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到最后一天-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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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服饰一样,证明他们在现实中是一起的朋友。并且还早有过考虑,来转职前就已经在城中店铺买了这五件可以隐藏身份的魔导袍。更值得探究的是五人组合,全选择了魔导士这个职业,在游戏中是非常奇异的搭配。除了外表整齐之外,肯定有过人的配合和难以估计的本领
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那队五人团体,做了个夸张的表情。
谜男子笑着放低了声音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感觉最厉害的是在墙角的那位。”
我哦了一声,刚才匆匆浏览并未发现,听谜男子刻意提起,不由的再次将目光投放在神殿一角那位倚墙站立的玩家。
一位剑士,抱着剑,一脸的懒散。当我再次注视他时,他的目光也恰好移向我和谜男子这边,看来已经发现我俩在谈论他。
目光接触到的瞬间,有一种很冷的感觉突然从脊背间传来。
好强的气势,冷目如刀。
凛人的气势梢纵即逝。接着他皱了下眉,用表情告诫下我俩这种很无聊的做法,慢慢的转过身,抛出来一句话:“走了!!”
施施然的走出大殿,身后居然跟着走出去的有七八个人。
一个领袖级的人物,刚才我居然看不出来。不禁对眼前的谜男子敏锐的观察力肃然起敬。
谜男子做了个无奈的苦笑,连苦笑都是那么优雅。
“我叫流星,有机会我们再聊。”他没有给我名片,转身离开了大殿。
“期待中。。。”我仰声道。
狂狼这时也转职完成了,刚好看到我跟流星告别,一脸的惊讶:“那个娘们一样的男人,是你的朋友?”声音大的恐怕别人不知道他低俗。
我看见流星离开的身影忽然顿了一下,显然听见了狂狼这句严重蔑视的话,
赶紧拉着狂狼走到神殿深处剑士转职NPC那里,不是怕流星回来跟狂狼PK,而是怕口无遮拦的狂狼再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边走边教训着狂狼:“你以为你长的象男人吗,说人家娘们,那你的形象就是野兽。记住,在游戏中想要活的比较健康还是不要随便指头论足的好,让别人说你扯老婆舌头就好听吗?”
狂狼开始一脸的不忿,野兽怎么了,野的有个性,但我最后一句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他做梦也不想和扯老婆舌头之辈联系到一起。嚣张的气焰顿时收敛。
走到那个拖着长剑,一脸威严的骑士跟前,他高大的身躯微微下弯,俯视着我,微笑着道:“你想转职成为剑士吗?”
我道:“是的!!”
骑士举起左手,空中出现一道从天而降的辉光。一个庄严的声音随着辉光笼罩我的同时在耳边响起:“天生领袖的职业,背负光明和黑暗的力量,神圣的誓言使你不能停止征战的步伐,为了剑的荣誉,去未知的世界里寻找真理吧!!”
‘小媚’柔美的声音响起:“恭喜玩家金迪,成功转职剑士。升级成长率增加5%,体质增加25,力量增加25,智慧增加25,敏捷增加25。技能领悟,基础剑术。”
终于有了技能,虽然是基础的,聊胜于无。
估计武士加成点数是在力量和体质上,看狂狼鼓鼓的胸大肌和高高坟起的肱二头肌,不用问,我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走出神殿,我问狂狼:“老狼,看见刚才那五个魔导士了吗?”
“哦,你说那五只乌龟一样的东西,没什么特别吗?”狂狼一脸不屑道。
乌龟一样的东西,想想他们的服饰,狂狼的比喻还真是恰当。我笑道:“看人家穿戴的多整齐,想不想去买件比较适合咱俩现在身份的行头?”
