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领主-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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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挑选两匹速度快,耐久力强的罗斯战马。双马齐驱,这样一来,速度就比一般的马车快多了,免得在路上耽误过多的时间。
其次,用坚韧的紫檀木做车体,用深海玄铁打造的铁丝做辐条,涂上防止风吹雨晒的树漆,再用雪兔尾巴炼制的油脂润滑,保证马车的耐久性。
收到几坛杨凌珍藏的拉斐尔葡萄酒后,矮人鲁米率铁匠们日夜轮流上阵,精心打造杨凌所需的马车。所用的材料无不精挑细选,不计任何成本。
得知给杨凌定做一辆马车后,地精长老也率几名心灵手巧的族人过来帮忙。论打造兵器盔甲,他们也许比不上山地矮人,但论到一些巧妙的小发明,他们毫不逊色。
辛苦几天,大功告成后,人们自豪不已,纷纷聚在一起观看自己努力多日的成果。从外表观察,除了由两匹马拉动外,马车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但实际上,这辆马车却凝聚了众人的心血,造价高昂。
转两圈后,拍拍漆成绿色的车身,矮人鲁米兴奋地说道:“大人,我敢保证这是大陆上跑得最快的马车,要不,干脆叫它‘风神’吧?”
“风神?不错,跑得像风一样快!”
“这车不仅速度快,而且坚固耐磨,就像天使降临时所坐的战车。依我看,还不如叫雷霆战车!”
。。。。
在鲁米的带头下,人们议论纷纷,争相给马车起个威风的名字。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跑得比风还快的马车!”顿了顿后,杨凌接着说道:“它可以日跑数千里,在赛场上,它就像高傲的独角兽一样把其它马车远远地抛在身后,是所有人心中最快的马车。它的名字,就叫法拉利!”
跑得比风还快,日跑数千里?
听杨凌这么一说,人们纷纷动容,对名叫‘法拉利’的马车神往不已。唯独地精长老围着马车转来转去,若有所思,似乎感觉马车少了一点什么。
“领主大人,只要在马车上描绘一个大型的风系加速魔法阵,我相信马车的速度绝对能再快上几倍!甚至,能像你所说的‘法拉利’一样日跑数千里!”
沉吟片刻后,地精长老一鸣惊人。这几天来,他一直在沉思如何加快马车的速度,听说所谓的‘法拉利’马车能日跑数千里,心中一动,想起了自己地精一族的异能。
描绘一个大型的风系加速魔法阵?
矮人鲁米等人不知道地精一族的异能,疑惑不解,不明白地精长老到底在说什么胡言乱语。但杨凌不同,意外过后,喜出望外。
地精一族擅于描绘魔法阵,如果在马车上描绘一个风系加速魔法阵,相信马车的速度将再上几个台阶,大大缩短在路上所消耗的时间。
心动不如行动,冷静下来后,杨凌吩咐地精长老率族人抓紧时间描绘魔法阵。为了保密,让古德派重兵把守,严防有人把地精一族的异能泄露出去,封锁一切相关的消息。
为了有足够的风系魔兽精血,杨凌亲自跑了一趟特拉斯森林,指挥魔兽大军干掉了一群风狼。
风狼虽然不是速度最快的魔兽,但仍然远超一般的中低阶魔兽,并且贵在成群出没,方便获得大量精血。干掉一个狼群后,所得的精血别说描绘一座风系魔法阵,恐怕就是描绘十座都绰绰有余。
有了充足的魔兽精血,地精长老率族人轮番上阵,花整整一天时间后在马车上描绘了一座繁复的大型风系加速魔法阵。只要马车上的人输入些许魔力就可以激活,输入魔法阵的魔力越多,马车的速度也就越快。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马车的速度,地精长老还和族人在两匹拉车的战马上描绘两座小型的风系魔法阵。自动吸收空气中的魔法元素后,魔法阵不仅能加快战马的速度,甚至还可以提高战马的耐力。
