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6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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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入我眼帘的是一只被扭歪、砸坏、摔进松土里的塑料药瓶。
我手里拿着这瓶硝酸甘油片,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幕情景:父亲拚命想拧开这个瓶盖儿,但拧不开;他在绝望中,企图用砖头砸开这个塑料瓶。我感到极端痛苦,知道父亲至死也没能拧开这个药瓶。因为药瓶盖上写着:“防止小孩拧开──按下去,左拧,拔”。目不识丁的父亲看不懂这一切。
尽管我知道这样做是完全不理智的,但我还是进城买了一支金笔和一本皮革包的袖珍字典。在向父亲遗体告别时,我把这两件东西放在他手里,这双曾经是温暖、灵巧、能干,但永远没学会写字的手。
Number:2623
Title:文艺评论家和部长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9期
Provenance:外国文学
Date:1983。2
Nation:
Translator:
部长:“您看施普罗塔新创作的小说怎么样?”
评论家:“我认为是好的”。
部长摇了摇头。
评论家:“我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好的。”
部长摇头。
“我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针对咖啡馆里那些庸俗的知识分子。”
部长摇头。
“确切地说,就是针对那些没有鉴赏力的人。刚才我没表达清楚。”
部长摇头。
“总的来说,部长先生,这是一部坏小说。”
部长又摇头。
“当然,也不能全盘否定。”
部长摇摇头说:“这衣领真别扭”。
Number:2624
Title:母爱一位母亲的自述
作者:马继红
出处《读者》:总第30期
Provenance:文汇
Date:1983。10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我是一个妇产科教授,从医四十多年,亲手接生的孩子就有上千个。我爱我的事业,爱那静谧洁白的产房,更爱孩子。每当我看到一个新的生命哇哇哭喊着向大千世界报到,看到年轻妈妈滚烫的唇在孩子粉嫩的小脸上亲吻,我的心就仿佛流过一泓甜甜的琼浆。终于有一天,我也做了妈妈,有了自己的孩子。
让我谈谈是怎样爱孩子的,真不知道从哪说起。
一
我结婚很晚,由于工作紧张,又先后流产过两次,直到三十七岁,才经过剖腹手术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对妇女来讲,高龄得子,是不容易的,可我想,养孩子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孩子长大后,是要走向社会的,将来的路能不能走得端正,起步十分重要。所以,从孩子出生后,我就注意培养他独立生活的习惯,晚上,我从来不搂着他睡觉。白天,除了喂奶,也很少抱他。孩子刚满二十天,我就把他抱出去晒太阳。正好是五月天,和风丽日,洁白的云朵在蓝晶晶的天上静静地流过,小草唱着绿色的歌,花儿吐着恬淡的芳香,金色的阳光象一双双温暖的小手,轻抚着孩子雪白的肌肤,在美丽的大自然的怀抱中,他翘着小脚丫,哭得那样惬意。
孩子长到六七个月,再也不愿老老实实地躺着了,开始翻身,爬,渴望有人抱。于是,就扯开嗓门哭,哭声中一半抗议,一半乞求。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不理会的,照旧看我的书。一来二去,孩子倒真的不哭了。学走路时,不知跌过多少跟头,爬起来跟没事一样。
