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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盗 by:于烟罗-第3部分

小说: 大盗 by:于烟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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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是啊。”贝大掌门不顾儿子的怒火冲天,径自拍宝贝老婆的马屁。

  看在武林人面前威风凛凛的爹爹如此惧内,贝锦堂不由闭眼长叹,暗道幸亏自己年满二十,可以按照家训去大江南北独立“锻炼”,不然,留在这家中,迟早要被这无良爹娘给折磨至疯癫……

  从北方边塞之地开始,沿着海岸线往南,边走边偷,一直偷到千岛堂的地盘。再从南边炎热的地方乘船向西,便可到南夷之地。

  珊瑚、珍珠、玛瑙、龙涎香、檀木……白锦堂搜刮了各种宝物后一路北上,又偷入蜀中地界。蜀中多天险,所以偷得也辛苦。某次为了偷天魔教一个堂主女儿养的花,他愣是从悬崖下爬了上去,潜伏了三个时辰,才捧着盛开的鲜花,从悬崖上原路爬下,又骑马趁夜出了蜀中的地盘……

  足足八年。

  白锦堂好似脱了缰的野马,在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到处流窜,把“魔爪”伸向了各个贪官污吏的家、伸向了各个为富不仁者的宅院。最后,他终于很满意地背上装满各类宝物的大包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京城。

  京城是南北交通要枢,不说中原客商,便是远至西域、远至大秦,也有商贾跋涉而来,用当地物品换回中原的丝绸、陶瓷等华夏特产。

  人来人往,摩肩擦踵。白锦堂进了京城,见到的便是各行各业的繁华景象。

  论小吃,有甘家蜜枣儿、章嫂鱼羹、彭家羊饭、宣家水果子。论日常货品,有刘家彩帛铺、张家扇子铺、许官人胭脂铺、李三郎头巾铺、巷桥河下针铺。

  走在街上,就听那箍桶的、修鞋的、挑担卖油的扯嗓子吆喝。往两旁看看,笤帚、竹柴、鸡笼担整齐地码放在店铺旁边,而四时俱用的熨斗、帘勾、交椅、棋盘、浴桶、畚箕、书剪、墨洗等物也花样百出,比各地市井间的同类东西,不知时新了多少倍。

  碍不过口腹之欲,贝锦堂在客栈放下行李,便奔酒楼而去,点了满满一桌子菜。

  什么三鲜粉、芥辣虾、酥骨鱼,什么抹肉银丝冷掏、对烧、炒鳝面。他也不管许多,将银子往那桌上一拍,便让店小二将那些福柑、地栗、花红、紫李、橄榄、红柿、青梅等四时果子连酒菜一起端上来。甩开膀子,他是大吃特吃了一顿。

  温饱思偷欲。

  白锦堂付了高额的饭费,便不禁想到了京城应该有天下最奇巧的玩意儿,若不弄点,岂不是白来京城一趟,当然,顺手把损失賺回来也是好的。E41C6寂一:)授权转载 惘然【ann77。bbs】


  于是,白锦堂在京城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转遍了各条大街小巷,最后把目标锁定在平南大街上。

  平南大街店铺多,准确说是卖奇巧玩意儿的店铺多。上至传世的五色宝石、丈八珊瑚,下至送礼的手镯、玉笛、字画,这平南大街可说要什么有什么,还都价值不菲。

  贝锦堂特意穿了身最好的衣服,从平南大街的一头转悠到另外一头,看得是心花怒放,手舞足蹈。

  京城里有品味的东西简直是不可胜数啊。

  准确地说,是符合自己品味的东西不可胜数。

  贝锦堂咽了口唾沫,摩拳擦掌将看中的物品都牢牢记在心中。他换回不起眼的破旧青衣,站在平南大街的角落处,开始守株待兔。

  贝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看上的东西,不能买,只能偷盗。而且,还不能偷店铺的,只能偷买者的。因此贝锦堂老老实实地守在平南大街上,守了足足三个多月,才把自己看中的玩意儿弄到了大半,但或许是品味怪异的缘故,就有那么三样死活没有人买,害得他等了又等,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头发已经发白,周敬阳才很衰地出现。

  这家伙品味不错。

  贝锦堂看到周敬阳买下了自己看中的扳指,欢呼雀跃起来。他那天去逛这家店,一眼就看中角落里的扳指了。可怎么等,都没有人买它。见周敬阳价格都不讲地付了钱,他二话不说,绕到了周敬阳的面前,和周敬阳那么一撞,便将手指伸入周敬阳的衣襟,夹出了那个装扳指的小盒子。

