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丞相本红装 作者:乡思(潇湘vip2014.8.8完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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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天不会骑马,所以他是和魏凡共乘一骑的。他们行在中间,虫子在右,非风和公子在左。这还是魏凡第二次和他们一起出来玩呢,上一次是去的倾雪楼,几乎都是他们三个人呆在一起的,魏凡在梓忧那里呆了那么久,后面又去参加比赛,都没怎么和他们玩。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算是第一次吧。也是今天让魏凡见识到了不同的非风和公子,他们今天很是……嗯~怎么说呢,等会儿就知道了,呵呵……
今天魏凡穿着一白色的骑马装,头发全束于头顶,英姿飒爽,更显精神。她虽是女扮男装,个子比起男生是要小点,但是才十四岁的她已有一米六五的高度,此时他高坐在黑马之上,一黑一白,让人看了出神。
皆不由得感叹造物主的神奇,怎么会创造出如此完美的人来。他就像那池塘里莲花化身的仙一般,神圣而高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
虫子和公子今天也都穿着骑马装,都英俊不少,多了一丝平时里没有的英气,更显勃发。几人之中,就属非风最为特别。他今天穿着紫色长袍,头发也是简单的用一根发带束着。本是十分懒散的着装穿在他的身上愣是让人有不一样的视觉体验。别人那样穿着打扮也许就是不伦不类,他给人的感觉却是风流不羁,一派大侠风范,美得冒泡。
非风的长相是妖孽型的,已经不能用帅或俊去形容于他了。如果不是他那平板的前胸,如果不是他说话间上下游动的喉结,我想,人们都会误以为他是个美艳女子吧!
紫色,是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颜色,也是幻的特征。所以,此时的非风就像是从小说里面走出来的漫画人物,美极了。因此,他们中间有了这两个人间极品自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就这样,他们优哉游哉的,总算是到了目的地,看到这百来亩的绿地,魏凡不自觉的就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马场,这里的地虽然不像二十一世纪的专业马场那样平缓,它有高有低,是无数个小坡组织而成。纯天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突然的,非风大喊一声:“今天咱们就来比比,谁的骑术最好,怎么样?”他一脸期待的看着其他人。
“可以”
“好”
“ok”
虫子、魏凡、公子异同声。
“老大,欧克是什么意思啊?天气这么的好,咱们就来比比吧。”虫子不懂魏凡说的ok是啥意思,只得这样问了。
“呃……ok就是好、同意的意思。”魏凡大窘,她觉得她一定是被这里美丽的景色迷住了,竟然一下子冒出了英语来,这可真是的,幸好虫子他们没再追问啊,魏凡都感觉有冷汗划落似的。
“咳咳~”魏凡用左手掩嘴咳嗽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那好,我们就从这里开始,从右边开始,绕着这场地转一圈最先回到这里的为胜,怎么样?”魏凡提议到,这里虽然是纯天然植被,但明显是被修剪过的。
以前是满地的杂草丛生,现在却是整齐的几里米高度,绿油油的,漂亮极了。他们现在站的这里算是入口吧,旁边是一丛小树林,有点像是松柏,挺立高大,如果把这地方用推土机推平了的话,地面大概也就七八百平米吧。可是这里一坡连着一坡,这马儿踏过的路程就远远不止那七八百了啊。
“好”
“好啊”
“就这样”虫子、非风、公子又是异口同声,韩天今天一直保持着沉默,乖乖的呆在魏凡的背后,今天的他也是小帅哥一枚。
他穿着魏凡给他专门赶制的白色骑马装,头发和魏凡一样束着,两个大眼明亮亮的,仿佛它是活的,会说话般,让人止不住的赞叹。
这两天魏凡也叫人给他抓了一些补品,现在的他脸上虽然还不见红润,但蜡黄去掉不少,要白了很多,更显小正太本色。
“预备……开始!”魏凡喊了开始以后,四匹马便如弓上拉满弦的箭,直飞了出去。
