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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02 赤川自传-第2部分

小说: 02 赤川自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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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迄今我常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搞错的地方。现在写了出来,说不定被桐朋取消毕业资格,还是不提的好。
                 总之,此后的六年间,我从当时连商店街也不多一条的国立市(如今是高级住宅区),每天搭电车去上学。
                 电车往返一小时,过了六年。这一小时提供我不少阅读时间。
                 倘若我没进桐朋,而是念附近的区立中学的话,包括另外花精神投考高中的时间在内,我的阅读量恐怕少掉许多吧!
                 初中一年级,我从这一年起,开始正式接触“书”。
                 3、邂逅
                

 桐朋中学有所谓的“图书时间”,在图书馆读自己喜欢的书,写感想文。而我稍微乖僻,当大家在看图书馆的书期间,独有我一个人在看家里带来的书。第一本是河出书房出版的《绿版世界文学全集》之中的赫塞第一卷。
                

 所谓的“绿版”,如今在书店也能看到。沉着的绿色钉装、文字和大小非常易读,收集了不少作品。整整齐齐地装在盒子里,当时卖三百九十元一卷,现在想起来,便宜得难以置信,那时我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五百元,可说是贵重书籍了。
                 这一份书收录了赫塞的“乡愁”、“车轮下”和“知与爱”三篇小说,译者是高桥健二先生。
                 德国特有的林中散步、休假中的徒步旅行、小河嬉水,只要踏出外面一步,就有大自然在等候的青春,对于每天只顾搭电车上学的人而言,实在羡慕得无以复加。
                 读过“乡愁”而写的感想文,获得老师赞赏,有时觉得十分光彩,更加勤恳看书了。
                 嘿,相当纯情吧!
                 “车轮下”的主人翁被考试所逼,在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大人们的虚荣之间挤垮而死去,令我深深感动而引起共鸣。我能体验那种心境,则是好几年以后的事。
                

 我最喜欢的是“知与爱”,不知重复读了多少遍。代表“知”的修道士纳齐斯,以及选出修道院,出去流浪的“爱”的雕刻家哥德蒙之间的友情,这是赫塞少有的浪漫趣味作品,理所当然的,我对生活在艺术道上,受到女性爱戴的哥德蒙有共鸣感,而且向往。
                 其后,我沉迷在赫塞的作品中,《德米安》、《库奴鲁布》、《西达尔他》、《美丽的青春》……
                 除了最后的长篇小说《玻璃珠演戏》之外,赫塞的作品我都看了。我没看《玻璃珠演戏》,纯粹为了经济理由,因为那时没出文库本。
                 初中时代还读过其他什么书呢?我尝试想过。对于几时看什么书,或者先看那一本书,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无法作出肯定。
                 总之,有什么就读什么则是实情。不过,几乎可以肯定全是外国文学——而且大部分是德国或法国的作品。
                 老实说,我对日本文学几乎毫无认识。我连夏目漱石的书也很少看。为什么?
                 因为大家环知道夏目漱石或森鸥,令我觉得没趣外,也肯定是出于多多少少的虚荣心,从那时起,小说等于是我“逃避现实”的场所。
                

 数理不好的倾向,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而有改善,然而愈来愈走极端。国语考全级最高分的同时,物理考零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绩。当然上学也不太开心了,有只是为了见见朋友而上学的感觉。
                 由于小说是我逃离现实世界的避难所,对于描写身边到处可能发生的故事的小说,自然不想看了。更进一步说,我对日本人的名字出现的小说也起反感。
                 不管是何等悲剧的作品,只要是外国小说,跟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我才会看下去。
                 尽管如此,我对莫泊桑之类的自然主义作家,却是敬而远之,关于这点,德国文学拥有某种精神主义的思想,悲惨或贫穷不至于太逼真,我反而可以接受。
                 到了初中三年级时,我有一次决定性的邂逅——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
                 这本新潮文库出版的书,其实不是我买的。不知何故,家兄买回来也没看,随随便便摆在一边,而我顺手拈来而已。
                 当然我知道福尔摩斯的名字,但在少年读物鲁潘全集的“奇严城”中,福尔摩斯被鲁潘干掉了,他的配角角色并不特出。
                