  偷完便闪。

  贝锦堂一转身,就躲进了旁边早就选好的藏身地——黄检阅茶肆。这茶肆来往的多是些士人子弟。他们呼朋会友,根本想不到旁边这个悠闲的男人刚刚偷完东西。而白锦堂则叫了碗雪泡梅花酒,一脸惬意地望着窗外的周敬阳,替他小小地哀伤了一下。

  没办法,谁让你碰上了我呢。

  贝锦堂回想撞上周敬阳的那瞬间,发现这跟自己年龄相仿、个头相仿的男人似乎也不是那么弱不禁风。但看看表情,贝锦堂觉得自己算是偷对了,因为周敬阳只有被偷的懊恼,没有损失钱财的心痛。

  人不可貌相,看来这个一身旧衣的家伙,还是个有钱子弟呢。

  贝锦堂眯起眼睛,很意外地看到周敬阳走进了乐器店,再走出来时,已经把自己打算偷来送给妹妹把玩的碧玉箫别在腰中。

  嘿,这真是巧了。没想到这家伙跟自己的眼光有一拼。

  匆匆将剩下的几口酒灌进肚,贝锦堂拎起袍角便走出茶肆,跟在了周敬阳的后面。使过的手段不能使,但悄无声息地偷也没什么意思。贝锦堂伸手,颇有狭促意味地推了周敬阳一巴掌,然后拽起那碧玉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入了旁边的点心铺。

  “客官,您要些什么?”店小二见贝锦堂急匆匆进来坐下,以为他是饿极了。

  “芙蓉饼、肉丝糕、水晶包、笋肉夹儿、金桔水团、栗粽……”贝锦堂一口气数出了二十多种,目光却盯住铺子外面四处张望的周敬阳,根本没瞅店小二。店小二见贝锦堂不似个赖账的,便吆喝着让后灶上点心,琢磨贝锦堂可能是要打包带走些。

  贝锦堂这次偷了周敬阳,才发觉周敬阳也不简单。抛开没有杀气才得逞的一巴掌,见周敬阳瞬间调整步伐的姿势,他便明白周敬阳也是个练家子,而且看下盘功夫,还是个好手。

  危险啊,危险。

  擦擦额头的冷汗,贝锦堂决定下次见到周敬阳绕道走,免得被他看出什么破绽。

  “客官,您的点心。”店小二把吃食端上来,吓了贝锦堂一跳。

  “这是我要的?”看着满满一桌子,贝锦堂很想昏倒。

  “是您要的啊。”店小二看贝锦堂的脸色,开始怀疑贝锦堂有赖账的趋势。

  “这样啊……都给我包起来吧。”贝锦堂郁闷地丢给店小二一块碎银。

  “好咧!”店小二手脚麻利地把点心打包,最后挽了四合一的大花,递给贝锦堂。贝锦堂拎着点心包,将扳指和碧玉箫都塞入怀里收好,这才走出了点心铺。

  拎着不轻巧的点心包,肚里的梅花酒随着步伐晃荡。贝锦堂感觉些许酒意上头。他看看天色,觉得自己该回客栈去了。可事与愿违,他还没走出十丈远,就看到被他偷过两次的周敬阳从间店铺里走出来,店老板在周敬阳后面点头哈腰,而周敬阳手里拿的正是他心仪已久、怨念最深的白玉小老鼠。

  说到白玉小老鼠,这还是贝锦堂第一天逛平南大街时看中的。那天他走进这家店铺,一眼就看到这十二生肖造型的玉器,为首的小白玉老鼠,更是看上去小巧精灵,摸起来圆润温手,让他喜欢得不得了。

  生肖为鼠,还被娘亲认为是锦毛鼠白玉堂的转世。

  虽然不想过那种生活,但好歹也穿了二十年的白衣,贝锦堂心里还是很钟爱这颜色,也很中意这老鼠。

  白色梁上小君子。

  贝锦堂念着给白玉小老鼠取的绰号,觉得这老鼠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订做的,除了自己,谁要拥有这个,简直就是极大的浪费、极大的不适合。

  或许就是这个念头作祟,贝锦堂在这家店铺外面遛达了九九八十一次,愣是没见到半个人买这白玉小老鼠,甚至连问都不问……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见到周敬阳手里的白玉小老鼠,贝锦堂只觉浑身血液沸腾,脚也不受控制地朝周敬阳走去,待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小白玉老鼠已经易主了。

  不是发誓不再偷这家伙的东西了么?

