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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部分

读者十年精华-第574部分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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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路途

到土巴厘部落有一千五百公里的行程。如果我们有直升飞机,一两天就到了。但是我们却没有这种现代化的工具。头十天,我们坐在慢慢腾腾的牛车上,穿过无边无际的热带草原。到了原始森林。牛车走不通了,我们便改乘事先准备好的马匹。就这样,我们在密林中踏出一条小路,走了十二天。当我们来到一片辽阔的沼泽地时,马蹄陷得很深。我们只好又骑牛走了8天。尽管骑牛也十分艰难,但是总比我们自己在泥沼里走要好些。

就这样,我们来到了伊特耐兹河畔。我们让一个陪同我们的人把雇来的牛和马打发回去,再从当地居民那里买了一只独木舟。独木舟长长的,由一根树干挖成。我们日复一日地划,从早划到晚。先是在伊特耐兹河中顺流而下,然后,又溯玻利维亚和巴西的界河瓜波雷河及其支流布兰克河而上,整整划了三十一天,总算来到了巴西境内。

估计已经不远了,我们就弃舟登岸,在原始森林中步行。

几天之后,来到一个土著居民的村落。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认识了最靠近土巴厘人的四个部落。所有的人都劝阻我们:“不要到土巴厘人那里去,他们会把你们吃掉的,”我们感谢他们的好意,但是,又继续走我们的路。

最后,终于来到了离土巴厘人的大屋只有三百米远的地方,这时我们的向导把行李扔下,准备逃走。一个人边走边说:“你们乐意让他们吃掉,那就请进去吧,我们可不乐意。我们已经答应老婆还要回去呢!”

只剩下我们四个人,去完成这个微妙的任务同食人生番会面。

会面的时刻

我们爬行到离他们的大屋只有二十米远的地方,蹲在最后一排灌木丛的后面,大气不出地观察着土巴厘人的活动,男的、女的、大人、小孩,聊着天进进出出。所有的人都是赤身露体,一丝不挂,有的人身上还有黑色的条纹或其他图案。

我们就这样蹲了有半个小时,以便缓和一下激动不安的情绪。我的心脏咚咚地跳着,像打鼓一样。

两个青年追逐戏闹着,一个妇女背着一大包东西,从大屋的唯一的入口走了进去。大屋呈半圆形,覆以棕桐树的叶子。

过了大概有半小时,时间就像是凝固了一样。我的膝盖已经蹲得受不了了。我向我的朋友们做了个手势,就一下子跳了出来。

一看到那些惊慌失措的土巴厘人,我们就按原订计划,把肩上的步枪、腰里的手枪,都取出来扔在地上,举起空空的双手,并用土巴厘语喊着一句话:“我们是你们的朋友!”这句话是从一位被放逐的土巴厘人那里学来的。

人们惊恐万状,妇女们叫喊着抓住自己的孩子跑到大屋的后边去;武装的男子叫着含糊不清的战斗口号跑来跑去。混乱的喧嚷声完全淹没了我们一再重复的友好的声音。一些男子已张弓搭箭,对准我们。

如果转身逃跑,脊背就是他们最好的靶子。我们没敢跑。相反,向那些手拿弓箭的人跑去,迅速地把箭推开,并尽可能地靠近,紧贴着他们古铜色的身体,一再重复着:“我们是你们的朋友!”

我面前的印第安人后退着,想争得射箭所需要的三、四米的距离。他往后退,我就往前跟,一步也不离开他。这时候,我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塞到他手里。他不信任地看了我一眼。从他的神态中,我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矛盾心情:能要这个人“魔鬼”送来的这么漂亮的东西吗?

