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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乱世逢君殇流年+番外 作者:玖珘(晋江2012-10-04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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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保养。小姐对他又是感激,又是欣赏的,许诺老爷康复后,便求情让他减租子。”
  我笑道:“后来,减租成功了,他俩也就走到
  了一起,对吗?”
  “是的。老爷最疼大小姐,她都开口了,老爷便允了。颜大夫也是分文不取,代佃户感激老爷的恩德。老爷不知,小姐在颜大夫走后,把那篇文采矍铄的谏言书阅读了不下百遍,只可惜颜大夫云游四海行医,俩人不得常相见,但一旦下乡相遇,便又是促膝长谈,以慰相思。那日老爷向小姐提出亲事,小姐早已芳心暗许,哪肯妥协,老爷知道小姐看上了颜大夫,虽在意料之中,但仞是颇为惊怒,坚决不许小姐下嫁给一个乡野大夫。就在婚礼前一天,小姐逃跑了,老爷只恐面子有失,便诈称小姐病故了,连夜出殡,一台空棺了结了胜男小姐的婚事。老爷私底下气愤难平,把小姐从族谱除了名,发誓父女情绝。”
  “老爷的心真狠,真心相爱哪儿有错,为何要拆散一段好姻缘。”
  “小姐别这么说,老爷的心还是好的,对小姐的爱也是真的。哪有父亲不想女儿嫁得好,从此衣食无忧的呢?小姐私下与颜泽成了亲,确实有违孝道,后来回府拜见父母,老爷下了严令,不许开门,小姐跪了三天三夜,无奈只得离去,从此夫妻俩隐居山林,再未有过消息。直到七年后,一小童前来报信,说胜男小姐快病死了,要见老爷最后一面。老爷当即上马,狂奔了三天才赶到一个山间村落。听我母亲说,老爷在村口问路,当时若水小姐你正在村口玩耍,是你给老爷带的路,这应该就是血脉相连的亲缘吧。原来颜泽大夫两年前就去世了,他在看病时被传染到了瘟病,没熬几日就去了。小姐伤心之下,一病不起,却耐于生计,不得不砍樵织布,胜男小姐多娇生惯养的人哪,老爷见到她时,已病的皮包骨头,羸弱不堪,不复当年的玉颜。她临终请求老爷宽恕,此生养育之恩无以为报,被家谱除名,做孤魂野鬼,她都无所谓,只求老爷把她女儿带回张府,抚育成人。小姐死后,老爷命人把她与颜泽合葬,还把小姐你带了回来,亲自教养。小姐你本不叫若水,这是老爷给你改的名字,老爷把对胜男小姐的爱,全部投到了你的身上。他悔恨自己对女儿的教养太似男儿,养成了说一不二的刚烈性子。于是就给小姐取名若水,希望小姐你柔情似水,温婉和善些,能替胜男小姐承欢膝下。小姐回府后,对老爷是颇为敬重的,原来胜男小姐从未说过一句老爷坏话,在女儿面前只夸自己父亲何等英明。”
  我道:“听你这么说,老爷确实很爱我的母亲,还有我,他在用对我的爱来补偿对母亲的亏欠。”
  采薇点点头,道:“胜男小姐拒的是陆家公子的婚约,张家本就理亏。可峰回路转,十五年过去了,陆家公子的儿子邂逅了正在弹琴的小姐,
  被小姐风采所迷,也来上门提亲,命运似乎出奇的巧合,小姐又抵死不从。所以,这次小姐拒婚可把老爷吓坏了,没想到小姐性子也是如此刚烈,没说几句便闹上了藏书阁要自杀,脾气和胜男小姐竟是一模一样。”
  采薇无奈一笑,我扯了丝笑容,可紧接着,我们又都哭了。
  “小姐,您今后可别再干这种傻事了,采薇怕。”
  我微微低头,不让她看到我眼中的泪水。
  “小姐早些休息吧,采薇下去了。后天老爷会带小姐出门,迎接一位贵客。”
  房中再无一人,我坐到铜镜前,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我,穿越时空,来到了东汉末年,虽然自幼熟读三国历史,对东吴的历史还算有一点了解,可我并不能保证自己能够在乱世活下去。虽然稀里糊涂成了张昭的孙女,也算是生在了钟鸣鼎食之家,可在这个年代,女子的身份是这样卑贱,指不定哪天随便上了花轿,相夫教子度过一生。我不甘,不愿,却又无可奈何。
