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代弟去出嫁:夫君是断袖+番外 作者:美男不胜收(腾讯vip2012-5-19正文完结)-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了罗颂讲述上马的基本要领和在马上的注意事项后,宋安喜开始学习上马的动作。她这具身体不咋的,但是她自身的灵魂太厉害了。曾经多少学过基本武术的她对于上马这种小CASE做起来简直是易如反掌,就一次就通过了。而且还是完美得分。
罗颂讶异的看着宋安喜,“秦公子,您可真是万里挑一的天才啊,您的领悟力实在是让我等羡慕。”
宋安喜有点崩溃了。这都什么人啦?就这点小技术也能被羡慕的?还是说,这个小地方的人们除了脸蛋好看以外,脑子都是被门夹过的,还是,他们都没出过城,没见过什么世面啊?
“哪里哪里,”宋安喜秉承着谦虚谨慎的态度,再次假装的谦虚一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我这样,差得远差得远。你过奖了。”
“绝非小的虚言。在我们恩国,小的除了见过袁堡主是这样的天赋以外,您是小的这么多年来见到的第二位超乎常人的学马天才。”
“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什么国?”宋安喜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没听说过世上有这么个国家啊。难道自己穿到外国的古代去了?
“恩国。是否是小的语言发音有碍,让秦公子见笑了呀。”
宋安喜愣在了原地。恩国,她可真没听过啊。可是如果是外国的古代,怎么可能是在说中文,而且,还是地道的普通话。至于吗,哪个外国在古代的时候是由中国统治着?是蒙古时代吗?毕竟那个时候蒙古铁骑横扫欧洲大陆,打得那些欧洲人现在说起来都怕得不行。可也不对呀。
“那现在是多少年啊?”宋安喜又问道。
“恩朝一千四百二十一年。”罗颂疑惑了,难道是秦忆从小就不出门也不听国家风云,所以什么都不知道?
“当今皇帝,草,说了我也不认识。你告诉我,之前有多少个朝代,历史是怎么回事儿啊?”
宋安喜忍不住爆的粗口却引来罗颂的轻松的笑了笑,这至少说明眼前这公子并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存在,是很平易近人的。
第30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6)
第30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6)
带着这样的评价,罗颂开始对宋安喜进行本世界本国度的历史扫盲。
越听,宋安喜觉得越可怕。
丫的!这都是个什么世界呀!她根本来的就不是那个中国古代,她来的纯粹是一个平行空间的世界!据罗颂说,根本不是秦统一了六国,而是晋国打败了秦国,最后成为霸主,统一了六国不说,还创造了一个和秦朝一样短命的王朝。同样是十四年的时间,晋国被不知道来历的名叫恩顾的人率领四十万大军给灭了。之后,叫做恩顾的男子建立了恩国。到现在为止,恩国历经一千四百二十一年,长盛不衰,强大昌盛。外无能对抗的敌人,内无可扰乱超纲的势力。总之,经济、科技、文化同步发展,国民的素质逐年提高……
宋安喜赶紧打住。再说她就是直接照搬罗颂的话了。
怪不得了,她来到这里就觉得怪怪的。中世界欧洲风格的城堡搁这儿摆着,就凭纪千泽那样的庸医也能自称为天下第一,就自己这放在二十一世纪谁也瞧不上的技术就能被罗颂称赞是万里挑一,感情是这地方除了发展经济、科技、文化,其他的什么都很少发展和进步了。
看来每个时代、每个世界都有自己发展的方向与轨迹,谁规定了发展只有一条路呢。
宋安喜想着,慢慢起伏的心情平静了下来。
既来之则安之,如果她不安定的活着的话,她也没有回去的本事吧。至少她是没有勇气去尝试被雷电再劈一次。虽然她很想念她的父母。很想回家。
“骑马,骑马,想那些干什么。”像是在自己安慰自己,也像是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决心。宋安喜大声的喊着骑马的词语。汀兰看见之前一直有些没精打采的主子一下子这么有活力的样子,也高兴了起来。
上了马,罗颂在前面牵着马儿的缰绳,宋安喜在马背上一摇一晃的,感觉挺惬意。微风徐徐吹着,半人高的草丛中长着的野花儿随着风摆动,那香味扑鼻而来。
“我说,要不让我试试?”
