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兆丰年 作者:花期迟迟(纵横2012-12-14完结,穿越、种田)-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瑞雪脸色微红,“走吧,上次那家书画铺子的伙计,也不知道给咱们留下什么书了,咱们去看看吧。”
赵丰年点头,两人一前一后,又重新挤进了人群,赵丰年一手拨开路人,一手牵着瑞雪,倒也走得不算艰难,不到一刻钟就进了书画铺子。
小伙计本来拎着个走马灯正往外走,一见瑞雪笑眯眯的站在门口,立刻惊喜的迎了上来,半是埋怨,半是庆幸的低声说道,“你这嫂子,怎么这么久不来,前日那卖书的秀才又送来十几本书,我都藏起来了,提心吊胆怕掌柜发现,就等着你来挑挑呢。”
说着就急忙银子瑞雪和赵丰年进了铺子,麻利的在角落的箱子里抱出一摞旧书来,催促道,“我们掌柜的回家去取账本了,估摸着也快回来了,嫂子动作快些吧。”
“好,好,莫急。”瑞雪安抚小伙计几句,就把书推到赵丰年跟前,赵丰年每本都翻开扫了两眼,最后捡出三本放到一旁,说道,“就这些吧。”
瑞雪见他眼睛迅速眨动一下,立刻会意的拿出荷包,捡了块二两的银子给了小伙计,笑道,“除了书费,剩下的就给小哥儿做润手了。”
小伙计暗自算了算,这三本书收价一两二,如今得了二两,就有八百文落到了自己口袋,差不多是大半个月的工钱了,乐得他见眉不见眼的,把银子塞到怀里,连道,“谢嫂子赏,以后再收旧书,我一定给嫂子留着。”
瑞雪点头,与赵丰年抱了书出门去,直走出小伙计的视线,她才问道,“怎么样,掌柜的,可是又淘到好书了?”
赵丰年见她眼睛里好似生起两簇火焰般炽烈,忍不住笑道,“像《十二国游记》那般的孤本好书,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
瑞雪听了这话,像被霜打了的茄子,瞬间蔫了下来,嗔怪道,“我见你使眼色,还以为赚了大便宜。”
第七十一章 赏灯(二)
赵丰年被她这般模样,惹得扑哧笑出声来,晃晃手里的书,“这三本,虽然没有《十二国游记》珍贵,但也都是难得的好书,想来那卖书秀才的功名也不是苦读得来,否则不可能连这样的书都舍得卖掉。”
瑞雪听得还是占了便宜,立刻笑嘻嘻的接过书,翻了翻,“败家子处处都是,不过没有他们败家,咱们也买不到好书啊。”
两人寻了个卖编制物的摊子,花了三十文买了一只海碗大小的藤编篮子,正好装下三本书,瑞雪拎在手上,一路走走停停,又买了两只绣工精致的荷包。
这时候天色就渐渐暗下来了,早就急不可耐的各家店铺和大户人家,几乎是同时点起了各色花灯。
八宝宫灯、走马灯、龙灯、纱灯、花篮灯、龙凤灯、树地灯、蘑菇灯,形状各异,颜色也各异,瞬时间把整个城池照耀得亮白如昼。
各家商铺前都摆了桌案,支了灯架子,任凭百姓们观赏彩灯,如若能猜出灯谜,还有彩头可拿,或者是一盏走马灯,或者是一把扇子、一个荷包,不贵重,但却都是极精致喜人的。
瑞雪远远看中一家银楼前最显眼处挂着的花灯,妃色轻纱糊在编成莲花形状的竹枝上,一层层花瓣娇艳剔透,中间还有金色的花蕊闪烁,极是轻盈雅致的样子。
赵丰年见她总是扭头去看,猜到她必是喜欢,于是牵了她挤到近前,问那银楼的小伙计,“那盏莲花等,是卖是奖?”
