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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9部分

鉴宝秘术-第1679部分

小说: 鉴宝秘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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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人一般没有资格进入这里的,除非是展飞、蛇麟、徐刚这样的好兄弟。

    说实话,就算是聂震和王思远也没资格进这里的,就算要进,那也得是他陪着才行。

    (~^~)

第二四一零章 掏镯子() 
这三颗鹅蛋大小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给了别人只怕只能掏出三个翡翠镯子了。

    因为这翡翠的形状有点特殊,不太好掏。

    可是在张天元手里,掏出两对标准大小的桌子,五个戒面,剩下的还能弄三个挂件,以及六个镶嵌颗粒。

    他能够把这样一块翡翠完美地利用,将消耗降到最低!

    旁边放着的是他的工具箱,里面有刻刀、凿刀,铣刀、切刀,这些刀大大小小各种种类的都有。

    另外还有一些药粉、液体之类的东西,这些主要是在雕刻硬玉的时候用得着的催化剂。

    不过这一次大概是用不着了。

    翡翠属于硬玉,雕刻难度比较大,所以很多人在雕刻的时候,都会选择用特殊的液体将玉石软化。

    这样就可以比较轻松地进行雕刻了。

    不过说实话,软化过程中玉石肯定是会受到损伤的,这一点绝对无法避免。

    所以张天元一般都是不用的,他也用不着那些东西,有地气和补字诀、造字诀、仿字诀的存在,他在硬玉上面动手脚,那跟在豆腐上面做工也没多大区别。

    说起来,古时候没有机器工具,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来雕刻硬玉和石头的,难道他们也有类似的药粉或者化学液体?

    这还真是有可能的,古人总不会真得像武侠小说里那样拥有内力吧,那就搞笑了。

    据说李明光当初考古的时候就发现了一种叫“软化液”的东西。

    那个液体有足足几百年的历史了,经过研究发现,它能够让石头、硬玉之类的暂时软化。

    不过这种液体的调配并不容易,如果掌握不好,配置出来的可能就是酸性极强的液体,直接把石头给融化掉了。

    现代有些人喜欢手工雕刻的作品,而这种软化液被李明光他们解析出来,然后推向市场,还是收到了不少人的欢迎的。

    虽说对石头和玉石会有一定损伤,不过损伤并不是很大,对于不是特别珍贵的玉石和石头来说,也就没必要在乎了。

    张天元也曾经试过那种液体,做石雕的时候最好用了。

    不过在玉石上面,他是一点都不会用的。

    就跟化妆品肯定会对人的皮肤造成影响一样,这种液体肯定也会对玉石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有些影响可能是现在发现不了,以后才会出现的,能不用,还是尽量不用的好。

    取出工具的张天元,开始对翡翠进行加工制作。

    他这里的工具一应俱全,倒是不用到处跑着去借了。

    他当然不会学杨耀山那家伙用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去做什么雕刻,这种翡翠做雕刻却是有点浪费了。

    毕竟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好就好在它的表面和内里光洁如一,如果不看表面,那就太可惜了。

    这块翡翠他准备先掏出一对镯子,完成了聂老爷子那边的事情,其余的先留着,以后想到了再用吧。

    反正这种珍贵的翡翠,放着绝对不会贬值的,就算翡翠整体贬值,它也不会。

    毕竟物以稀为贵,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在翡翠里头那仍旧是万中无一的。

    他先将用来制作镯子的翡翠掏了出来,尽量做到将浪费降到最低。

    要说一点翡翠都不浪费,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管这块翡翠拿来做什么,终究都会出现浪费的,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

    掏出制作桌子的翡翠之后,张天元就开始进行打磨制作了。

    吴先生的妻子喜欢圆条状的福镯。

    福镯内圈圆,外圈圆,条杆圆,又叫圆条镯。

    这种镯子极为经典,流传已久,讲究精圆厚条,庄重正气。

    圆镯适合中老年女士佩戴。手镯圆润饱满,外圆、内圆、环圆可谓是三圆合一,象征着事业和生活都圆圆满满,佩戴在手腕上,可显出女性的温婉气质,也可保平安,是佩戴收藏的首选。

