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秘术-第26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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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蛇因海格力斯而出名。
那位英雄十二大伟绩中的第二件便是杀死这妖魔。
九头蛇剧毒无比,沼泽的水也因此长年恶臭,四周土地变为褐色。
它还经常吞食过往行人牲口,为害一方。
海格力斯与侄子伊奥劳斯驾马车来到沼泽。
他命伊奥劳斯看住车辆,自己用火箭将九头蛇引出。
双方展开大战,每当英雄用剑(一说为镰刀)砍掉那魔怪的一个头,另一个新头(一说两个)又重新生出。
海格力斯于是喊侄子来帮忙。伊奥劳斯用火炬烧灼断颈,头便无法重生。
最后海格力斯将八头一一砍下,又用巨棍打落正中的主头,埋于土中,用大石压住,才算铲除这一祸害。
后来宙斯为纪念海格力斯的丰功伟绩,将被他杀死的九头蛇升到空中,变成了长蛇座。
根据其它版本所述,双方搏斗正酣之际,赫拉派来一只巨蟹来协助魔物。
巨蟹钳了海格力斯一下,旋即被英雄杀死。
这只巨蟹成为了天空中巨蟹座的来源。
公元前二世纪古勒拿的石版上也刻画有这一场景。
九头蛇死后,海格力斯将箭头喂上其胆部的毒汁。这些毒箭后来误伤了人马喀戎。
喀戎是不死之身,但蛇毒入骨,疼痛难当,他便放弃了永生,宁愿一死,飞上天空成了人马座。
毒箭还埋下了海格力斯自己的死因。
他完成十二项任务后,携娇妻回家安顿。
路上用毒箭射死了另一人马涅索斯。
人马死前诓骗海格力斯的妻子得伊阿尼拉,说自己的血是催生爱情的圣药,涂抹一点在衣服上,给谁穿上,谁便会一辈子忠贞不渝。
当时有谣言说海格力斯将迎娶罗尔。
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得伊阿尼拉便照人马所言行事。
海格力斯穿上妻子所赠的新衣,九头蛇的毒液便通过涅索斯的血渗入肌肤。
他想扯下衣服,但已与皮肉粘连,再无法分开。
一代英雄,就此殒命。
这段掌故在《变形记》中记载得最为详尽生动。
传说九头蛇死后与地狱犬一起为冥王看守门户。
《伊利亚特》便这样写道:“(哈得斯的)大门下盘踞着不少魔物……勒拿九头蛇嘶嘶作声。”
刻耳柏洛斯和许德拉。
一个是地狱三头犬,一个是九头蛇。
都是镇守冥界的魔物。
现在被皮耶罗派来协助普兰迪。
也足见皮耶罗对于卡蒙家族文物走私事业的重视,毕竟这文物走私不仅能够带来巨额的收入,而且还是他们家族兴起的基础。
做人不能忘本这一点,皮耶罗做得还是可以的。
“许德拉,我之前让你调查那件古玩店的事情,你调查怎么样了?
