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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1部分

将血-第1311部分

小说: 将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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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多礼,坐。”

    很快,任红缨便被请到了楼上雅间。

    种七娘细细的打量着任红缨,方才离的有些远,这时面对面,种七娘才发现,这姑娘不但年轻,而且,还是个美人。

    肤色算不上白皙,看上去还有点粗糙,五官嘛,看着也还顺眼,也算不上多精致,若是没有旁的,也只能说是普普通通,有点小清秀。

    但眉间一点朱红,让她整个人都好像活了过来,透着几分妖异的美,再加︽wan︽书︽ロ巴,a◇nsh√uba。上常年习武,练出来的身材和气质,简直就是……绝配……

    秦人这些年已经培养出了自己的审美观,就像唐时美人的标准是圆润一般,秦人对美人的看法,也渐渐固定了下来。

    秦人对美人的看法,不以柔弱纤细为胜,多数人皆以健壮,大气为美。

    当然,这不是指的肩宽背厚,膀大腰圆。

    用后来人的话说,其实就是健美,爽朗的姑娘,在秦人眼中才称得上美人。

    这样的审美标准,不用怀疑,自然是宫中流传出来的,宫中选妃,多为将门女子,这些出身将门的女子,自然大部分都具备这样的素质。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家喜欢的东西,流传起来,自然容易,加之秦人尚武之风尤烈,对于美人的观感,也就不用说了。

    所以,任红缨在种七娘眼中。不但是个美人。而且。还是美人中比较独特的那一种。

    眼见长街上的那一幕,种七娘其实就已经对其有了些欣赏之意,此时就近观瞧,见其不畏不亢的样子,又多了几分喜欢。

    而同样的,任红缨也在打量这位偶遇相邀的夫人。

    其实不用见真人,只看那几位下人的气度,就算没有旁人提醒。她也知道,这位夫人乃京中显宦人家无疑。

    而在京师长安中,大模大样,带着家将纵马行于街市的内宅女子,可并不多见。

    除了那些神有官职的女子之外,恐怕也就只剩下那些将军们的妻妾了。

    见了眼前这位夫人,她觉着,怕是眼前这位,两样都占了齐全。

    因为这位夫人别看长的娇小了些,但气度上。与她见过的那些将军无异,带着深刻的军中之人的痕迹。

    同样的。她也觉得,这位夫人长的极美,身上更有一种她说不来的气势,与香侯府中人很不一样。

    不过,虽然心中有很多疑问,但照旧,她安安静静的入座,没有开口相询,更不会如寒门子弟一般,有那得遇贵人的惊喜或者惶恐。

    因为她虽然浪迹江湖多年,但实际上,她还算得上是长安权贵中的一员,虽说是处于最底层,但普通百姓还是比不得,心态上,和江湖女子截然不同。

    种七娘略微打量了一番,微微一笑,吩咐道:“让他们上最好的酒,菜嘛,随便些就成……”

    种家大小姐自然大气,碰到了对的人,自然要喝点。

    可惜,她的酒量虽然还算不错,但在晋国公府中,却还排不进前三。

    不一时,酒菜已经端了上来,店家的殷勤,到不了种七娘这里。

    随着酒菜上来,一个护卫进了雅间,凑在种七娘身边,低声道:“回禀夫人,打听过了,此女乃雄武军都尉任敬家中长女,庶出,据说从西边刚回来没几天,应该是去了蜀中,离家有七八年了……”

    “任敬一家,年前出京投亲去了,家中只剩一个小妾,就是此女的母亲,现在就是母女两个过活……”

    “此女和香侯府有点干系,若要细查根底,应该还要去找香侯府探问,您看……”

    种七娘笑着摆了摆手,声音不大不小的道了一句,“算了,没仇没怨的,弄那么清楚干嘛?”

