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女学霸-第3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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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啊,这已经能算是名著了吧?唔,可惜你还没死……”吴迪由衷地赞叹道。
“前面那句话我收下了,后面一句纯粹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吴笛哼哼地说道,实际上吴迪的心理活动,是真正让她感觉有成就感的。
平心而论,吴迪觉得大小姐的这篇,通过艺术加工,在可读性上要比《名人传》高不少,而“我”与贝多芬的一些互动的细节,更是极大的亮点,极具真实感,最最关键的是,的环境描写也太出色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作者真的去过那个年代呢!
毫无疑问,这就是大小姐自身的积累了,说不定她真的去过那个年代,别忘了当初的“学霸乐园”这个可以还原历史的虚拟游戏。
论起写作的素材,大小姐的优势实在太大了!
37、清新脱俗的大小姐()
有关某大小姐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消息不胫而走。
时至五月,刚刚开始的夏天。
在开学的摸底考试之后,学校又进行了一次月考,加上不久前结束的期中考试,某大小姐依旧以极为彪悍bug的成绩雄霸全校第一,而平日里的学习态度则愈发随心所欲。
迟到、早退、永远不穿校服等不守校纪校规的现象总是伴随着这位已经被冠以“天才学神”称号的大小姐。
但却无人可以否认她本身具备的才华,在作为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时,某大小姐更是直接脱稿,开头派头十足的像个领导似的说“随便讲两句意思一下就行,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倒是让不少学生笑了,有些人在心里诅咒她玩脱了。
可她的演讲却条理清晰、引人入胜、平易近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声音也清灵动听,讲话结束之后,掌声经久不息,显然,同学们都被口才出众的大小姐折服了。
于是,她成了学校中最特殊的一个,有学生对大小姐的不守校纪校规表示看不惯,甚至还上达天听,去校长董建国那儿反应情况,专注应试教育一万年不动摇的董校长表示,只要你也可以次次保证全校第一,那你也可以这么自由,这种特权就是用来激励超级学霸的。
实际上,真正能够让吴笛有这样特权的,还是她的家世……
而正因这一系列的事件,使得吴笛大小姐成为一举一动都让人关注的明星人物,关于她的小道消息自然层出不穷,一有点风吹草动,就会传开。
一节没有老师坐班的自习课上,班上有不少管不住自己嘴巴的学生在低声聊天,稀稀疏疏的,音量不算大,倒也并不影响那些专注学习的学生。
吴笛前座的邹峰,将作业三下五除二搞定之后,一时间有些闲,他生性好动,定性极差,再加上身材矮小,十分消瘦,以至于被班主任刘玉芳斥之为“猴子”,此后他在男生群体中就多了一个“邹猴子”的外号。
邹峰忽然想到最近流传的有关大小姐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小道消息,他不由心中一动,只是很好奇大小姐到底写了怎样一篇文章。
“吴大才女”这个称号已经渐渐没人使用了,大概还是因为不少同学都在心底认为这称号带着调侃嘲笑的意味,而大小姐那彪悍的考试成绩已经让她获得了真正的尊重,再也不敢用这称号来嘲讽她。
自那次晨读课写文被抓之后,大小姐已经不会主动将自己写的东西给别人看了,所以到现在吴笛尚未在写作上证明自己。
哪怕考试作文总能够只扣五分左右,而大作文更是屡次被刘玉芳叫上去朗读,这并不算什么,因为她之前在这方面就是强项。
可谁都知道,写考试作文和写投稿的文章,那是有本质上区别的,学生时代作文写得好的人不知凡几,可最终能成为作家的,寥寥无几。
邹猴子这时很想回过头去,与大小姐闲聊扯淡一番,然后再旁敲侧引地将她投稿的文章拿来欣赏一下,说不定有福利——大家都知道,之前大小姐写小H文很有一手,大约是为了迎合某几个“忠实读者”的口味。
可是邹猴子发现他最近与大小姐的关系,好像没有上学期以及开学时那么铁了,这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大小姐那令人仰望,不,应该说令学霸们绝望的成绩……
邹猴子嘴上总是将“不会把成绩放在心上”这话喊得冲天响,实际上作为强化班的一员,初中时的学霸,骨子里却是极为在意成绩的,之所以说这话,还是自己的成绩已经渐渐沦为中流。
