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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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别人尚在犹疑,他却已“抢了几枚炸弹,拖起马刀往外面冲去”。混战了一夜,大势已定,他突然兴致大发,跑到黄鹤楼上,“脱下了一件血迹斑斑的白布褂子,用竹竿挑起,插到了楼檐上去,然后他站到黄鹤楼的栏杆上,挥着一柄马刀,朝了我们呼喊道:‘革命英雄——王孟养在此。’”中华民国创建后,几十年间,他又东征西讨,建立功勋,升为总司令,叱咤风云。他的才略机智无人能比,可是由于他的性格太刚太烈,把世人都得罪了,只有两个结拜义兄,还可拘阻他一些。至于王孟养如何从“总司令”的巅峰,降而走下坡路,小说里并未说明。我们只能根据雷委员的谈话,得知他超人的才智“还没能展尽”。而朴公则归咎于王孟养自己那种“不合时宜”的刚烈性格。无论如何,总归是目前的人事与局势,迫使这个胸怀大志的将军,英雄无用武之地。三国时代,诸葛亮帮同刘备打天下,刘备死后又继承他的遗志,忠诚辅助后主,一心一意要打回中原,复兴汉室。却不幸壮志未酬,老死异乡。所以杜甫哀悼他:“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王孟养的命运也相似:先是追随国父革命,创建民国;接着遵从国父遗志(朴公书房一副对联也写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几十年间东征西讨,一心一意要建立统一和平的中华民国。却也不幸壮志未酬,老死异乡。我们且不追究王孟养的刚烈性格如何挫折了他的大志,也且不论目前的现实情势如何迫使他“才智没能展尽”,他之开始走下坡路,却也和个人的年岁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任凭怎样一个叱咤风云的壮士,终有一大也会年老,也会死亡。辛亥年间勇不可当的革命英雄,北伐抗日期间轰轰烈烈的大总司令,曾几何时已衰老卧病在床,不得不由继室夫人“扶上扶下”。然后就默默死去,另又可悲的是,王盂养虽然有儿子,但儿子继承的只是他的肉体生命;他当年创国的那种不屈不挠的刚烈精神,却无人持续,从此断绝。难怪朴公喃喃自语:“他晚年也是十分孤独的。”全面接受理性现买向遗弃传统“包袱”的王家骥,根本不懂得也不屑于接受他父亲的精神遗产。或许根本就否认“精神”的存在。所以当然他会觉得对亡者致敬是一件很不必要的无聊事。至于到寺里念经超度,做“大七”等事,那就更不必提了。如此观之,《梁父吟》便是王孟养一生的故事。朴公一方面是故事叙述者,供给小说情节,另一方面作者又藉由他对王盂养的追念,制造与固定小说里的哀悼气氛。所以我们若把王孟养解释为诸葛亮,这篇小说就不再是朴公的性格悲剧,而变成近似《思旧赋》的悼念文章,凭吊一个英雄的死亡,和他所创伟业的失落。 两种解释的融汇综上所述,我们得知白先勇一方面把王孟养暗喻为张飞,另方面又把他暗喻为诸葛亮,而从这不同的起点出发,这篇小说可演绎而成为两个不同的故事,但小说这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含义,在我们做最后一步研析时,却又神妙奇巧地回归一处,融汇成一体。首先,朴公、仲默、孟养三人早在辛亥年间歃血为盟,结拜为兄弟,日后也真的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地步。他们是分不开的同体手足,已无你我的分界,所以王孟养的故事就是朴公的故事,而朴公的悲哀就是王盂养的悲哀,如此,小说主角不论是那一个,最终意义却是同样的。其次,他们共同创建民国,又继承国父遗志,一起东征西讨,一心一意要完成国民革命,达到世界大同的理想。正如刘关张与诸葛亮,将自身命运维系于蜀汉的命运,同心协力复兴汉室,朴公和王孟养也把自己奉献给共同的理想,将“小我”溶入“大我”,于是他们的命运和民国的命运戚戚相关,不能分开。如此,朴公和王孟养的悲哀,也就是民国的悲哀;而《梁父吟》就不仅是两位革命元老的故事,同时也成为民国的故事。再者,我们细读《梁父吟》里作者对朴公的描写,即发现朴公除了具有不屈不挠、贯彻始终的创国精神,更秉具中国五千年积留下来的传统文化之精神。难怪辛亥革命志士,在武昌起义成功次日,马上“通电全国,称中华年号为‘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如此观之,《梁父吟》这篇小说,主角不论是朴公或王孟养,最终都回归到同一意义,成为民国的故事;又扩大引申,成为民族的故事。不错——辛亥革命志士创建民国的不屈不挠刚烈精神,在历史扉页上确实留下了永恒的光泽。正如朴公院子里的兰花叶子,“一条条的发得十分苍碧”。然而,兰花的盛开时期毕竟已成过去,“一些枯褐的茎梗上,只剩下三五朵残苞在幽幽的发着一丝冷香”。而当朴公和雷委员在深冬午后走向屋内,踏在满院子里紫竹脱落的叶箨上,我们仿佛听到那由于不合时代季节而凋落的中华民族文化,在现世新势力的压迫下,也如同那些焦脆的竹叶片,“一直发着必剥的碎声”。