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5-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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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兹先生觉得这一句答话中含有某种妙不可言的滑稽意味,不禁又噗哧一声笑起来,这一阵笑声正好碰上他刚喝下去的咖啡,咖啡立刻走岔了道,差一点没把他呛死。
“他真是嫩得可笑。”查理缓过劲来以后说,为自己举止失礼向在场的各位表示歉意。
机灵鬼没有答茬,他替奥立弗把额前的头发扒下来,遮住眼睛,说他要不了多久就会懂得多一些了。快活的老绅士发现奥立弗脸红了,便改变话题,问今天早晨刑场上看热闹的人多不多?听那两个少年的答话,两人显然都在那儿,他们怎么有时间干那么多的活,奥立弗自然对此感到纳闷。
吃过早餐,快活老绅士和那两个少年玩了一个十分有趣而又极不寻常的游戏,过程是这样的:快活老绅士在一个裤兜里放上一只鼻烟盒,在另一个里边放了一只皮夹子,背心口袋里揣上一块表,表链套在自己脖子上,还在衬衫上别了一根仿钻石别针。他将外套扣得严严实实,把眼镜盒子以及手巾插在外套口袋里,握着一根手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模仿一班老先生平日里在街上四处溜达时的那副派头,时而在壁炉边上停一停,时而又在门口站一站,看上去谁都会以为他正全神贯注地在看商店的橱窗。每隔一会儿,他便朝前后左右看看,提防着小偷,依次把每个口袋都拍一拍,看自己是不是丢了东西,那神气非常可笑也非常逼真,奥立弗一直笑啊,笑得泪水顺着脸颊滚了下来。在这段时间里,两个少年紧紧尾随在他身后,动作敏捷地避开他的视线,他每次回过头来都不可能觉察到他俩的举动。终于,机灵鬼踩了老绅士一脚,或者说偶然踢了一下他的靴子,查理·贝兹从后边撞了他一下,在这一刹那,他俩以异乎寻常的灵巧取走了他的鼻烟盒、皮夹子、带链子的挂表、别针、手巾,连眼镜盒也没落下。倘若老绅士发觉任何一个口袋里伸进来一只手的话,他就报出是在哪一个口袋,游戏又从头来过。
这套游戏翻来覆去做了无数次,这时,有两位小姐前来看望小绅士们,其中一个叫蓓特,一个叫南希。她们都长着浓密的头发,乱蓬蓬地挽在脑后,鞋袜也颇不整洁。她俩或许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显得非常丰满、健康。两位姑娘举止洒脱大方,奥立弗觉得她们的确算得上非常出色的姑娘了,这一点倒是毋容置疑的。
两位来客逗留了好一会儿,有一个姑娘抱怨说,她身体里边冷得慌,酒立刻端了出来,谈话转而变得十分欢乐,富有教益。最后,查理·贝兹提出,该去遛遛蹄子了。奥立弗猜出这肯定是法语“出去逛一会”的意思,因为紧接着,机灵鬼和查理便与两位女郎一块儿出去了,那位和蔼的老犹太人还体贴地给了他们零花钱。
“嗳,亲爱的,”费金说道,“这日子可真舒坦,不是吗?他们要到外边去逛一天呢。”
“他们干完活儿了没有,先生?”奥立弗问。
“对呀,”费金说,“是那么回事,除非他们在外边碰巧找到什么活了。他们才不会白白放过呢,亲爱的,你放心好了。跟他们学着点儿,你得学几招,”他用煤铲在炉子边上敲打着,为的是增加话的分量。“他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所有的事都要听他们的指点——尤其是机灵鬼,我的宝贝儿。往后他自个儿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只要你学他的样,他也会让你成为大人物的——亲爱的,我的手绢是在口袋外边吗?”费金说着骤然停了下来。
“是的,先生。”
“看看你能不能把手绢掏出来,又不被我发现,就像今天早晨做游戏时他们那个样子。”
奥立佛用一只手捏住那只衣袋的底部,他看见机灵鬼就是这样做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把手帕抽了出来。
“好了没?”费金嚷道。
“喏,先生。”奥立弗说着,亮了一下手帕。
“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亲爱的,”快活的老绅士赞许地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我还没见过这么伶俐的小家伙呢。这个先令你拿去花吧。只要你照这样干下去,就会成为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人了。上这边来,我教你怎么弄掉手帕上的标记。”
奥立弗弄不懂了,做做游戏,扒这位老绅士的衣袋,为何将来就有机会成为大人物。不过,他又一想,老犹太年纪比自己大得多,肯定什么都懂,便温驯地跟着他走到桌子跟前,不多一会儿就专心致志地投身于新的学业之中了。
第十章
叙述奥立弗对新伙伴的品格日趋了解,他长了见识
但代价高昂。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十分重要。
好些日子了,奥立弗一直呆在老犹太的屋子里,挑去手帕上的标记(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手帕带回来),间或也参加前边讲过的那种游戏,那可是两个少年和老犹太每天早晨照例要做的。到后来,他开始感到闷得慌,巴望上外边透透新鲜空气,并且诚心诚意地向老绅士央求过多次,要他让自己与两个伙伴一块儿到外边干活去。
奥立弗对老先生毫不含糊的德性已经有所了解,他越加急切地盼着干点活。夜里,只要机灵鬼或者查理·贝兹空着手回来,费金总是要慷慨激昂地数落好逸恶劳一类坏习惯的可悲之处,连晚饭也不让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切都是不可知的。因果联系只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不具,以便向他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一点不假,有一次,费金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意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奥立弗终于得到了允许,两三天以来,需要加工的手帕已经没有了,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或许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先生答应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反正老先生告诉奥立弗可以去,并把他置于查理·贝兹和机灵鬼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贝兹少爷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奥立弗走在中间,心里琢磨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手艺。