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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部分

快穿:一言不合么么哒-第400部分

小说: 快穿:一言不合么么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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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儿子真不错啊。

    她顺着这声音伸手去捞人。

    但捞到的不是娃儿子,而是男人。

    扭头一瞧。

    娃儿子在狗子身上爬来爬去,狗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的一只以假乱真的洋娃娃,娃儿子拽着洋娃娃的黄头发,小胖手却在戳狗子的鼻子:“粑粑,粑粑!”

    好呀,这粑粑竟然不是在叫她。

    而且她都醒来这么久了,娃儿子都没有扑过来抱抱她。

    还是亲儿子吗?

    亲儿子太小,没发觉她醒来也正常。

    那个抢了亲儿子的人呢?

    竟然还在炫耀?

    言歌忍无可忍,一巴掌盖在苟孜的脸上。

    正要教训两句,娃儿子举着双手扑在了她怀里,把刚坐起的她重新扑倒在了床上,还在她的脸上亲来亲去,亲了一堆口水:“粑粑,粑粑”

    言歌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小脑袋瓜子,末了又揉了揉他肉乎乎的小屁股蛋:“我才是你粑粑,只能叫我一个人粑粑,别人都不是你粑粑。”

    这样说的时候,言歌挑眉示威般望向苟孜,苟孜望着她,唇角微微扬起,眼中亮灿灿的,像是在笑。

    言歌朝他翻了个白眼,继续教育自家娃儿子:“粑粑不是见谁都能喊的,我是唯一哦,你的唯一粑粑。”

    娃儿子咯咯咯地踩着她胸口站起跳了两下。

    言歌:

    幸好没胸,不然都要被踩塌了。

    娃儿子大概觉得好玩,跳了两下后咯咯咯的继续大笑,然后继续踩。

    苟孜忙忙去抱他:“别把你妈的胸踩坏了。”

    言歌再次翻了个白眼:“哪里能那么容易踩坏,我又不是纸糊的。”

    苟孜望了眼言歌的胸口,欲言又止,最终也没说话。

    好在娃儿子抱着他又开始戳他鼻孔和耳朵眼,他也没工夫去回应言歌的话了。

    言歌起身去了浴室洗澡。

    她发觉浴室的衣柜里已经备了她的睡袍,有粉色的,有粉色带桃心花的,还有黄色碎花的。

    这什么审美。

    言歌面无表情把狗子那件浅灰色的拿出来裹自己身上。

    苟孜见她穿自己的浴袍出来,眸光里染了一丝丝的欲色,但马上就被他遮了下:“饿吗?想吃什么?”

    言歌:“现在过了饭时了吗?想喝点粥,清淡的。”

    已经过了饭点,苟孜又掏出一堆玩具给了娃儿子,起身说:“我去给你做。”

    言歌惊讶:“你这房间里能做饭?”

    电是稀缺品,就连厨房里做饭都是用的明火,苟孜竟然要浪费电来做饭?

    事实上言歌的脑洞还是有点小。

    苟孜不是用的电,他用的明火。

    哦,还是自己酝酿出来的火。

    将饭锅子搁在半空中,他控制着火在锅底。

    言歌:

    这样很耗费能量吧?

    不过,她也没阻止,陪着娃儿子玩了一会后,她坐在狗子的身边,双手托腮盯着已经冒开了的锅子。

    米已经下到了锅里。

    锅子咕嘟咕嘟的,水蒸气从锅盖的孔里冒出来一缕,但马上就被蒸发的无影无踪。

第1562章 末世翻个车() 
言歌看着狗子专注的侧脸,突然发觉,这男人现在这样子,无比帅气。

    帅呆了酷毙了。

    大概说的就是现在的他。

    狗子突然低头,手虽然不得空,却低头在她的额头亲了亲:“想什么呢?”

    言歌抬手,摸了摸他头顶:“你头发,好像是卷的啊。”

    浓密的一层黑发,卷卷的服帖的覆盖在他头顶。

    呆萌呆萌的卷发令他冷厉的五官瞬间就柔和了。

    “嗯。”对比拽拽的总想打卷的头发,他更喜欢自己的光头。

    言歌微微皱眉,发愁道:“你的卷发和我家娃儿子卷发有点像啊。”

    娃儿子是她的,她可不想一家三口走外面,人家一见娃儿子就说“呀,你家儿子和他爸真像啊”这种话。

    苟孜:“怎么?”

