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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十二宫杀手-第14部分

小说: 十二宫杀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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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奇冲了一杯温热的福杰仕速溶咖啡,一饮而尽。接着抓起他随身带的文件夹,与妻子卡罗尔亲吻告别。无论是早是晚,丈夫总会在接到紧急通知后就匆忙离开,对于这种事情卡罗尔早已习惯了。

      托奇将家中的那辆红色双门的伯格瓦德车发动起来,退出车库。几分钟之后,他远远望见他的搭档站在街角上,身着黑色高翻领羊毛衫和黑色风衣。阿姆斯特朗坐进了车里。在去往犯罪现场的路上,托奇通知军警协助搜寻凶犯。11点10分,两名警探到达了出事地点,只见这里一片骚动。与此同时,军警也赶来了,而三分钟之前,验?官就已抵达现场。

      红色车灯,闪烁着的蓝色警灯,强弧光灯,刺眼的黄色照明灯:华盛顿大街明亮燥热,形同白昼。现场已经聚集了几百人。警探们把车停在与计程车相对的路边,恰好在开派对的那个房间的窗户之下。托奇很满意地看到,按照他的指令,计程车已被严密封锁了。然而尽管要将现场与凑热闹的人群隔离开来,托奇和阿姆斯特朗也不得不慎之又慎,既不能错失任何重要的证人,又不能无意间让自己的手脚破坏了现场。

      一个巡警向他们描述了有关此案的一些细节。在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看来,这不过是每周在旧金山发生的许多起计程车抢劫案中的一个而已,只是劫犯的手法太过笨拙,未能达到目的,从而导致了可怕的后果。

      搭档两人认为,此案应出自一个毫无经验的凶犯之手:现场血迹斑斑,而且作案人很可能是白费力气,几无所获。从车里的行程记录单上可以推测出,史坦恩身上最多仅有20到25美元。凶手拿走了他的钱包。

      托奇在他黄色的记录本上详述了尸体的状态以及周边情况。凶手未能注意到,史坦恩身上有七把钥匙,一个戒指,一本支票簿,还有一些文件:汽车及机动车登记证。尸体的衣兜里还揣有4美元12美分的零钱。

      计程车里血流成河。

      当托奇在车周围搜寻线索的时候,阿姆斯特朗记录下了每一个目击者的名字和住址。

      托奇俯下身,仔细检查尸体,记下了种种情况,比如死者衣物上的每一处破损和撕痕,血迹是否已经干涸,或者在视线范围内能否看到武器。在车座上,仪表板上,甚至是计价器上,湿漉漉的血迹仍旧泛着微光。在驾驶座位周围的每一个角落和缝隙中都隐约粘黏着血痕。“史坦恩大量出血。”托奇写道。

      与此同时,阿姆斯特朗命令身着制服的警员们在附近的居民中反复核查,看是否有人曾见到或听到了什么。两位警探即使不在一起,也十分清楚对方在做的事情,因而他们的工作从不会重叠。通常,一个人会选择留在尸体旁边,正如当晚托奇所做的那样。托奇深信,为解开案件谜团而需明了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尸体上找到答案。

      在一张空白的纸上,警探熟练自如地绘制出了现场的草图,标明了计程车和周围建筑物的位置以及尸体与它们的关系。因为即使从各个可能的角度拍摄,照片都会多少有些失真,不能精确地反映尸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所以他用钢卷尺作了精确的测量,并将所得数据标示在草图上。

      当验尸处的工作人员将尸体从计程车里抬出时,史坦恩的那张浸满鲜血的旧金山街区导图被一并带了出来,落在了地上。他们把尸体置于一个深绿色和黑色相间的塑料装尸袋中,拉上了长长的拉链,接着又抬到了担架上。刚才在史坦恩身下藏着一些东西现在露了出来,于是他们又将照相机对准了这一小块地方。

      托奇弯腰向前看去。

      没错,它就在那儿。在座椅之下,在靠近计程车中心位置的地方,一颗9毫米的铜弹壳正泛着金属的光泽。在前排乘客座靠背的一角,有三条印记,可能是沾染了鲜血的三根手指留在上面的血痕。既然史坦恩手掌朝上倒在了乘客座位上,那么这三条指印很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

