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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唐砖-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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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看去,一位身着紫袍的少年王族正在和一位头戴金冠的少年贵族在树下攀谈,宁静而温馨。

    “成乾,我现在有杀太监全家的冲动。”

    “烨子,他没有家人,从小就在皇宫里长大,如果有的话,我早就干掉了,还轮得到你。”

    “我的腿已经没知觉了,你的还好吗?”

    “我现在就没有腿。”

    “你是太子,将来要坐给天下人看,我又为什么?”

    “你的理想不是要建立万世一体的恪物学吗?有和猴子一样蹦来跳去的万世之师?就是将来给造像,难道说就给你造一个纨绔模样的泥人吗?”

    皇后来了,云烨和成乾被绑在凳子上起不来,赶紧吩咐太监给松绑。

    “不用了,难得的有点人样子,这样挺好。”

    前几天长孙穿着宽袍博袖的麻衣,还看不出身段,今天穿着家居常服云烨一眼就发现她的腰身粗了不少,人也发福不少,怀孕了?肚子里的应该就是那个内圣外王,把大唐江山拓展到极限的唐高宗李治,如果不是有一个厉害婆娘的话,绝对是《帝范》式的人物。

    “恭喜娘娘,贺喜娘娘,”云烨赶紧大大的马屁奉上。

    “啐!”

    被吐口水了。

    “前几天怎么就不为本宫腹中的孩儿考虑,还用情势硬逼着本宫吃蝗虫,可怜的汝阳,兰陵,现在还是吃什么吐什么,恪儿就更可怜了,生生吐得下不了床榻,宫里有名分的妃子,就剩下杨妃能帮着处理宫里的事,还不是你造的孽。”果然不出所料,李二夫妇就没一个好人,这个逼着妃子,公主,王爷吃蝗虫的罪名自己是背定了,怪不得不让自己出宫,一旦出去了哪有活路。

    朝堂上的各位大佬,军伍里的各位大爷,皇宫边上住的十几位封王,估计现在正在磨拳擦掌的等自己出去好收拾。云烨现在极度的想回玉山,躲在书院里再不出世了。

    “想清楚了就好,要不现在把你送出宫去?本宫听说河间郡王他们正在等你,准备给你接风,场面宏大,朝臣最少到了一半,云侯好大的面子啊”。

    “回禀娘娘,微臣不打算出宫了,老死皇宫也不错,免得被外面的大臣虐待而死,”云烨没办法,只有出此下策。

    “好啊,反正陛下也喜欢你这个滑头,不如做宫里的内侍总管如何?好天天伺候陛下?”

    咽了口口水,云烨艰难的摇摇头,在皇宫里躲一时可以,住一辈子当太监?不如钻回那条小溪会家算了。

    明晚零点开始进V,云烨希望得到大家帮助,拜托了。

    。。。

第三十七节血流成河() 
在皇宫里,云烨的消息完全断绝,身边伺候的全是太监,每日过着极为规律的生活,早上五点钟起床,耍一个小时的枪术,再做一套广播体操,仰天大笑两声,就完成了全天的锻炼,准备吃饭。

    成乾自从第一天领教了云侯的绝世枪法后,就捂着不小心被枪风伤到的左手再也不来了。

    据内侍讲,太子殿下是一路大笑着离开了云侯住处,还不小心撞翻了送饭的几个宫女,被米汤浇到了也不生气,还好心的让宫女小心。

    知道他在笑话云烨的枪法,尤其是五步断魂枪让人魂飞胆丧,这枪法不但敌人害怕,就连云烨自己也害怕,因为他实在是控制不住枪杆的方向。

    现在他绝了要出宫的念头,至少在那些老家伙死光之前是不打算出去了。

    早饭过后云烨照例是要溜一圈腿。

    不要内侍陪同,东宫早就熟悉了,成乾又没有成亲,东宫对他没有禁地。

    在云烨的劝说下,长孙放弃了要给成乾找妃子的念头,十三岁的毛头小子要什么老婆?在后世还只是一个刚刚上初中的小屁孩,早恋是严厉被禁止的事,抓到了会请家长,然后在全班面前做检查,面对全体同学的唾弃,然后就有不要脸的借着安慰女同学的机会趁虚而入。