 迄今我对福尔摩斯没有被收录在适合少年看的插图文摘版而感谢。如果我很早就知道“花斑之绳”、“红毛联盟”的故事的话,我肯定无法品尝第一次读文库本时的兴奋和趣味滋昧。
                 让我坦白地说,文摘小说不是小说。附上“适合儿童”的宣传文字,摘录名著大纲之类的书,其实全是“儿童不宜”的。
                 我觉得,必须让儿童去读一些为那个年龄的儿童而写的原文小说。无论何等粗拙的文摘,读了大致上可以知道故事大意,但是当他去读原文时,将会何等扫兴啊!
                 即使是经典作品,优秀的就是有趣的。有趣包括各种意思,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情节有趣”。
                 为了让孩子喜欢书,而把《少年少女片世界名著全集》交给孩子的父母,其实是在拼命让孩子讨厌书。
                

 离题了。对,另外想起一件事,即是曾经出版过的成人版《世界文学文摘版》。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编写为新书版一册的大小,发行人的话是:“音乐可以抽出一部分来听,小说也一样。”写得完全估计错误,令我相当气愤。
                 幸好——而且理所当然的是,这个版本完全不获好评,很快消失无踪。
                 回到福尔摩斯的话题上。
                

 《冒险》一书使我成为福尔摩斯的“俘虏”,以后接二连三地读福尔摩斯的文库本当然也不太多,不过看得太快,零用钱不够,有时甚至勉强朋友买下来,由我先睹为快的过分行为也有过。
                 福尔摩斯的小说中,就如世人所评述的一样,最有趣的长篇毕竟是《巴斯卡威家之犬》,短篇是《冒险》。而我因此认识英国正统悬疑小说世界的魅力,并没夸大。
                 必读的作品不缺。克丽斯蒂、狄森卡、埃勒里奎恩、切斯特顿……
                 埃勒里奎恩是美国作家,他的小说具有作为知性游戏的悬疑乐趣,类似《Y的悲剧》之类的份量更胜他的“国名系列”作品,其中的欧陆气息更深深吸引我。
                

 从初三到高一期间,称作是疑经典之作的书大都看了,当时的文库本只有创元推理文库,其它早川袋型悬疑小说太贵,我买不起。不过,所谓的经典都大致上被我读过,也就算了。
                 于是,我就这样亲自写起悬疑小说来,在初中三年级的时候。
                

 我属于不喜欢从事团体活动的人。初一那年,我加入地理学会(因我喜欢天文学),后来觉得半夜观测星星的事麻烦,退出了。初三时,我加入了排球学会,又嫌练球太麻烦,退出了。(为了什么而加入呢?)
                 然而只有对悬疑小说热衷的时期,曾对几位伙伴说,让我们来组织“悬疑小说同好会”。我还立下目标,不仅是看小说,写小说也在活动范围内。
                 可是,当我去找班主任,要求这个同好会获得公认时,老师说:“不是有了文艺会吗?”一句话就被推翻了。
                 若是那样,私下开始也无妨,结果,不仅没人陪我一起看小说,更加没人陪我一同写。这个同好会很快就拉倒了。
                 其中只有我一个继续不停地写。可是,包括我本身在内,谁也想不到将来它会成为我的份内工作。
                 假如我迟一年才邂逅福尔摩斯的话,到底我会不会从事小说创作?我不敢说,不过可能性大概是一半一半。
                