如此,这篇小说的两种不同解释与影射含义,最后终于汇合在一起,形成不能分解的整体。《梁父吟》兼有《岁除》之人物性格刻划与《思旧赋》的哀悼凭吊气氛;而作者对中国文学典故的适当采用与巧妙操纵,更使这篇小说增加了深度与广度。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独家推出||cnread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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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恋花》的幽深暖昧含义与作者的表现技巧《孤恋花》这个短篇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以隐喻方式,对人类命运所下的注评,对人类孽根所做的探讨。小说内容与旨意,幽暗神秘,扑朔迷离,我们凭着知性和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争说。在这篇小说里,作者以现实世界的黑社会(或地下社会)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一隅。换句话说,作者用人间的地狱,影射人心的地狱,我们许多人,很可能一辈子没亲眼看过、亲身接触过下流社会,但我们都知道“黑社会”确实是存在的。同样,我们许多人,活一辈子,可能从未十分意识到自我黑暗罪恶的一面,而恶性也很可能没有十足发作过。但《孤恋花》的作者显然认为,在所有理性修养与意识控制的掩盖下,人心深处确实隐匿着一个幽暗阴森的罪孽渊薮,而当这份“孽”不幸而发作起来,就是一股绝对无法抗拒的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这一个不见天日、幽暗无比的深渊。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叙述者是一个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万春楼陪客,现在在台北五月花却当起“经理”来,看管年轻的酒女,因而得一绰号,叫“总司令”。她显然是一个同性恋者,在上海的时候,和一个同在万春楼当妓女,比她年轻名叫五宝的女孩同居,后来五宝被吸鸦片烟的流氓华三肉体虐待,不堪痛苦而自杀,死前口口声声对叙述者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十几年后,在台北五月花,叙述者结识另一酒女娟娟,娟娟唱台湾小调,和五宝以前唱戏同样,“也是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两人脸形相似,“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总司令”把娟娟带回自己家同居,后来她花费一生的积蓄,并变卖珍留的一对翡翠镯子(五宝的遗物),拼凑着在金华街买下一栋公寓,与娟娟“成家”,娟娟是苏澳乡下的人。她母亲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被丈夫用铁链子套在颈脖上,锁在猪栏里。娟娟幼年时,有一天偶然得知这疯子就是自己母亲,于是拿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递给她。不料肌肤一接触,疯子就惨叫一声,伸出手爪捞住娟娟,猛咬她喉咙。从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横着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娟娟的单薄身子,不但容纳着母亲遗传下来的疯癫症,更烙印着父亲加之于她的乱伦罪。真正是载满了罪孽。和“总司令”同居约一年后,娟娟被一个有吗啡瘾的“黑窝主”柯老雄缠上,于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任他万般施虐而不抗拒。可是到了中元节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只黑铁熨斗,猛锤柯老雄的头颅,把他天灵盖敲开,豆腐渣似的灰白脑浆洒得一地。杀死柯老雄后,娟娟完全疯掉,被关在新竹海边的一个疯人院里。小说的末尾,“总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个老乐师,日据时代颇有些名气,自己会写歌,《孤恋花》这一首凄凉歌曲,就是他写的。两人见到了娟娟。她带着手铐,因为她变得会咬人。她不再认得人,“总司令”叫了她几声,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坐了一阵子,没什么话说,两人便走出疯人院。在刮着海风的秋日黄昏,沿着漫长寂寞的黄泥道路,“总司令”搀扶着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步一步走上了归程。