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第2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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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见《论语·季氏》。
【译文】
孔子进入太庙,每件事都问。因为他不知道所以才问,这是为了给人们做榜样。孔子从来没有进过太庙,庙里的礼器很多不只是一两件,孔子即使是圣人,怎么能都知道呢?辩护的人说:“太庙里的礼器孔子曾经都见过,实际上他已经知道,然而还要再问一问,这是为了给别人做榜样。”孔子说:“有了疑问要想到请教别人。”这是说有了疑难才应该问啊!如果说“实际上已经知道,还应当再问,以此给人做榜样”,那么孔子通晓“五经”,学生们跟他学习,他也应该再去请教一下别人,以此来给人做榜样,为什么孔子只是给学生讲课而不请教别人呢?不用自己已经知道五经还去请教别人这种行为给人做榜样,唯独以自己已经知道太庙里的礼器而再问别人这种事给人做榜样,圣人的用心,怎么这样不一致呢?以孔子进太庙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条证据。
【原文】
79·12主人请宾饮食,若呼宾顿若舍。宾如闻其家有轻子洎孙,必教亲彻馔退膳,不得饮食;闭馆关舍,不得顿。宾之执计,则必不往。何则?知请呼无喜,空行劳辱也。如往无喜,劳辱复还,不知其家,不晓其实。人实难知,吉凶难图。如孔子先知,宜知诸侯惑于谗臣,必不能用,空劳辱己,聘召之到,宜寝不住。君子不为无益之事,不履辱身之行。无为周流应聘,以取削迹之辱;空说非主,以犯绝粮之厄。由此言之,近不能知。论者曰:“孔子自知不用,圣思闵道不行,民在涂炭之中,庶几欲佐诸侯,行道济民,故应聘周流,不避患耻。为道不为己,故逢患而不恶;为民不为名,故蒙谤而不避。”曰:此非实也。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11)。”是谓孔子自知时也。何以自知?鲁、卫,天下最贤之国也(12),鲁、卫不能用己,则天下不能用己也,故退作《春秋》,删定《诗》、《书》。以自卫反鲁言之,知行应聘时,未自知也。何则?无兆象效验,圣人无以定也。鲁、卫不能用,自知极也;鲁人获麟,自知绝也(13)。道极命绝,兆象著明,心怀望沮(14),退而幽思。夫周流不休,犹病未死,祷卜使痊也,死兆未见,冀得活也。然则应聘,未见绝证,冀得用也。死兆见舍,卜还毉绝(15),揽笔定书(16)。以应聘周流言之,圣人不能先知,十一也。
【注释】
顿:止,住宿。
洎:据递修本当作“泊”。泊:通“薄”。轻薄。
亲:指父母。彻,通“撤”。撤掉。馔(huàn赚):酒食。
周流:周游列国,四处奔走。
削迹之辱:参见5·6注。
说(shuì税):游说。非主:不好的君主,这里指不采纳孔子主张的君主。绝粮之厄:参见1·3注。
闵:同“悯”。这里是忧虑、关心的意思。
涂:泥污。涂炭之中:水深火热之中。
正:订正。乐正:指孔子按自己的观点对当时的音乐加以订正。他认为通过订正,音乐就纳入了“正道”。
(11)各得其所:指使《雅》、《颂》恢复了各自应有的地位。引文见《论语·子罕》。
(12)最贤之国:指周礼最完备的国家。
(13)鲁人获麟,自知绝也:参见《指瑞篇》51·4和《公羊传·哀公十四年》。
(14)望:怨恨。沮:沮丧。
(15)毉(yī):同“医”。
(16)定书:指删定《诗》、《书》。
【译文】
主人请宾客饮酒吃饭,或者想请客人住在他的家里。客人如果听说他家有轻薄子孙,轻薄子孙必定会叫他的父母端走酒菜,使客人吃不上、喝不上;还会关上房门,使客人不能留宿。那么客人会拿定主意,肯定不会再去了。为什么呢?因为客人知道被请去了也不会有高兴的事,只是白跑一趟受一番劳累和侮辱罢了。如果去了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事,又白劳累一场受顿侮辱回来,那是因为客人不了解主人的家庭,不了解他家的具体情况。人和具体情况都很难预知,吉凶也很难预料。如果孔子先知,就应该知道诸侯已经被谗臣所迷惑,是一定不会任用自己的,只能空跑一趟还使自己受到侮辱,聘书和召令到了,也应该搁置起来不去应聘。