    这是云烨的惨痛教训,被女孩子强壮的哥哥揪着脖领子质问,然后抢走他所有的零花钱作为他妹妹的赔偿。

    大唐还没有敢揪着成乾脖领子的家伙,除非他调戏了云烨的妹妹,才有可能被质问,

    云烨一直都在为自己的跳跃性思维感到自豪,看到一个半环形的黑色东西,就联想到了以前工地上的那个沉重的铁门,需要好大的力气才能拉起来。

    所以就习惯性的拉了一把,没多重,然后就看到一张哭的和花猫一样的脸,和两颗白白的兔牙。

    “铃铛?你在这里干什么?〃

    这话问坏了,本来就在哭的铃铛看到他哭得更厉害了,见不得女孩子哭,又不知怎么劝,活了两辈子都没学会这项逆天的本事。

    “谁欺负你了,告诉我,咱们现在就去把他的腿打折。”这是云烨的法宝,对付自己的妹妹百试百灵。

    抽噎的铃铛指着花丛说:“有一只小狗钻进花丛里出不来了,我要把它拉出来,一拉它就叫唤,它还在流血。”

    跑到后面一看,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夹在牡丹丛里哀哀的叫唤,这还得了,云烨自诩也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一员,见到危难,哪有不帮之理。

    正要下手,两个太监跑过来见到了小狗,大声说:“侯爷,就是这条狗从狗洞里钻进了皇宫,奴婢这就打死它。”

    话音刚落一人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话都说不清楚,什么叫侯爷就是这条狗,老子揍死你。”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在云烨这里说不通,自己的屁股被皇帝,老帅们一脚一脚的踹来揣去,所以他就养成了踹别人屁股的恶习,程处默也有这爱好,哥俩曾经在陇右踹遍了小兵的屁股,充分享受了身份高贵的乐趣。一度被人称为“踹腚双雄”,纵横陇右无敌手。

    “侯爷恕罪,”两太监知道这位在皇宫里的地位,赶忙求饶。

    “皇宫里还有狗洞?云烨觉得不可思议。

    “回侯爷,是太液池放水的时候从水门里游进来的,奴婢们一时没发现让他跑到这里来了,也不知是哪来的野狗。”

    “不要杀它,不要杀它。”铃铛摇着云烨的胳膊为这只小狗求情。

    “你们小心点把它拉出来。”既然有了帮手,自然用不着自己动手。

    两太监趴地上一个扒开花枝,一个把小狗小心的抱出来。

    铃铛连忙接过小狗,怜惜的看着它,用手帕绑在它受伤的后腿上,动物都有很灵敏的感觉,知道铃铛对它无害,就把脑袋钻进铃铛的怀里,瑟瑟发抖。

    给两太监一人一片银叶子打发他们离开,回头却不见了铃铛,耸耸肩膀准备离开,花丛忽然分开,露出铃铛的笑脸:“您真是一个好人。”说完就不见了。

    云烨摸摸鼻子这还是自己头一次在大唐收到一张好人卡。

    当云烨吹着小曲庆祝自己得到一张好人卡的时候,他不知道,此时在西市旁边的独柳街十字上跪满了等待刑决的囚犯,黑压压的一大片,大理寺正卿戴胄监斩,等到午时三刻,日晷上的影子重合,周边站满了百姓,手往下一挥。

    刽子手同时举起了屠刀,学徒拉紧了犯人的头发让他露出脖子脸贴在木墩上,只是一刀,寒光闪过,地上就有十颗人头在血泊中翻滚。人群中有为刽子手叫好的,也有低头呕吐的,更不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戴胄面无表情,刽子手热血沸腾,能有一次处斩一百六十四人的大场面,作为刽子手此生足矣。

    老卢江披头散发形容枯槁,只是几天功夫,本来花白的头发就成了满头白发,被刽子手提着脖领按在木墩上,他似乎认命般的一言不发,只是听到一声凄惨的求救声才睁开双眼,他最疼爱的小孙子卢执在刽子手掌下挣扎,大声呼喊着要往日无所不能的爷爷救自己一救。

    老卢江枯涩的眼睛里全是血泪,努力睁大了眼睛看着孙子被刽子手一刀就砍下了头颅,老迈的身躯似乎一瞬间充满了力量,挣开了刽子手扑在卢执未合眼的头颅上呀呀哭泣,这是卢家最优秀的子孙,十六岁就满腹经纶,对易经非常喜爱,已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地步,如今只是一刀,万事成空。

    卢江匍匐在血泊里努力的张开嘴,大叫了一声:“苍天啊!!!!”