    实际上,有雄武军任敬的名字也就够了。

    当然,一个小小都尉本来入不了她的法眼,哪里会记住这样一个人的名字,但年前的时候,有那么一档子糟烂事儿,正牵涉到雄武军都尉任敬。

    若非这家人跑的快,说不定和种家就成了亲家了呢。

    种七娘眼珠儿转了转,想起夫君云山雾罩的说起此事时的模样,不觉有点好笑。

    不过,她又有点自豪,世间豪杰,能如自家夫君者,几稀……

    她玩味的看着眼前的任家长女,她背靠种氏,可以说她是晋国公府中,对外间之事最为敏感的人物之一。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但她觉着,在这样一个时间,碰上这样一个奇异的女子,她差不多已经能够闻到其中刻意安排的味道了。

    不过,算不上什么大事,满长安,想入晋国公府的女子,能从宫门排到长安城门去,多一个又有什么稀奇。

    只是可惜……这个姑娘她看着确实挺顺眼,就是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知道其中关节,若是知道的话,那么之前就都是在做戏给她看,那可就太让人失望了。

    不过,这事比较有趣,出府就能碰上,可比在府中闷坐终日,哄自家那顽劣小子要强的多了。

    她歪头想了想,第一个想到的竟是近日入府的那位琴师。

    清清淡淡的一个人,如今差不多已经算是府中妾室了,只是还缺个名份,这事儿嘛,夫君大概不会多说什么。

    他虽说不好女色,但男人嘛……换了是她,一个名动江南,才貌俱佳的美人上赶着凑过来,恐怕也不会弄的不情不愿的,更何况,自家夫君从来也没那么侨情。

    就像当年琴其海跋涉千里寻过来,之后也没经多少波折。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酸,心里哼了一声,那女人都三十多了,脸皮还真厚,就这么大大方方的入了府……凭什么啊……

    但这事……只要李金花不开口,旁人还真插不上嘴,只能将一腔酸水留在心里。

    而且,陆归琴虽然已经年过三十,但一手琴艺实是出神入化,很快便得到了府中之人的欢迎,宫中妃嫔频频相邀不说,连公主府那边儿,也已经叫过去几次了。

    最重要的是,老夫人那里听了几曲,便舍不得陆归琴离府他去了。

    于是,陆归琴在晋国公府中便有了个不小的院子,仆从也配备齐全,月例上,更是和几个妾室同等。

    这么一来,府中其实俨然已经多出了一位来历奇特的妾室,私下里已经有人开始呼陆归琴为八夫人,如今只等晋国公本人点头,府中就能多出一位如夫人了。

    这样一来,拈酸吃醋也没什么用处,其实,就算是种七娘,未尝不是觉得陆归琴弹出来的曲子,确实好听,这样的女子流落在外,有点可惜……进了晋国公府,到也可以为府中添些颜色……

    当然,她自己是不会承认的,府中女子,除了李金花之外,能被她瞧得上的,真没几个,陆归琴再是出类拔萃,也只能算是勉勉强强不算辱没了晋国公府妾室这个身份而已。

    相比之下,到是眼前这个任家女,看着还顺眼些,将门女嘛,这眼光自然不同旁人。

    “本夫人姓种,家中排行第七,所以旁人都唤一声七娘,任小姐身手不凡,我见猎心喜之下,贸然相邀,有些唐突,先干为敬。”

    一仰脖,一杯酒已经入了口,咂摸一下味道,种七娘摇了摇头,笑道:“这酒还是差了些,咱们也只能因陋就简,将就些了。”

    种七娘,任红缨身子僵了僵。

    除却那些宫中贵人,京师长安名声最大的几个女子之一。

    这位种氏夫人的故事,在长安中可谓家喻户晓,怕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又怎么会不知道。

    种家最受宠的女儿,嫁的是大将军赵石,如今晋国公府的三夫人,羽林卫的副将。

    自己好不容易出来透口气,怎么就碰上她了呢?

    任红缨不由有点纳闷自己的运气……

    “多谢夫人。”

    心里一边想着,一边痛快的饮了一杯。

    酒有些甜味,也夹杂着些辛辣,确是好酒无疑,并不像这位种氏夫人说的那般不堪,别说任红缨自己,便是她那父亲,估计一年到头,也喝不上几次这样的好酒。

    但人家是什么人?估计贡酒到了人家嘴里,也能挑出些毛病来,这就是长安显贵,非是任家可比。

    任红缨酒量不成,她也很少饮酒,传说中那些豪侠之辈,酒后杀人,在她看来,多数无稽之谈。

    在她遇到的人中,越是武艺高强之辈,越是不敢多饮。

    因为一来,他们都怕酒后失手伤人,惹出大麻烦,二来呢,如果附近有像她一般的人存在,那么喝醉了,也就算是将自家性命交到旁人手里了。

    只有那些不懂其中奥妙之人,才会喝酒壮胆……

    一杯下来,酒气熏染之下,脸上立即升起了一片酡红,任红缨连着哈了几口气,盯着桌子上的菜瞅了瞅,却还是忍住没动筷。

    (大病一场,天天晚上高烧三十八度多,人都脱水了,今天稍微好点,码一章送上,但脑袋还是晕,睡觉去了,对不住啊。)(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 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五百零一章 护卫() 
    (依旧在发烧,吃不下喝不下,太难受了。≧)

