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第26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初chūn的蜀中yīn冷而cháo湿,山谷间时常有大雾弥漫,衣衫永远是cháo湿的,旺财很不习惯这里yīn冷的环境,经常用头拱着云烨想往回走,它明显的更喜欢长安干爽的天气。
价值百贯的扳指,只能换到一个散发着臭味的烂毯子,窦燕山很喜欢看云烨陷入困境的模样,也不阻拦,但是也不允许仆役们随意拿走云烨的东西,事实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除了一团丝线,就不剩什么了。
云烨的小刀子挂在窦燕山的腰间,他对西域匠人的手艺赞不绝口,不告而取岂是君子所为,一把两寸长得铁片子和云烨换取了镶嵌着宝石的小刀。
出门在外,没有一把小刀子会饿死,所以窦燕山给云烨留下了最后的尊严,让他不至于用手和嘴来撕咬自己的食物。
出了栈道就来到了天府之国,云烨彻底明白了成都平原为什么会被称为天府之国了,不是因为他的富庶,而是因为从艰险崎岖的山路中出来,一看到大片的平原,无论是谁,都会泪流满面,以为到了天国。
想用一把小刀在数十名训练有素的大汉面前逃跑,或许有人能够干的出来,这群人里面绝对不会有云烨,即使到了蜀中,也没有一点机会,或许旺财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善于学习是云烨的一个优点,自从来到大唐,跟程处默学,跟老程学,跟牛进达学,后来跟李纲,长孙,李二,这些人学习,去芜存菁做不到,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变异体,李承乾总说云烨的做法他似乎很熟悉,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除非他把云烨经历过的重新经历一遍,否则没有可能理解。
现在准备向旺财学习,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一群人活得像老鼠,昼伏夜出,当云烨从树林子里找到一些干蘑菇,泡在水里准备做一锅美味的蘑菇汤,至于蘑菇里面隐藏着几朵颜sè鲜艳,味道鲜美的蘑菇,云烨就装作没看见。
没人给云烨锅子,只好就地取材,蜀中遍地是竹子,有些竹子能用来做竹筒饭,有些则不能,借了一把砍刀砍倒了一根竹子,截取了一截,用刀子钻了一个小孔,然后把米灌进去,装上水,又把那个窟窿堵死,把竹筒埋在炭火堆里,不一会,香喷喷的竹筒饭就做好了。
窦家的仆役看不惯云烨和一匹马分食一份饭食,自己砍了一根更加粗大的竹子,照样施为,也吃到了香喷喷的竹筒饭,皆大欢喜,只是第二天有一点小小的后遗症,全身起了大片的红斑,奇痒难忍,忍不住挠一下,会有黄sè的水珠渗出来。
“云烨,怎么回事,你给他们下了毒?”窦燕山有自己的锅子,不喜欢用竹筒做饭,所以逃过了一劫。
“公子,是竹子用的不对,不是他下的毒。”老管家是蜀中人士,这点常识还有。
“他也吃了竹筒饭,为何会没事?”
老管家苦笑着说:“他运气好。这片竹林里有朱砂,你看竹子的纹路隐隐泛红,丹毒就是这个样子,都是老奴疏忽了,没注意这片竹林的异状,云烨医术高绝,不会不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他就挑选了那一丛没有红sè的竹子,这些人被他算计了。”
窦燕山yīn沉着脸来到云烨面前说:“你看到他们用有毒的竹子做饭,为何不提醒?”
“窦兄,小弟是囚犯,如果可以,小弟巴不得他们全部都被毒死,换你在小弟的处境,会不会提醒?”
“云烨,你现在就是我的聚宝盆,好好的想一些发财的法门才是你的活路,否则,你的rì子会过得苦不堪言,看你有食物给马吃,明rì起,你的粮食减半。“
其实很好,每个人都要负担自己的粮食,云烨在成功的弄病几个人后,身上的负担也减少了一半,背着粮食袋子走山路,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旺财的身上背负着两大袋粮食,那是窦燕山的配给,明明山下就有平坦的大路,自己跟着窦燕山只能走小路。
走了大半夜的小路,一是人困马乏,尤其是旺财从来没有被人家当成过牲口使用过,现在倒好,每天背着重物,在山路上行走,虽然也曾躺在地上耍赖,虽然也曾故意把粮食袋子在树上蹭得掉下来,迎接它的只有窦燕山的皮鞭。
见云烨红着眼睛要扑上来找他拼命,窦燕山抽得更加的起劲,旺财的大眼睛里全是泪水,哪怕单鹰强迫它减肥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它一指头,如今每抽一鞭子,浑身的肉就抖一下,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天亮的时候,云烨从新生的草芽里给旺财寻找伤药,可惜,只有蒲公英,无奈之下,云烨把蒲公英连根拔起,捣成糊糊,给旺财敷在身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一个心理安慰。
旺财的大肚子以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每天云烨都能听到它的在响,它总是处在饥饿状态。饥饿让它不得不重新拾起一匹马的本能,开始自己寻找鲜嫩的青草。
粮食这东西会越背越轻的,一队人马满载着从蜀中购置的粮食去了大路,这里已经是蜀地和南诏的交界处,窦家多年的经营还是有效果的,老管家领着他们以做生意为名,出了最后的城关。
窦燕山发现自己的队伍开始莫名其妙的死人,一个在小解的时候,踩中了猎人的小陷阱折断了腿,被晃过来的尖刺扎成了刺猬,,还有 两人在吃完饭的时候忽然发了疯,为了一点小口角开始斗殴起来,开始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多rì的野外生活,让每个人都积蓄了一肚子的不满。
当其中一个一刀捅进同伴的肚皮的时候,众人才发现不对劲,想要按住发狂的同伴,却被他舞着刀子追杀的四处逃窜。
无奈之下,窦燕山一箭放翻了发狂的同伴,眼见他嘴里吐着血沫子,还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叫,众人心中全是兔死狐悲的哀伤。
窦燕山把云烨从头到脚搜索了一遍,没有毒物,浑身上下除了一团丝线再没有其他的物件,不可能是云烨捣的鬼。
接受搜查接受的心安理得,一边刨着碗里的蘑菇,一边看热闹,看到云烨舒坦的的样子,窦燕山的牙都要咬碎了。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林子里的生物也多样化起来,云烨甚至看见了几只涂着红嘴唇的猴子,在山间快速的攀援,难道说自己已经到了南诏?