第31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7)
第31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7)
“呃?秦公子的意思是要我放开缰绳,让您自己跑吗?”罗颂迟疑了一下,问道。
主要是觉得就这么慢走太不刺激了,宋安喜不想浪费时间在这种事上。她点头,算是回答。
“可是秦公子,您刚学会骑马——”
“我是万里挑一的天才誒,你总得让我知道自己有多天才吧。”骑马这种事情,只要不要太用劲去加赶马就成了。实在不行,她也清楚如何让马停下来。再说了,这儿草丛又高又密,就算真摔下来,也不怕会出问题吧。
“也是,当初堡主也是一上马就能驰骋疆场了。”
“你是说……袁朗还打过仗?”宋安喜今天头一次这么有兴致,因为她听到了她最想听到的名字。
罗颂点点头道:“堡主十六岁参军,二十四岁以三品都督的官衔退下来。转而将精力投向了商业上面。”
想不到啊,这家伙还曾经当过兵,打过仗,也就是所,他还杀过人……说不定,还杀过好多人吧。
“当初他为什么退下来啊?”知道袁朗多半杀过人的宋安喜心里面有点怪怪的感觉,但是却下一秒觉得自己像个无用的仁慈的家伙,竟然会觉得杀过人的袁朗很奇怪似的。哪有什么奇怪,战场上你死我活,除了灭掉对手,已无第二种选择。
罗颂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我也不清楚。当初以堡主的赫赫军功,其实已经可以当上大将军了。但是他三番四次拒绝了当今圣上的旨意。接着就退了下来。个中具体原因,小的也不是很明白。”
看来要知道这个原因还得问袁朗。就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宋安喜刚才雀跃起来的心又一次沉了下去。她看看前方平直的小草原,再看看自己身下这匹骏马,沉默良久,嘴角泛起了一抹微笑,拍了拍马儿的头,说道:“马儿啊马儿,我现在是没事儿做了,你陪我玩玩儿吧。”
————————————————————————————————————————————
喜欢的亲们记得收藏和订阅啊~嘿嘿码字的动力就是你们的支持啊!
第32章:喜欢哪样的人呐?(1)
第32章:喜欢哪样的人呐?(1)
令宋安喜觉得得意的是,她似乎真的有那种一上马便能驰骋万里的感觉。
或许她真的是一个天才。
被放掉缰绳之后的马匹跑的自由而洒脱,城堡范围内,却似乎延伸到了天边的草地,看上去茫茫无际。马蹄奔踏的声音鼓起了宋安喜的沸腾热血,她真想高歌一曲,这世界是如此辽阔自在。
甚至好过了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二十一世纪。
虽然那里有电脑,全球性的网络,有电视剧和偶像明星,有高楼大厦各种各样现代化方便人们生活的科技产品……但是,却没有这种真正的自由自在的感觉。
她生活的地方睁开眼是钢筋水泥,闭上眼是白天公司里的尔虞我诈人情世故,人心太累,生活太烦,工作太琐碎。不像现在,一切都显得那么的随意而自在。犹如奔放的生命,不羁的年华,以及,未来无穷尽的快乐。
“天才!秦公子果真是个绝顶聪明的天才!”大声赞叹的是罗颂,他的脸上此时布满了发现珍宝一样的笑容,那种惊喜的神情,怎么样都无法掩盖。
宋安喜乐了:这就叫天才,看来这世界虽然没有她所熟知的那些个历史人物,但却有一点特别好,就是她,这样一个在二十一世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放在人堆里注定被淹没的丑小鸭,穿在这地方,却成为了让大部分人都不得不赞叹不已的天才式人物。
她夹马肚子,让马儿跑得更快了些。马蹄声得儿得儿的想着,高兴的宋安喜放声吼道:“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那歌声如鬼哭狼嚎,穿透力强悍到似乎能冲破云霄。听得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自家主子的罗颂和汀兰两人,一愣一愣的。
难听吧?宋安喜想着,铁定很难听,她自己都觉得很难听。来这里就一周不到的日子,她已经想不大起来曾经听过的无数的曲子。脑子里除了一个长得帅的让她一闭眼就想扑过去啃的男人,其他的东西似乎都在脑子里被驱逐出去了。
袁朗,袁朗,你是个怎样的人呐,你又喜欢哪样的人呐?