小伙计见他穿着石青的长袍,方巾束发,典型的读书人装扮,脸上立刻添了三分恭敬,笑道,“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力,这是小店最好的一盏灯了,如果猜中灯谜,就做为彩头送给先生,如若先生不喜费神,付上一百文也可拿去。”
男子天生傲气重,特别还是在心爱的女子面前,赵丰年怎肯落了颜面,当即伸手摘了灯下垂着的纸条,只见上面写这四行字,“立也是坐,行也是坐,坐也是坐,卧也是坐。”后面还有几个极小的字,“打一野物”。
小伙计是个机灵的,又识字,高声把迷面儿念了出来,旁边有围着看热闹的人,就开始七嘴八舌的猜了起来,可是议论了半晌,也没有个头绪,最后就都看向了赵丰年,指望这位正主,这位读书人解了迷,也替大伙儿解解心疑。
赵丰年思索这半晌,眉头却皱得越深,如若是字谜,或者做首诗词还可,野物却是不熟悉,根本一点儿头绪都没有,但此时当着众人的面儿又不好直言自己也猜不出,所以,握着瑞雪的右手心里渐渐就渗出了汗。
瑞雪刚才见了谜面儿,立刻就猜到了谜底,前世这样的灯谜、字谜到处都是,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是听说过许多的。本来以为赵丰年那般聪慧,必定立即就能猜到,可惜,她却不知赵丰年的身份,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变故突发之前,甚至脚上都没沾过泥,如何知晓野物的习性。
但她很快就觉察出他的面色有异,犹豫了几息,就装作伸手去摸吊在高处的那只八宝宫灯,贴近赵丰年耳边时,轻轻说道,“蟾蜍”。
赵丰年眼睛立刻一亮,忍不住叹气道,“原来如此。”
小伙计听得这话,知道他必是有了答案,于是高声问道,“先生高才,可是猜出了谜底,不如说出给大伙解解心疑。”
赵丰年脸色微红,有些羞赧的看了一眼笑嘻嘻的瑞雪,说道,“蟾蜍”。
小伙计和众人恍然大悟,纷纷说道,“果然如此,夏日里还嫌蛙鸣吵闹,怎么这时候反倒想不起来了。”
小伙计把莲花灯摘了下来,恭敬的递到瑞雪手里,笑道,“这位嫂子真是好福气,先生高才,他日定能高中。”
瑞雪只希望赵丰年身体能健康,对于功名利禄倒是没有半点儿盼望,但是好话人人爱听,她自然也是欢喜的,点头道谢,就小心翼翼护着莲花灯不被撞到,随着赵丰年挤了出去。
两人到街头人群稀疏之处,都是长长出了口气。瑞雪摆弄着手里的莲花灯,笑道,“回家挂上两晚,平日做个摆设也是极好的。”
赵丰年看着她低头俯视花灯,脸上因为映了灯光而蒙上一层淡淡的妃色,如花般娇美,细里突然没来由的一酸,淡声说道,“你如若不嫁给我这样一无是处的病秧子,如今的日子…”
“如今的日子定然是在哪个府里当丫鬟,或者被什么老爷、公子拉上床,最后怀了身孕,被大妇折磨致死!”瑞雪不等他说完,就噼里啪啦接着说了一长串,直把赵丰年听得目瞪口呆。
他想叱责瑞雪什么犯忌讳的字眼都往外说,又觉她那双恼怒喷火的眼眸,瞪得他心慌。
“不过就是一个灯谜,你又没下过田种稻子,不熟悉蟾蜍模样,也无可厚非,怎么就多心至此。再者说,你只要活着,我就不必当寡妇,不必被卖去做奴仆,只要你活着,我就有依靠,只要你活着,我过日子赚钱就有奔头儿,你对我来说,是相依为命的人,重要之极。以后不要妄自菲薄,我嫁你,你娶我,都是彼此的幸事。”
两人成亲半年,瑞雪忙着开铺子,做豆腐,支撑大半家计,哪怕平日再忙,对赵丰年的照料都未曾疏忽过半点儿,就是怕他心里自卑,果然,今日不过一个灯谜,就让他生出遣她另嫁的念头。
她心里突然就愤怒难平,他难道看不出她的真心真意,她从来都没想要夫贵妻荣,她只要与他互相支持,互相依靠,携手到老,不管她累了,还是受委屈了,只要回身,他都在那里笑着望她,如此而已。
赵丰年看着她那一双美目里,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灯光下,珍珠般晶莹,胸口立时锐痛难忍,慌乱间抬手把她揽在怀里,说道,“别哭,是我想错了,我赵丰年能娶你为妻,实乃三生有幸,它日我若负你,必遭天谴。”
瑞雪被他勒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但是心里却因为他第一次明白说出这般甜言蜜语而欢喜,刚才那点愤怒,瞬间消失不见,轻轻伸手环住他腰背,嗔怪道,“我可记下你这话了,他日,你若三…”
“这是哪里来男女,当街搂抱,真是有伤风化。”
“可不是,啧啧,这男子还是读书人呢,怎么还不懂礼数…”
瑞雪话说了一半,就被周围的路人议论声打断,两人猛然分开,这才惊觉,原来他们早已经成了众人指点的对象,两人瞬间红了脸,低头狼狈挤出人群,直跑了好远,才彼此对视一眼,哈哈笑出声来。
笑毕,赵丰年清咳两声,说道,“去酒楼吧,张嫂子他们恐怕等急了。”说完,就抬头挺胸,迈着四方步向前走去。
“是,先生。”瑞雪立刻柔声应下,理理衣裙,极是贤良守礼的小步跟在他身后一尺远之处。
任谁看了这夫妻俩的模样,都不会与刚才那对儿有伤风化的那女联想在一处,只有两人彼此眼底深深的笑意,悄悄出卖了他们的底细。
好彩酒楼门前,张嫂子领着两个孩子已经等了好半晌了,远远见两人从人群里挤过来,就迎上前,抱怨道,“怎么去了那么久,还以为你们走丢了呢。”
“怎么会,不过是在书画铺子多留了两刻。嫂子饿了吧,咱们先吃些东西垫垫肚子,然后就回家。”
张嫂子点头,去拉两个孩子,瑞雪突然发现吴煜脸上居然蒙了块帕子,就惊讶问道,“煜哥儿怎么了,可是划破了脸?”
