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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论衡全译-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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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以上事参见《史记·周本纪》。
  (12)本:原始,本原。这里指初生的时候。
  (13)太王:周武王即位后,追尊古公亶甫为“太王”。
  (14)面辅:面颊。这里指容貌。骨法:骨骼的形状。
  【译文】
  人生下来性与命该富贵的,在最初禀受自然之气时就决定了,经抚养培育长大之后,富贵的命才得到证实。周文王得到赤雀,周武王得到白鱼、赤乌鸦,儒者判定,认为赤雀就是文王受天命的象征,白鱼、赤乌鸦就是武王得天命的象征。周文王、周武王受命于上天,上天就用赤雀与白鱼、赤乌鸦把命授给他们。上天用赤雀授命给文王,文王不接受;上天才又用白鱼、赤乌鸦授命给武王。照这样说来,原本就不从上天受命,是靠修养自己德行做好事,做好事使上天知道,上天才授给帝王的命。所以赤雀、白鱼、赤乌鸦的出现,是上天让他们成为帝王的象征,是武王奉命进行讨伐的根据。按照实情分析,这不是天命。天命,是说最初承受自然之气而产生的。人生下来得到性时,也就得到了命。性与命一起禀受,同时得到,不是先禀受性,然后才授予命。用什么来证明呢?弃侍奉尧做了司马,当了稷官,所以称为后稷。后稷的曾孙公刘住在邰,后来迁居到邠。其后孙古公亶甫有三个儿子太伯、仲雍和季历。季历生得周文王姬昌。姬昌还是婴儿时,他要成为圣人的吉兆就已经呈现了。所以古公亶甫说:“当今应该有兴盛发达的人,大概就在姬昌身上吧!”当时太伯知道了,于是离家到吴,纹身剪发,以便让季历称王。周文王禀受天命,说就是这个时候,其实禀受天命是在人刚生下来的时候,所以周太王古公亶甫早就知晓了。这样说还不够,应该说文王是在他母亲的身体之中就已经禀受天命了。当王的人一旦禀受天命,在内成为性,在外成为形体。形体,是指面部容貌与骨胳的形状,人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禀气形成了。
  【原文】
  12·2吏秩百石以上(1),王侯以下,郎将大夫以至元士(2),外及刺史太守(3),居禄秩之吏(4),禀富贵之命,生而有表见于面,故许负、姑布子卿辄见其验。仕者随秩迁转,迁转之人,或至公卿,命禄尊贵,位望高大。王者尊贵之率,高大之最也。生有高大之命,其时身有尊贵之奇。古公知之,见四乳之怪也。夫四乳,圣人证也。在母身中,禀天圣命,岂长大之后修行道德,四乳乃生?以四乳论望羊(5),亦知为胎之时,已受之矣。刘媪息于大泽,梦与神遇,遂生高祖,此时已受命也。光武生于济阳宫,夜半无火,内中光明(6)。军下卒苏永谓公曹史充兰曰(7):“此吉事也,毋多言(8)。”此时已受命(9)。独谓文王、武王得赤雀、鱼、乌乃受命,非也。
  【注释】
  (1)吏秩:官吏俸禄的等级。百石:年俸一百石谷。这里泛指小官。
  (2)郎: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将:领兵作战的高级武官。大夫:指在朝廷中央任有要职,如御史大夫、谏大夫等。元士:指三公(汉时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的属吏。
  (3)外:京都以外。这里指地方。
  (4)居:处于。
  (5)望羊:同“望阳”。
  (6)内:指皇宫。
  (7)公:本书《吉验篇》作“功”,可从。
  (8)此事与本书《吉验篇》有出入。
  (9)根据上文“此时已受命也”,故疑“命”下夺一“也”字。
  【译文】
