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第9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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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我他娘的还病倒了,休憩了十天就看到了你的红翎急使,他们居然在大喊着:“龟兹大胜。阵斩十万”的消息。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在谎报军情,光是一个突厥人就够你忙乎的了,不要说后面还有吐蕃名将禄东赞率领的吐蕃大军,反正当时在路上我把能想到的脏话,统统都骂了一遍。至于你老婆在我的嘴里早就成了大家的老婆。
一对红翎急使我不相信,两队红翎急使我不相信,当我遇到李靖派出的第三队红翎急使我想不相信也不成了,因为你已经在追击突厥人,李靖也在痛打吐蕃这只落水狗了。
我他娘的把眼睛瞪了两天两夜啊,翻出自己做的推演和计划,一遍遍的在心里重新构建战场,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出你能在堂堂正正之下,用煌煌之师彻底打败凶悍的吐蕃人和已成哀兵之势的突厥人,没有办法啊。
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吗?我在想:“云烨这狗日的居然比老子强出这么多?”
早先的时候,你的驼城我认为是异想天开,火器,我认为只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效,在真正的大军作战的时候屁用不顶,谁知道,被你用事实狠狠地抽了我一记耳光,这记耳光让我独孤谋痛彻心扉啊。”
云烨虽然很不满意独孤谋把自己老婆骂成公用的那种女人,但是自己的辉煌战绩被人家讲述的惊心动魄,心里难免有点小得意。
“哪有你说的那么轻松,大胜之后,我也是浑身酸疼了好几天,你不知道啊,驼城边上堆满了死尸,在最要命的时候,还起了黑风暴,将火油弹的效力降低到了最小,如果不是吐蕃人实在是付不出这样惨重的代价,再坚持十天,我就会陷入绝境,到时候就要真的用刀子分出一个胜负了。”
独孤谋把最后一滴酒倒进自己的嘴巴,把瓶子随手一扔道:“去你家,我有一些火器的新式战法你品鉴一下,我不相信独孤谋会不如你!”(……)
PS:第二章,友情老友新书《神荒记》修炼之途,凭造化之根骨,纳天地之元气,筑根基,抱元丹,修元神,证得大道!
贫苦少年顾尘,为心中执念,一步步羽化成仙,证道长生……
“人生在世,有仇必报!”
被逐出宗门的少年,蓦然转身,随后将宗门灭了个通透。
踏宗门十万弟众,凌九脉绝顶之峰。待从头,谈笑灰飞烟灭!
“我等了这么久,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东西,一定会亲手拿回来!”
超越永生之障,而又凌驾于九天之上,是为《神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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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大趋势()
云家的小花厅里就像是被风暴狂扫过一般,杯盘狼藉的厉害,云烨和程处默坐在花厅的角落里,就着一盘子花生米慢慢的喝酒,至于独孤谋已经醉的一塌糊涂,小花厅的乱状就是在他表演了一套醉拳之后的产物。
“马上要过年了,你家的花生还有没有啊,你让老钱送过去的半袋子都被老爷子收起来了,我喜欢这东西,嚼起来脆生。”
“这么多年了,你要东西怎么还是在编造借口啊,难道说不过年我就不给你花生了?”
“习惯啊,要一两次我没问题,但是一年要上十几次,老子再厚的面皮也挡不住啊!你说,独孤谋发现咱俩坑他了没有?”
