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宠逃妻-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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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不讲究什么规则,就比谁打进网的球多。第一局,乔默笙进了七个,程曦运气好,随便打也进了两个。
第二局,乔默笙让程曦先来,她一个没进,眼睁睁看着乔默笙一次将九个球都打进了网。
程曦不免有些泄气,放下球棍,“你欺负人。我不玩了。”
乔默笙失笑,绕过半张桌子走到她面前,将她拉进怀里,“我教你。”
他从程曦身后环住她,手绕到她手边,互相交握着,“身体直一些,肩膀和手呈一条线……”
程曦其实还是很聪明的,在乔默笙的精心指导下,她很快掌握要领,连着好几球都进了网。
她得意开怀地回首,跑到乔默笙面前,“我们再比一局。”
乔默笙耸耸肩,笑吟吟看着她,“赢了有什么奖品?”
程曦眉眼俱笑,“请你吃晚饭。”乔默笙失笑,心想他这小妻子,坏着呢。
晚上一家三口在程家吃了晚饭,程煜非要让他们住下来。程曦想了想,对乔默笙道,“要不然你回去,我和晨晨住在这里好了。”
她房间里的床不够大,三个人肯定是睡不下的。
乔默笙没有说什么,但程煜却看得出来,这位S市的首富总裁被老婆赶,心里不乐意。
程煜呵呵笑开,“让程晨跟着我睡大房间,里面有个榻榻米,孩子睡了刚好。”
程晨一听榻榻米,开心地不得了,屁颠屁颠就跟着外公跑了。
晚上洗过澡,程曦看到乔默笙穿着程煜的睡衣走进来,一时没忍住,笑出了声。
乔默笙被妻子嘲笑,倒也不恼,他上了床,还没等程曦回神,就已经将她拉进怀里,深深吻住了她的双唇。
轻软的被子里,温度一下子升高,程曦竭力抵住他几次想要紧紧贴上来的胸膛,红着脸,声音极轻道,“这房子隔音不大好。”
“小曦……”他将头埋在她肩头,温热的舌头缱绻地勾舔着,惹得程曦在他怀里不时地轻轻颤栗。
“不一定非要有声音。”乔默笙的吻慢慢往下,挑战着程曦已经几乎无法自持的薄弱自制力。
“……”她的无语看在男人的眼里却直接演变成了默许,渐渐的,一声声极轻极长的缠绵呻吟伴随着这窗外那轮无边月色悠悠扬扬。
夜色似糖,将缱绻情浓的两个人一层层地裹住,彼此不离。
为她,心魔渐生()
少年时代,乔默笙一直跟在乔御成身边长大,乔子砚则被乔慕白放在英国,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家。
乔子砚16岁那年的夏天,因为乔御成的要求,他曾经回到乔家老宅,住过整整两个月。这期间,乔默笙和乔子砚有过短暂的交集和相处。
彼时,时年17岁的乔默笙刚刚考上牛津大学建筑系,他向来努力,就算是暑假回国,大部分的时间也是留在房间里温书准备考试,画图纸和翻阅各种资料。
乔御成特别偏爱乔默笙,不仅仅因为他是乔慕笙的孩子。乔默笙从小就很努力,看书考试从不需要旁人操一点心。乔御成有时看着他,仿佛看到了乔慕笙。
虽然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他却还有乔默笙在身边相伴多年,这对于乔御成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补偿。