  官吏俸禄在一年百石以上,王侯以下,郎,将、大夫直到元士,地方到刺史、太守,只要是吃俸禄的官吏,都禀受了富贵的命,生下来在面部就会有征兆呈现,所以姓许的妇女,姑布子卿常常看出他们的应验之处。当官的按次升迁,升迁的人,有的做到三公九卿,命尊禄贵,官高名大。王是命尊贵之首,官最高名望最大。人天生有官高名大的命,那初生时身体就会有尊贵的奇异之处。古公知道姬昌有尊贵的命,是见他有四个乳头奇怪现象。文王长有四个乳头,是圣人的征兆。他原在母亲身体中,就禀受了上天作圣人的命,哪里是长大之后修道行德,四个乳头才长出来的?以文王有四个乳头谈到武王眼高能看见头顶太阳,也就知道在怀胎的时候,他们已经禀受天命形成了。刘媪在大泽边休息,梦见与神仙交媾,于是生下汉高祖,可见交媾的时候就已经禀受天命了。汉光武帝在济阳宫出生,半夜里没有灯火,宫中却大放光明。军下卒对功曹史充兰说:“这是吉利的事情,不要多说。”这时汉光武帝已禀受天命了。只说文王、武王分别得到赤雀、白鱼、赤鸟鸦之后才禀受天命,是不对的。
  【原文】
  12·3上天壹命,王者乃兴,不复更命也。得富贵大命,自起王矣。何以验之?富家之翁,资累千金,生有富骨,治生积货(1),至于年老,成为富翁矣。夫王者,天下之翁也,禀命定于身中(2),犹鸟之别雄雌于卵壳之中也(3)。卵壳孕而雌雄生,日月至而骨节强,强则雄自率将雌。雄非生长之后或教使为雄,然后乃敢将雌,此气性刚强自为之矣。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当王。王命定于怀妊,犹富贵骨生有,鸟雄卵成也。非唯人、鸟也,万物皆然。草木生于实核(4),出土为栽蘖(5),稍生茎叶,成为长短巨细,皆由实核。王者(6),长巨之最也。朱草之茎如针(7),紫芝之栽如豆,成为瑞矣。王者禀气而生,亦犹此也。
  【注释】
  (1)生:后一个“生”字疑作“产”。本书《命禄篇》有“治产贫富”、“治产不富”,可证。
  (2)身:这里指母身,娘胎。
  (3)别:区分,决定。
  (4)实核:果实的核,种子。
  (5)栽:幼苗。蘖:新芽。
  (6)根据上文有“夫王者”,故疑“王”前夺一“夫”字。
  (7)朱草:一种茎叶都是红色的草,可作染料,古人认为它是吉祥物。
  (8)紫芝:灵芝草,古人认为它是吉祥物。
  【译文】
  上天授一次命,帝王就兴起,于是不再另外授命。得到大富大贵的命,自然就会兴起做王。用什么来证明呢?富家的老翁,财物聚累得很富裕,生来就有富贵之骨,一生治理生计积累货物,直到年老,成为富翁。帝王,是天下之父,他禀承的命在娘胎里就决定了,好像鸟在蛋壳中已经决定了雄雌。鸟在蛋壳里孕育而雌雄产生,阳光照耀使骨节刚强,雄的刚强就自然要率领雌的。雄的并不是出生长大之后有什么东西指点使它们成为雄性,然后才敢于率领雌性,这是气形成的性刚强自然造成的。帝王,天下杰出的雄性,他的命该当帝王。帝王的命在怀孕时已决定了,就像人的富贵之骨生来就有,雄鸟在蛋中已形成一样。不仅人、鸟是这样,万物也都是这样。草木从种子里长出,出土后成为幼苗、嫩芽,逐渐长出茎与叶,长得长短粗细各不相同,这都是由种子决定的。帝王,好比草木中的最高最粗的。朱草的茎像针一样细,紫芝的幼苗像豆一样小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吉祥物了。帝王禀受自然之气出生的时候,也就像它们一样了。
  【原文】
  12·4或曰:“王者生禀天命,及其将王,天复命之,犹公卿以下,诏书封拜,乃敢即位。赤雀、鱼、乌,上天封拜之命也。天道人事,有相命使之义(1)。自然无为,天之道也。命文以赤雀、武以白鱼,是有为也。管仲与鲍叔分财取多(2),鲍叔不与,管仲不求。内有以相知视彼犹我,取之不疑。圣人起王,犹管之取财也(3)。朋友彼我,无有授与之义(4),上天自然,有命使之验,是则天道有为,朋友自然也。当汉祖斩大蛇之时(5),谁使斩者?岂有天道先至,而乃敢斩之哉!勇气奋发,性自然也。夫斩大蛇,诛秦、杀项,同一实也。周之文、武受命伐殷,亦一义也。高祖不受命使之将(6),独谓文、武受雀鱼之命,误矣。”
  【注释】
  (1)使:使用,任用。
  (2)管仲与鲍叔分财取多:据《史记·管晏列传》记载,管仲与鲍叔是好朋友,他们一起做生意,分利时,管仲因为家里穷常常多拿了一些,鲍叔并不介意,不认为他贪心。
  (3)根据上文,疑“管”后有“仲”字。
  (4)有:疑是衍文。“无授与之义”与下文“有命使之验”,相对为文,可证。(5)据《史记·高祖本纪》载,疑“汉”后脱一“高”字。