君子不去做那种毫无益处的事情,不走使自己受到侮辱的路。不必要周游列国去答应诸侯的聘请,而自取“削迹”的侮辱;不应该白费力气去游说那些不会采用自己主张的君主,而自找“绝粮”的灾祸。由此说来,孔子似乎并不能先知。为孔子辩护的人说:“孔子自己知道是不会被任用的,圣人忧虑的是‘道’行不通,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多半是想要辅佐诸侯,推行他的道而拯救老百姓,所以才答应诸侯的聘请周游列国,不躲避灾祸和耻辱。由于他为的是行道而不是为自己,所以遇到灾祸也下怨恨;为的是老百姓而不是为了出名,所以遭受诽谤也不顾忌。”我说:这些都不是真实的。孔子说过:“我从卫国到鲁国后,才把《诗》的乐曲进行了整理,使《雅》乐和《颂》乐各得其适当的位置。”这就是说孔子了解当时的形势。根据什么说他自己知道呢?鲁国和卫国,是天下执行周礼最完备的国家,鲁国和卫国不能任用自己,那么天下就没有什么国家会任用自己了,所以他才回到鲁国作《春秋》,删改编定《诗》、《书》。以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这件事来说,可以知道孔子将要应聘时,还不知道自己前途如何。为什么呢?没有兆象而无从察考,圣人是没有根据来作出判断的。等到鲁、卫两国不任用自己,这才知道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等到鲁国人捉到了麒麟,他才知道自己再也没有什么希望了。道行不通,命也完了,征兆明明白白地显现出来,内心怀着怨恨、沮丧,只好回去冥思苦想。孔子不停地周游列国,如同生了病又不到死的地步,所以祈祷占卜希望病好,因为死的征兆还没有出现,希望能活下去。这样说来,孔子应聘是因为没有看到彻底绝望的证据,还希望自己能被任用。等到家中出现了要死人的征兆,占卜的人回头就走,医生也拒绝治疗,这才拿起笔来删定《诗》、《书》。以孔子应聘周游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一条证据。
【原文】
79·13孔子曰:“游者可为纶,走者可为矰。至于龙,吾不知,其乘云风上升。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圣人知物知事,老子与龙,人、物也;所从上下,事也,何故不知?如老子神,龙亦神,圣人亦神,神者同道,精气交连,何故不知?以孔子不知龙与老子言之,圣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注释】
游者:指鱼类。纶:指鱼线,这里是钓的意思。
走者:指兽类。矰(ēng增):一种用丝绳系住的短箭,这里是射的意思。走:《史记》作“飞”,《龙虚篇》22·12亦作“飞”。
其犹龙邪:相传孔子曾向老子问礼,老子作了解答,而孔子认为老子的解答很玄妙,所以把老子比做龙。引文参见《史记·老庄申韩列传》,文字稍有不同。
所从上下:指龙的活动。《龙虚篇》22·12说:“龙乘云而上,云消而下。”这里也兼指老子对孔子所作的玄妙的解释,像龙那样,忽上忽下,不可捉摸。
精气交连:王充认为万物都是“气”构成的。同一类物是同一种“气”所构成的,可以互相沟通。
【译文】
孔子说:“鱼类可以钓到,兽类可以射获。至于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它能乘着云风上天。今天见到老子,他大概就像龙一样吧!”圣人知道物也知道事,老子和龙,一个是人,一个是物,龙的活动从上到下,从下到上,都是事,孔子为什么不能知道呢?如果老子是神,龙也是神,圣人也是神,那么神的活动应该有共同的规律,他们的精气可以互相沟通,为什么会不知道呢?以孔子不知道龙和老子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二条证据。
【原文】
79·14孔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虞舜大圣,隐藏骨肉之过,宜愈子骞。瞽叟与象使舜治廪浚井,意欲杀舜。当见杀己之情,早谏豫止,既无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为。何故使父与弟得成杀己之恶,使人闻非父弟,万世不灭?以虞舜不豫见,圣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注释】