再加上大小姐现在三天两头不来学校,尤其是晨读课早读课这种早自习——邹猴子最喜欢和大小姐聊天的时间,已经完全消失。
因此,他蓦然发觉,他与大小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有。
不过最终,邹猴子的好奇心多话症战胜了一切,他想就算自己不能要到大小姐投稿的文章欣赏,那和大小姐多聊聊天,听听她那悦耳清灵的声音,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
他转过头,发现大小姐正在看一部纯英文的书籍,名字叫做《Tess_of_the_d’rbervilles》,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大小姐又在装逼了,可他又忽然想到大小姐那次次满分的英语成绩,再加上她陷入书中的专注态度……
好吧,大小姐果然是文艺小清新的美少女。
他不知道这部书是什么,反正在他看来,直接看纯英文的作品,那真的是一种高逼格的行为。
实际上这部《苔丝》或者说是《德伯家的苔丝》一点也不文艺小清新,反而十分沉重,以小见大,反应维多利亚时期社会的黑暗,它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问世于1891年的作品,在刻画女性内心情感方面最为细腻动人的之一。
大概是因为刚刚写了贝多芬的原因,她这段时期对欧洲的音乐、文学、艺术比较有兴趣,这部维多利亚时期的代表作之一她十分喜欢。
可能大多数人读它都是为了苔丝这个纯洁美丽的农村姑娘,叹息她的悲剧人生,但吴笛的看点,却是托马斯。哈代那如画卷般的环境描写,既有气魄宏伟的巨幅风景画,也有精工细作的静物小品,那色彩与光线的精彩运用,让吴笛颇有一种知己的感觉,她就喜欢这种精致细腻的作品。
今天吴笛穿着素雅的雪纺连衣长裙,裙上有点点碎花,愈发显得清新动人,她最近的穿衣品味已然又有了转变,事实上,她对“前吴笛”的穿衣打扮的品味不以为然,那种一味的堆砌奢侈品牌,哪怕是限量版的,也显得铜臭俗气。
于是我们清新脱俗的现任某大小姐,果断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穿衣风格,她自己设计自己喜欢的、符合她审美的衣服,再让手艺最好的裁缝去做,有时她还亲自动手,就像厨艺一样,完全乐在其中。
总而言之,某大小姐就是这么“作”,不过她现在穿的每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那就对了。1152
38、大小姐不是完美女神()
吴迪就对某大小姐这种矫揉造作的行为暗暗吐槽,心中愈发肯定她就是来这个世界怀旧享受的,如同一些穿越到古代不思攀科技树富国强民,反而搞诗词歌赋玩清谈风雅之事,积极融入古代社会的文艺小清新们。
吴迪自认为是个大工业党人、理性主义者,和某大小姐这种文艺小清新的风格很不搭,不过他不得不承认,大小姐自己穿自己设计的衣服,确实别有风味,给人一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感觉。
不过邹峰却觉得大小姐最近的穿着打扮显得太过平凡,简直对不上吴笛那“大小姐”的外号,若非他早就知道吴笛身份的话,一般人或许只会觉得对方是个书卷气很浓的知性美少女,与千金大小姐绝对挂不上钩。
在他看来,大小姐就该有大小姐的范儿,就像开学初那样,而回到宿舍还能听张博这个家里有钱的家伙科普大小姐身上的衣服是什么牌子,值多少钱,到时候他也可以与其他班上的初中同学吹嘘吹嘘,享受对方那种羡慕的目光,怎么说他也是大小姐的前座,和大小姐的关系也比较铁。
可惜现在宿舍里那个喜欢打篮球的张博已经搞不清楚大小姐到底穿什么牌子的衣服了,他坦白说,之前能够对大家进行科普,纯粹是因为他是从四班的球友李振云那里听来的,而李振云这个名牌控说估计大小姐现在穿的衣服都是手工定制的了。根本看不出什么牌子,但价格绝对不比之前的奢侈品牌差……
然而邹峰还是觉得什么手工定制比不上之前的顶级名牌衣服,在他看来。什么手工定制,不就是回到过去买布让裁缝做衣服的时代了嘛,这想想都觉得很土气,哪怕他也知道大小姐身上穿的衣服用料确实很好。
当然了,像大小姐这样的衣服架子,不管穿什么都很漂亮,就像今天穿的一袭素雅的连衣长裙。一般女生还真穿不出她那种典雅知性的美感,即使没有名牌衬托。那种高贵的气质却依然展现了出来。
邹峰终于收束了他那因为大小姐的穿着打扮而发散开来的思维,他现在最好奇的,还是大小姐创作的文章。
因此,邹峰下定决心。回过头,很娴熟地向吴笛搭讪,他觉得自己可以这么自如地与大小姐聊天的原因,便是他早就断了某些不该有的心思,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无欲则刚?
