到不顾一切的孙静;也就是剩下那个脑子不太灵光,明知道我不喜欢她,仍然爱的要死要活的林丹丹了。
然而就林丹丹一个,我就已经头大如斗了,哪还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挑逗做出什么回应,我又不是脑子进水了。
“呵呵,丁依依,不好意思啊,我有女朋友的,要不我肯定追你。”
“切,有女朋友怎么了?又不是结婚了。。。。再说了,就算是你结婚了,那也不是我们的障碍啊?想追人家就直接点嘛,没关系的。哈哈”丁依依说着,伸手就挎住了我的胳膊
汗,我只是拒绝之后礼貌性的说说,我哪想去追你啊?再说了,我敢吗?老子要是真跟你搞点什么事儿出来,回家孙静还不得请我吃小鸡炖蘑菇补一补,而且还得用我的那只。
服了,长得挺漂亮的,这怎么还打蛇随棍上了呢?
我讪笑了几声,不留痕迹的抽出了被她挎住的手,对丁依依解释着说:
“呵呵,我刚才开玩笑的,像你这样的大美女,我这就算是没有女朋友,那我也高攀不起不是。跟你说实话吧,我之所以认出是你,那是因为我对气味很敏感,而你用的香水味道又很特别。在咱们公司,用香水的女人很多,用香水的男人也有,可用BVLGARI 的“我的夜茉莉”这款女士香水的,全公司就你这一个,所以我很容易就分辨出来了。”
听我说气味敏感,丁依依突然眼睛一亮,她盯着我看了好半天,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喊了声YES。。。。。然后很兴奋的对我说:
“我说你怎么跟个小奶狗似的闻来闻去呢,原来是有个好鼻子。真没想到,你这随便一闻,就能知道我用的是什么的香水。这鼻子简直神了,几乎可以媲美调香师的水准!喂。。。刘东,下次我去买香水的时候,你要陪我去挑啊!要是能帮我挑到一款男人一闻就意乱情迷的香水,本小姐少不了你的好处。”
“啊。。。。行,我那个。。。。我帮你挑!”我狂咽吐沫
丁依依被我这窘迫样子逗笑了,他打量了下我此时蓬头垢面的狼狈相,咯咯笑着将我拉进了写字楼。
要说那小保安也是够贱的,刚才他还一脸鄙视,嘴里逼逼叨叨的要撵我出去,可此时看着我的表情不在是鄙视了,反而是一种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也不知道这孙子是不是暗恋人家丁依依,丫的看到丁依依拉着我的手往里走,感觉他看着我的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
对这货我也是服了,就他那模样还想当丁依依的白马王子?我觉得他当白马还可以,王子就算了吧。
难不成他觉得丁依依艳名在外,自己就能有机会了?
他也不想想,人家丁依依都不用正眼看他,这都是为啥?喜欢人家你就自己努力改变啊?好像干瞪着我就能有媳妇了似的。
算了,关我屁事儿。。。。
一路跟丁依依说笑着到了公司,我跟她说了声拜拜,就拎起衣服和洗漱包,以迅雷不及掩耳冲进了卫生间。
丁依依在我身后笑弯了腰,喊了声:小奶狗,本小姐就喜欢你那样的。。。
我没理这花痴病患者,冲进卫生间反锁了门,打开水龙头好一顿洗漱,有赶忙换上身干净衣服,对着镜子这通照啊。
大爷的,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洗洗干净还是特么挺有气质的嘛!看以后保安还敢对我嚷:你。。。。出去!