  被胜男小姐的故事感动良久,我辗转无眠。
  我现在的身份是若水,张若水。
  


☆、出门

  经过两天的调整,手臂的伤口已愈合,我对这具身体的人生经历也算有个大概了解,我开始适应小步走路,细嚼慢咽地吃饭……一系列古代淑女的必修课,把我折腾的够呛。索性苦没有白受,现在,我可以自信地穿上汉服,深觉自己俨然便是古人。
  太阳刚刚升起,采薇就进入我的房间,唤我早起,说爷爷交代好好打扮,迎接贵客。
  两天光顾着养伤,我与这位古代的爷爷可是素未谋面,天啊,待会儿还要和他一起迎客,急煞我了。
  采薇微嗔道:“早知道小姐什么也没准备,放心,奴婢跟着去,一定在身旁提点小姐。”
  我心中的石头霎时落地,这位古代的小姐妹可真是帮了我不少忙。
  采薇为我绾了个坠马髻,侧辅三根玲珑翡翠簪,后坠点翠花钿,颈戴淡紫璎珞。采薇取出一套浅绿缎子的锦服,外罩一件颜色略深的纱衣,衣襟处柔黄色的绣花星星点点、若隐若现,略带病容的我本就不宜奢华装扮,如此清丽的一身倒衬得柔弱似柳。
  女子三分姿色,七分打扮。这张若水本是个玲珑可人的小美人儿,经过采薇的巧手装扮,愈发出落得清丽明秀。只是眉眼略显稚嫩,不过十五岁的年纪,也难怪人家抵死不嫁。
  采薇一边为我整理衣襟,一边叮嘱道:“此番,刚晋封的吴侯孙伯符邀老爷一同迎接他的总角之好周公瑾东渡回吴,老爷只携了小姐去,没提要带小姐的大舅和二舅,可见小姐在家中最得宠爱。此番迎客,小姐可以见到吴侯,权公子,还有周公瑾,奴婢跟着您,也有眼福了。谁不知周郎翩翩佳公子也。”说完,不禁红着脸,笑出声来。
  我心中默想,此时应该是建安三年,周瑜东渡回吴,加入孙策帐下,可算是兄弟重逢,双雄合璧,这是江东蒸蒸日上的开始,我也算是去讨个吉利,看看真实的周郎,是否如诗中所言“雄姿英发,羽扇纶巾。”
  张昭只带了我去迎客,不带其两个儿子。这若水小姐在张家虽表面风光,暗地里许是被人恨毒了。其母得宠,其女复宠,不知这两位舅舅对“我”是妒是怜?
  收拾行装,出门,瞧见大门正中央立着一位头发半百,穿戴整齐的老人,我下意识到他便是张昭,带着几分尴尬,松了松身子,上前叫了声:“爷爷,若水一切准备就绪。”
  他回过神来,微眯着眼,和蔼的朝我笑了笑,然后吩咐道:“启程。”声音洪亮,完全不像一个老人。他应该是个刻板蹈矩,却不失亲情温和的人吧。
  我坐上马车,却发现迎面又来了一队人马,只听见爷爷的声音:“乔公得了闲,也来迎宾啊。”
  “是啊,谁不知周郎一世豪杰,特带两位女儿见见世面。”
  “我等先行
  ,乔公请便。”
  我心中猜想,难不成是江东二乔。心中略有些不以为然,古时候女子地位卑贱,乱世中受教育的大家闺秀更是稀有。所以二乔估摸着是自小培养了些才艺,气质自是有的。外加肩不挑手不提的,自然比大多数女子秀美的多。所以估摸着,在现代看惯美女的我,该是不会被所谓的“绝色”震慑到的吧。
  采薇撩开轿子的门帘,低声对我说:“小姐,老爷吩咐你卸去所有钗环,素服示人。我想也来不及想,总觉得哪有爷爷害孙女的,立即动手卸下璎珞花钿,只留一根翡翠簪子。
  马车很快驶入吴郡,停在了大道宽阔处,我在采薇的搀扶下下了车。
  正值秋高气爽,天蓝得一如水洗过似的,陌上几朵妃色的蔷薇暧昧地绽放了半个花骨朵儿,似浅笑的美人,欲拒还迎。我一时惊恼,想起我穿越时围绕在我身边的蔷薇花。
  罢了,穿越之说连爱因斯坦都只推出理论,我这个理科弱脑袋能捉摸出什么呢?好好欣赏旖旎风光吧。
  我知道吴郡就是现代的苏州,此时此地,空气还没有受到工业化的污染,清爽中夹杂着泥土的芳香,令久居城市的我陶醉良久。
  恍惚间,二乔的绝色容颜映入眼帘。雪颈低含,她们向我问好。我也回了一个僵僵的笑脸,心跳的忽快忽慢。满满的懊恼,悔恨着自己粗鄙,这对并立的美人哪里是俗物,简直是惊为天人。
  我打量着她们,身穿紫色华服,略显沉稳的应该是大乔,皓齿朱唇,雪肤玉肌,浅笑盈盈。她抚媚动人的双眼,犹如烟波浩渺的江面,望不到底,白皙的肌肤透着粉红色,与耳际粉红色的桃花簪子相得益彰。