      在仪表板下面,托奇找到了一副黯淡无光的黑色皮手套,上面沾满了鲜血,但对于男人的手而言却又太小了。后来他查出,这副手套是那天早些时候一个女乘客遗落在计程车里的。

      11点半时,犯罪调查实验室作出了反应,来自圣拉斐尔市的鲍伯·达吉斯和来自帕塞菲卡的比尔·柯金达尔来到了现场。他们是警局里最出色的两名实验人员,都是指纹专家。达吉斯和柯金达尔在计程车内仔细地搜寻着凶犯可能留下的任何潜在指纹。

      当一个人的手接触到头发或面部等油脂分泌较旺盛的部位时,沾在手掌或手指上的油脂会将指纹转移到物体表面,从而形成潜在指纹。手上分泌的汗液不足以在物体表面留下显现的指纹印记。除非手部曾接触过油脂或灰尘,否则留下的指印是无法用肉眼看到的,必须在物体表面刷上一层灰色或黑色的粉末,才可使之显现,随后便可以用透明胶带提取显现的指纹,并将其敷在一张3×5英寸的纸板上,纸板的背景色要与指纹形成反差。

      指纹专家们标记出了潜在指纹的分布点,测量了在车顶部与车底板上所发现的指印之间的距离,并让照片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区域进行了拍摄。之后,根据车上的行程记录器,所有可能在那天乘坐过该计程车的人都需要被找到,提供他们的指纹,与经实验室处理得到的任何清晰的指纹进行对比。从车内提取的指纹中,大部分都是不完整的,抑或有多层重叠。同时还需要采集史坦恩的指纹,不过在黄色计程车公司的档案中应该能够找到。警方需要仔细检查受害者的双手,以寻找任何切口、瘀伤或被扯裂的指甲,同时还要检查受害者的头部。

      托奇注意到,在史坦恩的左手上有两条长长的深色印记。或许在面对枪口时,他伸出了手来保护自己。

      接下来,两名实验人员发现了本案中最重要的一条线索:几处右手的血手印。这条线索以及发现该手印的位置将自始至终都作为保密信息,不为外界所知。

      经验尸官批准,受害者尸体转移到了停尸房,代理治安长官舒尔兹和金德里德负责保管尸体。

      那几个少年目击者对凶犯外貌的描述极为模糊,托奇和阿姆斯特朗于是决定扩大搜寻范围。“对整个地区进行彻底搜查!”托奇命令道,“寻找任何一个符合下述相貌特征的人:深色夹克,船员式发型,大块头,身材粗壮,结实……”

      警犬队开始在周边街区搜寻,看有没有人藏匿在房屋入口处,车道上或者树荫下。

      托奇和阿姆斯特朗费了很大力气寻找其他的弹壳或弹孔,但最终一无所获。在为搜寻到的子弹作标记时,需要十二万分的谨慎,这样才不会破坏子弹被发现时的状态。任何被找到的废弃弹头都要由警官在弹尖上留下特殊标记,而决不能在弹头两侧作记号,这样才能保证弹道痕迹不会被破坏。从可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被发现那一刻起,对它的保管就时刻处于追踪之下,因而一系列的合法证据都可以得到妥善保存。而犯罪调查实验室则需要对致命弹头,致命弹壳以及受害者身上任何有火药灼伤痕迹的衣物进行研究,如果可能的话,也要对致命凶器本身进行研究。

      普西迪军事基地当时是第六军团的驻扎地,位于彻立街与华盛顿街北面,一个半街区以外。这个基地全天候开放,几乎没有任何保安措施或设限区域。警探们从附近居民那里得知,有人当晚曾看到一个粗壮敦实的身影从朱利尤斯·卡恩运动场上猛冲而过,继而钻进了普西迪基地浓密的灌木丛中。在托奇的指挥下,从火警部门借来的高强度的探照灯被移入那个区域,以照亮整片场地。巡警们开始一棵树又一棵树,一个灌木丛又一个灌木丛地搜查。探照灯的光线穿透了夜晚的天空,从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唤声。

      他们一心希望,那个追捕目标就在前方不远处的灌木丛中狂奔,试图将自己隐藏在普西迪基地那片广袤的绿地里。他们一心希望,就在前方不远处,杀害保罗·史坦恩的凶手正悄无声息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束手就擒。

      由当地最优秀的七只搜寻犬组成的警犬巡逻队,齐集在普西迪基地的前门入?处,继而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方向。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这些警犬一直迅速而果敢地行动着,在高墙内的浓密灌木丛中嗅着气味。

      阿姆斯特朗和托奇考虑到了种种可能性:凶手会不会在迅速穿过了幽暗的树林后,从普西迪基地面对理查德森大街的出口逃脱,接着跑上101高速公路,途经福特加油站,到达金门桥,最后隐入了马林郡?他会不会在横穿朱利尤斯·卡恩运动场之后,快步向南走,回到了杰克逊大街?