  (6)将:率领。这里是率兵打仗的意思。
  【译文】
  有人说:“帝王,禀承天命生下来,等他要称王的时候,上天又授命他,像三公九卿以下官员,有皇帝诏书封爵拜官一样,才能就位。赤雀、白鱼、赤乌鸦,是上天封爵拜官的命令。天道与人事一样,都存在有意授命和任用的道理。自然而然无意识的活动,是天道。如果用赤雀授命文王,用白鱼授命武王,这是有意识的活动。管仲与鲍叔平分财物多拿了,鲍叔没有要多给,管仲也没有要求要多拿。因为他们内心有相互了解,熟悉对方就像熟悉自己一样,所以管仲多拿,鲍叔也不在意。圣人兴起为王,同管仲多拿财物的道理一样。朋友本有你我之分,却不存在有意给予对方东西的道理,上天是自然无为的,反倒出现有意授命和任用的效验,这就天道成了有意识的,朋友之道成了自然而然的了。当汉高祖斩杀蟒蛇的时候,是谁叫他斩杀的?难道有天道先去授命,然后才敢于斩杀!是他勇气奋发,天生自然活动的结果。斩杀蟒蛇,灭掉秦朝,逼死项羽,同样一回事。周代的文王、武王接受天命讨伐商殷,也是同一个道理。汉高祖并没有接受天命让他常率兵打仗,而只说文王、武王是接受了赤雀、白鱼的天命,这是不对的。”
  【原文】
  12·5难曰:“《康王之诰》曰(1):‘冒闻于上帝(2),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如无命史(3),经何为言‘天乃大命文王’(4)?”所谓“大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圣人动作,天命之意也,与天合同,若天使之矣。《书》方激劝康叔(5),勉使为善,故言文王行道,上闻于天,天乃大命之也。《诗》曰(6)“乃眷西顾(7),此惟予度(8)”,与此同义(9)。天无头面,眷顾如何?人有顾睨(10),以人效天,事易见,故曰“眷顾”。“天乃大命文王”,眷顾之义,实天不命也。何以验之?“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11),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12)。”如必须天有命(13),乃以从事(14),安得先天而后天乎?以其不待天命,直以心发,故有“先天“后天”之勤(15);言合天时,故有“不违”“奉天”之文。《论语》曰:“大哉,尧之为君!唯天为大,唯尧则之(16)。”王者则天,不违奉天之义也。推自然之性,与天合同。是则所谓“大命文王”也。自文王意(17),文王自为,非天驱赤雀使告文王,云当为王,乃敢起也。然则文王赤雀及武王白鱼,非天之命,昌炽祐也(18)。
  【注释】
  (1)王:据《尚书·康诰》注作“叔”,可从。《康叔之诰》:即《尚书·康诰》。
  (2)冒(x)序):通“勖”,勉。
  (3)史:据文意,疑“使”之误,上文有“有相命使之义”、“有命使之验”,可证。
  (4)经:指《尚书》。
  (5)《书》:《尚书》。这里指《尚书·康诰》。
  (6)《诗》:《诗经》。这里指《诗经·大雅·皇矣》。
  (7)眷:不断地回头看。
  (8)度(h2i宅):通“宅”,地方。今传本《诗经·大雅·皇矣》作“此惟与宅”。
  (9)此:指《尚书·康诰》上的话。
  (10)睨(n@逆):斜视,顾睨:环视。
  (11)大人:这里指“圣王”。
  (12)引文参见《周易·乾卦·文言》。
  (13)须:等待。
  (14)从:参与。事:做,行动。
  (15)勤:疑“动(動)”形近而误。
  (16)引文参见《论语·泰伯》。
  (17)自:疑在“意”前。“文王自意”与下文“文王自为”文例一致,可证。(18)炽(ch@斥):强盛。祐:福祐。这里指吉祥的兆头。
  【译文】
  有人责难说:“《康诰》上说:‘文王大量的努力被天帝知道了,天帝很高兴,天帝就降大命给文王。’如果没有天的授命和任用,经典上为什么说‘天帝就降大命给文王’?”经典上说的“大命”,并不是上天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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