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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锦衣杀明-第29部分

小说: 锦衣杀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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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

    “三百文钱?”

    徐兴夏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靠!那么多的钻石,三百文钱?这是我听错了吗?

    天啊,这不是在开玩笑吧?这些钻石,要是在后世,转手出去,至少是几万倍甚至是几十万倍的利润啊!这个王启年,是疯掉了吗?居然说得出这样的数字来?那么多的钻石啊,要是运回去后世,最起码价值几个亿!足够买几万条人命了!

    没想到,后世价值几个亿的钻石,在这个时候,价值还不到半两银子,真是……徐兴夏实在是找不到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就一个感觉,这个世界,不正常。好不容易,徐兴夏才将心头的胡思乱想都全部摁下来,和王启年仔细的攀谈起来。攀谈的话题,当然是有关这些钻石了。他才不相信,这些钻石,就会那么廉价。

    结果,一番攀谈以后,徐兴夏悲哀的发现,钻石在大明朝,真的是如此的廉价。在明国,根本没有人知道钻石的价值所在。明国人一般都喜欢玉石、珍珠、珊瑚之类的,根本就没有人将钻石当做饰品。要说明国最近最流行的饰品,估计是翡翠了。

    翡翠是明国开国以后,才从缅甸传进来的,用了两百多年的时间,才渐渐的成为了主流的饰品。在翡翠的面前,钻石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甚至没有人知道钻石这个名字。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这种石头叫金刚玉,很硬很硬。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金刚玉的用途,也是炼丹家,也就是那些所谓的道士偶尔用到,一般的人,根本没有机会触碰。既然不了解,不认识,没机会接触,钻石在大家的心目中,自然是廉价的,没有什么用处的。和翡翠比起来,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怪事……”

    徐兴夏端详着手里的钻石,悄悄的自言自语。

    这东西能做什么呢?既然明国人都没有意识到它的价值所在,想要卖钱,那是基本不可能的。其实,说白了,奢侈品之类的东西,是需要长时间的市场推广的,如果别人不认可,价值根本无法体现出来。遗憾的是,他徐兴夏可没有这样的时间。撇开奢侈品的角度不说,钻石唯一的价值,可能就是它的硬度了。

    作为自然界最硬的物质,钻石要比钢铁、玻璃都还硬。切割玻璃?切割钢铁?徐兴夏的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用处。话说,用钻石来加工那样东西,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估计,除了钻石,也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胜任了。

    “王启年,你的这些钻石,都卖给我吧,我用三倍的价格收购。”徐兴夏打定主意,立刻向王启年不动声色的说道。

    “好,好,好。”王启年求之不得。

    “以后,你继续帮我收购钻石,有多少收购多少,价格高一点都没有关系。我要这些钻石,有点小小的用途。”徐兴夏又轻描淡写的说道。其实,他需要这些钻石,是有大用途的。不过,这一点,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一点有人和自己争抢,那就不爽了。他琢磨的那件事情,是需要很多钻石的。

    “好,好,好。”王启年急忙答应下来。这纯粹是外快,他当然挣得爽快。唯一遗憾的是,钻石这种东西,数量太少,不然,他就要发达了。徐兴夏开出的,可是三倍的价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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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章】再次受到刺激的军余们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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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兴夏从怀里掏出五两纹银,将王启年身上的钻石,都全部买了过来。剩下的,则作为购买钻石的定金,多少都从里面结算。如果不够,徐兴夏还会继续支付。这样的付款方式,让王启年觉得更加的满意。他觉得,自己今天是遇到了财主了。

    将装着钻石的布袋拿过来,徐兴夏打开布袋,仔细的数了数,总共有五十四颗钻石。最大的一颗,有小指头大小。最小的一颗,也有黄豆大小。这样的收获,让徐兴夏觉得很满意。他很高兴,王启年也很高兴。两人互相对视一眼,都觉得对方吃了大亏,自己占了极大的便宜。两人心情都很愉悦,但是两人都没有表露出来。

    半路上,刘闯、高猛、张全复等人,不断的将被射杀或者是被砍死的鞑子尸首,尽可能的搬到马背上,拉回去威镇堡。即使是断作两截的鞑子尸首,也被拉回去了。这种行为在后世看来,当然有些不人道,但是在当时,却是标准的做法。谁叫这些鞑子太凶残,让明国的老百姓太愤怒呢?