闵子骞:参见28·2注。
间:离间,非议。昆弟:兄弟。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意思是,由于闵子骞能掩盖父母兄弟的过失,因而人们对他的父母兄弟没有可非议的话。引文参见《论语·先进》。瞽叟:参见9·4注。象:参见5·6注。治廪(lǐn凛):修理谷仓。浚(jùn俊)井:淘井。
豫:通“预”。预先。
据上文例,“见”字后当有“言之”二字。
【译文】
孔子说:“闵子骞真是孝顺啊!别人在他和他父母兄弟之间说不了挑拨离间的话。”虞舜是个大圣人,他在掩盖亲属的错误方面,应该超过闵子骞。舜的父亲瞽叟和异母弟象让他修理谷仓和淘井,打算借机杀害他。舜应当看出他们有要杀害自己的意思,应该早早地规劝他们预先防止事情的发生,既然无可奈何了,也应该躲开或装病不干。为什么要使他父亲和弟弟构成谋杀自己的罪名,使人们知道这件事而指责他的父亲和弟弟,以至万世之后还有人在谈论呢?以虞舜不能预见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三条证据。
【原文】
79·15武王不豫,周公请命。坛。。既设,。。祝已毕,不知天之许己与不,乃卜三龟。三龟皆吉。如圣人先知,周公当知天已许之,无为顿复卜三龟。知圣人不以独见立法,则更请命,秘藏不见。天意难知,故卜而合兆,兆决心定,乃以从事。圣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注释】
事见《尚书·金縢》。
坛:祭祀用的土台。。。(shàn善):经过除草、平整供祭祀用的地面。。。:同“策”。参见63·7注。。。祝:祭祀时应用的祝文,这里是读祝文之意。后一个“不”:通“否”。
卜三龟:参见63·8注。
圣人:指周公。立法:建立法制。这里指决定事情。
【译文】
周武王生病,周公乞求上天延续武王的寿命。设置了祭坛,读完了祝文以后,还不知道上天答应了自己的请求没有,于是就用龟甲占卜了三次,结果兆象都很吉利。如果圣人是先知的,周公就应当知道上天已经答应了自己的请求,不必紧接着又用龟甲占卜三次。知道圣人不以个人的意见来决定事情,所以周公还要乞求天命,并且把祝文秘藏起来不让人看见。由于天意很难知道,所以三次进行占卜,把得到的兆象合起来加以对照。兆象定了心也就定了,于是就根据兆象的指示去办事。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四条证据。
【原文】
79·16晏子聘于鲁,堂上不趋,晏子趋;授玉不跪,晏子跪。门人怪而问于孔子,孔子不知,问于晏子。晏子解之,孔子乃晓。圣人不能先知,十五也。
【注释】
晏子:参见17·2注。聘:出使。
堂:宫殿,朝堂。趋:小步快走。
晏子解之:晏子解释自己的行动时说:“古礼上规定,在朝堂上,国君走一步,臣子要走两步,当时鲁君走得快,我就不得不走得比鲁君更快;授玉时,鲁君弯腰给我,我为表示比鲁君地位低得多,所以只能跪下来接了。”事见《韩诗外传》卷四及《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五》。
【译文】
晏子出使到鲁国。使臣在朝堂上不应该小步快走,而晏子却快步走了;君王授与玉时,使臣不应该跪着接,而晏子却跪下来接了。学生们感到奇怪而去请教孔子,孔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就去请教晏子。晏子解释之后,孔子才明白。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五条证据。
【原文】
79·17陈贾问于孟子,曰:“周公何人也?”曰:“圣人。”“使管叔监殷,管叔畔也。二者有诸?”曰:“然。”“周公知其畔而使?不知而使之与?”曰:“不知也。”“然则圣人且有过与?”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也,不亦宜乎?”孟子,实事之人也,言周公之圣,处其下,不能知管叔之畔。圣人不能先知,十六也。
【注释】
陈贾:战国时齐国大夫。孟子:参见1·3注。
管叔:参见42·10注。殷:这里指武庚。武王灭商后,封纣王的儿子武庚于殷(在今河南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