第33章:喜欢哪样的人呐?(2)
第33章:喜欢哪样的人呐?(2)
想着,宋安喜没有注意她手里拉着马匹的缰绳已经越来越松了。极目远眺,跑过了一个最大半径超过四百米的小草场后,接下来的却不是尽头,而是一个连绵起伏的大草场。
像梦一样。
宋安喜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她放任马儿自己跑着,却没想到不是真正自己驯服的马儿,大多时候是不大会听临时主子的话的。更何况,这还是一匹家族血统来自于战场上活下来的马匹。
皮毛是灰白相间颜色的马在没有背上的那个人的指示下,行进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而动的。它似乎看到了不远处的草丛中生长着自己最爱吃的草,没有迟疑,没有犹豫,它朝着它寻觅多时的很少见的佳肴冲了过去。
它没有顾及到在它背上坐着的那个骑马初学者。
宋安喜第一个反应是这马惊了。
第二个反应是绳呢?套马头的缰绳怎么不在自己的手里了呢?
第三个反应是……没来得及有第三个反应,此时脑子里一片慌乱的宋安喜正在手脚并用的抱着那疯狂奔跑中的马脖子,她不知道的是,在这种时候,她最不应该抱的位置就是马脖子。
抱错了位置的宋安喜立刻接收到了错误行为的惩罚——
马真惊了!
马匹惊嘶,如颠似狂般在地上乱踏转圈,那是要把背上的人给甩下来的动作。宋安喜的双腿本来是紧紧夹着那马的肚子,此时却因为马匹的疯狂转圈而彻底失败。她感觉自己立刻就要被马甩下来了,加速跳动的心跳和急速上升的血压更是让她的身体出现了超负荷的现象。四肢的僵硬和从百骸散发出来的脱力感让她一阵阵发晕。
要死了要死了——
她脑子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她已经觉察到自己的双手双脚再没力气,最多一秒,她想着,跟着,她坠下了马——
——————————————————————————————————————————
亲们,你们如果再不支持的话,我就让女主坠马再次死亡了……嘿嘿,当然这是玩笑哈……冷吧?……好冷……
第34章:喜欢哪样的人呐?(3)
第34章:喜欢哪样的人呐?(3)
条件反射的结果是宋安喜在坠落的时候闭上了眼睛。她的双手想要抱住头颅,这样就算跌落在草地上,她也不至于撞到头部而出现脑震荡之类的后遗症。可事实是,她根本已经抬不起手来保护自己的头部,在那个短暂到难以用时间来计量的坠落过程中,宋安喜就像是一个已经没有了生命的人体,四肢无力的垂在身体两侧,直直的、重重的往地上摔去。
那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吧,可却让快要陷入昏迷状态的宋安喜误以为是一个世纪在过去。
“醒一醒!”
不是很疼。不,是一点儿都不疼。这儿的草地真软啊,还挺温暖……
“秦忆,醒一醒!”
宋安喜费力的睁开眼睛,眼前是冒着无数金星的黑暗,渐渐,那些黑暗散去,出现了一个朝思暮想来形容的自己对其的思念而不过分的人的脸。
“……袁朗,”
“有没有哪里疼?”袁朗的声音透露着难得一听的焦急和担忧。
“……没,”宋安喜低声呢喃,听见自己发出那样的声音,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没事。
可是浑身软软的,估计是刚才过于剧烈的运动导致贫血性短暂昏厥的后遗症。
“我带你去找纪千泽。”袁朗说着,他将怀里软软的身体搂紧,让那个看起来睁眼睛都显得很困难的小家伙在他的怀抱里此时能够舒服一些。
刚才他看见秦忆从马上跌落的一幕,那一刹那间,他仿佛觉得自己整颗心都跳出了胸腔,脑子里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