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白无常-第2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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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白衣人对梅潇焉说出这样的话,换做梅潇焉不懂。
还好,白衣人没有让梅潇焉继续猜,直接说清意思:“人人都有前世今生,今夜,我想告诉你,你的前生是谁?”
白衣人说的话实在离谱,梅潇焉本想笑,但想了想,他之前能起死回生,又能隔空摄物,便收起唇边的讥讽,任他继续说下去。
你的前生,是地府的判官。
一双判官文武笔,判尽天下生与死。
你之所以无师自通书画,提笔妙绝丹青,皆因为是旧故难弃。
你之所以身轻如燕,武功俊秀,皆因为是前生的印记。
简简单单几句话,说清了梅潇焉的前世今生。
白衣人饮酒时,梅潇焉破声大笑,似乎听到了天下最好笑的笑话。
“你究竟是算命的,还是说书的?”
梅潇焉这样问,分明是他不肯相信。
“这件事,太过奇异,我本就没指望你能信。”白衣人与梅潇焉轻轻碰了酒瓶,继续饮酒自话:“在你知道我是谁后,也许你会相信。”
“你是个有钱的疯子。”
说出这样诡异的话,却毫不脸红,他不是疯子,又该是什么?
“我是白无常。”
听到这个答案,梅潇焉笑出了眼泪。
“如此说,你今夜来寻我饮酒,全因为同僚的情谊?”
“鬼使与判官,司职各不相同。”白衣人淡淡有笑:“你在接任判官时,我还没到地府任职,何来同僚情谊?”
“既然你我没有旧故,你何必来寻我的麻烦?”
梅潇焉痛饮一口酒,厉声质问。
“谁说,我是为你而来?”白无常似乎笑他自作多情:“我是地府第四代白无常,而万秋露的前身,是地府第三代白无常。”
“万秋露是我的引路人,我与他,才有真正的同僚情谊。”
白衣人越说越离谱,梅潇焉一个字也不会信。
事情涉及秋美,怎叫焉知不担忧?
梅潇焉冷冷逼问:“既然你与他有情意,又何必故意来戏弄?”
“只因判官与白无常,有说不清又道不明的缘分。”
地府阴冷,人人无情。
自顾贪财,谁管他人?
在无情地,偏偏有一对有情人。
第三代白无常是个女身,冷艳高傲,貌美如花。
时任判官,是个翩翩佳公子,满腹才情,书画双绝。
佳人碧偶,本应是天作之合,奈何却犯了阎罗王的忌讳。
阎王贪吃好色,多年来,垂涎于孟女的美貌风情,却无缘染指半分。
旁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谈情说爱,怎能让他不羞怒?
阎王卑鄙,用了下三滥的计策。
阎王给了马面阎王令,让他去判官那里调来一卷生死簿。
见到了阎王令,判官自然将生死簿交与了马面。
在马面携着生死簿离开之后,阎王转头就来到了判官府,偏偏要查看刚才那一本被马面带走的生死簿。
判官拿不出生死簿,却拿出了阎王令,以证自己是按令做事,并未玩忽职守。
谁曾想,阎王能无赖到这种程度,一把夺过阎王令,将它捏得粉碎。
“弄丢了生死簿,你还有话说吗?”
愈加之罪,何患无辞?
判官低眉轻笑,不再争辩。
借着判官弄丢了生死簿这一罪名,阎王将判官贬成了狱卒,命他去看守最肮脏的饿死鬼牢笼。
本以为,就此可以拆散高傲的白无常与肮脏的小狱卒。
谁知道,白无常对他人依然高傲,唯独对判官不改衷情。
两人在肮脏的牢笼旁,继续说着情话。
烹茶煮酒,婉转低唱,似乎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已经将判官贬为了狱卒,还能坑他到什么地步?
阎王不敢故伎重施,再去陷害白无常,只因她是个女身,怕这么做会得罪了孟女,被孟女笑话他气量狭窄,与女人计较。
于是,阎王停了黑无常手里的活儿,将勾魂引魄的事都交与白无常去做。
这样一来,有两个好处。
一是白无常再没有时间与判官相会。
二是白无常可以早一点收魂三万万,待她任期届满后,两个人不就自然分开了吗?