    声音才发出,连余音都未断绝,他那颗苍老的头颅就飞上了半空,脖腔中喷涌而出的鲜血如同一匹鲜红的绸缎掩盖在卢执年轻的头颅上。血流成河。。。。。。

    稍微有些晚,对不住,一号上V求大家的帮助。

    。。。

第三十八节砍头?() 
清晨,太阳一出来就显示出自己的凛凛神威,长安城最热的季节到来了,没有风,只有热浪,哪怕是早上,也觉不出一丝凉意,各个坊门大开,长安城里的居民又要开始一天的生活。

    黄家的狗,在坊门打开的一瞬间就窜出坊市,三两下就来到了独柳街十字,在轰走了一大群苍蝇之后,伸出殷红的舌头舔舐地面的青石板。

    一股恶臭扑面而来,让路人无不掩鼻逃遁。

    一块石头飞过来,砸在黄家的赖皮狗身上,老狗发出一声哀鸣,迅速夹着尾巴窜回家门。

    “这黄家的狗要不成了,吃什么不好,舔人血。”一个年老的坊丁拿着扫帚从门里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年轻的后生,挑着两大桶水。

    强忍着恶臭,用瓢泼洒清水,水溅在石板上还没等渗下去,就成了红色的污水,顺着石板缝隙漫延开来。

    “柳叔,这啥时候才能把血洗干净,独柳街快臭的住不成人了,都洗了三天了,还这么臭,我挑水挑的肩膀都疼。”年轻后生边洒水边抱怨。

    “胡咧咧个啥,小后生干点活有啥,小心被鬼魂听见,一百六十四条人命啊,听说是大户人家的子弟,个个细皮嫩肉的,全都是读书人,可惜了。读书人怎么就不明白道理,非得自己往刀口上撞,什么事能大的过杀头?”老坊丁有些遗憾。

    “读书人怎么了,被砍头也会流血,放两天也会臭,不是说要曝尸三日的吗?怎么一晚上就不见了?”

    “国法再大,也打不过一个礼字,历朝历代啊这凡是被曝尸的罪囚,除了没根没底的孤魂野鬼,只要是没被杀绝的,到了晚上,都有亲眷好友偷偷的把尸体抬回去安葬,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就蒙混过去了,没人会计较。”老柳在长安城里混了几十年了,对这些门道早就知道的清清楚楚。

    云烨被放出宫了,虽然听承乾说重臣都在太极宫开会研究如何控制蝗灾。他还是有些胆战心惊,总觉得一帮老家伙就在宫门口等着擒拿自己。

    还好,没有外人,只有老庄和刘进宝,好机会!

    三个人三匹马一溜烟的出了出了长安城,云烨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如同逃出鬼门关一样的轻松。

    “家里怎么样?我被关在皇宫里外面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知奶奶她们能不能应付这场蝗灾?”

    老庄拽一下缰绳,放缓马步对云烨说:“家里好着呢,您不在,老奶奶就带着管家仆役,还有全庄子的农户,分成几拨没日没夜的抓虫子,家里的鸡,鸭,鹅都放出来了,一个个吃的直打晃悠,这才把家里的粮食保住了六成,有四成喂了蝗虫,要不是咱家家禽多,和上面的胡庄,梁庄一个下场,听说有几个庄子连麦秆都被蝗虫啃光了。”

    说起这事,老庄就不自觉的挺胸口,甚是自豪,全长安附近的庄子就自家的庄子地里还有粮食,别人家惨不忍睹,哭喊连天的。

    “说起来还是侯爷英明,您当初让那些农户们养鸡养鸭子他们还不愿意,俺早就知道他们是一群蠢材,侯爷您什么时候干过不靠谱的事?还败家子?为这,俺那些日子没少揍那些胡咧咧的蠢货,现在没人说您败家了,被揍的还专门到府上给老奶奶磕了头,认了错。”

    “庄户们还安心吗?没有逃难的?”云烨想起历史上的几次蝗灾无不造就了大批难民,拖儿带女的情况凄惨。

    “没有,没有一家逃难,咱庄子上有六成粮食,侯爷开恩又免了租子,家里还有牲畜家禽的,比往年的光景都好,逃什么难啊,再说了,全关中都是这模样,往哪逃?”

    云烨这才放下心来,没有逃难的,就说明自己这个庄主是合格的,花两百贯买来牲畜,鸡鸭,发给农户,对自己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云家就不靠地里的那点粮食活命,全庄子地里的产出换成钱都不一定有两百贯,再说了,自己不是又弄回来一万贯吗,保住庄子的人口,花一千贯他也不在乎。

    “我前些日子和人打赌赢了一万贯,钱送回来没有?”算算日子,李二应该把那几户大族收拾了吧?抄家应该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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