乔御成疼爱他,特意在家里为他准备一间格外宽敞舒适的书房,里面除了有两面高至天花板的书架,还有桌球台,齐全一流的音响设备,按摩沙发。
那是乔默笙独有的私人空间,没有他的点头,就连陈伯都不敢轻易进去打扰他。
但那一年,乔默笙却主动将自己的书房让出来,与乔子砚一起共用。
如果说乔默笙是天才,那乔子砚应该属于鬼才。
乔子砚的聪明极少体现在学业和功课上,但10岁时房子里的所有电器他都已经会修,会拆,会装。他不爱看书,却喜欢研究所有的器械,摩托车,汽车,计算器,望远镜,医疗器械还有……枪支。
暑假里,乔子砚替乔默笙在书房里装了一套智能声控的系统,且替他在电脑里装了一个图书管理软件,为他省下许多翻找书籍的时间。
作为回报,乔默笙借出自己的这间书房让他躲避外面那些女孩的追逐,且替他完成许多的功课。
两人都是对自身以外的人与事格外冷漠的人,但又全然不同。
乔默笙的疏离漠然外会令人有温润礼貌的感觉。异性无法抗拒这样魅力卓绝的男人,人人都想接近他,但一旦站到乔默笙面前,却都会忍不住觉得自惭形秽。
他太完美,女人们难以控制自己不去爱他,可看到他那样清润深邃的一双眸,又会不由自主失了语。
乔子砚却是真的冷。他一直活在自我的世界里,旁若无人,少言却毒舌,冷漠又乖戾。可偏偏这样的一个男人,所到处都注定是众人焦点,他是女孩们眼中的另类糖心。因为他的缺点看起来太明显,反而成了一种魅力。
那一年,乔盈盈借乔家大宅办生日派对。乔盈盈从小娇纵,朋友寥寥,许多同学女孩们愿意接受她的邀请,都并不是冲着她,而是为了能见上一眼乔家的两个惊才艳艳的男人。
一早知道乔家要办派对,乔默笙提前一个星期便与好友林浩出门旅行。
乔子砚在书房里睡觉睡到一半被楼下的喧闹声吵醒,开门想让工人倒杯酒,谁知人刚踏出门口,就有女孩跑过来向他告白。
“后来呢?”纽约远郊别墅里,程曦听雷冉说着过去的乔子砚,驱散着不时朝她袭来的睡意。
乔子砚出了远门,不放心程曦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所以让雷冉过来陪着她。
白天还好,雷冉只需负责接送程曦,可到了晚上,程曦怕自己的梦游症会吓到别人,尽量令自己保持清醒。
不敢睡,她便与雷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
“那女孩也算个胆大的,仿佛缠上了二少,每天都跑到乔家来与乔子砚扮偶遇。一开始二少就留在书房里,谁知她竟然大胆地跑进来让乔子砚教她功课。”
程曦闻言失笑,乔子砚教人功课?那是什么样的画面,估计堪比恐怖片了吧。
雷冉也乐,“二少睡梦间被她扰烦了,懒懒从兜里掏出来一把手枪,说:功课老子是不会了,开枪老子会,你学么?”
程曦忍不住地笑,“人家姑娘说不定就愿意跟他学枪呢。”
“乔子砚又对她说:你有胆量自己朝着自己开一枪,我就答应教你功课。那女孩不服,反问他:你敢自己朝着自己开枪吗?”
“谁知她话刚说完,二少就对着自己的左手开了一枪。那女孩看着他用流满鲜血的手,吓得面色苍白,刚要跑却已经来不及。”
乔子砚眸光冷冽地望着她,“我已经对自己开了枪,该轮到你了。”
“那一刻,那女孩才知道自己原来惹上了一个恶魔。”
“二少的性子就是这样,他说到做到,人人都惜命怕死,只有他说出口的话从来说一不二。一条命时时用来赌博。”
程曦听着听着,脸上笑容慢慢淡去,“原来他对自己最狠。”他却总是说她狠心。
程曦曾经在心里问过自己,为什么深爱乔默笙,却不是乔子砚?