重赏鲁米和地精长老等人,吩咐妥当后,杨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悄悄离去,启程前往遥远的利文萨公国联盟。为了保密起见,他只带两个人出发,奥兰多负责驾车,尤娜负责日常生活起居。
在巫塔空间内静修一段时间后,尤娜顺利突破瓶颈,成为了一名初级魔导师,精神力和魔力大进。有她在身边,古德放心多了,不再整天担心杨凌的安全。毕竟,在一名魔导师的支援下,杨凌的魔兽大军将更具战斗力。
出发前,在古德的帮助下,三人都做了简单的易容,戴上严密的斗篷,以免暴露行踪。
马车的速度很快,全速行驶的时候,和普通战马的速度差不多,甚至更快。短短的一个时辰,马车就驶出了维森镇所在的小平原,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辆外表普通,实则造价十几万紫晶币的‘法拉利’马车。
盘腿坐在舒适的车厢内,杨凌抓紧时间修炼。此去利文萨公国联盟千里迢迢,就算马车的速度再快,估计起码也需要半个月。只要坚持修炼,说不定就能趁这段时间突破到中级地巫的境界。
这几天,他感觉又修炼到了一个瓶颈,巫力和精神力寸步难进,总是差那么一点点无法参透木遁的秘密。
精纯的星芒能量无处不在,阿拉山口外面的西伯利亚大荒原上别的没有,但野草和灌木却到处都是,能随时吸收大量绿色的生命能量。杨凌相信只要静心修炼,也许用不了多久就能突破瓶颈,到时不仅能顺利掌握木遁法术,还能修炼水遁和风遁等法术。
感觉到一股澎湃的能量从天上一泄而下,笼罩在杨凌身上后,天狐尤娜越来越吃惊。在她的心里,杨凌的身份和背景越来越神秘。
她从没听说过有谁能直接吸收满天星辰的能量,也没听说过有谁能拥有巫塔空间那样神秘的地方。在她眼里,杨凌就像雾一样神秘,拥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屠龙佣兵团()
拉车的战马尽管雄壮有力,并且有魔法阵加持耐力,但总会有疲劳的时候。基本上,每快速行驶四五个时辰,三人就停下来休息片刻。白天赶路,晚上则扎帐篷休息,保证拉车的战马保持旺盛的体力,离维森镇越来越远。
一路上,尽管大雪纷飞,但三人仍然不时遇到一些来往的佣兵和小商队。有些聪明的家伙已经在还在修建中的黑水城和维森镇之间进行贸易,卖一些小玩意给聚在黑水湖畔的半兽人,换来各种各样的特产。
没扫荡商路沿途的匪患之前,别说商人,就连佣兵们都不敢单独行动,唯恐遇到穷凶极恶的劫匪后人财两空。但现在不同,经过阿古苏的扫荡和狐族长老的招安,绝大部分土着即使没加入魔兽领,也不敢再像往年一样为非作歹。
有时候,三人也会遇到一些搭讪的商人或者佣兵,但机智的奥兰多全都自然地应付了过去,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来往的商人和佣兵根本就想不到,他们谈论得最多的杨凌就坐在这辆不起眼的马车内。
每当停车休息的时候,奥兰多就会出去打猎,凭着超高的嗅觉、敏捷的速度和几乎百发百中的标枪,往往很快就能捕到猎物。有时猎到几只山鸡,有时抓到几只雪兔,有时,甚至杀死一头饥肠辘辘的箭猪。
熟练之后,杨凌往往一会就能从空间戒指内取出三顶帐篷扎起来,然后三个人一起制作精美的食物,吃不完的就放到空间戒指内存放起来。尽管条件相对有些艰苦,但三个人在一起有说有笑,倒也其乐融融。
这天,眼看太阳已经落山,但离黑水城还有一百多里,来不及赶过去。杨凌干脆准备早点休息,吩咐奥兰多在一个背风的山凹停下来。
跟平时一样,杨凌把帐篷扎好没多久,奥兰多就提着两只大山鸡走了回来。拉达克山脉别的没有,肥美的山鸡倒多的是,一只只冻得像乌龟一样缩在草丛里。只要找到它们藏身的地方,抓起来毫不费劲,让杨凌天天都能吃到原汁原味的野味。
“大人,吃叫花鸡还是烤鸡?”
奥兰多边说边抖抖斗篷上的积雪,跟在杨凌身边一段时间后,他见识了不少与众不同的吃法。其中,叫花鸡的味道就让他回味无穷。
“一道叫花鸡,一道烤鸡,我再给你们温两壶朗姆酒!”