    说话间,一行人已经回到了牛角墩。驻守牛角墩的,都是彭峰的家丁,他们都在密切的留意外面的动静呢。他们之前还以为,徐兴夏他们追出去以后,多半是没有机会回来了。镇远关外面,那可完全是鞑子的天下。没想到,徐兴夏他们,居然安然无恙的回来了。一时间,那些家丁,都有种奇怪的错觉。难道说,现在的鞑子,真的那么不经打了?随便几个人,就能将他们打得鸡飞狗跳的?

    听说徐兴夏等人回来了,家丁头目急忙走到堡墙的上面,迫不及待的问道:“徐总旗,鞑子都走了吗?”

    张全复向后面指了指,骄傲的说道:“走?他们怎么可能走得掉?都被我们全部给杀了!”

    牛角墩里面顿时一片寂静。

    天啊,所有的鞑子,都被全部干掉了?

    现在的鞑子,好像真的是完全不经打啊!刚才明明还有十几个的,被徐兴夏他们四个追在后面,居然被全部杀死了?四个明军骑兵,杀了十几个的鞑子骑兵?还是在野战中杀的?这样的报告上去,上头不认为是在谎报战功才怪。

    四个明军骑兵在野战中杀死十几个鞑子骑兵?你以为卫所的高层,都是白痴吗?他们会相信这样的战功才怪!就算是报告到皇帝那里,都没有人相信啊!要是反过来,四个鞑子骑兵杀死十几个的明军骑兵,那还差不多!

    然而,家丁们很快就不得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鞑子的尸首。尽管这时候夜幕降临,光线已经很是灰暗,从堡墙上看出去,外面都是灰蒙蒙的一片。但是,他们依然能够看到,横着摆放在马背上的鞑子尸首。

    战功是可以作假的,唯独鞑子的尸首不会作假。只要稍微分辨一下,就能确定尸首是不是鞑子的。徐兴夏他们既然敢将鞑子的尸首带回来,说明这些尸首,肯定是真的。否则,带这些尸首回来做什么?故意给人看出造假来吗?

    很快,牛角墩的墩门打开,数个家丁策马从里面冲出来,向平虏城、宁夏城的方向飞驰而去。显然,他们是给彭峰和其他的高层报信去了。他们报信的速度倒是很快。

    “他们去做什么?”刘闯忽然问道。

    “忙着给自己的主子报平安呗。”张全复冷冷的说道。

    徐兴夏回头看了张全复一眼,提醒他不要乱说话。这个张全复,颇有点像是后世的愤青。估计是之前的时间憋屈的太久,憋屈得太狠了,现在有机会发泄出来,就有点没上没下的。特别是在亲手射杀了两个鞑子以后,情绪更是有点失控。

    不过,卫所里的高官,的确不咋样。贪污**,克扣钱粮之类的暂且不说,他们还完全不拿下面的军户性命当回事。这才是最要命的。明明知道威镇堡危险,就是撒手而去,不管不顾。这样的上司,的确令人心寒。完全是草菅人命啊!

    如果换做是前世,徐兴夏说不定也要跟着骂娘了。换了一个世界,他倒是淡定了不少。但是,这绝对不意味着,他对自己的上司有好感。他认为有比骂娘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战场上打黑枪,直接干掉他们。是的,如果有机会,徐兴夏一点都不介意,将他们统统都干掉,然后自己上位。

    当一行人回到威镇堡的时候,已经是天黑时分了。这时候,威镇堡里面的人,都已经得知了徐兴夏他们再次获胜的消息。当堡门打开的时候,整个威镇堡都沸腾了。大群的人群,从里面涌出来,将徐兴夏等人都包围起来。在人群的簇拥下,徐兴夏除了微笑致意,啥事都不能做,也不需要做。

    要说威镇堡的民众当中,最激动最期待的,当然是那些军余了。徐兴夏他们的行动,再次大大的刺激了他们的战斗意志。几乎每个军余,都在幻想着,如果自己刚才跟着徐兴夏出堡去追杀鞑子的话,说不定也能建立战功,或许可以拖着一个鞑子的尸首回来了。连刘闯都有战功,自己不可能没有啊!只可惜,刚才犹豫了,以致错过了这么好的立功机会。

    牛角墩的其他士卒,也是相当的激动,同时又有点懊恼。他们同样后悔,刚才为什么不跟着徐兴夏杀出去呢?要是杀出去的话,现在凯旋而归的,肯定有自己的份了。你看跟着杀出去的三个人,每个都有战功,而且至少是两个。以徐兴夏的行事作风,就算自己没有亲手杀敌,只要跟着上阵,最后肯定都有战功落在自己的头上的。之前的那个战功,不就是徐兴夏送的吗?