程处默有些担心,刚才独孤谋这家伙发酒疯的时候,檀香木做的桌子胳膊粗的桌子腿被他一腿就踢断了,而他看起来似乎一点事没有。
“明早就会知道,毕竟是聪明人,现在吐得天昏地暗的人事不省什么都不知道。家里的烈性酒什么脾性,你是知道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喝六十度以上的酒,酒坛子摆在那里,他非要拿上面写着六十三的,还说那个数字吉利,我们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个家伙的嘴好严实啊,明显的已经喝傻了,还是一点有用的消息都没说出来。”
程处默点点头,狠狠地抓了一大把花生米填到嘴里,嚼得嘎嘣作响,一口酒冲下去之后对云烨说:“回去了,现在不比以前,老爷子什么事都不管了,整天都是在闲逛,打猎或者钓鱼,昨天鱼没有钓上来,人倒是浑身湿透了,据说就因为没钓上来鱼,老头子发火,让家将往水里扔火药弹。家将不肯,他就自己扔,装在酒瓶子里点着火扔了下去,人趴下了,没被玻璃渣子伤着,就是溅了一身的水,听家将说满池子漂的都是死鱼。
越老越变成孩子了,我这一天不回家,能被他唠叨死,你说等到咱们都七老八十了。如果还被老爷子揪住痛骂。那是一个什么场面。”
“滚蛋。这样烂心肠的话你也说的出来,巴不得老人家活上两百岁呢,既然老人家担心,我就不留你了。快些回去吧,花生我从娘娘那里要来一些,管家已经去给你装了,走的时候带走,赶夜路慢些,今天没月亮。”
云烨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忍不住叹口气,程处默说的那个噩梦一定会到来的,老头子满身毛病。性如烈火的,喝起酒来不要命,就这样人家还活过了七十六岁,那还是在倒霉之后,云烨觉得要是像现在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真的有可能像演义里说的那样活过一百岁。
送走了程处默,老钱在后面禀报说:“侯爷,云中侯的家将不愿意去客房睡,抱着刀子守在云中侯的房门外面,这是明显的不放心咱家啊。娘娘在咱家驻跸的时候都没有他的谱大。”
老钱这些年年纪越老,嘴就变得很碎,伺候了云家一辈子,有资格说这样的小闲话,换了一个人,云烨就会考虑他说这话的意思了。
“家将么,不忠诚怎么当家将,我要是去云中侯家里睡觉,保不齐刘进宝他们会怎么守卫呢,快到后半夜的时候让厨房给他们送点暖和的宵夜,大冷天的站在外面,不好受。”
老钱笑着应承了就去吩咐厨房,辛月已经穿着皮裘巡视归来,家里内宅已经开始落锁了。瞅着辛月手上那一大串子钥匙,云烨才惊觉到如今的云家已经是钟鸣鼎食的大世家了。
“夫君啊,您当年不是说再也不理会这个独孤谋了吗?为何现在又要款待他?妾身可记得您当年从臭水沟里爬上来的惨状。”
辛月一边伺候云烨洗漱,一边好奇地问,自己的丈夫有多么的小心眼,辛月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没道理就这样什么事都没有的重归于好。
“当年不理睬他,不是因为他把我扔河里,而是因为这个人的心思太重,而且看谁都像是看仇敌,总是在琢磨你,考虑着怎么打到你,所以才趁机和他不来往的,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你丈夫我眼光还是非常的准。侯君集杀了一千多人,其中三百多就是这家伙下手杀的,后来见到事情不妙,又开始杀侯君集的人,又杀了一百多,说到底这些人都曾经是自己的战友,这样都能下得去手,只能说这个人的心肠极为歹毒,根本就没有感情这一说。
这些年被陛下饶恕之后,才慢慢的有些变化,别人都是当了女婿以后才造反,这家伙是造反之后才当上皇帝的女婿。
他现在的心肠还是和以前一样狠毒,今天亲手杀了一百多人,而且不论男女老幼,你要知道,下令杀人,和亲手杀人这里面区别很大,所以说,这家伙就是一个变态。”
辛月知道变态是个什么意思,作为女人听到杀戮的消息还是有些恐惧,不由得往丈夫的身边凑了凑,瞅着独孤谋的客房位置看了看说:“怪不得旺财都不喜欢靠近他,您平日里喝酒,旺财总会凑过来喝两口,今晚就没有看见它,妾身还奇怪,以为它又不舒服了,特意让老钱去看过,才知道忘财早早的就钻进干草堆睡了。
现在是太平盛世的,怎么还在杀人啊,您几天前在行军法,妾身都觉得不忍心,现在又死了百十个,杀人多了,老天会不会让盛世早点结束啊?毕竟,盛世是不兴杀人的。”
云烨躺在床上,把两只手枕在脑袋后面思考辛月说的话,她的这番话恐怕也是天底下百姓的心声吧。
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已经离大唐有些年头了,再用旧的眼光看这个新世界,是否合适?边疆上总是处处冒烟也不符合国情,如今人人思安,战功再也激不起人们的热情,相反的,那些在社会各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开始重新成为大唐人心中的英雄。
你在边疆杀掉一万个异族人,并没有什么好吹嘘的,因为退伍回家的那些老兵们会不屑的说,只要自己手里有火器,同样能做到,不值得炫耀。
朝廷的邸报如今散发到了每个县的学堂,一个月一期,所以在听到到乡下的老农冒出一句“陛下正在九成宫制定《商律》这样高端的话,云烨不会感到任何的惊奇。
那一张邸报上的内容非常的丰富,朝廷的动态,异国的风情,海外的见闻,其中刊登最多的就是朝廷的政令。虽然现在只是单方面的传达,还不允许百姓在那张邸报上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云烨坚信,这一天的到来恐怕为时不远了。
南北舰队背靠背的开出去,居然是想证明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圆球?老农会破口大骂,一群吃饱了饭不干人事蠢货,如果大地真的是一个圆球,老子早就掉下去了,还能等着老子种出粮食来养活你?