  悲哀地置疑着自己,贝锦堂施展轻功就一路狂奔。竖起耳朵,他听到被自己连偷三次的男子拔脚追来的声音……

  

  

  

  第二章 英雄所见略同(下)

  不是自己的错,是他的品味和自己太像了。

  不停地进行自我安慰,贝锦堂跑得更快了。他从平南大街上窜出,一溜烟跑进了福乐坊的后巷,又从福乐坊的后巷,拐进城郭南道。沿着城郭南道,他片刻不停地跑向了城门,绕过守城官兵的拦截后,冲上了城外的官道。

  左手拎着点心包,右手握住可爱的白玉小老鼠,狂奔中的贝锦堂抽空回头,郁闷地发现周敬阳紧追不舍,就跟在自己身后十多丈远的地方,只要自己松懈一点,便会被追上。他深吸了一口气,加快速度转入条小路,把轻功施展到极限,又没命一样跑了二十多里地,再回头,发现周敬阳竟然还在。

  神啊。

  贝锦堂很想就这样消失在空气里。抬手用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他发现自己从未有过地郁闷。

  贝锦堂郁闷,周敬阳却比他还郁闷。

  好歹小偷是拎着一堆东西逃走的,自己却是空着手追了这么远还没有追上。

  周敬阳算算,估计两人怎么也跑了快一个半时辰。从城里追到城外,又从城外追到城郊,再从城郊抄近道追到了皇家的围猎御苑。眼瞅天就要黑了,可那小偷好像还兴致勃勃,一点不累的样子。

  怎么办,不能一直这样追下去啊。但更闹心的是,原路跑回京城去也不太可能。最要命的是,这里还是皇家的围猎御苑,没有什么人烟,总不能跑到看守御苑的人那里,抬出身份住下吧?倘若那么办了,估计事情比风都快,马上便会传入父皇和二弟那些人的耳中,成为他们攻击的把柄……该死的小偷,偷什么不好,偏偏偷自己,还连续偷了三次……豁出去了,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逮住,出这口气。

  周敬阳不喜欢争斗,但多少有些皇子脾气。他好歹也是个王爷,地位崇高,从小到大养尊处优,还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呢。望着贝锦堂的身影,他发狠地幻想着逮到贝锦堂后如何处置。

  直接交官?

  不,那样自己很没有面子。

  转手他人交官?

  不,这样会落给二皇子他们当把柄。

  关在王府用私刑?

  好,这个办法好。

  可用什么私刑好呢?

  关押?

  不好,太老套,且没有惩罚性。

  鞭打?

  不好,太普遍,没有敬王府特点。

  给手指上夹棍?

  不好,太诡异,那一般是贪官污吏对付可怜女子的,但看小偷的身量,是个高大的男儿。

  往胸膛上按烙铁?

  不好,太难闻,实在不符合敬王府,准确地说不符合自己这个敬王的品味。从出生到现在,自己还从来没有那样残忍、恶心地折磨过人呢。倘若赤红的铁块烙在皮肤上,那发出的焦糊味道肯定是有伤大雅啊……

  有了。

  等逮到这小子,就把他捆起来,用铁链锁住,圈在后花园当马,让自己那四个闲极无聊的侍妾骑着他游园好。

  或者,让他穿上女装,在小芭蕉的看守下,把自己的满库房的珍奇宝贝都擦拭一遍,擦不完,不许睡觉,如果敢睡觉,就把他扒光了,丢到马圈里去跟马睡在一起……

  说到马,自己马圈里那两匹马还真的很漂亮唉。都是黝黑黝黑的毛,就连蹄子上也无杂色。如果不是那负责西域往来的外官讨好自己,自己怎么可能会得到这两个宝贝?可惜的是,如此神骏的马只能闲在自己王府的马圈里,不能驰骋在塞外疆场……

  说到送人,也不是自己不想送给顺眼的武将,实在是因为那样有结交的嫌疑,更加让人怀疑自己有夺位之志……

  说到夺位,真是天底下最难办之事。谁说过来的?“最是无情帝王家”,此话不假,就连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间都藏着锋机,丝毫没有寻常百姓家的单纯……

  咦,自己怎么离这小偷越来越近了?

  周敬阳胡思乱想间,也不觉得疲乏。他脚下不由自主地加劲,渐渐追上了贝锦堂。

  “偷儿,你快给我站下!”

  眼见胜利在望,周敬阳学着说书人的口吻,大喝了一声。喊完,觉得自己还蛮威风,但让他吃惊的是,贝锦堂还真停下了脚步,不跑了。

  啊?怎么不跑了?一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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