 从小学生时代不停地画漫画,到了初三时,终究觉得厌倦起来。原本笨手笨脚的我,从未立志当漫画家而正式拜师学画,只是用一支铅笔去画一些孩子气的漫画,自然会有厌倦的时候。
                 不过,当时读了赫塞或汤玛斯曼等人的文学作品后,并没有激起我“模仿”的意念。
                 有什么事可以写的呢?当我涌起那种心情时,“福尔摩斯的冒险”正式“闯入”我的生活中。
                 4、反抗
                 不必经过考试(其实回答了大致上相同的问题),我从初中部升上高中部,但是桐朋并没有大学。
                

 对对对,在这里必须事先澄清一件事。我上的是桐朋学园的普通部,跟出了无数类似小泽征尔之类的杰出音乐家的音乐系完全不同。因我莫名地喜欢古典音乐,所以带有人误解我是音乐系毕业的缘故,特此声明。
                

 我念的是普通男生部。女生都在完全不同的地点(音乐系在女生部),加上我不参加社团交流活动,所以初高中六年来,从未到过女生部一次。毕业很久之后,当我跟当时的同学提起我没去过女生部时,他们都吓呆了,说:“你真的上过桐朋吗?”
                 话说进高中后,不能像初中时代那般优游自在了。总之,我生于“婴儿热”的颠峰期,乃是考试战争激烈的学年。
                

 而且,从我们那年开始改变课程,我们是所谓的实验个案,必须面对考试制度,从高中起依成绩分班,数学或英语等主要科目成绩优良者在A组,不好的在E组,中间分成B、C、D组。
                

 我在高三以前一直在“中间组”,不上也不下,总之,每学期分班一次,考试成绩分数好的,就上去上面的组,不好的就下去,相当严格。可是,不管老师们如何煽动学生的竞争心,对于初中三年来悠闲度日的我来说,完全不见效果,依然保持从容不迫的气度。
                 倘若不这样做,我一定受不了。
                

 那种生活,总算挣扎着度过了。舒尔兹的《史诺比与查理布朗》漫画中,有个好胜的女孩露丝,以及时常抱着毛毯吮手指的弟弟雷纳斯两姊弟。当露丝把雷纳斯送去学校,说了“慢走,路上小心”之后,一定追上去喊:“好好活下去哦!”我对这种感觉很了解。
                 成为作家后,我去过桐朋母校两次,不仅是班主任,就连教现代国语的老师也想不起我是谁(国语是我极少成绩好的科目之一)。看来我是个令人印象模糊的人。
                 那么,说我是个认真的学生吗?确实,在不惹是生非的观点上也许算是认真,但我内心却有强烈的反感。
                 那样子加速了我对小说,以及从那时起对电影热衷的感情。每当老师提一句“考试”
                 时,我就一步一步地远离用功读书了。
                 托福,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我让自己沉迷在小说世界,好忘记那种凄惨的回忆,周而复始。
                

 我很了解赫塞的《车轮下》主人翁的心境。拉克提尔的《叛逆子》小说中,说的是一名被学校驱逐的犹太少年,跟一个唯一和犹太少年联系友情的少年的故事。我根本不了解犹太人问题,却对这部小说留下奇妙的印象,多半是因为恰好是我那段时期的心情之故。
                 我躲不开就在眼前的“学校”,我也不能逃避“考试”。
                

 如此一来,我只剩下看小说和写小说的方法来保护自己。那段时期我没有稿纸,我只能在线条很细的报告纸上,用小小的字体密密麻麻地横写我的小说,跟现在“通风良好”的字体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我之所以用报告纸写稿,是因稿纸只能写四百个字,又要花钱买的理由。而且报告纸的面积较小,我可以藏在大本笔记簿下面。
                 回家后,我先摊开数学笔记和问题集,报告纸摆在其上写小说。有人想进房间时,迅速把报告纸藏在笔记簿底下,假装在用功。
                 当母亲拿点心进来时,我觉得抱歉而心痛。也许母亲觉得不可思议,我那么用功记忆,干嘛成绩不会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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