张嫂子未等答话,大壮却手里掐着几只面人儿,挤过来挨着瑞雪笑道,“师娘,煜哥长的太好了,他站在灯台下,那些人都扔了花灯,挤过来看他,我娘怕他被人家拐去,就拿帕子给他遮了脸。”
瑞雪听了,同赵丰年都笑得不行,这孩子长得太好,实在是容易引人注目,不过转念想想,万一有什么坏人起了龌龊心思,倒委实麻烦,遮了也好,以后就算再出来也要记得掩饰一下才行。
吴煜见他们都笑自己,露在外面的眉眼狠狠皱在了一起,很是懊恼的模样,又扭头冲着大壮挥了挥拳头,大壮立刻做了个鬼脸,藏到瑞雪身后。
瑞雪拍拍他的头,上前拉了吴煜,笑道,“先忍一会儿,吃了饭咱们就回家。”
吴煜点头,收了拳头,跟在她身后,再不理会大壮。
一行人进了酒楼,早有青衣小伙计跑着迎了过来,迅速扫了一眼他们的衣着,倒也没有露出什么鄙夷神色,笑道,“几位客官,可是要用饭?”
“正是,给我们找一处能看到街景的包厢。”赵丰年环视大堂,好似有很多男子酒醉,正大声喧哗笑闹,他有些不喜,又有瑞雪和张嫂子两个女眷在,就要了包厢。
正巧今晚有客人订了包厢却因事未至,小伙计也不作难,高声应了,引着他们上了二楼,进了中间的包厢。
吴煜立刻摘了脸上的帕子,狠狠吸了两口气,然后就去推窗,大壮听得外面喧闹之声传了,也笑嘻嘻凑了上去,两人一起趴在窗棂上,兴致勃勃俯视下面的街景。
瑞雪坐在赵丰年下手,又拉了张嫂子坐她身边,这才笑问小伙计,“你们这酒楼可有什么招牌菜?”
第七十二章 惊闻
报菜名可是小伙计的基本功,他半点儿磕巴都没打,一口气从荤菜说到素菜,语调忽高忽低又极押韵,听起来很是有趣,惹得众人都笑起来。
瑞雪点了两个素菜两个荤菜,要了五碗香米饭,最后又赏了他十几文钱,小伙计恭敬谢了,就下去传菜。
张嫂子笑道,“看这小伙计机灵的,真不愧是大酒楼里的人,改日应该让栓子和石头也来见识一下,学学人家这本事。”
瑞雪倒了杯茶给她,“大酒楼里讲究这套是为了揽客,咱们码头,都是力工和过路客,倒也不必如此。待以后真有别家也开了食肆,咱们就找个说书先生坐镇,保证谁家生意也没咱家好。”
“说书先生不是在茶馆里坐堂吗?能请去咱们那小食肆?”
“嫂子放心,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瑞雪拉着张嫂子挤到窗前,站在两个孩子身后一同望向外面,整个城池处处都是灯火闪烁,长街上更是热闹非常,两侧各家商铺的灯台上,各色花灯已经或卖或送,减去了小半,走动的人们手里多了许多花灯。灯影随着主人在游动,走走停停,如暗夜里的繁星,夏夜里萤火虫,很是美丽鲜活。
张嫂子忍不住感慨,“住在城里就是好啊,等将来大壮考了功名,我和他爹就搬城里来。”
大壮听得娘亲这般说,连忙保证,“娘亲放心,儿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给你和我爹买栋大宅子住。”
张嫂子宠溺的揽了儿子,轻轻拍他的肩膀,“我儿有心就好。”
瑞雪浅笑站在一旁,刚要说话,眼角却瞄到吴煜脸上闪过一抹艳羡之色,想起那刘吴氏的灵位,她就也伸手扶着他的背,温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