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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609-伤寒论纲目-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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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汤剂。盖令温暖。使得津津微汗。令稍久之。则手足俱周。遍身通达。邪无 
不散矣。若一时逼之。如淋如洗。则急遽间。卫气已达。而营气未周。反有不到之处。且恐大伤元 
气。非良法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 
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柯琴曰。此阳气太重。标本俱病者。然病自外来者。当先审表热之重轻。以治其表。继 
攻其里之结血。此以尚未可攻。知其为未下症。(读书之法) 

卷六
不可汗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 
婢一汤。 
【目】朱肱曰。春不可大发汗。以阳气尚弱。不可急夺。使阴气胜。于时天寒初解。营卫腠理 
俱缓。可用小柴胡汤之类治之。冬不可汗者。以阳气伏藏。不可妄扰。不论伤寒中风。以轻药解利 
之。伤寒无汗者。只与桂枝麻黄合半汤。伤风 
有汗。只与柴胡桂枝汤。或得少汗而解。或无汗而解。势甚者不拘。此夏月天气大热。玄府开。脉 
洪大。宜正发汗。但不可用麻黄桂枝热性药。须麻黄桂枝汤加黄芩、石膏、知母、升麻也。夏月有 
麻桂症。不加黄芩辈。转助热气。便发斑黄也。白虎汤虽可用。然治中暑。与汗后。一解表药耳。 
白虎未能驱逐表解。况夏月阴气在内。或患热病。气虚人妄投白虎。往往有成结胸者。以白虎性寒。 
非治伤寒药也。其人当汗而衄血下血者。不可表也。桂枝汤。坏病者。不可表也。知犯何逆。临 
症治之。妇人经水适来。不可表也。表则郁冒不知人。此为表里俱虚。故令郁冒也。风温者。不可 
表也。葳蕤汤。湿温者。不可表也。苍术白虎汤。虚烦者。不可表也。竹叶汤。以诸虚烦热。与伤 
寒相似。然不恶寒。身不疼。故知非伤寒。不可汗也。头不疼。脉不紧。故知里不实。不可下也。 
病患腹间左右上下。有筑然动气者。不可汗也。方治。详在动气本条。以此见古人慎用表药也。 
张云岐曰。太阳症。非头疼项强。不可发汗。非身热恶寒。不可发汗。非脉浮。不可发汗。 
【纲】仲景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 
也。 
【目】李中梓曰。无表症。不可汗。脉沉。不可汗。尺脉迟。不可汗。脉微弱。虽恶寒。不可 
汗。汗家。不可重汗。太阳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心下痞。不可汗。脉弦细。头痛而热。属 
少阳。不可汗。 
【纲】仲景曰。疮家身虽疼。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目】汪昂曰。疮家虽伤寒身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痉。表虚热聚。故生疮。汗之则表愈虚。 
热愈甚而生风。故变痉也。衄家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阴阳俱虚也。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 
便血。亡耗津液。反增客热也。尺脉迟。不可发汗。以营弱血少故也。脉沉迟为在里。反发其汗。 
则津液越出。大便难。表虚里实。必谵语也。咽燥喉干。不可发汗。津液不足也。咳而小便利。若 
失小便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四肢厥冷。肺肾虚寒也。下利虽有表症。不可发汗。汗出必胀满。 
走津 
液而胃虚也。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汗者心之液。心亡血液故乱也。 
【纲】仲景曰。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 
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使汗出愈。 
【目】闵芝庆曰。可汗者。脉症全在表也。若太早太过。津液竭而变生焉。有不可汗者。诸虚 
百损。咽干口燥咽痛。疮疡淋沥。经水适至。诸失血。吐沫咳嗽。坏病。脉迟微涩。或厥而脉紧。 
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强发之。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而死。 
鳌按。本条曰里虚。只重在里。表里实。表字带言耳。盖表者。身也。里者。心也。表里字。 
