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第6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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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羊腿。
刘进宝和狗子开始还抱着比试一下的心态,后来被撑得直翻白眼,眼见薛仁贵继续不紧不慢的吃东西,就只能甘拜下风。
野史上记载薛仁贵一顿饭要吃一头牛,云烨是不信的,老虎也吃不了这些,高丽的羊就算是瘦些,连骨头三十斤还是有的,再加上一笸箩馒头,让云烨自己吃,绝对能吃十天,在薛仁贵面前也就是一顿饭而已。
云烨好奇的摸摸薛仁贵的肚子,他的肚子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刚才吃的东西都上哪去了?这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
难道说这家伙的腹腔里除了一个巨大的胃之外,就没有心肝脾肺肾的存在?长着一个雄壮的身体,就是专门为了多吃饭?
薛仁贵终于吃饱了,打着饱嗝向云烨拜谢说:“今日蒙侯爷款待,末将终于吃了一顿饱饭,有这一餐打底,末将可以三天不食。”
人不是骆驼,没有驼峰这种可以储存能量的器官存在,也不是牛,长着四个胃,可以把吃进去的食物吐出来再反刍,这家伙简直就是身兼牛和骆驼的两种优点于一身,这样的奇人需要弄去让孙思邈好好研究一下,如果能把这种本事推广开来,打仗的时候就太方便了。
吃饱了饭,人家就拍拍屁股回张士贵那里报到去了,只留下云烨看着地上那些被吃的干干净净的羊骨头发愣,娘的,这是一个真正的酒囊饭袋。
“吃一只羊,一笸箩馒头算得什么,朕年轻的时候饭量不比他差多少,现在上了年纪,不能再这么暴饮暴食,所以只能吃点松软易克化的东西。”
云烨见李二的时候,李二正在吃鱼罐头,被油炸的酥脆的黄鱼,再放到蒸锅上和着豆豉一起蒸,一小盆子金丝花卷做的精致,这是御厨从云家盗窃走的秘方制成的,麦面,加上一点玉米面,卷在一起蒸出来,香甜可口,李二最喜欢这一口。
旁边还有一大碗稠稠的玉米碴子粥,云烨带来的绿菠薐菜也用白开水抄了两颗,什么都不放,李二吃一口鱼,就咬一口菠菜,再喝一口粥,样子非常的舒坦。
云烨不管怎么看,都没发现李二减食到底减在那里。
ps:
第二节送到,感谢羊子的打赏,这是催命的架势啊!好在陪着老母亲回来了,明日起,继续还债!
第三十节看不见未来的李佑()
“小子,去了外海知道土地的价值了吧?荒岛上都能发现大片的香料林子,难道诺大的辽东会比上你找到的那些荒岛?
朕不辞劳苦的想要扩大版图,结果被人家说成是好大喜功,总有人说辽东乃是不毛之地,离长安太远,置属不易,反而容易生祸患,靡费粮草劳师远征乃是不智之举。
如果真的如此,朕当年何必亲冒矢石打下这如画江山,只要打下长安就好了,管辖一富庶的城市轻松省力何乐而不为?
都想活的轻松快活,却不知我们自从参与夺天下的那一刻起,不但有坐江山的觉悟,还要有保证这片土地完整的权利,所以朕才深入不毛,殚心竭虑的要保证金瓯无缺。
历代贤王英灵不远,就在我们的头顶看着,如果江山社稷在我手中不缺寸土,甚至还有扩张,朕百年之后见到他们,就能坦然的和他们并列一起,享受华夏血食,所以,辽东,甚至高丽乃是必取之土!
