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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超级制服-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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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山环绕间,有一片村落,名叫龙池村,听老人们说,山间原本有一片湖,名叫龙池,是龙盘踞过的地方,不过不知道从什么年**始,那个湖被填了,上面建起了房屋村落。

    当然,这些仅仅只是传说,老人门口口传下来,不一定是真实,但都寄托着对这一片土地的热爱。

    山峦叠嶂,绿树成荫,交通不畅,让这里成为了一片被外界遗忘的沃土,这里,就是秦川出生和成长的地方。

    没几天就要过年了,村里的年味,可要比城里浓很多,所谓新年新气象,在乡下,人们对待过年,可要比城里人讲究得多,家家户户都在门上贴上了新对联,房前屋后的积雪扫得干干净净,空气里飘着腊肉香肠的味道,让人在冬日里感觉心中异常的温暖。

    龙池村的村民,主要靠茶叶为生,道路两旁的茶树上都盖满了积雪,放眼看去,白茫茫的一片,这样的景色,也只有在乡下才能看到了。

    坐着个三蹦子来到村口,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车上下来,远远的,秦川便看到两个身影,向着村口走来。

    其中一个,跑得飞快。

    “哥!”

    喜鹊般的声音,充满了喜悦,一名十五六岁,身穿淡黄色羽绒服的少女,就像只花蝴蝶一样向着秦川奔了过来。

第四十五章 老爸的干儿子!() 
这两年,村里秉承要致富先修路的宗旨,大家集资修了一条三米宽的公路,直通到村里,不过由于钱不够,所以只是修了土路,没有盖上水泥,一到下雨天大路就变得泥泞不堪。

    “小心点,小心摔着!”

    看着迎面奔来的少女,秦川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挂上了笑容,一路的颠簸,在这一刻都一扫而空。

    这女孩,就是秦川的妹妹,秦诗语!

    没跑几步,已经是泥巴裹满裤腿,秦诗语却是浑不在意,快步跑到秦川的面前,秦川还满怀期待,以为这小丫头会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想不到,秦诗语却是被直奔他身边大包小包的东西跑了去。

    “哇,哥,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我看看,都有什么?”声音异常兴奋,都没搭理寒风中凌乱的秦川,自顾自的在那一个个包裹间翻捡起来。

    “回去再看吧!”

    秦川也懒得理她,转脸向着路上看去,一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妇女缓缓走来,一身灰色棉衣,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围裙,似乎是刚劳作完。

    “妈!”秦川笑了笑。

    “你这孩子!买这么多东西干嘛?带着不嫌累么?”王珍一边埋怨着,一边从秦川手中接过两个大包。

    听着母亲的责备,秦川没有半点的不满,心中反而觉得温暖了许多。

    王珍是一个骨子里很传统的女姓,朴实勤劳,勤俭持家的品质都能在她身上很好的体现。

    秦川仔细的打量着王珍,半年的时间不见,又苍老了许多,还不到五十岁的年龄,那如刀削般的皱纹已经悄悄的爬上了额头,一双手上长满了冻疮,头上的白也快要比黑多了,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无情的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难以掩去的沧桑。

    “唉!”

    心中叹了口气,秦川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能让父母这么劳苦了,这些年,父母为了供养他和妹妹上学,真可以说是背都快磨穿了,如今有了能力,自然不会再让他们受苦。

    “你看你,每次回来都买这么多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王珍依旧在数落着秦川。

    “妈,用不了多少钱的,只是给你们买了些衣服。”

    秦川无奈的一笑,要不是怕路上不好拿,他还想买更多呢,以前没钱倒也罢了,现在既然有钱了,自然是要把家里打整得好好的。

    “哥,你不是说给我买了个手机么?手机呢?”秦诗语在袋子里翻来翻去,除了吃的,就是穿的,就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

    “在我背包里呢。”

    秦川汗了汗,昨天打电话回家,问这小丫头想要什么礼物,这小丫头十分热切的想要一个手机,原来自己在这小丫头的心里,还不如一部手机啊!

    王珍见了,也是一笑,“外边儿冷,回去再说吧!”

    “嗯!”