即顶上身重心悸身心二字言。若心悸由于水气者。亦须发汗。但曰尺脉微。则明言心液虚矣。如何 
与悸由水气者同用汗法。 
【纲】仲景曰。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以营气不足。 
血少故也。 
【目】鳌按。此与上条。单论脉法本当发汗者。然上以尺中微为里虚。而不可汗。此以尺中迟 
为营气不足。亦不可汗。盖此二者。虽发其汗。而一则心液虚。一则营气虚。俱不能作汗。徒使正 
气益耗耳。 
【纲】仲景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 
【目】张介宾曰。脉有忌汗者。如论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吐下。太阳 
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为无阳。不可发汗。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 
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汗则寒栗不能自还。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里。不可汗。汗亡 
津液。必大便难而谵语。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以亡阳故。尺脉弱而无力。切不可汗下。尺中迟。 
不可汗。以荣气不足血少故。按以上忌汗诸脉。可见仲景大意。故凡治伤寒。但见脉息微弱。及 
沉细无力者。皆不可任意发汗。然欲去外邪。又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脉微弱者。不可发汗。夫脉 
弱非阳。既不可用寒凉。而 
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则舍汗又将何法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温中即所以散寒。强主即可以逐 
寇。此仲景之意。岂不尽露于言表乎。且凡病外感而脉见微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不易解。何 
也。以元气不能托送。即发亦无汗。邪不能解。则愈发愈虚。而危亡立至。夫汗即血。由于营也。 
营本乎气。由乎中也。未有中气虚而营能盛者。未有营气虚而汗能达者。脉即营之外候。脉既微弱。 
元气可知。元气愈虚。邪愈不解。所以阳症最嫌阴脉也。凡治表邪之法。如果邪实无汗。则发散为宜。有汗而热不除。 
则和解为宜。元虚而邪不能退。 
则急培其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此逐邪三昧。万全之法也。若但见其外。不见其内。不论症之阴 
阳。脉之虚实。但知寒凉可以退热。但知发散可以解表。不知元阳一败。危立至矣。凡发汗太过。 
一时将致亡阳。或身寒而栗。或气脱昏沉。惟煎独参汤饮之。甚者或以四味回阳汤。庶可保全。又 
有邪本不盛。或挟虚年衰感邪等症。医不能察。但知表症宜解。而发散太过。或误散无效。或屡散 
不已。遂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气虽去。竟至胃气大伤。不能饮食。渐至羸惫不振者有之。皆过汗之戒 
也。 
柯琴曰。脉微而无和缓之意。此太阴虚矣。但恶寒而不恶热。是二阳虚矣。阴阳俱虚。当调其 
阴阳。 
【纲】仲景曰。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下 
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目】李时珍曰。仲景每于汗下后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黄。此则内外皆热而不恶 
寒。必其用麻黄汤后。寒解而热反甚。与发汗解半日许复烦。下后而微喘者。不同。发而不得汗。 
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阳气重也。若与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下咽即毙。此汤使温解之方。转 
为凉散之剂也。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目】危亦林曰。酒客不喜甘。平日蓄有湿热也。病虽中风。应与桂枝。以不喜甘而不与。正 
以善桂枝汤之用也。言外 
当知有葛根芩连之法。 
鳌按。危氏补出葛根芩连之法。若魏伯乡柯韵伯辈俱宗之。凡遇酒客病。使人知所以用药。 

卷六
自利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 
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 
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成无己曰。三者皆为合病下利。一者发表。一者攻里。一者和解。所以不同者。盖以六经 