    “你这剑法,着实不错,看你在街上杀马拦车,痛快的很,嗯,杀气重了些,还有些收不住手,听说你出京游历了几年,在外面肯定伤了不少人吧?”

    种七娘笑眯眯的说着,见对面这姑娘脸色稍变,一只手立马搭上了桌子上的剑柄。

    种七娘浑不在意的笑笑,“草莽龙蛇,多快意恩仇之辈,虽说有些让人佩服的地方,但人命也贱,死了也就死了,不过,这里是天子脚下。。。。。。就说方才吧,若车上有人,难免有所死伤,官司打起来,你可不占理,这般鲁莽,你是怎么想的?”

    任红缨悄悄松开剑柄,抬起头,想了想道:“没想太多,遇上了,也就做了。”

    真是个直心肠的姑娘,种七娘心中又多了几分赞赏,想当年,折汇向种家求亲,她在金州听到这个消息,单骑入京,大恼折府,可不也没想太多。

    一旦想的太多,有些事也就不敢做了。。。。。。。。

    种七娘点了点头,漫不经心的看了看天色,她还得出城,这姑娘不错,但要说结交,身份上差的太远,只能说是欣赏或是赏识。

    所以,没必要说太多废话。

    “知道你家为何在年前离京吗?”

    “听到一些。。。。。。”说起这个,任红缨反而心里一松,晋国公府虽然权势显赫,但此事跟她们母女关系可不大。

    借着这个机会说开最好。若是不能。她之后带着母亲出京。远走高飞也就是了,晋国公府那样的豪门,应该不会小气到,紧追着她们母女不放吧?

    “哦?听说写什么,跟我说说。”种七娘笑着问了一句,笑容又和煦了不少。

    任红缨眨了眨眼睛,她在口舌上向来笨拙,沉吟了半晌。才道:“我听说。。。。。。好像舍妹有些不妥。。。。。家父怕大将军追究,所以才带着家人出了长安。”

    种七娘眼珠儿转了转,促狭之心立起,把脸一板,沉声道:“既然知道得罪了晋国公府,还敢在本夫人面前说出来,你胆子到是不小。”

    对面姑娘的瞳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小,一只手再次摸上了剑柄,并死死握住,在外闯荡多年。这姑娘别的好像都没學会,但草莽豪杰。一言不合,便要血流五步的架势,却學了个十足十。

    吓唬了一下年轻姑娘,又见这姑娘紧张的好像随时准备跳起来拼命的样子,种七娘心情立时大好。

    悠悠站起身,将酒杯推过去,“把这两杯酒一起喝了,本夫人也就消气了,前事呢,也就算了。。。。。。。”

    任红缨稍稍瞪大了眼睛,显然已经被对方绕的有点晕。

    她的脑筋和她的身手比起来,确实反应有点慢,而她也不清楚,晋国公府的三夫人,在晋国公府中,是有名的不老成。

    城府在府中排的上号,但却最喜作怪的一个人,而且,很喜欢跟府中妾室逗乐子,找茬收拾妾室就数她了。

    见这姑娘稍稍犹豫,便将酒杯端起来,一股脑的倒进了嘴里。

    种七娘拍手大笑,“不错,有点女中豪杰的样子。。。。。。。”

    实际上,若非看任红缨不善饮酒,她才不会逼着人家喝酒呢,这也正是她性格中比较别扭的地方。

    看着任红缨脸上快速的变得通红一片,她这兴致变得愈发不错了。

    走了几步,来到任红缨身旁,拍了拍她的肩膀,悠然道:“天子脚下,不容人肆意妄为,你这性子可不成,这样吧,到我身边做个护卫,以本夫人的身份,不算辱没了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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