    秦川回过神来,连忙背上背包,提着箱子,三人有说有笑的走向村口。

    ——

    村里百来户人家,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炊烟,一些相熟的村民,见到秦川都会惊喜的打一声招呼,问一声‘大学生回来了?’。

    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能出一个大学生,那可是很难得的,看着那些羡慕的眼神,王珍心里就想抹了蜜一样,对她来说,秦川就是她的骄傲。

    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小孩玩着炮仗,不过,这些面孔,秦川就不是很熟悉了,甚至都叫不出来哪个小孩是哪家的,高中开始,秦川就离开了龙池村,去了县城,而上大学后,就走的更远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龙池村,对他来说,既熟悉,而有陌生。

    对于龙池村的记忆,更多的还是在儿时。

    秦川家很好认,进村不远,大路边一个寻常的农家小院,砖瓦房,门口两棵高大的桉树,旁边还立着一个大石包。

    屋顶上的积雪融化,化成淅淅沥沥的雨水,将院子冲刷得干干净净,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传来了一阵讲话声。

    “谁在咱家?”

    秦川有些诧异,妈和妹妹的都出来了,家里应该就老爸一人才对。

    王珍摇了摇头,道,“还不都怪你爹,眼看就要过年了,还惹些事情回来。”

    “我爸怎么了?”秦川闻言,疑惑的看向王珍。

    秦诗语在旁边捂嘴笑了,“爸不是老寒腿么,前些日子疼的厉害去镇上捡药,结果捡个傻子回来了。”

    “傻子?”秦川听了,更加错愕了,完全搞不懂秦诗语在说什么。

    这时,王珍也笑了,“你也不是不知道,你爹这人,迷信得紧,去镇上捡药,遇上黄半仙,黄半仙拉着他,给他算了一卦,说他腿疼是犯了神,得找个干儿子过继,让他去镇上那颗黄桷树下守着,第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就收了当干儿子,结果,这不,唉……”

    秦川听了,脸皮抖了抖,王珍虽然没把话说完,但结合着秦诗语先前的话,他也能弄个大概清楚了,不用多说,老爹肯定是捡了个傻子回来当干儿子了。

    老爹还真够折腾的!秦川心中暗暗摇头。

    秦川的父亲,名叫秦仲凯,是个地地道道,老实巴交的农民,小时候家里兄弟多,又是老大,照顾着弟弟妹妹,没读过几天书,受秦川奶奶的影响,平时生些小病小灾的,都不愿去看医生,而是选择搞些求神拜佛的事。

    不过,父亲虽然迷信,但还算不上执迷,应该还不至于随随便便相信一个神棍的话才对。

    踏进院子,秦仲凯正在正门旁贴对联。

    “高点,再高点!”

    一个年青人抱着秦仲凯的腰,将秦仲凯抱得高高的,秦仲凯一边把沾上浆糊的对联贴在门框上,乐呵呵的指挥着。

    看背影,那年青人只能用高大魁梧来形容,剃着个平头,身高怕是有一米九,身上穿着秦仲凯的一件军大衣,显得格外的小。

    “爸!”

    秦川唤了一声。

    “哟,回来了?”

    秦仲凯回头,看到是秦川,立刻拍了拍手,让那青年把他放了下来,拉着那青年走向秦川。

    直到这时,秦川才看清了那青年的模样,脸圆圆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面目可憎、威武不凡,反而是出乎意料的稚嫩,光看脸孔,顶多也就十六七岁,只不过脸上的皮肤明显是受冻过度,红扑扑的,都龟裂开了。

    当秦川看着那青年的时候,那青年也在看着秦川,只是躲在秦仲凯的身后,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充满了腼腆和畏缩,就好像一个怕生的小孩子。

    王珍把东西都拿进了屋里,秦诗语站在秦川的身边,指着秦仲凯身后的青年,道,“哥,他就是咱爸带回来的那个傻大个!”

    话音刚落,秦仲凯便瞪了秦诗语一眼,“什么傻大个,有没有礼貌?”

    秦诗语缩着脖子吐了吐舌头,赶紧跑开,当然,走的时候还不忘将秦川的背包解下来,那里面可装着秦川给她买的手机。

    秦仲凯把那青年拉到身前,给秦川介绍了一下,秦川这才知道,老爹连名字都给人家起好了,叫做秦海。

    海纳百川,这名却是要比秦川的名字都还要大气许多,秦川不禁在心中苦笑了一下,老爸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莫名其妙给自己搞了个干弟弟出来,这算什么事儿?