阎王的第一个目的没有达到,白无常拼着每天只睡两个时辰,也要到地狱里陪判官饮酒笑谈。
阎王的第二个目的,却无论如何也会达到,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勾魂三万万的数字,很快就到了。
女无常选好了接班人,即将离任。
她选择了再次轮回人间。
阎王当然懂她的小心思,轮回就有生死,她死后,魂魄再归地府时,可以与判官再见一面。
阎王恶毒,怎会随她的心意?
不是要轮回吗?那就让你世世投为男儿身。
看你们再见面后,能搞出什么花样?
一晃经千年,判官看守的牢笼里的饿死鬼,都已受完了苦难,终于能脱离鬼道,再次轮回。
被贬为狱卒的判官,任期也满。
阎王只能管地府里的事,他们轮回人间后,自然不再受阎王的管束。
不过,想姻缘圆满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白无常再次轮回时,阎王依然将她投了男胎。
就是当今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
白无常讲完了这个故事,扬眉笑问梅潇焉:“难道你第一次见到万秋露时,心里没有一点点爱恋吗?”
第三百四十七章 离开人间()
梅潇焉第一次见万秋露,是在荷塘小桥上。
月色下,万秋露喝醉了酒,伴着一身貂蝉的打扮,正在呕吐。
梅潇焉与他说话的时候,万秋露还唱着伶音。
没人会愿意接近这种又脏又疯的人。
可是,梅潇焉偏偏就对万秋露,有着莫名的好感。
并且,救了貂蝉,也救了虞姬。
就连梅潇焉自己,也说不清,这好感,是从何而来的。
如果白衣人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也就有了答案。
可他说的并不是真的,梅潇焉已经听出了破绽。
“你刚才说,阎王管不了人间的事?”
白衣人饮酒点头。
“那阎王管得了天上的事吗?”
连人间的事都管不了,他怎么可能管得了天上的事?
白衣人继续饮酒,摇头。
“你刚才说,你是鬼使?”
白衣人放下酒瓶,轻笑:“在下白无常。”
“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吗?”
这个问题似乎可笑,如果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怎么会屈居鬼使?
白衣人低眉,自嘲的一笑。
“连阎王也管不了的天,鬼使当然也管不了。”
梅潇焉仍然在说,却招惹白无常一声长叹:“我自认为我讲话啰嗦,没想到今日遇到对手了。”
“既然你管不了天,你怎知明日唱完戏就会天相大变,降下滚滚震雷?”
梅潇焉的质问有力,似乎已经抓住了白无常的破绽。
“我管不了天,但是无妄灾星,却管得了天。”白无常答的面色如常,沉声夸赞:“莫说降一点天雷,就算想把天撕开,也在无妄灾星的眨眼之间。”
他把无妄灾星夸得如此神通广大,难道天地间真有这样的人?
“无妄灾星为什么会相助于你?”
梅潇焉仍然不信,他仍然在找白无常话里的漏洞。
“因为无妄灾星,如今是地府的刺客。”
“人人都说,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梅潇焉看着白无常,蔑笑:“地府既然有生死簿,何须再有刺客?”
“地府的刺客不杀人,只杀散落在人间的怨魂鬼妖。”
无论梅潇焉怎样质问,白无常总是能说出圆满的答案。
“好。”
梅潇焉与白无常碰了酒瓶,饮尽残酒,毅然起身:“明日,我等着你的天雷!”
抛下酒瓶,梅潇焉扬长而去。
白无常未起身,慢慢的饮酒,遥望梅潇焉的背影,自说酒话:“我说谎话的时候,人人都信,我说实话的时候,没人相信,这不是逼着我说谎吗?”