我竭力装出一点笑容。我不知道装得像不像,但还是产生了效果。这位印第安人放下手中的箭,拿起闪亮的小镜子。他似乎一生中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东西。

我抓住时机,拥抱了我的对手,拥抱得不能太紧,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一种进攻。我拍拍他的肩膀,脸上的笑容也装得很像,仍在重复着那句表示友好的话。

我环视四周,看到同伴们跟我的处境相似。玛丽亚手中甚至还拿着一支箭,似乎是送给她的,或是用那块红头巾交换过来的。

我没有时间想下去,我前边的另一个印第安人搭箭上弦,跳来跳去,像拳击运动员在拳击场向对手挑战一样。我从旁边靠近他的箭,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小塑料梳子。我们为他们精心准备的这些东西,是他们难以拒绝的。

半个小时的慌乱之后,就再也没有一支箭对准我们了。他们绝大多数的武器,像我们的一样,也放在了地上,因为他们的手被五颜六色的东西占住了。我们就用这些东西换回了自己的生命。

这时候,一件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

“托阿拜”

在大屋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体格健壮,四十岁左右,跟其他人一样,身上也是一丝不挂,只是头上戴一顶美洲豹皮的帽子,帽子上还插着两根老鹰的羽毛。当他出现在这个舞台上的时候,他的同胞一动也不动,目光都集中到他那里。他径直向我走来,仪态威严,以至使我毫不怀疑,他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他来到我的面前。我从腰里解下一把新的漂亮的佩刀,连同刀鞘,双手送给他。他也用双手接了过去,像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的权势人物那样,立刻转向一位助手,把刀交给他,没有为一个尚生活在石器时代的部落能得到这样一件特殊的赠品而流露出丝毫的满意之情。

他又转向我,用一种掩饰他内心激动的、友好而果断的声音说:“托阿拜。”我似乎立刻明白了这是向我致意。我头脑中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只能重复这句话,向他致意。

“托阿拜!”部落长重复着,语气有点不耐烦。

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片刻,等待着。阿巴依托人们这样称呼他拉起我的胳膊,向密林走去。

应该承认,一个人跟着食人生番首领穿过密林,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我们沿着小路走了一百米,来到一条小河边。阿巴依托跳进水里洗了起来,还向我做手势,让我也洗。我心上这才一块石头落地。

本来这个澡可以一直洗得十分惬意,但是,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这会不会是土巴厘人的习惯,要吃一个人之前,先让他好好洗一洗?

这个可怕的念头破坏了我的情绪。

我穿好衣服,跟他一起走回村子。

我刚刚要向我的好奇的、一直在惦着我的朋友们讲明刚才发生的一切,又走来了一个年长的男子后来我知道,他就是总巫师对我说:“托阿拜”。

现在我知道了,这大概就是说:“我们洗澡去”。我试图向他解释说我刚洗过了,不需要再洗了。但是他似乎不懂我的手势,又拉住我的手走进了密林。

部落长的七名助手、所有十二名巫师,都向我道“托阿拜”,这天下午,我就只好洗了二十次澡。

同伴利卡尔多也经历了同样的仪式。妇女们也用样办理,领着我的两位女同伴到河的另一段去。“水的洗礼”这才算结束。

这是表示欢迎的意思。他们把我们当客人看待了。

食人的历史

从此,我们就住在他们的大屋里。但是他们怕我们还有暗藏的武器,就白天黑夜守着我们,整整守了一个星期。当然,我们也怕他们。我们四个人当中,总是三个人睡觉,一个人醒着。

按照计划,我们充分利用每一天、每一个小时,以图向他们证实,让我们活着比把我们吃掉更有益。我们教他们做游戏、唱歌、以及他们每个人都能参加的活动;另一方面,为他们做一些有益的事情。通过这些娱乐和帮助,一个星期以后,守卫不见了。我们也就能安安稳稳地,放心地睡觉了。而我们还要等着看一看吃人肉的场面。三个垦期过去了,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部落里的一位长者,是我在这个部落里最好的朋友。我问他:“你们吃人肉吗?”

