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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最强特种兵之王-第1部分

小说: 最强特种兵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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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南宫战,一个殒落的天才,因为被人陷害,意外触发家族圣物,得到兵王系统,从此逆天,为家人,为女人,掀起一股热血的都市狂潮,成就一段铁血的特战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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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云起() 
“咻!”

    一颗狙击弹从茂密的灌木丛深处呼啸而出,带着炙热的动能,划破荒野,划破空间壁障,发出嗡嗡的音爆声,准确命中千米之外一名奔跑的精壮黑衣汉子,直没眉心,掀起一抹冷艳的血花,黑衣汉子应声而倒,瞬间没了生气。

    枪声同时惊动了茂密森林的鸟兽,一只老鹰嘎的一声怪叫,直飞云霄,在空中盘旋了两圈,好像是忌惮森林里面那不知名的危险,不敢落下,终于远远飞走。两只灰兔从灌木丛中探出乌溜溜的小眼珠,仿佛感受到了什么大恐怖,飞也似的钻入不远处的小洞,再也不敢出来。

    不远处的山坡上,茂密的灌木丛忽然颤动起来,从中直立出一个人,一个身披迷彩武装,全副武装的大汉。他的迷彩服上挂满灌木枯草,如果不是自行暴露,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森林里的灌木深处居然藏有人!而且这种千米外一枪爆头的枪法,放在世界上任何一支精锐的雇佣兵组织中,也必有一席之地。这大汉虽然满脸涂抹油彩,但他的眼睛蓝色,鹰钩鼻气势十足,仔细一看便不难判断出他根本不是东方人。

    一名狙击手出现在这片原始森林是一件诡异的事情。要知道这一带是旅游景区,虽然来的游客不多,但也不是没有,非军事区,非战斗区,按说不可能有人在这里开枪才对,难道不怕这个国家疯狂的报复?事情透着蹊跷。

    那狙击手对自己的枪法非常自信,根本不担心失手,一枪完毕,便朝后面疾奔而去,仿佛森林里面觅食的猎豹般敏捷,速度奇快。兔起鹘落之间,身影就消失在了茂盛的树林之中。

    半个小时后,狙击手来到一片峡谷,看了眼不远处那棵高大茂密的古树树冠,嘴角迁出一丝微笑,朝树冠比了个v字手势,随后继续前走。旋即从古树树冠上发出几声“咕咕,咕咕”的雀鸣,从峡谷内的茂密树林里忽然冲出个人,也是全身伪装,手上拿把ssg69狙击枪——一款被所有优秀狙击手青睐的远程大杀器。

    由于ssg69狙击枪经常涂有绿色伪装,有些人便称它为“绿枪”,可别小看了这把不起眼的绿枪,它拥有致命的穿透力和极小的后座力,狙击手习惯于把它形容为“装在牛车上的精确制导武器”,就算不谙于射击的普通军人使用该枪进行800米距离的运动靶设计,其命中率通常也不低于60%。可以说ssg69的准确性已经成了一个传奇。

    冲出来的人看到来人,眼里闪过一道异彩,笑道“秃鹰,回来啦。”

    “嗯,头儿呢?”叫秃鹰的人低声问道。

    “跟我来。”前者也不废话,将头一摆,示意对方跟上,然后转身走入密林,大约十分钟左右,两人前面便出现了一片不大的空地,青草如油的空地上坐着几个人,同样是全副伪装,正各自专注地整理着各自手上的武器。

    其中一个四十左右的汉子****着小孩大腿般粗细的胳膊,上面一条条青筋仿若老树盘根,肌肉隆起,其中明显蕴含着爆炸性力量,整个人散发着野兽的气息,眼角抽动之间,露出一道细微的疤痕。

    “活干完了?”这人平静的问。

    名叫秃鹰的狙击手点点头,忍不住看了眼不远处一个牛皮袋。那袋子形状古怪扭曲,里面分明装着一个人。秃鹰脸上露出一丝讥笑,也不多言,径直坐到众人旁边坐下,又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军用水壶,仰着脖子将水一口气往嘴巴里灌,喉结蠕动着,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

    只是,当秃鹰看到从密林西边突然走出的一个女子时,顿时有些忌惮似地的停止了喝水,默默将水壶还给旁边的人,朝她低了低头。和众人彪悍的体型相比,那女子的胸脯高高耸起,可身形却是纤细性感;更与其他身穿迷彩作战服不同的是,她身上笼着一套黑色劲服,头上戴着黑头套,只留出眼鼻嘴的位置。其中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子冷意。

    女黑衣人并没有理睬秃鹰,眼神冷冷扫过众人后,最后落在那名四十左右的壮实汉子身上:“是不是该动身了。”

    话语中透着一股子不近人情的寒意。

    四十左右的队长闻言看了看表,对周围的人布置道:“现在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我们必须强行军两个小时才有机会摆脱追兵,大家有没有问题?”