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非常懒散,十分难看,纯粹是闲荡,奥立弗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先生的僵化,实际上想用存在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根本不是去干活的。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别的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仍得远远的;查理·贝兹则在财产所有权方面表现出某些概念含混不清,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将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好像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似的。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奥立弗刚想尽量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真奇怪,名称改来改去,到现在还有人管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然站住,将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什么事?”奥立弗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老先生?”奥立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说道。
“姿势蛮好。”查理·贝兹少爷仔细看了看。
奥立弗惊奇不置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奥立弗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绅士身后靠去。奥立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望着那边发呆。
老先生面容非常可敬,头上抹着发粉,戴一副金边眼镜,深绿色外套配黑色的天鹅绒衬领,白裤子,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老绅士本人的确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样子从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认真真地读下去。
奥立弗站在几步开外,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张手帕。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查理·贝兹,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时,他感到何等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犹太,整个的谜全涌人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害怕,血液在浑身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奥立弗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日袋里,没有摸到手绢,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便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兹少爷不希望满街跑引起公众注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奥立弗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随后发生的事情,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跟诚实的市民们一样参加了追捕。
尽管奥立弗受过一班哲学家的熏陶,然而在理论上,他对于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这一点,或许就会对这类事有所准备了。他完全没有了主意,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朝前奔去,那位老绅土,还有机灵鬼和贝兹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面包师抛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行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喊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木偶戏正演到节骨眼上,全体观众却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向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人们赶上来了,一步步逼近了,眼看他渐渐没有力气了,吆喝却更加起劲,四处欢声雷动。“抓贼啊!”嗨,即使是出于怜悯,看在上帝分上,也务请逮住他。
终于抓住了。多美妙的一击。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请请。”“让他透点空气吧。”“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先生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立弗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土,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妙极了。”
“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说道,“他受伤了。”
“先生,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巴望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周围看了看,似乎想竟自离去。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警官挤进人群(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