    言歌长叹了口气:“别人误会娃儿子是你的娃可怎么办。”

    苟孜:“误会就误会,我不介意。”

    我特娘的介意啊!言歌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娃儿子是我的儿子,和你没有半点关系。”

    苟孜闻言微笑:“有想过给他起名字吗?”

    言歌:

    还真没想过给娃儿子起名。

    她严肃的想了想:“可以起个别人能喊的小名。”

    不然万一别人都学她喊娃儿子呢。

    但叫什么小名呢?

    言歌想啊想:“小树树好听吗?或者小绿绿?小叶叶呢?大树树好像也好听。”

    苟孜:

    确定好听吗?

    他瞟了眼沉迷起名字中无法自拔的言歌,决定不发表意见。

    热乎乎的粥喝完,言歌的名字也终于想好了:“玄武吧,就叫玄武好了。”

    当初还是鸡崽给小家伙起得玄武锅呢。

    多霸气的名字。

    苟孜小声说:“玄武在古代,是指的乌龟。”

    言歌:

    她改口:“还是叫小树吧。”

    直观,大气。

    苟孜:“现在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树了,叫小树总还是有些不太好,再换一个吧。”

    言歌:

    他瞧着言歌不太好的脸色,继续提议:“长安好听吗?他是雷霆基地唯一的一个孩子,大家都盼着他平平安安的长大,你觉得叫他长安好不好?”

    言歌因为起名字,已经在暴躁的边缘了,她自己的名字刚被苟孜驳回,自然不愿意这么容易顺了苟孜,想也不想道:“不好听。长安有什么用,有些人一辈子平平安安,可要是不幸福,那也是白瞎,活着还不如死了呢。”

    说的有道理。

    苟孜:“那就叫喜乐?”

    言歌朝他翻个白眼:“总觉得你在喊狗子。”

    假狗子:

    最终,娃儿子的名字也没能定下来。

    这事情倒也不急,慢慢想吧。

    言歌吃饱喝足,苟孜已经给娃儿子穿了一套绿油油的新衣服,还把娃儿架在了脖子上。

    娃儿子遗传她眼光,也特别喜欢绿色。

    大概是娃儿子身上的衣服太绿太有存在感。

    苟孜把他架在脖子上后,言歌扭头看到的那一刻,竟然错看成了苟孜头顶绿油油一大片。

    见言歌盯着他,那目光痴痴缠缠的,苟孜被她盯的心头一动,走过去,低头对她说:“连何其都要结婚了,我们,我们也结婚吧。”

第1563章 末世翻个车() 
言歌瞧到他越走越近,头顶上的绿渐渐就分离。

    心头不由得失望,唉,这男人长得这么好看,要头发是绿的,那简直就是锦上添花了。

    可惜,人无完人啊。

    见言歌表情瞬间就变了,苟孜心头顿时无比失落。

    他自知,言歌和别人都有了孩子,定然不会那么容易忘了那人,但到底也不甘心,轻声又问:“不愿意吗?”

    言歌点头:“愿意啊。”

    啊?

    愿意啊!

    惊喜来的太突然,苟孜猛地抓住言歌的手,向来都不爱笑的他,这一刻真笑的像个二百五。

    但就算二百五,那也是个帅呆了的二百五。

    言歌摸了摸他卷卷的头发:“那你要想清楚啊,上了我这条贼船,以后想下船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怪,不是该他来说吗?

    不过无所谓了。

    苟孜趁热打铁,生怕言歌反悔,立刻从自己的空间里搜罗出来好几款带钻的戒指,一一套在了言歌的十个手指上。

    嗯,一个手指套四五个,套的那叫一个满满当当。

    言歌觉得自己这手要是伸出去,得闪瞎别人的眼。

    她委婉道:“其实我更喜欢上次你给我的那个储物戒指。”

    苟孜打量着她纤细的手,随口答:“这些都可以储物,都比那个空间大。”

    毕竟现在这世道,真金白银还真不值钱。

    就连这戒指也是,没点特殊异能,还真不好意思拿出来求婚。

    言歌:

    所以这家伙抠门的,当初就是给她一个最小的?

    言歌面无表情盯着他。

    依旧笑得像个二百五的苟孜不知道自己已经大祸临头,他说:“我们明天就结婚好了,你喜欢什么样的婚纱啊?”