      在与史坦恩的雇主,黄色计程车公司的老板雷罗伊·史威特通过电话后,警方了解到,这个司机在晚上9点45分时接到了派给他的最后一个任务,目的地是第九大街500号。因为他迟迟未到,这份活儿便交给了另一辆计程车去做。史坦恩被发现时,车里的计价器还开着,时间显示为晚上10点46分,车费累计6。25美元。这些情况说明,史坦恩在前往第九大街的途中又接了一名乘客,而这名乘客正是杀害他的凶手。

      依照计价器的读数所对应的距离原路返回,便可大致确定凶手招呼这辆车停下的地点。在1969年,这个城市的车费是全美最贵的。比如一段两英里的路程,史坦恩应向乘客收取1。35美元的车费。

      “首先要弄清的是,凶犯是怎样到达剧院区的呢?他有没有回到自己的车里?现在他的车是不是正停在市中心的停车场和车库区?”托奇寻思着。

      凌晨1点时,史坦恩的计程车被一路拖送到了法院,后面跟着达吉斯和柯金达尔的车。

      2点钟,警方放弃了搜捕行动。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离开了现场。

      而一个杀手则从容地在这片繁华而典雅的街区中大步穿行而过,最后消失在了雾霭之中。

      1969年10月12日,星期日

      整整一晚,直到第二天清晨,收音机都在不停地播放着警方对案犯的外貌描述。此时,军警在普西迪地区的搜捕行动也已终止。

      警方将史坦恩的死讯电话通知了他的妻子克劳迪亚。10分钟以后,也就是1点30分时,达吉斯和柯金达尔在法院的扣押室内开始对史坦恩的车进行搜查。这是黄色计程车公司的912号计程车,加州执照Y17413。他们全面检查了这辆车,以寻找弹壳,弹头,弹孔或任何其它线索。

      那天上午,刚过9点半,对史坦恩尸体的解剖便开始了。

      那间乳白色的,冰冷的法医科解剖室位于法院楼后,从这里再上三层楼就到了托奇的办公室。储存室里的尸体都置于抽屉式斜面金属解剖台上,每个抽屉都像长途汽车的存物柜一样,外面标示着号码。解剖室里的温度保持在华氏60度,在它旁边是华氏38度的不锈钢尸体冷藏柜。凄冷的荧光灯驱散了所有阴影。病理师们穿着绿色的手术袍,戴着厚重的胶皮手套,衣服袖口向上卷起。通常情况下,主验尸官将亲自对尸体进行观察或解剖。一份验尸报告的内容至少要包括死者年龄、性别、种族、体格以及显著的外貌特征。种种死亡迹象,比如尸僵、尸冷、尸斑、腐烂等,也要记录下来。除了对头部和躯干的外部检查,还需要仔细观察尸体内部器官的状况,包括对胃内容物、颈部、脊髓、颅内、主动脉以及心脏的检查。最后要将一个一端穿绳的红色吕宋纸标签系在尸体右脚大拇趾上。

      在清除血迹和污渍之前,要在病理师的指导下对未褪去衣物的尸体近距离拍照。从伤口处提取的任何材料都要保留下来以进行粉状微粒检验。为了排除其他任何可能的死因,即使尸体上的洞孔不是盲管创,整个验尸过程都需要进行一遍。所谓“盲管创”是指一个物体进入体内后未脱离人体,如果物体在进入之后又脱离了人体,则称之为“穿通创”。

      验尸官检查了史坦恩头部的枪伤。伤口呈锯齿状或星状,火药与烟灰在头皮与颅骨之间形成了一个气囊腔,在极度高温的灼烧下已经变黑。烧焦的痕迹从伤口四周向中心汇聚。在枪火和气态物质的作用下,一些粉状颗粒深嵌入锯齿形伤口周边的皮肤中,仿佛纹身图案一般。史坦恩太阳穴上的烟熏痕迹以及成焦炭状的伤口都表明,开枪时枪口曾紧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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