现在已经都过去四五天时间了,咱们可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坏了老板的大事儿。”
普兰迪看向许德拉,有些严肃地问道。
说实话,普兰迪看着这个许德拉,心里头竟然是有些忌惮的。
因为卡蒙家族现在的五大猛将,五个家族的掌势者,除了他之外,都是皮耶罗从外面带回来的。
他虽然凶悍,但底细很清楚,只要是熟悉翡冷翠的人,都熟悉他。
可另外四个人就有些神秘了。
他以前还托人调查过这四个人。
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这个许德拉,不仅是文物鉴定专家,还是欧洲的大律师。
拥有着无比狡猾诡诈的头脑。
皮耶罗这一次能够轻易摆明家族那些元老,成功拿下家族的统治权,跟许德拉是分不开的。
至于刚刚出去的刻耳柏洛斯,千万不要小看那家伙,那家伙是从阿富汗战场上回来的美国老兵。
据说是在战场上杀害了平民,所以才被判了型,不过被皮耶罗给救了,从此便跟在了皮耶罗的身边。
第四三二六章 脑瘫()
“老板。”
许德拉现在暂时跟着普兰迪,所以为了便利,都是称呼老板。
“那个事儿已经调查过了,那个人被救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不过听他说话的口音,倒像是翡冷翠本地人。
只是他背后有没有人支持,就不太清楚了。”
听到这样的回答,普兰迪怎么可能满意,他的脸色变得阴沉难看起来。
许德拉却依旧继续说道:“咱们一直守着翡冷翠的各大交通要道,如果那个家伙要逃走,一定会被发现的。
现在既然没找到,就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他还留在翡冷翠……”
卡蒙家族的势力遍布翡冷翠,所以许德拉非常自信,只要他们没有发现,就说明那个人还躲在翡冷翠。
可问题是,翡冷翠并不算小,如果那个人一直躲着的话,想要找到还真不好办。
他们是很厉害,但还做不到去挨家挨户地搜查。
那样一旦激起民愤,惹恼了官方,可就麻烦了。
“继续找!找不到人,这个事儿就不能停!如果是别的事情,或许这个事儿也就这样算了。
但你应该知道,那个人一拳把我儿子打成了脑瘫,到现在还昏迷在病床上,我怎么可能会放过他!”
愤怒地普兰迪抓起桌上的水晶杯子就砸了下去。
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个暴怒的狮子,不管逮着谁,都想直接咬一口。
“那杯子很贵的。”
许德拉淡淡道。
普兰迪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中,许久也没有能甩下去。
那只杯子的确很贵,一只都有一万欧元左右。
虽然普兰迪很有钱,可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吝啬。
这家伙把金钱看得比什么都要重要。
俗话说;“富一代,贵三代。”
中国现在的富豪越来越多,但比起生活的细致跟西方一些富豪相比还是有所差距。
原来看过一篇章介绍德国各种各样的厨房用具,光刀具就有十几种,切菜切肉切奶酪都有特定的刀。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在中国,一把菜刀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
很多人并非没钱,而是怕麻烦。
不过西方很多富豪,喝水喝酒用的杯子都是很有讲究的。
就比如说普兰迪这货,虽然以前干过很多脏脏粗蛮的事情,但在人前,却是光鲜得很呢。
用的喝水的杯子,都是非常上档次的。
喝水用杯子的一般原则就是玻璃杯喝凉水或凉的饮料,如果是热饮,不论是茶还是热牛奶一般都用陶瓷的杯子。
用陶瓷杯子倒橙汁,凉水,或玻璃杯倒茶都会被认为是用错了道具。
对于酒,就更有讲究了。
几乎所有有钱人都会有一个柜子专门放各种酒杯。
先说最常见的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
红葡萄酒要在常温下饮用,而白葡萄酒则需事先放冰箱里,饮用的时候需要是冰的。
不同的酒通常配不同主餐。
对于杯子也是不同的。
红葡萄酒的酒杯要比白葡萄酒的大。
通常如果去餐厅,摆着两个杯子,大的是红葡萄酒杯,小的则是白葡萄酒杯。
红葡萄酒杯大是有原因的,红葡萄酒跟氧气充分结合,味道和气味才会充分发挥。
所以看西方人喝红葡萄酒,一般都是倒在杯里,然后转一转,目的就是让酒跟氧气充分接触,使香味溢出来。
大杯子也适合香味回荡旋绕。
在餐厅定了红葡萄酒后,侍者会先在杯里倒一点,然后让长辈或懂行的先尝酒,基本操作是拿杯子晃一晃,先闻一闻,然后再尝,通过了侍者再给大家倒酒。
所以这杯子也是更多。
普兰迪那柜子里面的酒杯,估计总价值就超过数十万欧元了。
他手中那只就是用来喝红酒的,摔了自然可惜。
将东西放下,他恶狠狠地说道:“许德拉,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一定要把那个家伙给我找到。
既然他还在翡冷翠,那就更好了,绝对不要让他有机会逃走!
我要用他的心肝脾肺肾来为我儿子煮汤喝!”