两年后,我的女儿降生了,孩子多了一个,家务事也由此多了一分。怎么处理好工作和孩子的关系,这是摆在每个妈妈面前的一张考卷。那年,刚满一岁的女儿突然发了高烧。早晨上班时,保姆拉住我,“你就请个假,带孩子看看病吧!”望着孩子那红红的小脸,裂开血口的嘴唇和无力垂下的眼皮,摸着孩子那滚烫的小手,我的心软了。走到电话机旁,拿起话筒,手却无力去拨动号码,想到病房里等待我主刀的两个手术,想到难产母亲那痛苦焦灼的目光,我怎么能在这种时候请假呢?我狠了狠心嘱咐保姆多给孩子喝点水,用凉毛巾敷一敷,便毅然推门走了。刚进病房电话就追来了,保姆着急地告诉我,孩子烧得更厉害了,连水都喂不进去,手脚也一阵阵抽搐,我什么也没说,把电话放下了。我不愿以此而惊扰周围的人,影响大家的工作情绪。我象往常一样先去看病人,可不知为啥,腿特别沉,手也一个劲儿地打抖。不一会儿,电话又响了,我尽量抑制住自己的心情,平静地说:“知道了,请你不要再打电话影响我的工作。”“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妈妈,再拖下去孩子会烧死的!”话筒里那激愤的声音近乎咆哮,简直想象不出是出自温和的老保姆之口。“死了我也不怨你!”话虽这样说,可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漫上了眼眶。此刻,我多想立刻飞回女儿身旁,去尽母亲的一分责任。可我是一个科的主任,我如果这样做,又怎么要求别人呢?手术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两条生命!当我拿起手术刀后,翻腾搅动的心,顷刻间静得竟象一潭深深的湖水,好象什么也不曾发生过。脑子里只有一信念,要保护产妇母子的平安。直到那响亮的哭声在手术室振荡开来,我才长长地吐了口气,脑子又回到现实中来。我顾不得擦一把额头的汗,顾不得换下手术衣,第一个念头就是去看女儿。
儿子两岁时,有一天,定要缠着我带他出去玩。临行前,我告诉他:你已经会走了,要锻炼自己走路,不能让妈妈抱。儿子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可是,没走多远,他就和我慢慢地拉开了距离,越走越慢,皱着眉,撅着小嘴,最后干脆蹲在了地上。“妈妈,我走不动了。”他声音里带着哭腔,眼里噙着一包泪水。“走不动就回家去吧。”“不,我要妈妈抱。”说着便扑过来,软软的小手紧紧地攀住了我的腿。当时,我真想弯下腰把他抱起来,可想了想,不能让步。我轻轻地把他的手掰开,耐心地告诉他,“要么自己走,要么回家去,妈妈是不抱的。”“孩子一听,竟仿佛受了多大的委屈,呜呜咽咽地抹开了眼泪。我没管他,竟自朝前走,因为回家的路他是知道的。过了一会儿,我再回头看时,发现他仍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蹒蹒跚跚的脚步摇摆得象一只小鸭子,脸蛋上的泪还没有干,在阳光下闪着熠熠的光,紧抿着的嘴角透着一丝倔强。
在吃饭方面,按别人的话说,我也是“治”过孩子的。有一次,家里吃胡萝卜稀饭,孩子们把胡萝卜都挑出来,嚷嚷着:“不好吃!”我看到后,重新把胡萝卜给他们捡到碗里,告诉他们:胡萝卜如何有营养,可女儿象咬着黄连,儿子干脆把筷子一搁,罢饭了。我想,好吧,你们不是不愿吃吗?那咱们就天天吃,第二顿,第三顿,第二天,第三天,都做一样的饭,时间一长,嘴巴毕竟拗不过肚子,孩子们都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真是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什么最好吃,“饥”字最好吃。
十年动乱期间,我和丈夫都被打成了“反动”学术权威,我每天被强制劳动,早出晚归,丈夫也被发落到外地。从此,两个年幼的孩子便开始了独立的生活。由于受我们的牵连,他们不仅在生活上得不到温饱,在精神上也受到了摧残,稚嫩的心田享受不到普通孩子应该享受的阳光。当时,我真担心孩子柔弱的心地经受不起这过早降临的世态炎凉,然而,孩子们竟倔强地挺过来了。一九七0年,刚刚十五岁的儿子报名参军到了辽宁海城县某工兵连。工程兵的生活艰苦是众所周知的,打眼放炮,劈山架桥,钻洞修路,每天洒下的汗水可以用斤称,可是,孩子在信中却从来没有提过一个苦字,仿佛生活赋予他的全是蜜糖。夜里,我常常梦见儿子,看到他瘦了,黑了,军衣上浸满了白白的汗渍,但嘴角却始终浮着强者的微笑。
相继,我的女儿也到农村落了户。锄地,插秧、挑粪、养猪,无论干什么活,都泼泼辣辣,常常是一身水一身泥。不少城里去的孩子吃不惯农村的饭,悄悄地从家里带点心、面包、巧克力,可我的女儿不论吃高梁面饼子,还是喝棒子糁糊糊,都香得很,周围几乎没人相信她是教授的孩子。当人们问起她。为啥能吃苦时,你猜她说啥?“这要感谢妈妈从小给了我们一副飞翔的翅膀。”
二
