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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部分

金古武侠赋-第268部分

小说: 金古武侠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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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吸血,根本没有其他后患。你接受不了吸血,便以死人血为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啊。”

    他说的轻松,可其中苦楚却也体会不了。

    一个人,陡然变成了江湖,什么也吃不了,只要喝血,这谁受得了?

    况国华无法接受!

    看着况国华依旧一幅死人脸的表情,道:“罢了,罢了,我还是告诉你一些东西吧,省得你这幅鬼样子。”

    况国华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复生也有些好奇。

    他道:“你可知,将臣的来历?”

    况国华摇头,道:“这些年,我也探查过这些事情,只是知道将臣乃是僵尸之祖。”

    点头,道:“不错!只是,僵尸与僵尸也是不同的。人们口中一般的僵尸,就是那种蹦蹦跳跳的大粽子。这些僵尸也会进化,只是一般都需要千年功夫,才可成为僵尸王,洗去一身的污秽之气。将臣却不同,将臣之后也不一样。在我所见过的道家记载之中,所有的僵尸说的都是那种大粽子,而不是将臣之后。而有关将臣的事情,大家虽都知道,却也是模模糊糊。为此,我探查了马家。”

    “马家?”况国华眉头一皱,脑海中顿时出现一女子身影,惊疑道:“马丹娜?”

    “不错!”道:“江湖上有南茅北马的说法,南茅就是茅山一派,北毛代表的就是马家。马家的历史很悠久,可以追溯到秦朝。马家历代传人都会追杀将臣,并以铲除将臣为己任。可几千年过去了,将臣依旧活的好好的。最让我想不到的是,马家可以预知到将臣出世的大致时间。”

    “从这些记载中,我推算出几个有趣的猜测,你想不想听。”

    况国华盯着,脸色难得严肃了一次。笑了起来,道:“第一,将臣很早就有了,他被称作僵尸之祖,可以说他是第一个僵尸。第二,将臣出世前,一直都在沉睡,数十、数百年的沉睡。第三,你是将臣之后,可历史记载中并没有出现过将臣之后。”

    “你什么意思?”一时间,况国华脸色变的很难看,思绪也完全乱了。他想要思考,脑子却如浆糊一般,完全不知从哪里入手。

    嘿嘿笑道:“以上三点反映出了几个问题,一,将臣可能不用吸血,不然他为何一直沉睡。二,将臣从不,不对,应该说甚少咬人。”

    “不吸血?”况国华瞪大了眼睛,道:“那为什么,我们却需要吸血为生?”

    摇头,道:“我怎么知道?也许,这就是你们成为僵尸的后患吧。不瞒你说,我在你们走后与僵尸打了一场,他给我的感觉很奇怪。说来你也许不信,那时的将臣给我一种纯净的感觉,就如初生的婴儿,好似一张白纸。他有灵智,却懵懵懂懂。我觉得,他咬你可能不是为了吸血,而是为了救你们的命。”

    “不可能!”况国华低吼,显然不敢相信,或者说他心里的恨让他无法相信。

    对此,也不多说了,他拍了拍况国华,对况复生打了个眼色,缓步走了出去。山洞,就留给他好好想一想吧!

    一直到天黑,况国华才一脸疲惫的走出山洞,他没有再提说过的话,或许他信了,或许他没有信。

    事实是,他成了僵尸,需要吸血,原因已然不重要了!

    跟着两人,亲眼看到了他们的吸血过程,寻找死人,喝他们的血。这对别人来说也许比较困难,可对两个对血腥味道极其敏感的人来说,不难。

    站在村口,看着阿秀的身影,道:“你真的不去见一见她吗?”

    况国华苦笑,道:“我这个样子,能去见他吗?”

    摇头,道:“正是这个样子,你才要去见他。你知道,僵尸是痛苦的。对我们修炼的人来说,活的越久越好,你看我,就在探索这些。可对于吸血僵尸来说,却非常痛苦,因为他们本就长生,却不知该干什么?阿秀,是一个好女孩。她为了你,一直都不曾嫁人,苦苦的在这里等你。在她有限的生命中,你不陪着她,还想做什么?”