即是比赛,便会有输有赢。一开始非风跑在最前面,依次就是虫子、公子、魏凡。此时的魏凡跑在最后,他的脸上一片淡然,就连他的黑马也都是闲适一片。
疾风呼啸而过,吹起额角的一吕吕头发随风飞舞。高头黑马,纯白美少年,山野之景为底画,真是怡然之作。要是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名画作家在此,定是会挥笔而作,留下旷世奇画。
逛风吹过,衣袂飘飘。魏凡偏过头看了韩天一眼道:“韩天,害怕吗?”魏凡的声音刻意压低过,略显中性,清朗随和的音调像是潺潺的流水,划过人的心房。
“不怕。”韩天回答的十分爽快,带着软软弱弱的童音。
“那,想赢么?”前进的速度不变,不紧不慢的跟着前面的三人。魏凡考虑到韩天,一直骑的很是平稳。
韩天探出小脑袋,看着在前面奔腾的三人,大声道:“想。”魏凡轻雅一笑说:“那好,你坐好了,你要不抱着我,要不就拽着我的衣服。”魏凡感觉到韩天已经照她说的坐好了,她身子前倾,俯身在马耳边说:“闪电,小韩天想赢呢,咱们把这冠军拿下吧,回家给你吃糖醋粟子,嗯。”
黑马像是听懂了他说的话般,抬起前蹄大叫一声表示回应。“走咯!”魏凡喊完便骑着马如闪电般急冲而出,不过一两分便超过了公子,与虫子并肩而行。
“老大……老大,你怎么一下子这么快啊,你这马是什么马啊,刚刚还在后面,怎么一下子就飚这么快啊。”虫子见被追上了,急得哇哇大叫,他要赢,他要赢啊。
魏凡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一脸无邪的对着虫子说道:“闪电是匹汗血宝马,是我机缘巧合下得到的。”他说完这句话时,闪电早已越过了虫子,直追前面的非风去也。
魏凡现在是一句带过,要知道她驯服这闪电那可是真不容易啊!汗血宝马本就野性大,想要驯服它自然是得让它臣服才行。
“啊啊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嗷……输了的不算行不行啊……”虫子就是个活宝,几人现在都隔那么远了都还听得到他在那里嚎叫。其他几人也都无奈的表示一笑了之,继续前进。
沐府。
沐燕站在沐府的大堂,扬起手中的信封,对着中间站着的一青衣侍卫吩咐道:“这里有五千两银票,是公子打算买郊外那块地的,就是前两天我们一起和小少爷骑马那地,现在我临时有点事去不了,你现在就去办这事吧,办妥了有赏。去吧。”
见沐燕挥了挥手,那青衣侍卫应了声是便领命而去了。
马场内,
魏凡已经追上了非风,两人现在是齐头并进,不分上下,一白一紫,绚丽非常。
两人本就是人间绝色,魏凡一身白色的紧身骑马装,精神奕奕,气质如莲。非风似火,激情四射,狂风吹起他的紫袍飒飒作响,他的发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一头乌发随风飞扬,大侠之风里带着极致的魅惑。
平日里非风是最安静的,话很少,此时的他却先开口了:“老大,我的马是千里良驹,是拖人从北方带回来的宝马,很少有人骑马能赛过我的马,没想到今天被你的马给比下去了。老大,你的马也定不一般吧!”此时魏凡已有超他的趋势,因此他才有这么一说。
魏凡呵呵一笑,扬声道:“你的马儿叫什么名字”其实现在魏凡早就可以超出非风很远了,只是见他发问,就保持在了一米来远的距离,没再拉开。
如银玲般的笑声从前面传来,让非风一阵恍忽。回过神来才回道:“子乌,它叫子乌。”
“子乌是吧?它输的不冤,闪电是正宗的汗血宝马。它就是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用筋骨都能飞奔一千里,你的子乌输得一点也不冤,哈哈哈……”笑完魏凡便骑马扬长而去。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橫行。——杜甫
春晚绿野秀,岩高白云屯。远处的坡群连绵起伏,春风和煦,明媚的春光照在大地上,呈现一片生机,开成一幅秀丽的晚春图。
非风看着前面的白色身影,心中五味陈杂,他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想法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这次,他是真的佩服了。
从一开始,虫子想让魏凡做老大的时候他都不以为然,只是他兄弟三人向来同声同气,自然是随他俩一起认老大了。可是心中到底是不以为然的多,所以几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大多是沉默的。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迂腐,多么的无知。汗血宝马生性顽劣,喜自由厌拘束。一般人很难驯服,老大定是有过人的本事才能降服它,获得它的认同的。
