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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部分

他是白无常-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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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嫌不够啰嗦,继续说下去:“比方说,总兵府的纪大人,就是不能负的人。”

    纪大人?

    没错,他是一方总兵,手握几万兵权,随便一句话,就能取了别人脑袋。

    纪大人的确是不能负之人。

    “你如果不吃饱饭,就养不好气力,你如果没有气力,就唱不了霸王别姬。”他又将粥勺递到秋美嘴边,轻轻一笑:“你如果唱不了霸王别姬,纪大人就会发脾气,纪大人如果发了脾气,是敢杀人的。”

    他绝对不是在吓唬我,纪大人想要一个戏班子的命,只在心情好坏的转瞬之间。

    “我躺了多久?今天是什么日子?”秋美文弱轻问。

    “你是想问还有多久到唱霸王别姬的日子?”他轻轻扬起眉毛。

    他已探知秋美的心底,他所问,正是秋美想知。

    秋美点了头,他笑了。

    “把粥喝了,我就告诉你。”

    第一口粥入喉,恶心难当。

    秋美欲吐时,听到他的鼓励:“只要忍过这一口,胃口就开了。”

    牢牢捂住自己的嘴,秋美强压胃里的翻江倒海,到底将第一口粥咽了下去。

    他又喂到嘴边第二口,秋美含入口中,粥米细粘,仍有点恶心,却不似第一口那么难受了。

    第三口入唇时,已品出了些米香味儿,果然如他所说,胃口已开。

    他将整碗粥都喂秋美吃下了后,又端起了药,轻轻吹凉,笑看秋美:“趁着有胃口,快点把药喝了,此药汤色浓郁,一定很苦,你敢不敢喝?”

    刚刚喝了一碗粥,秋美觉得自己有了些气力,听到苦药,虽然满脸为难,但想了想戏班子的身家性命,还是强撑起身体,要接过这人手中的药碗。

    这人轻轻一笑,起身将药汤泼到门外。

    将空碗置到桌上时,他对秋美眨眼一笑:“这碗苦汤子,要是真给你喝下去了,刚刚吃进去的那碗粥,还得从胃里翻出来。”

    他解下腰间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两粒糖丸,塞到秋美嘴里:“吃了这两颗糖,就算你喝了刚才那碗药,这是我与你之间的秘密,别告诉第三个人知道了。”

    好美味的糖,甜透了秋美的残醉。

    在秋美含着糖时,这人环顾四周,见到陋屋秃墙,不免摇头轻叹:“听说贤弟是天下第一青伶,台上几句唱,可以顶常人一年的收成,怎么居所竟然如此简陋?”

    粥暖透了胃,糖香遍了口,秋美坐起身,低眉苦笑:“漂泊在外,不敢锦衣玉食,挣下赏钱的十之八九要分与地头上的各路管事,如果不守这个规矩,我们也吃不上开口饭。”

    简简单单一句话,道出了江湖不易。

    原来如此,世道不清平,良人受欺压。

    “余下的钱,大多还要置办首饰、行头。”秋美低眉一笑:“你不是戏行里的人,不懂这些的。”

    叹过了苦楚,秋美蹙眉看他:“我看你有几分眼熟,不知该怎么称呼?”

    这人一愣,随即大笑:“我与你说了半天话,还以为你记得我,原来你早就把我忘干净了。”

第三百四十一章 人在伶界() 
笑声有许多种,豪迈,委婉,爽朗,轻盈。

    而秋美床边的来人之笑,是洒脱的。

    笑声将落之时,这人兀自点头:“也对,也对。”

    他说了秋美听不懂的话,继续讲下去:“昨夜我与贤弟初见时,贤弟是罗裙彩妆,今日才能得见贤弟的真面目,也该算我们初次相识。”

    他直立起身,郑重向秋美深施一礼:“在下梅潇焉,见礼当世名伶万秋露。”

    他怕秋美不知道他的名字是哪三个字,用手指沾了药汤底子,在凳子上写下“梅潇焉”。

    好俊的字!

    也好清秀的人。

    昨夜我与他见过?

    秋美恍惚,低下眉目,不敢妄断。

    昨夜秋美连饮百杯有余,一醉成病,哪会记得荷塘木桥上的几句对言?

    梅潇焉善解秋美,轻轻一笑:“贤弟曾经答应过我,唱过虞姬后,会将巾帕还我,实在盼之有幸。”

    巾帕。

    依稀记得,竹影婆娑,荷塘月色,巾帕相赠,月下谈说。

    他若是那个赠帕人,难道不就是大人物吗?