    况国华苦涩道:“我怕!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我怕阿秀变的与我一样。”

    点头,他明白,这就是况国华不敢爱、不敢恨的原因,就如珍珍的死,让他痛不欲生。可是,让他下定决心去咬人的,只有马小玲。

    如果,他真的爱上阿秀,也许真的会咬她吧。

    这一点,似乎是死节啊!除非他能进化,变成不再吸血的僵尸王者。

    僵尸的力量来源于爱,只有懂得爱,况国华才有进化的机会。

    低头看向自己的珠链,对况国华道:“国华,我还是觉得你该去见一见阿秀,即便与她说明,让她不要再傻傻的等你,也是好的。而且,有我再旁边,你怕什么。我连将臣都敢打,还制服不了你吗?”

    况国华一愣,定定的看着阿秀,眼中浮起一丝喜色——他,心动了!

    若有在侧,也许……

    一旁,马上对况复生使眼色,这小子也很机灵,马上接口道:“况大哥,我想爸爸与阿秀姐姐了,我们就去见一见他们吧。”

    二人轮番的在他耳边劝慰、鼓励,况国华也终于下定了决心,去见阿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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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熟人啊() 
金古武侠赋;405 熟人啊

    况国华、阿秀的情爱就不多说了,期间重重惊呼也不必多言。茇阺畱尚(顶)(点) 。x。co以阿秀对况国华的爱,他即便变成了僵尸,阿秀也不会在意。

    还有况复生这小子,也终于了了一件心愿,回到了家中。只可惜,他是无法生活在阳光下的,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谁不觉得怪。

    这注定了,他只能偷偷的生活在村子里,陪伴着父亲。

    几人生活了没几年,天下就又乱了起来,想到以后的剧情主场在香港,便对几人道:“不若我们去香港。”

    众人同意了,在况国华、的帮助下,一行人很顺利的偷渡走了,进入了香港。

    在这个地方,想要生活也不那么简单,可对于一行来说,这就是简单的事情,便是去卖苦力,这几个家伙也是不会累的怪物,赚的也多,养活一家人根本不是问题。唯一困扰着他们的,大概就是几人不会老,只能看着身边的人老去。

    一开始还没有什么,可当阿秀五六十岁时,她的老态让况国华害怕。他害怕的不是阿秀的样貌,而是她的生老病死。

    这对不死的况国华来说,太痛苦了。

    多次劝过他,说的也颇为有理。生老病死本就是常态,现在不是常态的不是阿秀,是他自己。他自己还没有接受自己,所以觉得痛苦。只有他自己接受了,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可是,况国华想要接受如今的自己,也需要去想通啊!

    他想不通!

    在这一点上。他不如复生。也许因为复生是孩子的关系,也有着孩童的心性。偶尔会难过,可过后就忘了。还经常逗弄国华。

    这有点老顽童的感觉!

    这一日,上街的况国华与阿秀带回了一个人,叫何应求。

    听到这个名字,愣了一下,看他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却是知道他的事情。说来,他是毛小方弟子,是自己的后辈。

    众人互相介绍时,当况国华介绍到。何应求愣了一下。一直注意他,见此,道:“怎么?你知道我?”

    何有求一笑,道:“我知道一位前辈,也叫。”

    笑了起来,道:“一位前辈……”他与况国华对视了一眼,道:“看来,我也老了啊。”

    何有求一愣,不明所以。况国华在一旁解释道:“求叔。我见到前辈时,他头发半白,只是二十多年前成了黑发。论年纪,这位前辈最少也有百岁了。”

    “这……”何有求瞪大了眼睛。一幅震惊模样,“难道真是前辈?”

    道:“你是毛小方的弟子吧。秋生与文才可好?”