因为乔子砚内心的残缺比她自己更甚。与他在一起,程曦觉得冷,缺乏安全感,就像两个同样内心残缺的孩子,一不小心就会因为自己身上的触角和伤患而灼伤对方。
9月初的纽约,天气渐渐变得不那么炙热。初秋的纽约极美,不用练舞的日子里,程曦会坐在顶层的游泳池旁晒太阳打盹。
知道自己有梦游症后,她时常不敢在夜里睡觉,实在累得想睡的时候,她也会让雷冉将自己的双手双脚绑住,以免给别人带来麻烦。
雷冉坐在不远处守着她。雷冉不喜欢与女人打交道,在他们的圈子里,女人通常代表了无穷的麻烦。身为雷氏的少东,他身边实在有太多惹人烦的女人。
会对程曦感到好奇,是因为好奇她个性这样内敛又寡淡,究竟是哪里吸引了乔子砚。
雷冉知道程曦有梦游症,他既然答应了乔子砚照顾她,就已经做好了可能会被她不小心伤到的准备。
她却叫自己帮她绑起来。雷冉做不出来,偶尔深夜去看她,会发现她在自己的双手十指上裹了一层层的纱布。她害怕不小心伤了旁人,所以情愿自己受罪。
这样的一个女子,很容易令她身旁的人因为怜惜她而心生出一丝柔软。
在纽约,程曦白天的生活很简单,不外是舞团,别墅,偶尔会提出想去看画展,或者去公园散步。
白天的时候的程曦并不令人担心。雷冉与她渐渐熟识之后,已经不再时时跟在程曦左右。
事实上,当时,相比起程曦,雷冉反而更担心远在英国的乔子砚。
9月12日,程曦在舞团门口偶遇靳然。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见到靳然,却令程曦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那时大约是下午三四点,两人在舞团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一阵,靳然便邀请程曦去自己的办公室稍坐,想与她一起吃晚餐。
那是程曦生平第一次见识到美国大律师事务所的忙碌和快节奏。靳然领着她走进一间会议室,“等我两个小时,6:30我们去吃晚餐。”
程曦点点头。十几个平方的会议室里却什么都有,沙发,毛毯,茶水,果点还有书籍。
程曦在沙发上坐下来,刚翻了一会儿今天的报纸,没多久便半倚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彼时,乔默笙乘坐的从S市到纽约的航班刚刚到埠,就接到了靳然的短信,“律师楼,速来。”
同一时间的S市,媒体还在报道乔默笙与那个一夜爆红的女歌星之间的绯闻。乔御成派在明珠江畔监视乔默笙的那几个人,还经常看到他每天出入于小区之间,下车时手中似乎还拿着退烧药。
乔御成以为他病了,所以才两天没有出现在乔氏。
一直到三天后,乔御成接到乔默笙从纽约肯尼迪机场打来的电话,才知道他已经到了纽约。
那一头,他听到乔默笙对自己说,“爷爷,我会带小曦一起回来见您。”
乔御成缓缓放下电话。陈伯见状走上前,“老爷,要不要找人把大少爷请回来?”
乔御成却站起身,“备车,我要去趟看守所。”
*
下午五点过三分,乔默笙推开律师楼会议室的玻璃门,一眼就看到蜷缩在沙发中正埋头睡得香甜的程曦。
靳然沉默退出去,将空间留给这对久违重逢的爱人。
程曦睡得很沉。乔默笙认识她这么久,知道程曦的睡眠一向浅,周遭稍稍有点声响就会令她惊醒。可是这一刻,会议室外不时有嘈杂的说话声,有手指敲击键盘的声响,还有时而传入耳际的笑声。
她却浑然不醒,睡得极安妥。
很累吗?乔默笙轻轻走到她身旁坐下,目光再也不舍挪开,紧紧黏连在程曦身上。
她穿了件纯白色的真丝质地波西米亚长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长袖薄针织衫,双手和双脚都蜷缩着,藏在那浅驼色的毛毯内。
那张白皙的小脸上,皮肤看起来有些透明,尤其是脖颈处,能隐约看到她泛着浅青色的血管和因为太瘦而特别凸出的蝴蝶骨。
然后,乔默笙看到她后脖颈处,一个个,刺痛他双眸的伤疤。有些是新的,也有的已经开始结疤,错落分布在她的背脊和肩膀处。
抱着她离开律师楼的时候,靳然劝他,“乔先生,这样公然对他们宣战,未必是明智的抉择。”
乔默笙回头,靳然看到他眼中层层冰霜,心忍不住轻轻一颤。
乔默笙说:“我哪里也不去,就在这里等他们来。”
那一天,程曦一觉一直睡到半夜。期间乔默笙带着她从律师楼回到公寓,喂她喝水,替她洗澡换衣服,坐在床边逐一逐一检查她浑身上下斑斑驳驳的新伤旧患,将她十指上的纱布一个个拆下来。她都浑然不知。
做这一切的时候,乔默笙始终竭力令自己心平气和。直到他看到程曦右手腕处那结了厚厚一层疤的刀伤。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程曦其实很怕疼。在罗马时,他们周末去植物园玩,植物园建在山脚处,有时为了迁就那些花花草草的生存要求,建筑需要依山旁水,地势不平是常有的事,程曦怕地滑摔跤,很多时候都是乔默笙背着她走。
因为知道她怕疼,他总是特别留意她。不许她把指甲剪得露出红红的肉牙,不许她把跳舞时一点点磨出来的茧撕去。
不舍得让她进厨房,因为怕烧热的油会溅痛她的手和脸;他甚至不舍得让她走太多路,因为知道练完一天舞她的腿会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