“有那个必要吗?”狂狼一付练级狂人的模样。
“有,你现在的样子太过招摇,会影响练级速度。到时候一堆新手玩家围着你要求签名留念,再缠着你带练,恐怕我想救你都来不及。”
狂狼挠挠头想了一下,道:“言之有理,还是先换个普通的装备再说。当名人的感觉是很累的!我可不想。”
心里被狂狼自恋的毛病搞的发慌,不敢再接口说话,带着狂狼开始进入疯狂的购物时间。
凉州城物价比新手村要高一倍,还好我俩稍有储蓄。给自己买了一件白色长衫,狂狼买了件武斗服,上下打扮齐全,还真有点唐朝侠士的风范。
去药店买了必备药品,这个地方的药铺开始出现中级药剂和高级药剂,价格昂贵了许多,手中的银子全换成了中级红药剂,一行俩人又开始了漫长的升级之旅。
第十二章野人
出得南城门来,走过约300米的安全区域,前方一片荒凉的沙漠,凉州城地处西域,所以怪物大多是,沙虫,风妖,火蜥蜴等沙漠产物。
一路杀来,沙虫皮肤的颜色和沙子的颜色基本相同,不易分辨。风妖更是来去无踪。为此我俩吃了些苦头,虽然经验比较可观,但暴出的装备和钱很少,算了算,这样下去有可能混到街头乞讨的严重后果。于是决定打道回府,商议一下再说。
展开回城卷轴,相继出现在凉州城门前,忽然想起刚才在城里看到州府门前好像有张告示,由于走的匆忙没留意是什么,现在正好一筹莫展,不妨去看一下。
领着狂狼来到州府门前,见一对威风凛凛的石狮子蹲立门口,府门大开,两排衙役肃立厅堂。
左墙上贴一张告示。走近去看,告示写着:“凉州城西,近日出现一伙强人,劫持商旅,杀人越货。罪行令人发指。官府数次派人剿灭,均被强人逃脱。由于治安力量有限,现于城中招募勇士若干,前往剿敌,获贼首者,奖金百两。”
正愁没钱可赚,一个大金元宝砸中脚背,我二话不说,先找州官老爷领任务去,两名侠客(狂狼和我)大跨步走进厅堂。
这时,两班衙役忽然发声:“威————武!!”倒吓了小人一跳,靠!死老娘了吗,嚎得这么用力干什么。
州官抬起?睡眼,干咳了一声:“来者何人,通上姓名。”
“金迪”,“圆月狂狼”。
我接着道:“小人金迪(心中暗想:到了这里君子也变小人了,呜呜),看门外告示写城西有强人出没,小人年幼也曾习得些枪棒,自诩有些武艺,因此斗胆向大人领了此任务。也让小人为报效国家出力。”
州官看了下我,忽然笑了起来,道:“不错吗,你白话文用的可以,是不是水浒、三国读的遍数多了,还好本官也爱看古典小说,要不然还真让你给整蒙了。你不就是接任务吗,现在已经有六队人领任务走了,你是第七队,杀不杀了就看运气了,地图可不能白给,银子20两即可。”
我心里这个气,你会说普通话,非要给我整什么‘来者何人’。
看来智能NPC有时候也会幽默一下,理解万岁吧,他天天坐在那里,跟前来领任务的玩家打打屁也是可以原谅的。
但幽默归幽默,你拿地图来搞敲诈可不能原谅。银子20两,就是两千文大钱,合辙我们费劲杀怪得点钱,从新手村杀到现在,刨去吃喝,辛苦攒下的让你一张地图就给系统回收了。
州官看我没了下文,嘿嘿冷笑道:“没钱买地图,那不好意思了,本官还有事情就不奉陪两位,送客———。”说完,袍袖向外一抖。
我瞅了一眼这个长着一对方孔眼睛的州官,想了想道:“告示上说,获得贼首,即可奖金百两。对不对?”
州官道:“当然,随便杀两个小喽罗,是没有奖励的,怎么,要改变主意,买张地图来试试运气。”
我道:“告示上的字是不是不能更改!”
“当然不能更改,那是中级系统的命令,我这个州官没有更改的权限”
我心想:“哦,原来你和小媚一个级别的,什么州官,你在我眼里和外边那些奸商没什么区别。”既然知道了你的级别和权限,那我作给你看,我昂然道:“没有地图,我也一样可以拿到贼首,州官大人,你就准备好一百两黄金吧!!”
狂狼伸出个称赞的手势。我俩转身走出州府大堂。
州官刻薄的声音从里面随风传出来:“两个穷鬼,没得来消遣本官。凉州西城外,阔野百里,妖魔横行,凭你们两个,咳咳,真是好良言难劝该死鬼。。。。,”
真想回去抽丫个嘴巴,出门了又改白话文来骂人。《盛唐》里的NPC好就好的出奇,象我的‘小媚’,恶就恶令人厌烦,像刚才那个狗官外加上伺候本大爷睡觉那个中级垃圾系统。
狂狼一口重重的粘痰啐在州府墙上,解了心头怒气。狂狼问我:“老金,你有什么办法没有!!看你刚才说的那么理直气壮!”