    一般镯子都分成了圆条镯和扁条镯,虽然扁条镯佩戴更加舒服,不过大多数中老年妇女还是更喜欢圆条镯的。

    这个是人家的要求,张天元只要照办就是了,又不是给自己的妻子做镯子。

    吴先生之所以选择手镯送给自己的妻子,估计除了妻子喜欢之外,可能跟手镯本身的寓意也有关系吧。

    关于手镯有这么一则传说:龙宫的王子爱上了凡间的一位女子,但天规是不允许人神相恋的,龙宫王子因此受到了玉帝的处罚,但是王子对女子的爱并不因此而断,他舍不得放下爱人,就将自己化身为手镯,缠绕与爱人的手腕间,呵护爱人,与之长相守。

    当然类似的故事也有很多,无非是给予美好的寓意罢了。

    象征爱情也好,象征永恒也罢,都是如此。

    古时候,女子的左手上一般都是佩戴着玉珠玉镯,随着社会的发展,时间的推移,出现了金、银、玉为代表的手镯。

    虽然材质上发生了变化但是手镯所代表的美好寓意却流传下来了。

    人类最早在旧石器时代后期就已经开始佩戴装饰品,在乌克兰兰迈津出土的用猛犸象牙刻着美丽花纹的手镯足以说明这点。

    同时在里维埃拉海岸的格里马迪出土的有用鱼脊椎骨制作的手镯,还有用贝壳、牡蛎壳、动物牙齿制作的手镯。手镯在装饰品的历史上可为是悠久古老。

    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张天元就将一对翡翠镯子加工完成而来。

    这种事儿对别人来说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不过对他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将镯子放到水里头清洗之后,张天元不由感叹,这么好的水头,真得要在上面刻字吗?

    有句行话:“手镯看种,挂件看色”。

    可见翡翠手镯水头的重要性。另一句话叫“种好遮三丑”,也形象的说明水头好也就是“种”好的手镯戴在手上,可使女性变得更年轻有朝气,种干的手镯戴在手上,没水气,人则显得老气。

    玻璃种的水头那自不必说了。

    而且又是帝王绿的颜色,对于喜欢绿色的人来说,绝对是极品上乘啊。

    就这么一对手镯,价钱估计在数亿rmb了。

    这可不是吹牛,前些日子香港一个拍卖会上,仅仅只是一件玻璃种带翠的翡翠镯子,就拍出了一亿九千万rmb的高价。

    (未完待续。)

第二四一一章 吃烧烤() 
张天元现在手里头这对镯子跟香港拍卖会上的相比,那可是一对,更重要的是它还是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比玻璃种带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估计如果放到拍卖行,拍出十亿以上价钱都是绝对有可能的。

    估计聂老爷子和陈冲都不了解这玻璃种帝王绿翡翠的真正价值所在吧。

    吴先生可能也不了解,否则的话,他估计就不会提出这种要求了。

    因为美国收买他的钱,也远远达不到这对镯子的价钱的。

    “罢了,价钱可以告诉他,让他欠个人情,钱就不用全要了,反正这块翡翠也是白得的,一个科学家的人情,那可是很重要的。”

    张天元现在弄的神罗研究所,需要很多科学能人加入。

    就算吴先生无法加入,可是他还有不少的学生呢,能介绍几个进去,那对张天元来说,绝对比十亿rmb的价值大得多啊。

    其实现在麻烦之处并不是这些,而是要如何在这翡翠镯子上面刻字,还不能伤到翡翠镯子本身。

    张天元放下镯子,在地下室里转悠了一会儿,他脑子里本来就有一个比较模糊的想法了。

    这转悠了片刻之后,忽然一拍手。

    “有了!”

    他打算使用造字诀直接造字!

    这样的话,就用不着雕刻了,也不会损坏镯子本身,还可以让字直接出现在翡翠镯子之上。

    至于说有人询问起来该怎么解释,那更简单,只需要八个字

    “工业机密,无可奉告!”