  小乔打扮倒是简约许多,但简约中透着精致,淡粉色的丝绸襦裙,腰间系着洁白的缎带,乌黑油亮的三股辫,衬托的她活泼俏丽。发髻也是一根桃花簪子,但相较大乔的,要略小些,却不减精致。
  姐妹俩肩若削成,腰若约素,皓齿明眸,回眸一笑,百媚丛生,宛如空谷幽兰,楚楚动人,浑身上下竟是一点瑕疵也寻不出。真不愧是历史上出名的美女,我看了也是又爱又羡,心里直呼,管她什么大明星,见了这天然雕饰的美人,都得自愧不如,不论东方西方的审美,她们都无懈可击。
  只叹江山如画,美人如玉,难怪这成了难倒世世代代英雄的大难题。
  在秋风中站了许久,我冷的瑟缩着,爷爷瞧见了,吩咐采薇给我拿披风。
  我何止是身体冷,心里更冷。
  不是戏弄我吧!偏就带了件白色披风,面料倒是上等的丝缎,可素锦雪缎,一点儿花色也没有,长相本就逊人一大筹。又卸去了所有珠花,再配上白色的披风,我简直成了弱柳扶风的林黛玉了。
  我不甘的怒了努嘴,却被爷爷瞧见了。爷爷向我赞许了一眼,亲自为我披上,在我耳边轻轻说:“放心,爷爷不会害你,让你这样打扮自有用意。”
  我的心稍稍安了些,反正比不过人家,说不定这招以退为进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迎宾

  披风确实令我暖和不少。
  秋风萧瑟,扬起风尘,二乔静立在风中,秀发飞舞,朦胧似幻,飘渺地宛若洛水之神。
  现代的美女虽多,但多依靠化妆。而二乔的姿容,绝对是天生丽质,加之出生名门,气质夺人眼球,今日盛装之下,更令素来自恋的我自惭形愧,为之倾倒。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待会儿出场的英豪们,岂非个个都得拜倒在石榴裙下?
  想的正出神,又一骑人马到了。我瞧见爷爷,乔公,二乔,都跪下了,我也立马跪下,只听众人说:“拜见吴侯。”
  “起吧。此番迎接周郎,你们有心了。”
  “诺。”
  众人都起了,我立马意识到主公便是孙策,史书上记载,此番他是带着母亲太夫人,弟弟孙权一同前来迎接周瑜。我激动万分,孙权孙策都是江东基业的开创人,有幸得见,真是三生有幸。
  我瞪大了眼,想瞧清他们的样子,也就不虚此行了。
  走在正中央,一袭戎装的,应该就是孙策,墨色披风,银制短靴,不愧是“小霸王”,眉宇间透露着桀骜之气。他高大魁梧,器宇轩昂地朝我们走来,目如朗星,步伐稳健,一代雄主的气势压得我连气也不敢大声喘。
  走在孙策身旁的男子,眼珠透着碧色,身穿一袭月牙白公子装。想必是孙权吧,他嘴角含着儒雅和善的笑容,温润的如同玉一般。眼神却洞若观火,坚定自信,仿佛能摄人魂魄。真奇怪,陌上明明尘土飞扬,他的白靴却丝毫不见灰尘,宽大的书生袖肆意地飞舞着,仿佛所有的尘埃都避着他,显得他高蹈出尘。脑海中浮现“生子当如孙仲谋”的词句,想着将来雄踞乱世,睥睨天下的东吴大帝,年轻时居然如此模样,真是不可思议。
  男人、青年,这俩兄弟是完全不同的气质,却都拥有无懈可击的完美风姿。不得不感叹果真是副好皮囊。江东青年多才俊,领导他们的王,自然是人中翘楚。
  他二人一同转身,孙权撩开马车门帘,孙策抬起手臂,搀扶马车中人出来。
  不用猜就知道,车中坐的一定是他们的母亲,太夫人。爷爷走上前,行了个礼,很是恭敬。
  “吾儿与公瑾是总角之好,今日本以为只有自家人来,没想到张公乔公不辞辛劳远迎,公瑾见了定然欣喜。”太夫人双鬓微霜,只一袭素袍,精神却是极好的,容光焕发。她谈笑自若着,不忘用骄傲的目光赞许着自己两个儿子。
  爷爷退到一旁,太夫人走在中间,孙策孙权走在母亲身旁,霸气的眼神里多了一份柔情。太夫人看了我一眼,眼里有一丝惊色,但很快闪过。
  我心想:一定是打扮过于素朴,老人家都不愿意看我了。
  太夫人越走越
  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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