父母的言行举止常常象一条无声的小溪,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思想和性格。如果一个母亲教育孩子时说得冠冕堂皇,而自己却我行我素,时间久了,她的话就会变得苍白无力。因此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我们都首先做到。我们家的经济条件比较宽裕,每人每月生活费平均在百元以上。可是,对孩子的穿着,我们从来不打扮得花枝招展,总是捡一些亲戚的孩子穿剩的旧衣服,缝缝改改,再接着穿。有一天,女儿从幼儿园回来,脸上象罩着一片云,小嘴撅得能拴头驴,她不高兴地扯扯我的衣角:“妈,小朋友们都穿新衣服,你总让我穿旧的。”我望着孩子那几乎漫出眼眶的泪水,噗哧一声笑了,脱下自己的外衣,指了指打着补钉的衬衫和穿了十几年的毛衣,“你说,妈妈的衣服是新的,是旧的?”孩子不吭声了,但仍旧阴着脸。我望了望窗外,那棵贴着墙根的桃花开得正盛,象绽开了一片云霞,缀满花朵的枝条亲昵地吻着窗。忽然间,我有了主意。我把女儿抱起来,问:“桃花美不美?”“美。”接着,我找来一根枯枝插在花瓶里,又问:“这个美不美?”“不。”“对,你看那桃花,既没有装进漂亮的花瓶,也没有扎上鲜艳的蝴蝶结,就是植根在乌黑的土里,可还是那样美。所以说,美,不是打扮出来的。朴素本身就是一种美。”孩子忽闪着眼睛,点点头,直到现在,我最发愁的事就是怎么能让孩子们穿新衣服。他们的箱子里,装着许多客人和亲戚送来的款式新颖的四季装,可却长年躺着睡大觉。儿子身上的那件衬衣,本来就是捡舅舅的,前后加起来,少说也穿了二十来年,领口磨破了,袖子绽了线,扣子也掉了。我提醒他换一件,他摇摇头,我把钱和布票塞到他手里,让他去买一件,他又把钱退回来,竟学着大姑娘的样,一针一线就补起衣服来,真是让人又高兴又心疼。
孩子上学以后,不知从谁嘴里得知,我曾经送给过病人几百块钱。有一天,他天真地问我,“妈妈,你干嘛把钱送给那些不认识的病人,人家都说你钱太多了。”我听了一怔,我是不愿把这些事告诉孩子的,但既然知道了,就应当从正面去引导。我让他坐下,向他讲了这些病人的困难,然后打了个比方:“我们的祖国就象一个大家庭,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的人,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是兄弟姐妹,看到他们有困难,我们能袖手旁观吗?再说,我们家不愁吃,不愁穿,留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孩子沉思了片刻,庄重地点点头:“我懂了。”
在他当兵斯间,尽管每月只有六块钱的津贴费,还是省吃俭用,把大部分都救济了家庭困难的同志。这件事,他做得那样自然,不是为了图虚名,也不是为了求表彰。
我和丈夫唯一的嗜好就是啃书本。结婚三十多年,家里的陈设一直很简单,唯一可以称得上财富的是书。平日,除了繁忙的工作,哪怕有几分钟的空暇,我也要捧起书来读一读。在家庭的熏陶下,孩子们也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尽管他们那掌握知识的黄金年龄都在动乱中流逝了,但他们并不自弃,靠顽强的开拓,在一片荆棘中去采摘知识的果实。儿子从部队复员后,被分到远郊一个小工厂,每天上下班要在路上消耗三个多小时,他便随身带本书,在拥挤嘈杂的汽车上阅读。女儿在一天辛勤的劳作之后,也常常是忙着做习题,写笔记。渐渐地,读书成了他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就是凭着这股毅力,儿子这个小学毕业生考取了西南交通大学,以后,又考取了电子计算机专业研究生,获得了硕士学位。女儿到美国留学后,短短的时间里,不但自修了英语,各门成绩和同班的美国同学相比,也居于上游,为此,不少望子成龙的家长都来向我取经。其实,我在这方面只能算一个自私的妈妈。我的时间和精力几乎全部用在了自己的工作上,对别人的辅导和帮助也比给予孩子的多得多。如果讲给了孩子一点点帮助的话,那就是在儿子需要使用家里那张唯一的书桌时,我把阵地让给了他,宁肯自己趴在床上去看书改稿。
母爱是天性。古今中外,不论社会发生多么剧烈的变化,母爱是永恒的。我曾经读过这样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个聪明英俊的王子爱上了一位漂亮的姑娘。当这位姑娘向王子索取他母亲的心时,王子竟趁着母亲熟睡,用宝剑挑开了母亲温暖的胸膛,取出了那颗搏动着的心。正当王子往回走的时候,天黑了,慌乱中,他被树杈绊了一跤。这时,那颗母亲的心说话了:“我的孩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