第四十六章 农夫与狐狸!() 
“海子,这是你大哥小川,快叫大哥!”秦仲凯推了推那青年,满面笑容的催促道。

    “大,大哥。”

    青年埋着脑袋,一副腼腆的模样,声音细若蚊蝇,这么大一个块头,却像个小姑娘一样扭捏。

    秦川点了点头,看向秦仲凯,欲言又止,“爸,他这是?”

    秦仲凯知道秦川想问什么,指了指自己的脑门,示意秦海是脑子有些问题,“这孩子可怜,只有五六岁小孩的智力,你妈应该给你说过了吧?”

    “说过一点。”秦川微微颔,也没进屋,直接在门口坐了下来,盯着那青年看了看,也不避讳,直接问道,“爸,我想知道,你带他回来,是出于什么目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秦仲凯在秦川身边坐了下来,一张苍老的脸上带着几分不解。

    秦川道,“我的意思是,你是相信了镇上那神棍的话,才把他带回来的?还是单纯看他可怜?”

    秦仲凯顿了顿,扭头看了看那年青人,叹了口气,“我这老寒腿,老毛病了,你也不是不知道,这孩子才十几岁,你不知道,我看到他的时候,大冬天的,还穿着一件衬衫,在垃圾堆里翻东西吃,实在是太可怜了,至于那个黄半仙的话,信不信又如何呢?反正我感觉和这个孩子投缘的,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我要是不管他,他恐怕迟早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秦川点了点头,没有打断秦仲凯。

    秦仲凯接着道,“你妈和你妹妹倒也没说什么,只不过,你二叔有些不同意我养这孩子。”

    “二叔?”秦川一愣。

    秦仲凯微微颔,目光落在秦川的身上,“你觉得呢?这孩子留不留?”

    秦川道,“爸,如果你收养他,只是听了黄半仙的话,那我会劝你把他送走,不过,你只是看他可怜,我也无话可说了,多一个人,不过多一双筷子而已,只要你觉得开心就好。”

    “好!”

    秦仲凯听了,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家里几个人,老妈基本上都是听他的,小妹少不更事,可以忽略,但是秦川身为家里的长子,说的话,他还是须要考虑的,之前他一直担心秦川反对,现在听秦川说出这番话,心中十分的高兴,没白生这个儿子。

    “哟,小川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随即,走进来一个身形有些微胖,穿着一身皮夹克的中年男子,脸上挂着笑容,很是感染人。

    “二叔!”

    秦川立刻站了起来,这人正是秦川的二叔秦仲明,秦父那一代,兄弟姐妹四人,秦仲凯是老大,中间两个阿姨,秦仲明是老幺,只比秦川大十几岁,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勉强还能算得上年轻。

    记得小时候,秦仲明就经常带着秦川玩,秦川也很喜欢这个二叔,秦仲明性格好,没秦仲凯那么古板,脸上总是挂着笑,秦川特别喜欢听他讲故事、讲笑话,那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有时候,犯了错挨老爸打,秦川便会去找秦仲明庇护,而结果往往是两人一起挨揍,虽然如今秦川也大了,但是对于秦川来说,对于这个二叔,还是很有感情的。

    “什么时候回来的?”秦仲明笑嘻嘻的走了过来。

    “刚到,屁股都还没坐热呢!”秦川笑道。

    秦仲凯看到秦仲明,一张脸却是一下子就垮了下来,“你又跑来干嘛?”

    秦仲明闻言,脸上笑容一滞,干笑一声,道,“哥,为了个傻小子,至于这么不待见我么?”

    “什么傻小子,他现在也是我儿子。”秦仲凯气不打一出来,两个人显然为了收养秦海的事情交涉过很多次了。

    秦仲明翻了个白眼,“小川在这儿,正好,你来劝劝你爸,你爸这人,太顽固了些,你看,你们家境本来就不算好,要供你读书,又要供你妹妹读书,压力已经够大了,现在又弄这么个玩意儿回来,这玩意儿就一饭桶,一顿能吃五个人的饭,关键脑子还不好使,怎么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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