有了数不清的金子,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班主一大清早起来,买通了地面上的各路管事,真在闹市街中,搭起了三丈戏台。
戏告上明明写着中午才开锣唱戏,可是,仅在上午的时间,戏台下就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
只因为戏告上还写着万秋露三个字。
日上三竿时,一棒铜锣响起,红幔拉开。
大唐盛世,薛仁贵平定西番。
路经西凉国寒江关,有一员女将,手持凤嘴梨花枪,胯下桃花踏雪马,武功盖世,万夫难挡。
薛仁贵之子薛丁山,任开路先锋官,也是马上步下的一员猛将。
见到樊梨花连损我军七员大将,薛丁山不顾鸣金收兵的军令,催马上前,独战樊梨花。
樊梨花正值青春年华,见薛丁山英眉秀目,是个朗朗少年。
又试出他的武功卓越,不是酒囊饭袋,不禁将一缕情丝,沾染在他身上。
樊梨花有意与薛丁山共结连理,又怕薛丁山嫌她是个番邦女子。
明眸闪烁,计上心头。
她刺伤了薛丁山的胯下战马,将薛丁山活禽上马鞍,回归本营后,再将薛丁山松绑释放。
如此往复,三擒三纵,终于得了薛丁山的心意。
为了与薛丁山喜结良缘,樊梨花决定投靠大唐。
薛丁山欢天喜地的回营禀报父帅薛仁贵,说他已招服了樊梨花归顺,并想娶樊梨花作为妻子。
阵前招亲,是何等大罪!
父帅大怒,命刀斧手绑了薛丁山,要在帐外开刀问斩。
消息传到了樊梨华的耳朵里,自己的情郎要被杀,这还了得?
女英雄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进唐营。
将唐兵们打得落花流水,劫走了被绑的薛丁山。
大唐先锋,被困西凉国寒江关,这对唐军来说,是奇耻大辱。
有樊梨花当关,唐军久攻不下,朝廷震怒,派下护国公混世魔王程咬金,到阵前督军。
程咬金生性豁达,听了三擒三纵的故事,不免哈哈大笑。
由他出面说和,薛仁贵免了薛丁山阵前招亲的罪名。
再由他做媒,成全了樊梨花与薛丁山的亲事。
喜事一成,大唐不但得了寒江关,更得了樊梨花这般猛将。
自此后,樊梨花三擒三纵薛丁山的故事传为佳话,凭作千古美谈。
此刻,万秋露就是樊梨花,樊梨花就是万秋露。
戎马缨枪,旌旗铠甲。
好一个十全武功的刀马旦!
红幔闭合时,台下掌声如雷。
万秋露,万秋露。
人们扯破了喉咙,只为再见红颜一面。
千呼万唤后,万秋露自红幔婉转处,重现身影。
铜钱儿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台上。
万秋露足足谢了百次礼,人们还是嫌不够,声潮一浪高过一浪。
碧日晴空,万里无云,哪有一点雷雨的天相?
混在人群里的梅潇焉,轻轻一笑,昨夜那个白衣人,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念头刚刚闪过,突然狂风肆虐,飞沙走石。
乌云滚滚,像千军万马一般,瞬间布满了天空。
本来白日晴空,此刻却暗得像黄昏。
天象突变,必降灾难,众人大惊,纷纷躲避。
所有人都在逃,唯有梅潇焉,见势不妙,纵起身形,使出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踩着人们的肩膀,抢上戏台。
只差一步,就要跨上戏台时,天降炸雷。
天雷滚滚,劈散了戏台。
大幕红幔,似猩红的鲜血,被埋葬在碎木之中。
残木飞溅,割伤了梅潇焉的手脚,他不顾流血疼痛,疯了一般的去扒断木残骸。
戏台有三丈高,集百人之力,搭了一上午才搭得成。
岂是梅潇焉仅凭一双肉手就能清理干净的?
天雷还在,暴雨倾盆,戏班子里的其他师兄们不敢抢着上前。
雨水浇透了梅潇焉,踩在残骸上,他脚下更滑,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血泥雨水,糊了一脸。
雨水落在唇边,居然是咸的。
梅潇焉也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
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焉知绝不能让秋美,独自离开人间。
第三百四十八章 色艺双绝()
雷音渐去,暴雨依然。
焉知喊着秋美的名字,指尖被残木割碎,双手布满鲜血,已经颤抖,可他仍然不离不弃。
他看起来的确像一个疯子。
坚韧不拔的疯子,痴情的疯子。
有他为秋美如此卖命,谁还管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