回到自己的格子间,我把昨天招待孙老板的剩下的钱拿出来数了数,又算了算昨晚上腐败一共花了多少钱。
嗯。。。。吃饭花了1200,KTV包间加5个坐台小姐一共花了2000,洗澡按摩花了800,那个十八线小野模2500。。。。一共花了6500元。
呵呵,那一万块钱招待费,现在还特么剩3500块钱。
说实话,看着手里那一小叠钞票,我心中有点小贪心,毕竟我和孙静上学这三年的开销还是挺大的。这三年期间,我在安保公司赚的工资一分钱也没攒下不说,自己那6万块钱积蓄也花的只剩下一万多了。
此时3500块钱对我来说,还真是个不大不小的数目,那可是大半个月的工资呢。
可转念一想,我觉得还是算了,自己也是别那么没出息,一会儿赶紧把剩下这点钱给丫送过去算了。
按理说,剩下这点钱我自己揣兜里肯定是没什么问题,我甚至跟吴迪报账说一万块钱没够花,我自己垫上了个两三千,他也说不出什么,最后肯定也会让财务补给我。
本来嘛,招待费这东西很多事儿是开不了发票的,比如那个。。啊。。。。。你懂得,一般都是公司给多少我们花多少,不够公司再给补。
而且公司里很多同事,最后也都是这么干的。不太贪心的就把剩下的钱揣兜里,贪心点的就去找老总要补偿去,反正做成一单生意公司赚不少钱,吴迪一般也就睁一眼闭一眼的认了。
可我现在不能这么做,这并不是我不喜欢钱,或者对金钱不怎么贪心,而恰恰是我非常喜欢钱,对金钱贪心也更大。我这么做,那是因为我深知一个道理:
什么东西也没有领导的信任重要!只有领导信任你,最后才能重用你,只有得到重用,你最后才能赚取更大的利益。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与其赚这点蝇头小利,不如借这个机会表个忠心,权当纳个廉价的投名状了。
这钱要还给吴迪,不但要还,还要装作不懂得的公司财务制度不交给财务,直接给吴迪送过去。。。。
(本章完)
第377章 猎犬?()
宽大的办公桌后,吴迪看着手里那一小叠钱愣了半晌,看着看着,他笑了,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我跟前,捏了捏我的胳膊说:
“嗯。。。。很好。当过兵的人,到哪都让人放心。呵呵,你回去吧,接下来的事儿要做好,公司不会亏待任何一个有能力,又忠诚的员工。”
“是,老板!那我就先回去了。”
我微微鞠了个躬,后退了两步便准备离开。而就在我打开房门的一刻,吴迪却突然喊住了我,我一回头,只见迎面扔来了一支雪茄。
你没有错,那雪茄是扔过来,而不是递过来的。
吴迪就好像扔给爱犬一条骨头般将雪茄抛给了我。但我并没有觉得这是某种侮辱,反而像条狗似的将那根“骨头”牢牢地接住,然后说了声谢谢老板,一脸喜色的转身离去。
看到这可能有人要问,被吴迪如此对待,你小子居然会一脸喜色?你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被门挤了吗?
事实恰恰相反,我脑子没进过水,更没有被门挤过,我之所以满脸喜色,那是因为我很清楚吴迪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
答案只有两个字:鹰犬。
在这一刻,吴迪认准了我会成为他的鹰犬,更是可以放心的驱策去为他捕获猎物的爪牙。
我递过去的那一小叠钱,实际上递过去的并不是钱,而是一份在他看来很珍贵,在我看来却很廉价的投名状。
他那轻轻一抛的那根雪茄,实则抛出来的也并不是所谓的侮辱,而是对自己“猎犬”的充分信任。
不要笑,更不要感觉这很可耻,因为对于我们这种小人物来说,能够成为领到身边一只可以用又可以信的“猎犬”,那是我们唯一的上升途径。
自打招聘会我与吴迪第一次见面时,从他的言谈与眼神中我就得出过这样一个结论:
吴迪这家伙骨子里是个极其高傲自负的人,在经历过战火考验与事业的成功之后,他的这种性格肯定会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不然不会自负到说某某人会成为另一个“他”的这种程度。
这不难理解。试想一下,一个出身贫苦又自视甚高穷小子,在经历过战争的洗礼,然后凭着炮火硝烟里拼出来的那股狠劲,又获得了事业的成功,这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喜悦,足矣让任何人产生一种天命所归必君临天下的错觉。
在这家公司供职的这一个多月里,我更看到了吴迪这个“暴发户”骨子里的那种傲慢。
全公司满打满算这两百多号人里,说实话,吴迪能看上的人并不多,或者说他想看一眼的人都没有也不过分。
然而我是个例外,估计是因为我们有着类似的经历,让他对我产生了一种“往事只能回味”的感觉,让他总是对我加以很多关注,甚至还愿意百忙之中来我格子间里看看,偶尔还鼓励几句。
能够让领导青睐,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个利好的局面,更是我在这家公司里的绝对优势。
因为这就意味着,只要我把握的好机会,只要我别干傻事儿让吴迪反感,那我成为他的心腹手下,只是时间问题。
说实话,今天这么容易就获得了吴迪的信任,这很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