虽然邹峰打断了沉浸在书籍中的吴笛,但她显然并没有放在心上,可能许多人都觉得吴笛作为千金大小姐,是极为盛气凌人、傲慢无礼的女生,然而和她接触过的都知道。其实大小姐呆萌呆萌的,一点也没架子,很好接触。平易近人。
只不过因为她那各种传奇性的事迹,导致不少人都下意识幻想出了一个无比犀利、高高在上的女王形象。
当然,如果恰巧碰到她陷入某种专注状态,不理外物的时候,被无视的话,也不要怪她啦……
“大小姐。听说你最近写了一篇文,要参加那什么作文比赛?”邹峰终于提问道。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吴笛淡淡地回应道。
“这不是小道消息都传遍了嘛。大小姐,您的一举一动,可都在镁光灯下呢。”邹峰嬉皮笑脸地说道。
吴笛也无奈地笑了笑,她向来懒得关注学校的小道消息,在别人眼里,最近她在学校待的时间也不长,各种旷课,游手好闲。
实际上却没有人知道,她已经利用自己的家世,尤其是舅妈一家在商业上的势力,开启“吴迪”模式,开了公司,组建属于自己的势力。
这种事情吴迪做起来轻车熟路,再加上本来就有现成的关系网,起点这么高,比起白手起家来说,实在太容易了。
可惜吴迪这具身体没办法像大小姐那么随心所欲,不能离开学校,否则也不用借吴笛的身体来做这些事了。
所幸大小姐小清新归小清新,却深明大义,不会那么天真愚蠢,知道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力量才能保护自己的道理,掌握枪杆子更是她无比赞同的事情,到最危急的时候,直接掀翻棋盘也无所谓。
“好吧,你是想看我写的这篇文?”吴笛随口问道。
“那是当然啦,我早就想当你最忠实的读者了!”邹峰拍着胸脯说道。
吴笛微笑着点了点头,既不疏远,也不亲近。远没有当初“前吴笛”那样听说有人要欣赏她的作品,然后就各种激动的模样,这倒是让邹峰觉得莫名失落,他忽然觉得,上学期的大小姐,就像是一个不真实的梦一般,渐行渐远。
吴笛拿出了她的写作草稿本,非常厚实,纯黑的皮质封面,摸起来质感柔软,单看外表,就有一种高大上的气息扑面而来。
“在138页吧,题目是《璀璨的痛苦》,上面有修改的痕迹,可能会影响美观。”吴笛将它递了过去。
邹峰想拿过来,却发生了意外。
“原来这事是真的啊,我也想拜读一下你的大作,行吗?”吴笛左手边的苏无尘忽然说道。
这一周他们恰巧是同桌,吴笛的座位在苏无尘与王绮的中间。
“当然可以,小苏同学。”吴笛的笑容变得生动了起来。
“为什么要加个‘小’字?”苏无尘的怨念颇为深重。
“这样才让你这个男孩子显得更加可爱嘛。”吴笛显然也喜欢逗弄这位有趣的重生者。
苏无尘虽然很开心地觉得,大小姐和他的关系很亲近,超过邹猴子这个多动症患者,但他却发现,他完全没可能与大小姐擦出什么爱情的火花。
事实上,在和大小姐混熟了之后,他前世那份粉丝对偶像的幻想已经完全破灭,大小姐并不是完美女神,而是一个活得非常洒脱、极其任性、追求一种绝对自由的享乐主义者,当然,她对写作的挚爱确实无比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