杨凌还没说话,尤娜就抢先回答,这两天尝过叫花鸡的滋味后,她的嘴巴越来越馋。第一天吃烤得金黄的叫花鸡时,差点就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摇头笑笑后,杨凌从空间戒指内取出各种调料,这些东西全都是细心的艾莉丝提前准备的。知道杨凌要去遥远的利文萨公国联盟后,她常常担心地泪流满面,双眼红肿,给杨凌准备一切力所能及的东西。从吃的调料到穿的大衣,无所不有。
将鸡去毛,去内脏并洗干净后,杨凌把调料均匀地涂抹到鸡身上,随后用雪荷叶包起来,用细绳捆紧。
发出一个火球点燃奥兰多捡回来的柴火后,尤娜把两壶酒架在柴火上,然后取一些酒坛泥碾成粉末,加清水调和,熟练地平摊在一块湿布上。
然后,再将杨凌捆好的山鸡放在酒泥的中间,将湿布四角拎起将鸡紧包。使泥紧紧粘牢,去掉湿布后再包一层雪荷叶,放到火堆下埋起来。
与此同时,奥兰多也迅速把另一只山鸡去毛,洗干净后架到柴火上烤起来,不时洒上一些盐巴和香料。
有了空间戒指,从淡水到各种香料,应有尽有。精心制作下,慢慢地,野味的香味远远地散了出去。
哋。。。。。
就在杨凌三人准备进餐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几名佣兵模样的人快马赶了过来。
荒山野岭,这到底是路过的佣兵,还是来对付自己的伏兵?
见对方快马加鞭,毫不减速地扑过来,杨凌表面上不动声色,轻轻地翻翻手里的烤鸡。暗地里,却悄悄从空间戒指内取出一把巫符,随时都可以把魔兽大军召出来。
与此同时,尤娜皱皱眉头,右手习惯性地按在法杖上。默运庞大的魔力,法杖顶端的魔兽晶核散发出一丝丝微弱的火花,随时都可以发出一道火焰冲天的火墙,挡住对方的去路。
奥兰多警觉地抽出背后锋利的标枪,瞳孔紧缩,死死盯着为首的骑士。甚至在考虑要不要在标枪上涂一点美杜莎赠送的蛇毒,一枪就让对方有来无回。
哋。。。。。
对方的速度很快,没有丝毫减速,不久就冲到了三人面前。就在奥兰多深深地吸一口气,准备出手的时候,对方终于勒住狂奔的战马,及时停了下来。
“啧啧,香!依比利斯,实在是太香了!”
看着柴火上的朗姆酒,再看看杨凌手里翻来翻去的烤鸡,一名胖子艰难地咽咽口水。边说边啧啧嘴,使劲抽动硕大的鼻子,差点就连口水都留了出来。
“你们好,我是屠龙佣兵团的团长丽雅。”瞪胖子一眼后,一名身穿狐皮大衣的少女跳下高大的战马,大步走过来,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
在少女的示范下,其余四人也纷纷跳下战马,毫不客气地围过来烤火。
馋嘴的胖子一边烤火一边盯着杨凌手上的烤鸡,一名身高两米左右的壮汉把沉重的斧头甩到一边,直直地看着冒出一缕缕蒸汽的两壶朗姆酒;一名弓箭手模样的蒙面少女悄悄地走到一个角落,在火堆旁缩成一团;只有一名骑士模样的年轻人歉意地笑笑。
屠龙佣兵团?
看着毫无经验,明显是刚出道的几名年轻人,杨凌淡淡地笑笑,想起了前一段时间争夺大地暴熊晶核的菜鸟佣兵团。没想到,他们恢复伤势后这么快就急着离开维森镇,更没想到,居然这么巧在这个荒山野岭相遇。
杨凌听说过屠龙佣兵团的大名,但很显然,对方没见过,或者认不出来他的身份。否则,相信他们就算再怎么菜也不会这么鲁莽。
“这位大人,这烤鸡味道不错。我汉斯走南闯北多年,别的不说,起码不知吃了多少烤鸡,但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道,能吃到这样的美味绝对是人生一大享受!”烤一会火后,馋嘴的胖子咽咽口水,开始套近乎。看他的样子,似乎恨不得把杨凌手里的烤鸡一把抢过来。
走南闯北多年?
杨凌还没说话,自称是团长的少女就扑哧一笑,伸手在胖子脑袋上敲一把,“你这个死胖子,你走南闯北多年,那我算什么?”
“丽雅,这个。。。。。”名叫汉斯的胖子搓搓手,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你三岁的时候,我就抱你偷偷溜出去逛街;你还含着手指走路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生命中第一个女人,我走南闯北的时候,你还在。。。。。”
“还在什么?汉斯,你这个不要脸的淫贼,你给我说清楚!”
胖子边说边起身想溜,没想到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