如果张天元要是在这里的话,就会明白为什么普兰迪会对这件看似并不大的事情如此大动肝火了。
原来竟然是奥尔默一拳头直接把普兰迪的儿子打成了脑瘫。
虽然没死,可也废了。
这样的深仇大恨,普兰迪这种人,又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要知道,那儿子可是他唯一的骨肉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坏事儿做多了,虽然普兰迪这家伙身边的女人很多。
可是生下来的儿子,就这么一个,结果还被人废了。
他这一次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啊。
不过他那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从小被娇生惯养,简直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主儿。
那天这小子在古玩街上陪着新交的女朋友溜达,吹嘘着自己的父亲有多么厉害。
碰巧就发现父亲的手下在为难奥尔默。
这家伙为了在新交的女朋友面前显摆自己的男人气概,就冲进去走了奥尔默一拳。
结果冷不防奥尔默回敬了一拳头。
他那拳头软绵绵的,打在奥尔默身上顶多就谁个红印。
但奥尔默那一拳,却直接把这小子脑袋打坏了。
事儿就是这么倒霉。
或许普兰迪这家伙一生作恶,就真得活该断子绝孙,还真是没法子。
儿子出事儿之后,普兰迪立即就找人封锁了翡冷翠,开始寻找奥尔默的下落。
不仅如此,他还找了翡冷翠的警方帮忙一起找。
毕竟儿子被打脑瘫了。
找警方也是光明正大的事儿。
更何况,这里的地下势力可不像电影小说里讲的那么讲义气讲规矩。
这里根本就没有规矩。
如果说有,那就是拳头。
谁的拳头更大,谁就是规矩。
可是不管他怎么做,那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怎么都找不着。
这让他愤怒、悲凉,又恼火。
可是这家伙就没想过,自己弄死别人的时候,别人的家人是不是也是同样的感受?
“老板,容我说一句吧,咱们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现在也没找到那人。
我觉得还是盯住那古玩店比较好,那古玩店被租了下来,那人不可能扔在那里不管。
我父亲的国家,嗯,也就是中国有一个成语叫守株待兔。
虽然方法笨了点,但却或许是最有效的了。”
许德拉在一旁安慰道。
第四三二七章 大老板来了()
“老板,眼下这种情况,也只能先盯着那个古玩店了,等背后的黑手露出狐狸尾巴。”
许德拉看着普兰迪说道。
虽然他很不想管普兰迪的这摊子烂事儿,但却又不得不管。
现在的普兰迪,在卡蒙家族那可是绝对的二号人物,轻易是不能得罪的。
而且大老板说了,要让普兰迪安心做生意,为家族效力,就必须得把普兰迪的麻烦给解决了。
“看起来,也只能如此了。”
普兰迪叹了口气,虽然他很想马上找到背后把他儿子弄成脑瘫的家伙。
但眼下,着急也没用。
“老板,我还有个建议,就是暂时把寻找那几个人的人大部分都撤回来,只留下封锁交通要道的人,别让那家伙逃走就好。
这样一来,压力减轻了,老鼠就该出洞了。
不然在咱们这种高压之下,对方怕是不敢出来的。”
许德拉又建议道。
“对,你说的没错,追得太紧,他们就会躲得更深。
这就是中国人讲的欲擒故纵吧?我还看过那本兵法书呢,就按照你说的办。”
普兰迪想了想,随即点了点头道。
这个时候,刻耳柏洛斯从外面走了回来,看了看许德拉和普兰迪道:“大老板来了。”
听到这话,普兰迪和许德拉都愣了一下。
大老板皮耶罗一直深居简出,毕竟最近得罪的人太多,皮耶罗也怕会被打黑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出来的。
没想到今天居然来了这里。
等普兰迪想要出去迎接的时候。
皮耶罗已经带着两个人踏入到了客厅之内。
他身后站着的两人,正是其手下五猛将之中的另外两个。
一个是他的女人,从美国时期就跟随他的女子,代号是“美杜莎”。
相信这个名字很多人已经非常熟悉了。
美杜莎曾经是雅典娜的神庙的普通女祭司。
根据当时的习俗,女祭司一生要保持贞洁,但是美杜莎偏偏长了一张美丽的脸。
也许美丽有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