全天下的商人现在都屏住呼吸等待新的《商律》出台,听说这一次商税将会下降到十二税一的正常状态,如果是这样,将是商贾的大幸事,何邵和十三家掌柜,不管在这一次和朝廷的交锋中能否胜出,都已经成为了货真价实的商贾领袖。
《商律》重新被制定之后如果真的如同商贾们所期盼的那样,一个新的势力就会冉冉升起,长孙无忌这些极度保守的人,无疑是受创最严重的一派。
云烨自信对商贾还是有影响力的,至少大唐的商业兴盛,就是自己一手带起来的,虽说早年的商业兴盛只是最原始的一种。那么,自从粮食获得大丰收之后,百姓有了大量的剩余物资,大交换和大交易才算是真正的开始了,在大唐,农业永远是切切实实的第一产业,工业和商业的繁盛,都必须依靠农业的兴盛。
长孙无忌如果在这一次斗争中失败,他必定会有最激烈的反扑,云烨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这一次大反扑也许就是长孙无忌最后的机会。
等到长孙无忌失败之后,大唐的最后门阀也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新的家族,这些家族和古老的门阀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由于没有了特权,大家族只能靠经济利益来维持,云烨没有见过靠利益就能够有效控制家族成员的,毕竟每一个人的利益诉求是不一样的。
独孤谋敏锐的看到了这一点?云烨非常的怀疑,这家伙把自己藏在阴暗的角落里窥视了整整十年,或许他真的看出点什么来了,所以才会有这次这样干脆利落的做法,宁愿打瘸自己堂弟的腿,也必须站在一个正确的队列里。
或许这家伙的酒醉都是假装的。
云烨在黑暗里无声的笑了一下,每一个勋贵其实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演员,独孤谋这一次也许是代表着那些最古老的家族,准备用自己的方式踏进一个新的世纪,在这样的大前提面前,独孤仇的两条腿早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云烨高兴地闭上了眼睛,到了明天,一切就将真相大白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节脚步不要停下()
长安冬天的天气很规律,只要有北风呼呼的刮一夜,第二天保准就会有大雪降下来,玉山书院在整理了近二十年的气象变化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长安这些年来的天气在逐渐变冷。而草原上的气候变得更加的严酷,那日暮伸手捞住天空飘落的雪花,哀愁的对自己丈夫说:“草原上一定又有白灾了。”
“草原上现在的人不多,而且大部分都聚集在水草最丰美的地方,秋天储备的干草一定能帮着牧民熬过这场灾难的,咱家的牧场在阴山背面,那里的气候暖和,雪不会下的太大,不要操心了,当地的驻军,会乘坐着爬犁,继续巡视的,要是实在过不下去,他们不会袖手旁观的。”
那日暮点点头,牧场是属于她的,她的大部分财源就是来自牧场,铃铛的在岭南商队里有股份,也有她自己的财源,至于小苗,整个西域的生意基本上都属于她,这些年从何邵手里捞到不少好处,大发石油财。
在辛月的眼中,不管是那日暮的财产,还是铃铛和小苗的,在她看来都是属于她们生的孩子的,她固执的认为,小妾除了自己的首饰匣子是自己的以外,没有一样是属于她们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