    战功是什么?就是钱啊,就是白花花的银两啊!一个鞑子的尸首就有三十两纹银,,两个鞑子就是六十两纹银,足够改善整个家庭生活了。只要能够获得六十两纹银,就算是搭上自己的小命,都做得过啊!穷的要命的生活,谁愿意继续过下去?与其每天苦巴巴的,还不如去冒险呢!

    不说军余和士卒们胡思乱想,热血沸腾,徐兴夏被人群簇拥着,一直来到晒谷场的位置。在大伙儿的众目睽睽之下,徐兴夏简单的描述了一下杀敌的经过。当然,有关海勒金部落有可能前来复仇的消息,徐兴夏有意识的掩盖了。这种消息,没必要传播的。

    又杀死了三十五个鞑子!这让威镇堡的民众,再次轰动起来。一天之内,杀了五十多名的鞑子,这样的战功,简直是无法想象。就连徐兴夏的父亲徐福庆,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才好了。如果徐兴夏早点变得这么厉害,威镇堡还怕什么鞑子?

    “好了,各位,我累了,需要休息一下。鞑子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咱们鼓起勇气,同样可以干掉他们。鞑子和我们一样,也是人,他们既然可以杀死我们,我们为什么不能杀死他们?大家不要被鞑子无敌的神话给吓到了。如果哪位有兴趣想要跟我一起上阵杀敌的,可以随时来找我。”

    徐兴夏向四周拱拱手,结束了自己的描述。面对民众们期待的意犹未尽神情,徐兴夏目光一扫,就找到了一个可以替代自己描述战斗场景的人,这个人,就是王启年。这家伙既然是做生意的,估计应该有几分的口才。徐兴夏一招手,就将王启年叫过来,让他来负责晒谷场的八卦事务。

    果然,王启年在徐兴夏的面前,显得有点拘束拘谨,在一般的军户面前,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家伙还真有点讲故事的本领,语调抑扬顿挫,情节跌宕起伏,将晒谷场的民众,都紧张得一愣一愣的。待到大杀四方的时候,民众们又是热血飞扬,摩拳擦掌,恨不得亲自飞身上阵。

    徐兴夏在旁边听了片刻,情不自禁的笑了。这个王启年,真是一个活宝。以后有什么需要磨嘴皮的事情,还得要这家伙出手。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打嘴仗,估计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摇摇头,徐兴夏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徐福庆和王氏,还有冬子和妞妞,都在等待徐兴夏的回来。发现徐兴夏没有什么大碍,一家人才稍稍放心。徐福庆依然是被刘大脑袋背着。王氏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好说的,掉转头,悄悄的擦掉眼角的泪水。冬子和妞妞也很懂事,知道现在不是撒娇的时候,都乖乖的站在娘亲的旁边。

    徐兴夏蹲下身,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向妞妞说道:“妞妞,刚才鞑子来的时候,你怕不怕?”

    妞妞低着头,捏着自己的衣角,不好意思回答。鞑子到来,她当然是怕的。鞑子那么凶残,有谁不怕呢?她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如果不怕倒是怪事了。可是,被大哥哥问起来,她又觉得这是不对的。她不应该害怕。结果,就卡在那里了。

    徐兴夏伸手轻轻的拉了拉妞妞的新衣服,温柔的说道:“妞妞,以后鞑子再来,你不要怕。有哥哥在呢。哥哥会将鞑子全部都杀光的。嗯,全部都杀光,一个都不留!”

    妞妞忽然说道:“哥哥,你怕不怕呢?”

    徐兴夏微微一愣,随即说道:“怕!哥哥也怕!但是,哥哥想到妞妞就不怕了。哥哥和鞑子厮杀的时候,一直都在想,等杀完了鞑子,我就可以天天和妞妞一起玩了。”

    妞妞就甜甜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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