言。太阳阳明为表。少阳太阴为半表里。少阴厥阴为里。今太阳阳明合病。为在表者也。虽曰下利。 
必发散经中邪气而后已。故以葛根汤汗之。太阳少阳合病。为半表里。虽曰下利。必和解表里之 
邪而后已。故以黄芩汤散之。阳明与少阳合病。为少阳邪气入腑者也。虽曰下利。必逐去胃中之实 
而后已。故以承气汤下之。是三者所以有异也。杂病自利。多责为虚。伤寒下利。有由协热者。表 
邪传里。里虚协热。则不应下。而便攻之。内虚协热遂利。皆是协热而利之故也。 
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热耶。自利不渴。属太阴。以其脏寒故也。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也。故 
大便溏。小便自可者。此为有热。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症悉具。此为有寒。恶寒脉微。自 
利清谷。此为有寒。热后重泄。色黄赤。此为有热。皆可理其寒热也。凡腹中痛转气。下趋少腹者。 
此欲自利也。自利家。身凉脉小为顺。身热脉大为逆。少阴病。脉紧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 
脉紧反去者。此为欲解。下利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是知下利脉大为逆。 
脉小为顺也。自利宜若可温。理中白通诸四逆辈。皆温脏止利之剂。其肠胃有积结。与下焦客邪。 
皆温剂不能止之。必 
攻泄之。或分利之。而后已。经曰。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余粮汤。复不止。 
当利小便。是利在下焦而聚利者也。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与下利三部皆 
平。按之心下硬或脉沉而滑。或不欲食而谵语。或瘥后至年月日复发。此数者。皆肠有积结而须攻 
泄者也。内经注曰。大热内结。注泄不止。热宜寒疗。伏结须除。以寒下之。结散利止。大热凝内。 
久利泄溏。愈而复发。绵历岁年。以热下之。寒去利止。谓之通因通用。 
喻昌曰。下利不下利。可以辨主风主寒之不同。他条。太阳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 
夏汤主之。盖主风者。风为阳。风性上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饮而上逆。此条主寒。寒为阴。阴性 
下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谷而下奔。然上逆则必加半夏入葛根汤。涤饮止呕。若下利。则但用葛根 
以解两经之邪。不治而利自止。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表症为多。阳明少阳合病下利。里症为多。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半 
表半里 
之症为多。故用黄芩甘草芍药大枣为和法。 
按太阳阳明合病。阳明少阳合病。俱半兼阳明。所以胃 
中之水谷不安而必自下利。其不下利者。亦必水饮上越而呕。与少阳一经之症干呕者大不同。然或 
利或呕。胃中之真气与津液俱伤。急须散邪。所以安其胃。更虑少阳胜而阳明负。即当急下救阳明。 
其取用大承气汤正迅扫外邪。而承领元气之义也。设稍牵泥。则脉之滑数。必变为迟软。下之无 
及矣。 
魏荔彤曰。太阳阳明有合病。俱属二经之表。同感外邪。然又有太阳少阳二经合病。则三阳首 
尾。同感阳明。岂能绝类离群。独不病乎。是太少二阳之合病。即三阳俱感之合病矣。或问三阳同 
病为温症。子何混入伤寒合病内。不知温症之三阳俱病。乃冬伤于寒。春必病温。蕴蓄已久之邪也。 
伤寒之合病。三阳同感。实时俱病。倏忽不时之邪也。其受病之源有不同者如此。既为三阳同感。 
虽名为太少合病。其实阳明独受其邪。其少阳邪多者。则下利。风木克胃土也。其太阳邪多者。 
则呕。表阳郁热而阳明气逆也。下利者。与以黄芩汤。以苦泄少阳之邪。而阳明之邪得下行。呕 
者。加半夏生姜。以辛散太阳之邪。而阳明之邪不上逆。此黄芩即治挟热利之余法。此半夏生姜。 
即治结胸之余法。变而用之。不过使邪或自上越。或自下泄之意耳。此又见病专受于阳明。而治之 
仍从太少。盖阳明无所复传之邪。仍自太少宣泄。别无出路。与少阳阳明篇。及少阳篇所言无二也。 
太少二阳合病。病必连及阳明。固已。如其人太阳病全罢。独阳明少阳合病。则又当另为审辨。 
而后可出治无误。或问。太阳罢而阳明少阳病。非所谓少阳阳明乎。何为另名为合病。曰。少阳阳明。 
乃自太阳已传阳明。自阳明又欲传少阳。故名曰少阳阳明。今本三阳同时俱感。而太阳表邪已罢。 
阳明少阳专受其患。所以另名曰阳明少阳合病。未可即谓少阳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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