我发愁道:“我也没法子,走一步算一步吧,谁让咱俩没人有钱呢?不过得快点,六队人马去杀,能不能赶上就看运气了,我是没把握,不过你运气那么好!应该是有希望的。”
一句话说的狂狼心花怒放,重拍了我肩膀一下,兴冲冲的道:“走,凭哥们的运气,那个贼头肯定自动送上门!!”
现在也只有这么想了,去杂货店买两个回城,其余的钱全部换成中红,我和狂狼大有一付“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感觉。
从西门走出安全区域,一片沙漠横在眼前,当时就有点泄气,我望了望远处,模糊的在遥远处仿佛有一抹远山,心想如果我是强盗,会选择哪里地形呢,沙漠肯定不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最好是两山之间,商人过往州镇的必经之路才是上上之选,退可遁入山林,进可直取商旅。那么远处那个模糊的山脉非常有可能就是强人出没的地方。
把想法跟狂狼一说,狂狼再次伸出大拇指,赞道:“老金,高人,不让你作强盗简直就是系统的最大失误!!”
既然有了方向,那么前进!
一路上避免不了和前来骚扰的沙虫、风怪发生摩擦,但这次是有目的而战,所以要把损失降到最小,能避则避,能闪则闪。只要冲出怪物的攻击范围,那些死缠烂打的家伙就会自动停止追杀。
大约前进了有半小时的路程,终于来到了山脚下,稍微休息一下,检视行囊看着数量不多的药水,心里还真有点打鼓,如果无功而返,那今天的升级计划可就报销了。我俩今天打算在系统关闭之前,把级别练到14级呢?
从转职到现在,狂狼和我都只升了半级,已经浪费掉了接近四个小时,中间再除掉狂狼下线休息吃饭,剩下的时间不到十个小时。
离开新手村,所有的一切都要付费,也出现了体力限制。出城前感觉武士和剑士的体力都属于上乘,所以自信满满的没去购买那些昂贵的体力药水。
现在想起来真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休息满体力,两人开始了登山运动,凉州城外的山绝对跟新手村的深山老林没法比,简直就是荒山,除了风化严重的石头之外,只有齐腰高的抗风植被。唯一感觉好点是这里的风沙小的多。坡势也不陡峭,基本全是慢坡道。
正低头弯腰行进着,突然感觉头前风势变化,赶忙向旁边躲闪,一块拳头般大的石头从肩膀边飞速而过,凶险异常。
赶紧从行囊里取出盾牌和勇士之剑,向前方看去,一只身高比狂狼还要高一头浑身是毛的人形野兽正呲着牙冲我们嚎叫,一甩手,又一块碗口大的石头迎风袭来,举起盾牌一挡,?的一声巨响,震的我虎口发麻,险些扔掉了盾牌。
心中一凛,游戏中第一次遇见的远距离杀伤怪物,居然是这么高大的家伙,力量还大的惊人,不好对付。
狂狼可不管它是什么野兽,危险多大,只要有得杀,怒吼一声,跳动着身形,冲上前去。我赶紧跟上,在他身边策应着。
三两步就冲到跟前,那只怪兽怎么和传说中的野人长的一样,冲到跟前我心发怒。银剑一抖,直取肚脐眼。
怎么会刺肚脐眼呢,我是普通人,遇见和姚明个头差不多的家伙,能刺中肚脐儿已经很努力了。换个人也许只能跟韦小宝学习学习砍脚板的硬功夫。
狂狼依仗着他非凡的弹跳力,居然锤锤灌顶,野人在我俩疯狂杀戮下,仗着身高臂长拳头大的优势,不时反击。虽然不能扔石头,但偶尔挨上一拳,滋味也不好受。
勇士之剑,不时会砍出嗜血,因此我的低防御依然可以保持不用回血的状态,
狂狼的血厚皮粗,野人也奈何不了他,前后厮杀约半分钟,眼前这只野人仅余一丝血,长毛掩盖下的红眼睛透出绝望。
“嗷————”,野人在发出最后一声长嚎后,岿然分散成颗粒。
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