如今,只要拿下安市城,我们就班师回家,这一趟的征伐目的已经达到,国境线推移到了鸭绿水,高丽的余孽已经被压制在半岛上,让他们和新罗,百济,继续征伐吧,等到时机成熟,遣一员良将再次出征就足矣。
将士们已经征战一年了,是该休息了,小子,快些想办法,一个月后土地变硬之后,朕就会强攻安市城,为了少战死些将士,你努力吧。“
李二的话是用极为平淡的语气说的,更像是在唠家常,但是话语里的含义却不容置疑,他就是这么想的,也必定会这样做。
“安市城如今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际。只要全军四面强攻,定然会被攻破,可是杨万春还在,必定会做困兽之斗,将士们倒在胜利就要到来的前夕,不划算,只要干掉杨万春,安市城就会不攻自破。“
“你给薛礼饱饭就是为了让他刺杀杨万春?薛礼的箭术虽然了得,但是杨万春躲在安市城,想要谋算他。恐怕不太容易。“
李二狐疑的看了云烨一眼,又接着说:“不许你打薛礼的主意,这个人朕有大用。不能再让你弄到书院里去了,书院如今硕果累累,该到了朕摘取果实的时候了,许敬宗就不错,文思敏捷。写文章倚马可待,人也很有见识,如果再有这样的人你做为勋贵为国举贤也是你的责任,知道你的癖好,不许再把好人才收起来,搞得跟准备谋反一样。“
云烨的眼白都翻出来了。谋反,谁给自己安上来的新罪名?不是生死大敌一般不会给别人安这种罪名的。
“翻什么眼睛,自己做事不思虑后果。让人家抓住了尾巴,你自己算算,私募军队,制造战舰,那一样不是砍头的罪过。弹劾你的奏章从来就没有断绝过,除了朕和皇后对这些事情一笑了之。房玄龄都表现出忧虑的意向,你还把全家带走,这明显的是要造反的前奏,激烈些的已经上奏要求朕在五岭古道布重兵了。
以后做事情按照常理来做行不行?遵守一些规矩对你没坏处,天下真的不是朕一个人说了算,汉景帝如此的相信晁错,他的下场你是知道的,古往今来,冤死的人里头,不光只有一个晁错。
以前年纪小还能说的过去,现在你都蓄须了,不能再这样做了,回去以后把小丫好好教教,你回长安以后,让她嫁给李佑,这样就能堵住所有人的嘴。“
说了一大堆威胁的话,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云烨无奈的说:“陛下,小丫被微臣宠坏了,为了皇家的体面,您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蒔莳就很好,李黯如今去了封地,虽然有师傅管教,但是传过来的消息说李黯规矩了许多,他以前在书院里还不错,出书院又故态萌发,直到和蒔莳成亲之后又变的规矩了,这很好。
李佑也是如此,在书院里受管教的时候朕很满意,但是一回到王府,你看看他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所以他的王妃就要强势,娶别人家的闺女估计会害了人家,但是娶了小丫,嘿嘿,自从上回在皇宫里看到小丫骑着李佑殴打,朕就有这个打算了。
李佑文不成,武不就,小丫也是如此吧?你不是也在发愁小丫怎么出嫁吗?现在好了,臭鱼找烂虾多合适,更何况小丫虽然跋扈些,心地却是最善良不过的,孝敬长辈也做得很好,阴妃羡慕杨妃有个好儿媳,已经求过朕了,想让李佑娶小丫。“
“陛下有准备就好,小佑也没有您说的那么不堪,当然,他和承乾,青雀,小恪没法比,和别的学生比起来并不差,他故态萌发那是闲出来的毛病,如果有事情做,一定不会如此的,书院三年的教育可不是白白接受的。”
李二古怪的笑了一下说:“朕给小丫一个恩典,那就是她可以揍李佑,只要她占理,朕一定会不闻不问。”
云烨点点头,表示知晓,小丫没学成武功,但是最疼爱小丫的无舌却教会了她如何才能利用本身的条件,制服比自己强大的敌人。
李二大寿的时候,辛月带着小丫,蒔莳,小武,三个人去宫里祝寿,在阴妃的宫里做客的时候,李佑居然说小丫是三个人里面最丑的一个,这如何得了,小丫当着阴妃的面规规矩矩,直到李佑代阴妃送客的时候,小丫这才发作。
就在出内宫的地方,离太极殿不远,小丫硬是擒住李佑的肋下软肉,将他绊倒在地,骑在李佑的肩背上痛殴,每一拳都很有讲究,无舌早就告诉小丫拳头击打在人的那些部位最疼,于是她照法施为,李佑被打的痛哭流涕,真的被打哭了。
当时李二带着群臣拜谒完李渊从太极宫出来,正好看到了小丫穿着大红色的洒金裙骑在李佑身上的这一幕,只不过淡淡的说了一句小儿女玩闹而已,就离开了,无数的勋贵都看云烨,害的云烨捂着脸没法见人。
薛万彻还打趣说,小丫的拳法了得,都是攻敌必救之所,多练两年不难成为高手,从那以后,本来还有两家勋贵准备和云家结亲,发现小丫的身手之后就再也不提了。
辛月提起小丫的婚事就哀叹,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云家的嫡亲小娘子居然成了悍妇,怎么可能会有好人家登门求亲,嫡亲小娘子的婚事又不能凑活,大丫嫁给单鹰,那是因为单鹰也是出身名门,他老子虽然被砍了头,仍然不失为一代豪雄,怎么看都属于门当户对。
小丫要是随便找个人家嫁了,这才是云家的耻辱,不像东南西北她们,只不过是表小姐,而且身世可疑,只要两情相悦,就算是嫁给农夫都没问题,小丫的婚事马虎不得。
现在好了,奉旨成婚,成为了大唐的正牌王妃,只是一想起小丫的胡闹,云烨就觉得后槽牙都一阵阵的发酸,或许自己真的把这孩子宠坏了?