他回答说:“不,我们不吃。”他接着解释道,“不过,以前我们经常吃。”他向我讲述了全部经过。

开始,他们只是把敌人打死、吃掉。但是跟敌人打仗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他们就开始相互残杀。每个家庭都被复仇的责任所牵连。例如:一个家庭里的某个人把我的叔父杀死了,那么,就轮到我们竭力去杀死那个家庭中的一个人,等上两三年都无所谓。然后,又轮到他们要杀死我们家里的什么人。杀人完全是单独行动,等对方从森林经过的时候,就用箭把他射死。然后,几个人把他抬到村子里,一些人在院子中间升起大火,把死者吊在杆子上烤,另一些人围着火堆跳起舞来。尸体烤好以后,不管男女老幼,每人分一块吃。他们相信,吃别人的肉,这个人的一切好的东西就都会传到自己身上。除死者家属外,部落里发生这种事情是如此经常,以至在二十年的时间里,人们发现部落变得小多了,由原来的两千人减到只有一百八十六人。也就是说,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被杀死、吃掉了。这时候,出现了那位聪明的部落首领阿巴依托。他把部落的长者和巫师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如果这样下去,明天就要我吃你,你吃我了,我们整个部落就会消失。我们最好决定,从今天起,再也不吃人肉了。这一天,他们就这样决

定了。很幸运,这件事发生在我们到这里来的前五年。

我问他:“人身上哪部分最好吃?”

他拿起我的手说:“你的手烤了以后特别好吃!”

我赶紧把手抽了回来,说:“噢,不,不,谢谢你了,我的手还是长着好。”

在这里,土著居民吃什么,我们也吃什么。他们吃七种虫子。有的虫子很好吃,味道鲜美。他们把虫子烤了吃,或跟野菜一起煮了吃,有时也生吃,从树上边住以后,马上活着吃掉,味道很好。

这里的人们是好猎手。他们不仅打猎,也种地,特别是种玉米。这里种植很粗放。男子在森林中烧出一块地方,妇女拿一根木棍在地上杵个坑,每个坑里扔上四、五粒玉米,然后再用脚把坑填上。直到玉米成熟之前,他们就再也不到这里来了。他们为此付出的劳动是很少的,一切听其自然。

虽然几个世纪以前他们就开始种玉米,但是,他们并不懂得用玉米做食物,只是用来做一种饮料。作法是:把玉米煮过后,妇女们放在嘴里嚼,再把嚼过的玉米吐到一种木制容器里,加水搅拌成粥状。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就喝这种东西。

一种新奇的生活开始了。“食人生番”蒙着的神秘面纱,正向我们揭开。

Number:2289

Title:手套史话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3期

Provenance:《世界之窗》

Date:1982。6

Nation:

Translator:

手套的历史非常悠久。它不仅是保护手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物品,而且是君主权威和神职尊严的像征。已经发掘的某些埃及陵墓里,残存的帝王服饰中间就有手套。

关于手套的最古老的记载之一是荷马的史侍《奥德赛》。尤利西斯回到他父亲拉埃特斯家时,拉埃特斯手上戴着很厚的手套,正在拔野草。《圣经》也提到手套。莉贝卡曾替的儿子雅各做了一双毛皮手套。

古代进餐时也用手容。古希腊和罗马人用手指抓食、戴了手套可以避免弄脏和烫痛手指。斗士们用饮片衬垫的手套,使打击更沉重有力。

宗教仪式中的手套

到了中世纪,手套同扇子和阳伞一起成了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物品。公元七世纪的典籍第一次把手套列为宗教仪式的要素。

主教的手套是针织无缝的,大多有金银线刺绣,非常华丽。手套的颜色总是白的,表明主教的纯洁无瑕。壮兰德大主教曾写道:“手套必须是白色,因为白色像征主持仪式者的双手必须保持清白洁净。”

中世纪的手套同法律仪式也有联系。授与财产,尤其是封邑时,必须同时授与手套才能生效。这一形式表示上级授权给下级。国王向骑士下达任务,往往给一根手杖和一只手套,以加强他的权限。

手套在骑士生活中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一个骑士用手套抽打了另一个骑士,就表明他要求进行你死我活的决斗。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德国工人运动的机会主义首领费南多·拉萨尔就是(1864年)死于决斗的。欧洲许多国家的文字中,“扔下手套”表示挑战,“拣起手套”表示接受挑战,这类成语一直沿用至今。

手套优美的像征

公元十一二世纪,贵妇人们开始使用手套。这些手套是用丝绸或皮革缝制的,价格非常昂贵。贵妇人用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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