    这年头,只要扯到机密,就没人敢继续追问了。

    又花费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消耗了不少的地气,终于是将这一对手镯完成了。

    看着完美的作品,尽管有些疲惫,不过张天元心里头还是很高兴的。

    只是刚刚吃过饭没多久,这肚子居然又饿了起来。

    地气的消耗,对于体能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他打算出去吃点东西。

    这一次就不麻烦老婆了。

    他决定体验一下大学时候的生活。

    还记得当初上学的时候,晚上宿舍几个人一块儿出去吃烧烤,那感觉还真得是挺不错的。

    他将那对翡翠手镯直接就放到了桌上。

    反正这个地下仓库基本上不会有人进来,而且安全性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谁要是能从这里面把东西偷走,那去抢银行或许还更快点。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给家里人叮嘱了一下,这两天就不用进去打扫卫生了。

    虽然家里人不会偷那里面东西,可是打扫卫生过程中万一弄坏了那也是挺尴尬的。

    关了仓库门之后,张天元给展飞、徐刚、聂震都打了电话,说是请他们吃好吃的。

    这三个家伙,明明都是有钱人了,可是蹭饭还特别积极,听到这话之后,就纷纷答应。

    “老婆,要不跟我出去吃顿烧烤怎么样?也回味一下我大学时候的生活?”

    张天元离开家肯定要给老婆打声招呼,这不是妻管严的问题,而是对妻子的尊重,免得家里人又担心。

    毕竟以前可是出过那么危险的事情。

    “我就不去了,又不是很饿,再说了,你们几个男的去,我去了还影响你们。”

    柳梦寻正跟两个孩子玩得高兴呢,就没打算去。

    张天元要去吃饭的地方距离自己的四合院不远,所以就没开车,等展飞、徐刚和聂震三个人过来之后,便步行过去了。

    帝都这些年展迅,很多原来的小街巷都没有了,原本的路边摊也都消失不见了。

    说实话,干净是干净了很多,可是却不太方便。

    路边摊的东西有人说不卫生,可是张天元大学吃了四年,也没得过一次病,所以这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是那样的。

    没良心的摊贩有,而有良心的摊贩也有。

    在距离四合院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就有一个烧烤摊,这里因为距离喧嚣的马路比较远,所以一到夏天,总是会有很多人过来吃着烧烤乘凉。

    偌大的一片儿地方,如今有烧烤摊的,真是不容易找了。

    “靠,早知道我就不来了,你请吃好吃的,就是吃路边摊的烧烤啊,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聂震愤愤不平地说道。

    “你平日里山珍海味吃多了,换换口味,或许会更香哦,不吃拉倒,我们三个去就行了。”

    张天元笑道。

    “别,说起来我长这么大,还真没在路边摊吃过东西呢,这也算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了,我就舍命陪君子吧。”

    “切,又不是让你去下刀山火海,说的那么严重。”

    张天元撇了撇嘴,继续走了十多米,就来到了这家烧烤摊。

    烧烤摊面积不大,也就四十多平米,外面摆放着几张桌子,里面也有桌子。

    不过张天元喜欢在露天吃,尤其晚上,那种感觉真是回味无穷啊。

    “几位里边请,那边吃菜和肉,你们随便选!”

    老板娘是个爽利的女人,大概四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体微胖,有点不修边幅,不过干起活来却是一丝不苟。

    张天元自从住进四合院之后,还是头一次来这里吃烧烤,所以这里的人应该都不认识他。

    “你们去选吧,自己爱吃的尽管选。”

    张天元吃烧烤没什么讲究,他追求的是那种感觉,烧烤摊上的东西,基本上都爱吃,所以没选的必要。

    来这种地方吃东西的好处就是,老板和伙计不会以貌取人,因为烧烤嘛,东西都不是太贵,只要是吃得起饭的,基本都吃得起。

    所以他们态度都会很好,你基本不可能看到白眼。

    不像那些所谓的高档酒店,你稍微穿得不太好,他就怀疑你这个怀疑你那个,那哪里是去吃饭啊,简直就是受罪。

    所以时间长了,张天元现在反而喜欢到两个地方吃饭,一个就是家里头,另外一个则是小店。

    小店跟摊位一样,没什么太多讲究,感觉老板就跟自己人是的。

    就说这位老板娘吧,明明不认识他,可是那招呼声,就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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