    说完,斜眼瞪了黑衣女人一眼,表情不爽,似乎不满黑衣女人对自己颐指气使的态度,又或不满女黑衣人干涉自己的指挥。那队长随后将用来刮胡子的军匕插进军靴里面,又指了指旁边的牛皮袋子叫了一声:“黑豹。”

    一个斜挎着两条子弹链,背着一把自动突击步枪,长的像铁塔一般的黑壮汉子喏了一声走上前,将枪背到背上,再一把就将那套着个人的牛皮袋子扛到身上。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九,身上披着伪装,带着头盔,脸色抹着油彩,手臂粗得跟木头桩似的,胳膊上的肌肉逐次隆起,竟有馒头大小。

    众人呈散兵队形朝前狂奔前进,那黑壮汉子扛着人袋紧紧跟在众人身后,跑得跟人形坦克似的,速度却一点不慢,身法还出人意料地灵活。在他后面留了一人,时不时出手掩盖地上留下的明显痕迹。

    这支小队在森林里走的很快,虽然背着二三十公斤的武器等物资装备,但爬山过坎如履平地,大气都不喘一下。他们顺着山梁一路往北,在晚霞中显得异常突兀和诡异。

    几小时急行军过后,这支小队又选了一处隐蔽的山林停下,隐入密林之中。三名负重较轻的狙击手自动散开,到四周警戒去了,其余人则坐下来休息,一边恢复体力,一边吃干粮喝水,一边竖着耳朵,观察四周动静。

    几分钟后,所有人吃饱喝足,那名四十左右的领头大汉这时示意旁边一人解开地上的牛皮袋,从里面露出一个表情迷糊惶恐的少年脑袋来。从脸上看,这个少年大约十七八岁,国字脸,短发,双目微眯,显然还在适应忽然出现的亮光,在点点斑斑透过繁密枝叶漏下的落日余晖中,他的脸看上去清秀帅气,不过更多的是稚嫩。

    少年只觉手脚麻木,但还是挣扎着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的身形较高,一米八左右,身体也显得很健壮,和脸上的稚气不是很对衬。其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t恤,下身牛仔裤。待到终于站稳,又打量一番周围的人,那对渐渐适应了光线的眸子里满是慌乱神色。

    “小子,知道自己眼下的遭遇了么?”队长冷冷地讥笑道。他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东方国语,少年勉强听懂。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少年人脸色苍白,神情低迷,犹豫了一下,忍不住问道。

    “早就听说南宫傲的幺孙南宫战普通平庸,没什么本事,从不敢与人争强斗胜,更不敢争风吃醋,完全就不像一个世家出身的纨绔子弟。现在看来,果然和传言吻合嘛,不过,毕竟还没有被吓的哭出来,多少有几分军人世家子弟的根子,这样也好,省了麻烦。大男人要是哭哭啼啼的,我看着恶心,有时就会控制不住地给他一枪。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沃夫。”队长大笑道。

    “你们想干嘛?为什么抓我?”叫南宫战的少年表情惊惶的再次问道。

    “想干嘛?这个你待会就知道了。至于为什么抓你,谁让你是南宫家族最没用,却又最受关心的特殊存在呢?你的两个哥哥人在军队,不容易下手,而且就算有机会也不太好对付,只有你不同,人笨,没实力又喜欢外出游玩!嘿嘿!我就不明白了,据说你十年前曾是南宫家族的千里马,人见人夸的天才,怎么一次意外后就变得如此不堪?我都替你嫌丢人,贵国的南宫家族军人世家,一门三将,在国际上多响亮的名字,啧啧。”沃夫操着阴阳怪气的东方官话嘲笑道。

    说起来南宫战自暴自弃的原因在东方的世家贵族间并不算秘密。十年前的某天,年少气盛的南宫战不听家人劝阻,偷偷甩掉保镖去酒吧玩耍,结果被人用内功震碎了经脉和丹田,似乎至今也未能查明真相。虽然南宫战被人及时发现,小命总算保住了,但再也无法修炼武功,天才少年从此以后文不成武不就,变成了四九城中的着名废人,世家间的超级笑话。