在这样一个看来好像以耸人听闻的离奇情节来取胜的短篇小说里,却埋伏着作者对人类命运的基本看法与总评。我们可以说,白先勇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宿命论者。他的种种“迷信”观念,和中国传统社会思想完全符合,但却使讲究科学理性的现代人惊诧不解。白先勇简直不是我们今日世界的人。他,就是“过去”,就是他以为命中注定必须衰微的中国传统文化之精灵。让我们看看他如何将“宿命”观念织入《孤恋花》情节里。小说叙述者,到五月花不当酒女之后,有一天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卢根荣卢九。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我对他笑着答道:“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叙述者回忆在上海时,五宝被华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用他那杆烟枪子烙的。可是叙述者一劝她摆脱华三,五宝就冷笑道:“这是命,阿姐。”后来娟娟被柯老雄缠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痨五伤”。叙述者劝阻她,娟娟就凄笑一下,十分无奈的说道:“没法子哟,总司令——”小说人物的想法,当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然而像这样子再三重复同一调子,好比交响乐里主题旋律之一再重复,显然与“主题”有关,不仅是“写实”。另外,作者更藉由叙述者之观点,一再强调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运摆布却无能抗拒的凄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诉冤”。没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来回猛灌酒,却“并不推拒”,“连声也不吭”,三角脸上“一抹笑容,竟比哭泣还要凄凉”。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天边的落日,“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细腰,“夹得紧紧的”,“扭得折成了两截”。“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些魔头”。叙述者觉得“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白先勇似乎认为,一个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遗传很有关系。娟娟体内遗传得到母亲的疯癫症,所以在她出生时,甚至成胎时,她的悲惨命运就可说是已经注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亲咬成的红疤,就是“孽”的象征。叙述者抚摩着她颈项,“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动,预示娟娟身上的“孽”将十足发作起来。而在来自母亲的先天“孽”上,后又加添乱伦罪孽,娟娟的凶命到此已完全铸成。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她的乱伦,对象是亲父。作者如此再度暗示“孽”来自父母祖宗之旨意。二、这乱伦之孽是被迫加在她身上的,绝非她自由意志的选择。所以她先天的孽和后大的孽,都是“冤”孽,完全超出自我能力控制的范围。作者如此暗示,人的命运全是天定。一切人为的反抗和挣扎,都不能扭转改变天命的轨道。而作者心目中的“孽”,和肉体与肉欲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人类兼具灵性与兽性;人之不能脱离“肉”而生存,显然是作者最大的怅恨。在作者心目中,肉体与肉欲是上天加诸人类的“孽”,就因为这个“孽”,人类成不得“仙”。自从盘古开天辟地,有了人类以后,这个“孽”,就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千年万载也消除不去。正如娟娟唱歌,像在悲苦诉冤,“也不知在唱给谁听”,《孤恋花》的小说作者,仿佛代表整个人类,向茫茫苍空诉冤:我有何罪,必须遭受如此的天谴!小说里,华三和柯老雄二人,就是人类兽性部分的象征。也就是作者心目中的人类“冤孽”象征。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同一个人,都是黑社会里的大恶棍,皆有毒瘾,有虐待狂,淫荡、凶暴、龌龊、野蛮。他们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