    如此大的人物,哄我喝粥,喂我吃糖,他立在屋中,我却躺着。

    秋美欲要起身,却被他的手势止住:“贤弟,想取什么,我拿给你。”

    “我,我要给老爷见礼。”

    一句维诺,又换来他摇头苦笑:“好像我这个姥爷的辈份,无论如何也降不下来了。”

    秋美不敢再说话,生怕得罪了大人物。

    “我不是做官的,贤弟不必叫我老爷。”他收起笑意,微微叹气:“我靠半尺竹笔,卖字画糊口,只是一个画师而已。”

    画师?

    秋美偷偷打量了他,他虽然穿着朴素,但气度非凡。

    目中有光,飘逸洒脱。

    如此雅士的风度,怎像他说得糊口这般寒酸?

    “老……大人说笑了。”秋美始终不敢再抬头看他,谦谦有声:“大人是李员外与总兵大人的坐上宾,一定是坐拥权贵的大人物。”

    “不错,我总算从姥爷变做了老大人。”他仍然嬉笑,双从荷包里取出两粒糖,塞到秋美手里,眨眼小声:“把糖藏起来,等戏班子的人回来后,一定会逼你喝药,你就说这两粒糖是郎中给你开的丸药。”

    秋美看着手心里的两粒糖,不知该如何是好。

    “吃糖总比喝药好。”梅潇焉长叹一声:“我就不喜欢喝药,所以一直用这招对付逼我喝药的人,不过,的确好用。”

    秋美收起了糖,轻声谢过梅潇焉。

    “贤弟,我想问问,戏行里的人,都怎么称呼你?”

    “师父赐我艺名是万秋露,因为我入了旦角,净演些美人,师兄们都叫我秋美。”

    “秋美,秋美。”他细细念过,微微点头:“秋之偶语,美醉人间,秋美这个名字,的确配得上你。”

    由衷赞过后,再作笑谈:“梅潇焉是我卖字画的艺名,是我自己起的,因为笔画很多,写起来好看。”

    他说得没错,如果深谙书法一道,越复杂的文字,就越美丽。

    “如果贤弟不嫌弃,我叫你秋美,你叫我焉知,可好?”

    说话间,他又用指尖沾了残药,在木凳上写下“焉知”两个字。

    也许是怕秋美误以为是“胭脂”这种怪怪的称呼,梅潇焉轻笑,解释一句:“我愿成为秋美的知己。”

    他总是将自己说成卖字画的,秋美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

    秋美与焉知。

    大人物已经定了称呼,难道秋美有资格说不吗?

    自从被冠以天下第一名伶,漂泊了这么多的城县,辗转了无数个戏台,秋美见过太多的“知己”。

    这些“知己”,在推杯换盏间,都将自己说得有情有义。

    江湖淡薄,萍水相逢,贵权人家凭什么和戏子做知己?

    秋美懂得这些,他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这些人的话。

    之所以要和天下第一名伶做知己,无非是权贵人家在秋美身上烙一个印记,只为多一个谈资而已。

    秋美一直知道,他只是这些人眼里的笑话。

    而今,又多了一个“知己”。

    “秋美也愿意做大人的知己。”秋美轻声,故意说得真心实意。

    秋美是戏子,最拿手的就是做戏。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从秋美的嘴中说出来,一定滋味十足。

    “你若真拿我当知己,也不会称呼我大人了。”

    梅潇焉微微一叹,淡淡苦笑:“那么,两日后,我在纪大人的外宅,等着你的虞姬。”

    他说完话,轻施一礼,转身离去。

    “大人的巾帕,秋美一定整理干净。”

    大人物要走,怎能不送?

    秋美起身下床,有点眩晕。

    梅潇焉回首望秋美,淡淡唇边笑,随即推门离去。

    他离别的这样干脆,究竟什么意思?

    难道我没顺着他的意,叫他焉知,惹他生气了?

    秋美坐回床沿,淡淡哀伤。

    当日,班主劝回了要去滋事的师兄们,毕竟家家都有老小。

    忍一时之气,换风平浪静,这笔账,谁都会算。

    何况,师兄们回转时,见到秋美已能下床行走,只是残醉未除,胃口不振,也就灭了火气。

    师兄们再要去给秋美抓药时,秋美果真拿出那两粒糖,按梅潇焉所说,骗师兄们是郎中给的丸药,并当着师兄们的面服了下去。

    吃过这两颗糖,秋美出了一身透汗,竟然感觉身体轻盈。

    难道真是丸药?