李佑现在的最大劣迹就是喜欢流连秦楼楚馆,这个毛病在大唐几乎算不上劣迹,吟诗作赋,红袖添香,本来就是雅事,房玄龄这样惧内的人,他的夫人也不会禁止他去燕来楼之类的地方观赏一下歌舞,只要不把人弄回家,就百无禁忌。
至于飞鹰走狗招摇过市,南山打个猎,踩坏了一点秧苗,恶奴欺负一下百姓之类的事情虽然多,出格的却没有,云烨相信,小丫嫁过去之后,李佑的狐朋狗友都会很快的消失,天魔姬那里恶毒阴损的东西很多,光是导致男人不举的药物就有不下三种。
临来辽东的时候,听李安澜说家里的闲话,说是天魔姬发现了一种漆树,只要把树干上的白色汁液收集到一起,晒干之后研成粉末,撒在人身上,全身会奇痒无比,而且会溃烂,流黄水,一个月后才会不药而愈。
小丫具备成为悍妇的所有条件,但是从天魔姬那里又学会了如何魅惑男人,据说已经得到了天魔姬的真传,一文一武交相夹攻之下,李佑的日子绝对会是冰火两重天、
“想什么呢?难道你不愿意?”李二有点生气了,认为云烨不识抬举。
“不是的,陛下,咱们这样做是不是对小佑过于狠了一些?”云烨担心的问。
“只要李佑能够把这辈子的太平王爷做到老,就是对他最大的仁慈!”李二的话说的斩钉截铁不容更改,看来他已经在安排自己儿子的出路了。
以前只要王爷们到了十四岁,就会就藩,但是玉山书院出现了,王子们大部分都要去书院受教,等到从预科出来,再读三年书院规定的课程,年龄就会达到十六七岁,之后,就会留在京师等到成亲之后再就藩,现如今已是惯例。
李泰是特殊存在的一个,人人都说皇帝把武德殿赐给李泰是恩宠过重了,只有李承乾,和一些重臣才知道,武德殿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所以弹劾这事的都是些想博名声,想疯了的低级官员,李二唯一的做法就是将这些弹劾奏章留中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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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当蠢驴的好处(求票)()
从李二的帐篷里出来,云烨沮丧的要命,弄明白了,彻底的弄明白了,该死的安市城根本就不是李二的阻碍,杨万春只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而已,自以为强壮,其实他没有发现自己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蚂蚁罢了,李二只要伸出一根小指头就足矣碾死他无数回了。
彻底的明白了,强大的火药怎可能攻不破一座公元七世纪的破城,火药如果能被几个聋子就能抱着满世界跑,它还算什么四大发明之一,更不要说这种已经被云烨用最经典的配比方式配置后的火药了。
李泰蹲在暗无天日的武德殿地下日夜研制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如此的无能?这是颗粒火药啊,大唐的工匠解析出最纯净的硝石,从火山口找到了最纯净的硫磺,柳枝烧的木炭,每一根都只有小手指粗细,再被放在碾子里碾成细细的粉末。
大唐人还没有学会偷工减料,六十三道工序被严格的执行着,稍有差错,就会立即废弃,最后用蛋清摇成小小的颗粒,虽然是手工完成,但是云烨发誓,大唐工匠手工做出来的远比机械的更加精细。
自己看了安市城,既然以前能轰破,没道理现在就没办法,就算是冬天土地被冻的很结实,火药的效果大打折扣,但是上冻之前呢?没道理从秋天攻打安市城到了开春还打不下来,什么原因拖拽了大军的后腿?
杨万春?这是大唐本年度最可笑的笑话,李道宗狂攻了三天都没有拿下土山,大唐的悍卒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