第二十五章
大约半个时辰以后,几人都已回到了原点,冠军毫无疑问的是魏凡,亚军是非风,末尾是虫子。呵呵,当然,这结果又免不了他的一顿嚎叫。
此时,他们沐浴在阳光之下,骑马奔跑,让魏凡情不自禁的想起了还珠格格。这部连续剧早已看过很久,久到魏凡都快记不起来了。
可是此情此景,却不禁让他回想起来赵微的当。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
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
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
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太阳不再上升的时候
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换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
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让我们红尘做伴
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让我们红尘做伴
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红尘做伴,策马奔腾,对酒当歌,共享人世繁华。把握青春,活得潇洒。这样的人生真是快意轰烈。
“这是什么歌啊?”公子在一边问道,其他几人也都看着魏凡,他们都奇怪,老大怎么就会唱起歌来了呢,要说大男人唱歌啥的会娘,可是老大唱的歌他们都没听过,歌词和曲调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鲜,特别是*的时候,很是振奋人心。
“当”快而清亮的字从魏凡口中而出,她不过是一时有感而发,想着想着便唱了出来,现在才意识到是有多么的不妥。
先不说这是现代歌曲,就说男子唱歌这事儿虫子他们也都不能理解吧!
好在,他们倒没问什么敏感的问题,而只是问了一下名字。这让魏凡大松口气。
其实虫子三人都很想奇怪,魏凡怎么会唱起歌来,这曲子从何而来,为何他们都没有听说过,只是没有问出口而已,他们看老大的表情也知道他不想细说这些,只得把这些疑问压回肚子去了。
其实他们也总结了一下,貌似老大的口中时不时的就会出现一些他们没听过的词,比如说作死的节奏,吓米,还有上次的ok啥的,总之现在老大身上表现出一点点不同,只要不是惊世骇俗,他们都见怪不怪了。
“词好曲好,唱的更好。”公子大赞,他生性儒雅,但不失豪爽。潇洒生活,恣意人生亦是他梦寐以求。
魏凡呵呵一笑,随意道:“要不你们也一起来唱吧,这歌是我遇见的一世外高人所著,他曾说这歌合唱效果最好。”魏凡想着电视里五啊哥、尔康、紫微、小燕子一起唱这首歌的场景,提出了心中的想法。
“大家跟着我试着唱出来吧,要大声的唱,唱出你们的激情,唱出你们的感觉。”魏凡叮嘱道,在这古代也没什么玩的了,这就当是一次野游吧。只要高兴就好,管他疯闹。
“当山峰没有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
……
……
……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虽然没有那些大明星唱的好,显得有点变调,但不知怎么的,这首歌仿佛被他们唱出了另外一种调调,别样的感觉也挺不错的。
唱罢闹罢,几人都下了马,坐在这青青草地之上,共享山野之景。
其他几匹都放风去了,只有闪电还立在魏凡身边,向是在和他撒娇,又像是在和他玩闹。
由于魏凡坐在地上,闪电本就长得高大,它就低着头在魏凡的脸膀噌着。
它短而柔顺的毛发挠得魏凡直痒痒,魏凡宠溺一笑,伸着手臂摸摸它的头:“怎么,现在就想吃粟子了啊,你可真是个吃货啊,呵呵……”魏凡用那对人的语气说话,引得几人一阵哄笑,闪电好似知道般,不满的昂头嘶叫了一声。
接近中午,几人也都饿了,虫子便领着大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