    在心里偷偷疑惑过,随即摇了摇头,世间哪有这么甜的药?

    两日转瞬即逝。

    总兵大人出手不凡,在班主领着师兄们搭戏台子的时候,送了全套的头饰珠冠给秋美。

    木匣子打开,珠光宝器,灵音清脆,简直亮瞎人眼。

    如此精美的饰品,似乎只有娘娘才配享用,秋美几乎不敢染指。

    “戴吧。”班主苦叹:“谁也摸不准总兵大人的脾气,如果不戴,怕惹他生气。”

    秋美拈起一枝珠花,在鬓边比划了一下,低眉怜音:“越是出手大方的,越是得罪不起的。”

    “秋美,咱们把家当都收拾好了。”班主看看左右无人,压低声头:“等演过了这一台,咱们立即离开此地。”

    离开又有什么用呢?

    无非是下一个去处。

    下一个去处没有李员外,也会有王员外,没有总兵大人,也会有城府大人。

    只要人在伶界,又能逃到哪去?

    “班主放心。”秋美转目轻笑:“虽然台上用得是木剑,但虞姬最后抹脖子那一下,我一定卖力气抹出红印。”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东施效颦() 
春秋战国,民不聊生。

    天下纷争不断,几乎都要将男人们给杀尽了。

    秦王善用兵,铸造术也更为精进,将士们所用的兵器,比其他国家更为锋利顺手。

    秦军出征,将士们不许穿盔戴甲,所有人都轻装快骑。

    与重装铁骑相比,轻装快骑,在战场上要更灵活的多。

    秦王凭借不惧生死的勇将,统一天下。

    统一天下的代价,除了将士们尸骨如山,还有百姓们的残骸。

    其中,秦灭楚时,场面最为惨烈。

    楚国知道大限已至,宁死不做亡国奴。

    兵士们誓死守城,孩子们一个一个排到城墙前,跳下城楼自尽,以表爱国忠心。

    襁褓中的婴儿们不能行走,被自己的爹爹亲手摔死在城楼之下。

    如此泣血的场面,连秦兵见了也不免动容。

    本以为,三十年后无楚人。

    楚国人却在城楼上,喊出了最狠毒的诅咒。

    楚剩三户,必灭秦矣!

    秦王势大,本以为自己所建的帝国可以千秋万世。

    然而,却毁于自己的暴政。

    天下不堪,民不聊生时,必有英雄出世。

    西楚霸王,率义军抗秦,剿灭了秦军所有势力。

    秦国,最终亡于楚人之手。

    正应了那句,楚剩三户,必灭秦矣的诅咒。

    奈何霸王义气,亲手夺来的天下,却被兄弟窃取。

    四面楚歌,十面埋伏,英雄无力,美人悲泣。

    凄美,又冰寒。

    一曲垓下悲歌,唱不尽英雄落寞。

    西楚霸王,生就力大无穷,有盖世武功。

    手中黑缨枪,胯下乌骓马,是当世不二的英雄。

    他若要突围,刘军又怎能抵挡?

    奈何霸王舍不得自己的娇妻,迟迟不能痛下决心。

    当夜,部下们三次闯帐,催促霸王,早些率军杀敌。

    能让如此英雄,以命相守的女人,叫虞姬。

    虞姬歌美舞艳,是天下无双美女。

    当世不二英雄与天下无双美女,他们太完美了。

    完美的人,必遭天妒。

    所以,他们的结局,一定凄哀。

    但也一定美丽。

    见霸王紧锁虎眉,虞姬却笑,她敬了霸王一杯酒,灵音更加细腻:“项郎,妾身为你舞剑可好?”

    英雄的宝剑,被女人舞作银花,比月色还要绚烂。

    绚烂深处,虞姬笑得最艳。

    当宝剑在咽喉上种下血花时,虞姬与霸王,已注定是被人颂唱千古的佳人。

    秋美倒在戏台上,如她自己所说,用木剑在脖子上刻出红印。

    红幔徐徐渐渐,结束了这一段千古绝唱。

    戏台下,静如春花。

    有女人们的细细轻泣,有男人们的沉重呼吸。

    为美人而哭,为英雄而泣。

    隔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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