一道巨大的瀑布彻底让云烨知道了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巨大的轰鸣声让人心悸,只有云烨知道,这道在世界上都数得着的瀑布,现在一定更加的壮观。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黄果树瀑布远没有后世那么壮美,水流湍急,从断崖上落下来,气势极为雄宏。
可惜只往下掉了十几米就落地了,后世他可是整整掉了近七十米。
“如何,云侯,你应该是第一位到达这里的大唐显贵,想不到荒蛮之地,也有如此奇异的景致吧。”(未完待续。
。。。
第三节是个人都想熬鹰()
第三节是个人都想熬鹰
窦燕山背负着双手,迎着河谷里烈烈的风,头发被风吹起,竟然多了一份出尘的意味。
生活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两年来的艰苦磨难,已经让窦燕山彻底的成熟起来,一击不中,远飙千里,这次在京城无意中得到了云烨,他就立刻放弃了原来制定的计划,一刻不留的回到南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
从一开始的切骨之恨,到后来的逐渐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云烨身负财神之名,这是他极度需要的。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xìng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 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rì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长孙已经放弃了对云烨的教导,和他相处的久了,她发现自己只有用更加无耻,更加卑鄙的手段才能制住云烨,这是长孙一直纠结的一点,自己的温婉柔淑就是毁在云烨的身上。
李靖现在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教,虽然战绩卓著,却发现自己和云烨已经越来越远,调教的快成敌人了。
窦燕山面对着瀑布心cháo澎湃,不能自己,他的属下们仰望着公子的雄姿,心折不已。云烨却早早的脱了鞋子,站在浅水里,洗脚,还把旺财带下来,用手鞠着水,给它洗刷身上的汗渍。
到了黄果树瀑布,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后世贵州安顺,那里有一条河,好像可以通到珠江,如果顺流而下,就会见到李安澜,自己答应过铃铛会去看她的,顺便看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健康活波。
有了主意,心情立刻就轻松了下来,回想起以前来黄果树看瀑布的时候,吃了一碗米粉被宰了五十元,再看看在那里吹风的窦燕山,旧恨添新仇。
**,老子要是有一天得了势,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瀑布堵上,让他换个地方淌,不能因为旁边有个瀑布你就一碗米粉收我五十块钱,老子要断了你了财路,让你一辈子躲在山里种苞谷。
窦燕山发完神经,满意的从石头上下来,估计被冻的不轻,身子都在发抖。
一群人继续启程,窦燕山对云烨忽然好了许多,把他的刀子还给了他,还把粮食给云烨补齐,旺财也不需要再背着沉重的粮食袋子走路。
倒是窦燕山自己率先扛起一袋粮食,哼哧哼哧的赶路,除了被云烨鄙视以外,其他的随从个个jīng神大振,恨不得自己扛两袋子。
窦燕山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云烨会逃跑,一路上见过无数的虎豹豺狼,一个人在这样的山林里,活不过两天,有一次云烨甚至看见一只熊猫在追杀一只豹子,愤怒异常,也悍勇绝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就是那种躲在熊猫馆里,以卖萌为生的家伙。
南诏野人的家都安在河谷里,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土地,供他们进行可怜的种植业,现在已经能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很简单,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撒进去几颗稻谷,拿脚踩一次就好,云烨确定他们是在种稻子,不是在种苞谷。
老天爷,种稻子不是该插秧吗?没见过撒种子的,只见过插秧,这样种他娘的会有收成?
“可笑吧,云侯,你是种田的大行家,你见过这样种稻米的吗?”
窦燕山擦一把汗,见云烨吃惊,就停下来和云烨搭话。
“老窦,这样种稻子会有收成?”继续瞅着那些腰里围着兽皮,裸露着干瘪**的妇人种稻子。
窦燕山对老窦这个称呼很是享受,当然,只限于云烨可以这样叫他,满南诏就云烨一个人的身份与他相当。
“种一葫芦收俩瓢而已,每年都有人饿死,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我为什么不顾脸面的敲诈你五百两金子,就是因为没粮食,我去年冬天差点饿死,知不知道,我回了汉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饭馆要了一桌子的肉食,吃了足足一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