    “头,有追兵来了!距离我们五公里远。”一个周身散发着野兽气息的彪悍大汉从林外匆匆跑来报告道。

    “喝,来的挺快嘛!留两个人善后,其余人按计划撤退。”沃夫将嘴里的草根吐了出来,起身挥臂道。

    又疾走了几里路,被从口袋里放出来自己走的南宫战体力消耗很大,步子越来越慢,一名绑匪不耐烦,抬起一脚就踹到南宫战的屁股上。

第2章 营救失败() 
一个晚上的急行军对于身体较弱的南宫战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接下来这一路南宫战几乎都是被那个叫做黑豹的铁塔似的汉子给时背时抗着前进。天亮时队伍来到一条河边时,停下来休息,沃夫和黑衣女人来到南宫战跟前,后者用一种冰凉的声音道:“小子,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告诉我想要的信息,我确保最后会放你回家。”她的东方国语比沃夫标准多了。

    “什么交易?”南宫战稚嫩的脸上露出一丝渴望的表情。

    黑衣女人显然很满意对方的态度,正要说什么,忽然眉头一皱,左手飞快的拔出军匕向南宫战掷去。南宫战被吓一大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匕首已擦着腰身而过,身后同时传来摩擦拍打的声响。

    南宫战脸色苍白地扭头看过去,却发现一条一米有余的湛蓝毒蛇的七寸部位正被那把匕首给牢牢地钉在了地上,它后边的身体部分痛苦地在草丛里翻来滚去。黑衣女人大步上前,一脚踩住毒蛇的头,将军匕拔出来,那脚再用力一扭,等收回脚时,毒蛇的头部已成一滩烂泥了。

    周围众人看似随意的坐着,但武器均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沉默的吃着干粮,几乎没人看向这边,或许是对黑衣女人的身手很了解,亦或是见多不怪了。

    没想到自己距离身后的毒蛇那么之近,南宫战惊魂未定之余,脸色愈发显得苍白。不过没等他那颗慌乱的心稍稍平和下来,却看到那黑衣女人又回到刚才面对着他的位置,那黑布面罩后面一双冰冷的眸子里隐隐散发出阵阵煞气,仿佛一张大网笼罩着他,无法动弹。再瞥了眼那条毒蛇惨死的样子,南宫战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一脸紧张地小声讨好道:“什么交易?大姐,只要你们发誓放我回家,那我知道的一定告诉你们。”

    沃夫走过来站到黑衣女人身旁,笑道:“这就对了,我们可没闲心和一个小屁孩绕来绕去!小子,在生和死之间做个选择是很容易的事情,看你年纪轻轻的,生在富贵家庭多不容易,死了多可惜?只要你配合,我以我们佣兵团的名义保证放你回去。或者你选择不,那样的话,我也不介意在这林子里耐着性子陪你玩玩,听说过万蚁噬心吗?”

    “听……听过……”

    南宫战脸色大白,身为军人世家,他当然对非洲和南美一带势力折磨敌人时时常采用的酷刑多少有些耳闻。万蚁蚀心是其中数一数二的酷刑,就是将人的手脚关节全部卸下来,再给全身抹上蜂蜜,然后丢到蚂蚁堆里,用不了多久,无数蚂蚁的毒素随着不断被咬掉的肉体逐渐渗透到体内,那种浑身上下从内到外痛痒到极致却又无法昏迷的感觉,能让人三天三夜翻滚哀嚎不停却又不死。如此反复几次,一周之内整个人就只剩下了一堆骨头架子……

    一想到传说的恐怖之处,南宫战便忍不住地浑身颤抖起来。

    “不用怕,听话就好了,我们佣兵团也是有自己原则的,不会和听话的小孩子一般见识。”沃夫见南宫战的意志力接近崩溃,便努力扮出一付善意的丑陋笑脸,继续说道:“事情的经过我会尽量给你讲清楚,以证明我其实是讲道理的,服务是到位的。另外,你们南宫家族善战之名我等在国外也是时有耳闻,同时非常佩服,不到迫不得已,我等也不愿无故招惹贵家族。”

    “话说回来,十年前贵国有人在一次无意间的考据中,发现传承历史悠久的贵家族和那汉代的智圣东方朔同出一脉,后面因为避祸贵家族才改了姓氏,并没再改回来,那人便感了兴趣,一年后又找到一本古书,上面记载那个什么……嗯,汉武帝‘洞心于道教’、‘穷神仙之事’,便常向东方朔求仙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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