    言歌抬手,打算去揪他一头卷毛,结果娃儿子抓住了她的手,朝她笑嘻嘻的叫:“粑粑,粑粑”

    这一打岔,她的手重新被苟孜拉住:“小歌,你喜欢什么样的婚纱?你挑一挑?”

    说话间,整个屋子里的地上全都是婚纱。

    各种颜色各种款式。

    这家伙,真是个移动的库房。

    言歌低头,盯的不是地上的婚纱,而是手上这些戒指。

    突然觉得,和他结婚也不是一件坏事。

    最起码,这人把自己人和外人分的很清楚,以后不用担心他是个散财童子。

    何其和阮清结婚的事情在基地里几乎引起了震动。

    就是个惊天大瓜,哦,不对,是惊天大新闻。

    言歌这个睡美人很少出现在基地里,倒是阮清,因为从底层走来,她被基地众人称为雷霆第一美。

    雷霆第一美不仅成了雷霆队员,而且还要和雷霆第一帅哥结婚啦。

    虽然天空每天灰沉沉的,可这些日子,大家还都沉浸在这个大瓜中无法淡定。

    然而,不等他们的心安静下来,就又得了消息。

    老大也要结婚了。

    老大也和自己的雷霆队员结婚。

    而且,结婚的对象是阮清的姐姐,也是雷霆真正的第一美。

    能把老大单身终止的女人,大家就算没见过,也绝对相信这第一美的含金量。

第1564章 末世翻个车() 
于是大家的关注力瞬间从阮清和何其那里转移。

    阮清没想到,哪怕离开那间房子,言歌带给她的噩梦也会如影随形。

    就连她好好的结一次婚,风头也全都被言歌抢了走。

    凭什么?

    她自认为自己哪里都不比言歌差。

    当初的小默将所有的关注力都用在了言歌的身上。

    可最后小默不见,言歌甚至都不愿意出门去找一找。

    这个女人,明明冷心又冷肺。

    为什么运气却那么好?

    言歌和苟孜结婚后就开始专心的扩张领土。

    绿植种植以及土地培育技术一直没有被解决。

    言歌再次进阶之后,眼瞧着可用物资资源越来越少,环境越来越恶劣。

    如今饥荒的威胁比丧尸要大多了。

    在狗子的建议下,她干脆专心呆在了实验室,和科研人员们一起培育绿植。

    她自己是木系变异异能,她可以随意生出绿植,但这种随意是有基础的。

    这些都是她赋予的生命,一旦离了她的神识掌控就会消散。

    科研人员们也试图用她身上的血液培育合适的土壤。

    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言歌觉得或许她再进阶一次,这个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但每一次的进阶都需要大量的晶核。

    而且一次比一次需求大,一次比一次更艰难。

    言歌甚至没有把握,她自己还能不能再进阶。

    总不能看着人类就这样消亡。

    在雷霆基地生活了这么久,如今的言歌是真把这里当了自己的一个家。

    所以科研人员们建议言歌再进阶一次的时候,言歌自己也是这种想法。

    但她已经很久没离开实验室了。

    苟孜那男人,不希望她再进阶。

    之前连续扫荡了五六个死亡之城,她进阶了几次之后,苟孜看似是建议她去了科研所帮忙,其实是要断了她外出的机会。

    这男人,虽然话不多,而且大部分时候处处顺着她,可一旦他下定决心,那就不是她枕头风吹吹能管事的。

    所以言歌要进阶就得瞒着苟孜进行。

    好在雷霆小队的那几人反水厉害,都会帮她带消息,也省的她亲自出马去打听关于死亡之地的消息。

    再碰到阮清,也是言歌在实验室里待了三年多,得到消息后第一次出门的时候。

    她在路边看到了迎风站着的阮清。

    何其早在两年前就死了,和阮清一起出任务的时候死的。

    何其死了,不过庆幸的是阮清活了下来。

    这个末世,每天都要死很多很多的人,雷霆小队这种顶尖的小队,队友们也会有伤亡存在。

    言歌对上阮清目光里的怨毒和憎恶,面无表情。

    这个女人,时刻都觉得自己比原主强,反被原主压一头是她自己时运不济,所以憋着口气想要把原主踩在脚下。

    可偏偏万事不如她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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