    何有求一幅惊喜之色,道:“还真是前辈啊。我拜师时。并没有见过前辈,只是听师父与两位师兄提过。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前辈。”

    “行了。行了,客套话就不要说了。你与国华认识,我们也有缘,以后大家住在香港,可以经常往来。”

    几人说着闲话,也从何有求口中知道了秋生、文才的消息。二人都死了,受国内形势影响,被打上封建迷信的帽子。

    何有求是跑出来的,偷渡到了香港了,与等人来港的时间差不多。

    他能跑出来,还是托了况国华的福。

    当年,况国华咬了他一口,又一刀斩断他的腿,让他醒悟了过来,从此不再斩妖除魔,而是做起了正当事情,道家的事只在暗中做,还只是出售东西。这让他躲过了第一次打击,他也见事不对,跑了出来,偷渡到了香港。现在,他正开着一间游戏厅,暗地里做着道家器物买卖。

    也向他打听了一下马家的人,他们一样,从大6跑了出来,马丹娜也老了,前年死了,留下了一个年纪不大还在上学的孙女,就是马小玲了。

    现在马小玲出国留学去了,估计要过两年才会回来,而距剧情开始,也还有好几年。

    在香港这些年,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他一直都在修炼,同时也赚一些钱财,购买一些需要的东西。如今,他的通天之路已经走了一半多点,一身修为比当年更加强大了,况国华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只是比之将臣如何,心里依旧没底。

    僵约给他的压迫力不小,也试着放松自己,可心底想的还是修炼,将臣的样子也不时的在他脑海中闪现,提醒着他对手的强大。

    说来,这些年他也很闷,与况国华有的一拼,而况国华还有一个阿秀陪着,却只能憋在系统空间中修炼。

    又过了两年,阿秀死了,况国华大哭一场,痛苦难挨,现了盘古真身,力量暴增。不过,他并没有失控,可心里的痛,却让他更加沉默,甚至把工作也扔到了一边,只一个人静静的待在屋子里。

    这样的况国华自然是让人担心的,不过有况复生这个小鬼担着,也乐的清闲,只是偶尔看看,免得况国华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也就在这一年,他得到何应求的消息,说马小玲回来了。

    这莫非,就是天意!

    是了,这个世界的天命是有意识的生灵,他操控着各种手段,一个妥妥的大反派。那盘古一族也够狠,就为了除掉他,搭上了整族的生命。

    痴呆了两年,况国华勉强振作了起来,复生给他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况天佑。几人也办了新的证件,天佑被扔进了警局,去当警察了。复生,也重复着他永远小学六年级的日子。

    闲来无事,便四处走走,用不多的时间。走遍了整个香港。不过香港是一个变化的城市,今日走过了。下次再来,路还是路。可两旁的景色已经变了。

    大家在城市里容易迷路,还不是因为城市变化太快了。

    又闲逛了一日,突然在一小学前停下了脚步,目光有些出身的看着小学内走出的一女子。她一出门,快走了两步,与一等候的女子抱在一起,热烈的说着什么。

    这女子长的很秀美,浑身散发着清秀、灵美的气息,颇为纯真自然。她身旁的女子也不差。只是她的美与这女子不同,二人是各有千秋。不过二人站在一起,引人的绝对是这个女子,因为她穿着短裙,露出了一双美腿。

    如此两人,自然是王珍珍与马小玲这对女主角了。

    想不到,意外之下却是碰到了两人。

    “珍珍,那傻小子再听着你看呢。”马小玲注意到了,一脸调笑的对身旁王珍珍道。

    王珍珍脸一红。道:“哪有,他明明在看你。”

    “要不我上去问一问,看他在看谁……”马小玲嘿嘿一笑,弄的王珍珍又气又恼。却拿这闺蜜没有办法。她拉着马小玲,还真怕这胆大的女孩去问。

    “好了,好了。我不问就是了。我们快走吧,伯母在家也该等急了。”

    二人声音越来越远。也回过神来,他看着两人消失的背影。微微一笑,自语道:“看来,又该搬家了。这次,就直接搬去嘉嘉大厦。”

    还不待去找何应求,他就遇上了一个人,一个与大家都有关,却又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何有求。

    何有求是一个极端的人,他爱的极端。

    生活在现代,大家都明白爱不是占有,可明白,何有求不懂这个道理。或者说他懂,却入了极端。这大概也跟他的职业有关了。

    一个可以知人生天命,常为人算命的人,却改变不了命运。轮到他自己时,走上了极端,入了歧途。

    这家伙是一个修道的天才,写出的还阳禁咒虽不能打破命运,却也超出常理。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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